荣科科技:关于补充审议2020年度与天津云之康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8-27
关于补充审议 2020 年度与天津云之康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审议2020年度与天津云之康科技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认定
荣科科技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刘斌曾担任天津
云之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云之康”)的经理兼执行董事(2020 年 4 月
自天津云之康离任),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朱良(2020 年 3 月自公司离任)现担任
天津云之康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7.2.3 条第
(三)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由本规则第 7.2.5 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
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 7.2.6 条第(二)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
者自然人,视同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 7.2.3 条或
者第 7.2.5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根据上述规定,截至 2021 年 4 月,天津云之康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在 2020
年度与其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需要,2020 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神州视翰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
云之康之间发生了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销售、采购类的日常交易往来,合同总金
额共 12,749,311 元(含税),具体如下:
合同名称 关联人 关联交易主体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 金额(含税)
服务采购合同 天津 公司 采购眉县医共体软件定制开 市场定价 5,033,200 元
1
关于补充审议 2020 年度与天津云之康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合同名称 关联人 关联交易主体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 金额(含税)
云之康 发服务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银医信 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及
公司 4,647,370 元
息化建设合同-1 软件服务等
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银医信 采购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及
公司 2,948,272 元
息化建设合同-2 软件服务等
北京神州视翰
销售合同 销售网络液晶一体机等产品 120,469 元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
金额超过 300 万元(2020 年 6 月之前为 1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 0.5%以上的交易需要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
保除外)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容
诚审字[2020]110Z0273 号),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不包
括少数股东权益)为 1,089,816,314.06 元,其对应 0.5%为 5,449,081.57 元,对应
5%为 54,490,815.70 元。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双方往来累计交易金额为 3,071,830.08
元,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双方往来累计交易金额为
8,583,131.02 元。2020 年度全年,双方往来累计交易金额为 11,654,961.10 元。
三、关联交易前期已履行的披露和审议程序
就上述公司与天津云之康之间发生的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已在
《2020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全部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经公司自查,就公司与天津云之康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公司按照各笔交易的
金额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关联交易审批程序,由公司总裁办公会予以审议,但未进行
年度累计计算。截至 2020 年 12 月,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累计”口径已达到需
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标准。经公司研究认为,公司虽在 2020 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
审议通过的《2020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但在上述交易累计达到
2
关于补充审议 2020 年度与天津云之康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董事会审议标准时,未及时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应补充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批
程序。
本次追认的关联交易额度未超过关联交易发生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20年度公司与
天津云之康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并通过本次补充履行董事会
的审批程序。
2、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2020年度公司与
天津云之康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并通过本次补充履行董事会、
监事会的审批程序。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对本次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对该议案相关
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追认的2020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认可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补充审议 2020 年度公司与天津云之康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
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通过《关于补充审议 2020 年度公司与天津云之康
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