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荣科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科科技”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对荣科科技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0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39,639,639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4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75,999,997.16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4,169,471.36 元(不含 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1,830,525.80 元。本次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售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根据余芳琴、王国辉、许军出具的《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 购股份的锁定承诺》,承诺上述获配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 日起锁定 6 个月,在此期间内不予转让。目前该股份在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锁定。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3 名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 诺的情形。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1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9,639,6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0%;于 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9,639,6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为 3 名,即余芳琴、王国辉、许军, 其持有的公司限售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出售或者以其 他任何方式处置,自 2021 年 5 月 11 日起开始计算。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及股份托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股份托管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 数量 流通数量 元 1 余芳琴 21,396,396 21,396,396 21,396,396 394723 2 王国辉 10,135,135 10,135,135 10,135,135 022200 3 许军 8,108,108 8,108,108 8,108,108 001952 合计 39,639,639 39,639,639 39,639,639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70,965,603 11.10% - 39,639,639 31,325,964 4.90% 通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568,271,966 88.90% 39,639,639 - 607,911,605 95.10% 流通股 三、股份总数 639,237,569 100.00% - - 639,237,569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荣科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相关股份持有人遵守了相关规定和承诺。本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建磊 赵胜彬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