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我们对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和审查,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独立性,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为公司 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 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我们认为续聘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同意将《关于续聘审计 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盛宇华、刘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