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3 证券简称:蓝英装备 公告编号:2023-013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前期股东减持及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致,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情况 减持平均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中巨国际有 大宗交易 2021 年 3 月 24 日 14.16 2,660,100 0.9852 限公司 中巨国际有 集中竞价 2021 年 7 月 14 日-2021 13.73 2,700,000 1.0000 限公司 交易 年 7 月 23 日 合计 13.95 5,360,100 1.9852 2、公司 2021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9 号)核准,沈阳蓝英工 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0,335,917 股,此次发 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了新增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 270,000,000 股增加至 280,335,917 股。此次发 行发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 但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 40.5227%减少至 39.0286%。 1 3、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3 号)核准,沈阳蓝英工 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8,102,189 股,本次发行的登记托 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280,335,917 股增加至 338,438,106 股。此次发行股份认购 对象为实际控制人郭洪生先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比例由 39.0286%增加至 49.4960%。 二、信息披露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0 0 0 0 郭洪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58,102,189 17.1677 沈阳蓝英 合计持有股份 84,277,500 31.2139 84,277,500 24.9019 自动控制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4,277,500 31.2139 84,277,500 24.9019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7,051,400 10.0190 21,691,300 6.4092 中巨国际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7,051,400 10.0190 21,691,300 6.4092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沈阳黑石 合计持有股份 3,442,500 1.2750 3,442,500 1.0172 投资有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442,500 1.2750 3,442,500 1.0172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14,771,400 42.5079 167,513,489 49.4960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4,771,400 42.5079 109,411,300 32.328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58,102,189 17.1677 三、其他相关说明 2 1、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郭洪生先生认购的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郭 洪生先生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新股的行为符合《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郭洪生、沈阳蓝英自动控制有限公司、中巨国际有限公司及沈阳黑石投资有 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3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