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五网: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8
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六五网”)的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换届推选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推举胡光辉先生、齐东先生、凌云女士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推举刘一平先生、郭新强先生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通过对上述五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二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资料的核查,未发现有《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均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均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我们认为上述五名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通过对上述二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核查,未发现其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第七条规
定的情况,具有独立性和履职能力。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
力。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具有提名公司董
事候选人的资格。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上述五名董事候选人(其中二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
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 盛宇华 刘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