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8-11-23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有关股份回购的修改决定。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修改决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
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股权激励;
1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股份的。
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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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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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 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决议。
销。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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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收购的股份应当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
者注销。
第九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九十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 大会报告工作;
4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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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
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本、发行股票、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项; 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置;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聘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根 聘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根
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裁、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裁、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拟订并向股东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拟订并向股东
大会提交有关董事报酬的数额及方式的 大会提交有关董事报酬的数额及方式的
方案; 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
检查总裁的工作; 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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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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