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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8-169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
式发出,本次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同时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宗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一致同
意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是公司根据《蓝
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进行的合理修正,符合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柯宗庆、柯宗贵、黄泽华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 5 票同
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对股份回购条款的修改决定进行的合理修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慧路16
号蓝盾信息安全产业基地6楼会议室召开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