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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六五网: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年3月)2019-02-19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2019 年 3 月)
    鉴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
定》于2018年10月26日公布并施行,该决定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政策进行了修改。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修改决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修订如下:
                               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合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励;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其股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份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 一) 证券 交易所集 中 竞 价交 易方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依照《中
的其他方式。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 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
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
销。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
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
                                          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报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 四) 制订公司 的年度财 务预算 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司形式的方案;                          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八) 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公司股份;
易等事项;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 九) 决定公司 内部管理 机构的设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置;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项;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
事项;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四)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 第一百一十八条      除本章程另有约定外,
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
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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