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的进展公告2022-12-07
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90 证券简称:荣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0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
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司收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2022)辽 1103 民初 4207 号],具体情况详见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一、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在收到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后,公司积极与相关各方沟通询问,了解本次涉
诉的相关情况。最终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收到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情
况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2022 年 1 月 26 日,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受理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建
支行(以下简称“盘锦银行”)与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实业”)、
公司、霍起保证合同纠纷,案号为 (2022)辽 1103 民初 353 号。后经当事人同意,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准许盘锦银行撤诉,并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向当事人送达
了对国科实业、公司的撤诉裁定及解除保全裁定书。该案审结后,被告霍起不服判
决结果上诉至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裁定发回盘锦市兴隆
台区人民法院重审,并于 10 月 14 日立案重审,案号为(2022)辽 1103 民初 4207 号。
由于立案庭工作人员系统操作失误将原审当事人全部导入(2022)辽 1103 民初 4207
号案件信息中,导致向公司错误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公司不是(2022)
辽 1103 民初 4207 号案件的当事人。
二、备查文件
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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