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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荣科科技: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5-24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为荣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科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01 号)文件,荣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荣科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639,639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4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5,999,997.16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169,471.3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71,830,525.8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1]第 110Z0006 号)予
以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1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号                                                                       金额
 1                                办公场所投资            1,313.20          700.00
     基于数据驱动的新一代
 2                            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        9,268.20        9,268.20
       智慧医疗平台项目
 3                                   开发支出            10,095.00        2,731.80
 4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4,483.05
                       合计                              26,676.40       17,183.05

     截至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中,用于支付发行费用 441.96
万元(含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458.00 万元,项目直接投入资金
5,637.23 万元,用于支付银行手续费 0.25 万元,利息收入 49.25 万元,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余额为 7,111.81 万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近期部分募
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利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使用期限自本
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
    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

    上述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
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收益一并纳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范围。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
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3
    1、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
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
款或定期存款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
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
定期存款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
款或定期存款投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
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
司整体业绩水平,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七、相关的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4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
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上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独立董事一
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
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
有助于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募
集资金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
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建磊                    赵胜彬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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