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英装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12-01
证券代码:300293 证券简称:蓝英装备 公告编号:2018-063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持股 5%以上股东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 SBS Ecoclean GmbH 因业务发展的需要,与中巨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巨国际”)签订了《融资合同》,拟向中巨国际借款不超过 1,000 万欧元,借款
期限为 36 个月。
2、中巨国际持有公司 6,6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4.44%,为公司第二
大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互为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以 4 票同意,
1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持股 5%以上
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郭洪涛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2 票同意,
1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持股 5%以上
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王永学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监事
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向持股 5%以上股东借款事项。
5、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
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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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巨国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红磡芜湖街 53-59 号金辉行 1001 室
法定代表人:郭洪生
注册资本:200 万港元
主要股东:郭洪生
实际控制人:郭洪生
经营范围:一般贸易
截止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巨国际资产总额 59,684.36 万港元,净资产
59,668.86 万港元,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06.59 万港元,净利润 1,073.10 万
元港元(未经审计)。
中巨国际持有公司 6,6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4.44%,为公司第二大股
东,与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沈阳黑石投资有限公司和郭洪
生先生互为一致行动人,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巨国际为公司关联方,上述
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借款币种及金额:不超过 1,000 万欧元。
借款用途: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 36 个月。
年借款利率:6%。
还款安排:在 36 个月内,借款人可提前偿还全部或分次偿还部分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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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持股 5%以上股东借款主要是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借
款期限为 36 个月,年借款利率为 6%。因此,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
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 SBS Ecoclean GmbH 与中巨国际签订的《融资合同》,
借款金额不超过 1,000 万欧元,是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借款期限 36 个月,年借
款利率 6%。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持股 5%以上股东借款主要是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
该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
会对公司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未与中巨国际发生各类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
子公司向持股 5%以上股东借款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SBS Ecoclean GmbH向持股5%以上股东—中巨国际借
款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关于公司控股子
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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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SBS Ecoclean GmbH向持股5%以上股东—中巨国际借
款是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
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董事郭洪涛先生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持股 5%以上股东借款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持股 5%以上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5、公司控股子公司 SBS Ecoclean GmbH 与中巨国际签署的《融资合同》。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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