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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9-18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换届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上述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其教育
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相应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事项。


   二、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相关调整标准符合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
平,此次调整公司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有利于激励其更好地开展工作,调动
其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表决时有关董事进行了回避,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




       独立董事:王丹舟、周涛、蔡镇顺
       日期: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