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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科科技: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罗新建)2022-04-29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罗新建)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罗新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2021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各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各项
会议,谨慎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观点,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 12 月 22 日,经公司 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人被选举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董事会会议,没
有召开过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参加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无缺席董事会情况。
本人在认真阅读董事会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谨慎行使
表决权,较好地维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此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
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此次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审查,何任晖先生、凌行钢先生、李绣女士、刘斌先生、赵金清先生、张羽
先生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
司相应的岗位职责。
    因此,同意聘任何任晖为公司总裁,聘任凌行钢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李绣为公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罗新建)


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刘斌为公司运营总经理,聘任赵金清为公司研发总经理,聘任
张羽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 12 月 22 日,本人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在报告期的任职期内,公司各委
员会未召开过会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
料进行认真审核,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在此基础上,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审阅董事
会议案,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促进公司做大做强、
持续健康发展。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罗新建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