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相关问题的进一步回复2022-12-14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相关问题的进一步回复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相关问题的进一步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披露了《关
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现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426 号)问题
3 作进一步回复如下:
问题 3.请结合前述问题及答复,说明你公司目前是否构成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
供担保且情节严重情形,你公司是否触及我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9.4 条、第 9.5 条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回复:
一、公司历史违规担保情况及现状
经核查,公司共发生 4 笔历史违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对前述 4 笔违规担保
的保证责任均已解除,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二、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违规担保情形
为了进一步核实公司是否存在其他违规担保情形,公司董事会组织相关人员开
展工作如下:
1、查阅了公司近三年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等文件资料;
2、查询了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的银行征信报告,重点关注公司及主要子公司的对
外担保事项;
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天眼查等网站,查询公司对外担保的涉诉情况;
4、查询了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银行账户的受限情况;
5、查阅了公司及子公司全部土地房产的登记情况,核实公司及子公司不动产抵
押受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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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相关问题的进一步回复
6、查询了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表》,核实公司控股股东河南信产数创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所持公
司股份质押及冻结的变化情况;
7、与公司控股股东河南信产数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确认:
其自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至今,未发生以公司名义对外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8、与公司原控股股东辽宁国科实业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何任晖确认:在其
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除公司已经披露的 4 笔违规担保事项之外,
不存在其他违规担保情形。
上述核查结果表明,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公司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 9.4 条、第 9.5 条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其他违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上
述违规担保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第 9.4 条、第 9.5 条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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