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英装备: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2022-05-23
证券代码:300293 证券简称:蓝英装备 公告编号:2022-034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沈阳蓝英工业
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英装备”或“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认
真分析,现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拟采
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8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
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使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摊薄即期回报分析的假设前提
(1)本次发行方案于2022年10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
发行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核准
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环境以及证券市
场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39,8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考虑
相关发行费用;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为84,100,775股(含本数),
最终发行股数以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4)假设公司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与2021年度相比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上期增长10%;2)与上
期持平;3)较上期下降10%。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预测,仅用
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5)在预测公司发行后主要财务指标时,未考虑除拟募集资金总额、净利
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6)在测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期末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
影响,不考虑其他可能产生的股权变动事宜;
(7)基于谨慎性原则,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等的其他影响。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
表公司对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项目 2021 年度/2021 年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万股) 28,033.59 28,033.59 36,433.67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 39,800.00
假设 1:公司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与 2021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908.26 -6,908.26 -6,908.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
-9,306.97 -9,306.97 -9,306.97
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5 -0.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5 -0.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34 -0.33 -0.32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34 -0.33 -0.32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9% -14.32% -12.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16.42% -19.79% -17.34%
产收益率
假设 2:公司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908.26 -6,217.43 -6,217.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
-9,306.97 -8,376.27 -8,376.27
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2 -0.2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2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34 -0.30 -0.28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34 -0.30 -0.28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9% -12.80% -11.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16.42% -17.64% -15.47%
产收益率
假设 3:公司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较 2020 年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6,908.26 -7,599.09 -7,599.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
-9,306.97 -10,237.67 -10,237.67
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7 -0.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6 -0.27 -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0.34 -0.37 -0.35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0.34 -0.37 -0.35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19% -15.87% -13.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16.42% -21.98% -19.24%
产收益率
注: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
规定进行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成功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均会增
加。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短期内会出现一定幅度的
下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存在即期回报摊薄的风
险。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2年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
险而制定的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也将得到进一步优化,资本实
力将得到显著的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也将得到进一步加强,从而提升
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减
少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同时将对公司主营业务提供更多
的流动资金支持,有利于推动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更好的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和偿还有息负债,旨在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补充长期发展所需要
的流动资金,为公司未来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不涉及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
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六、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有效使用,促进公司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充
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公司
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
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
以监督。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针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
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均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二)加快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提升盈利能力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
偿还有息负债,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金实力将有所提升。借此契机,公
司将加快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完善业务链条,并有效提升
公司核心技术水平和全方位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
(三)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
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
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
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
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公
司已建立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
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切实维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自身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则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
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
相关管理措施。
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
/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