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1-12-2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何任晖先生、凌行钢先生、李绣女士、刘斌先生、赵金清先生、张羽
先生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关
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
应的岗位职责。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何任晖为公司总裁,聘任凌行钢为公司副总裁,聘任
李绣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刘斌为公司运营总经理,聘任赵金清为公司研发总经
理,聘任张羽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罗新建、南霖、刘爱民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