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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股份: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18-09-18  

						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8-141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
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同意聘任柯宗贵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黄泽华先生、张越先生、李德桂
先生、魏树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景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李德桂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林振邦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谢春燕女士为
公司内审部负责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
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其任职资格和聘任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李德桂先生、林振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
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
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德桂、林振邦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科韵路16号信息港A栋21楼
    电话:020-85639340
    传真:020-85639340
    电子邮箱:lee_bluedon@163.com、lzb@chinabluedon.cn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