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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股份: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 :2018-170

债券代码:123015          债券简称:蓝盾转债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证监许可[2018]1063号”文核准,蓝
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公开发行
了5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3,800.00万元。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53,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9月13日起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蓝盾转债”,债券代码“123015”。
    根据《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00%时,公司董事会
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00%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
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为了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
展,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
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蓝盾转债”的转股价格(7.89元/股),则
“蓝盾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
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