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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8-12-03  

						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8-177

债券代码:123015            债券简称:蓝盾转债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盾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的部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自筹资金支付的“蓝盾大安全研发与产
业化基地”项目的部分投资额,合计 13,637.23 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6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38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
53,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3,481,132.0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4,518,867.9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481 号”验资报告。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会同全资子公司西咸新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截止 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 38,137.32 万元预先投入“蓝
盾大安全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项目,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3,637.23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     截止 2018 年 8 月
                                                                      拟置换金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承诺投资     17 日自有资金已
                                                                         额
                                       金额          投入金额
       蓝盾大安全研发
 1                      102,244.75    37,700.00          38,137.32    13,637.23
       与产业化基地
       补充上市公司流
 2                       16,100.00    16,100.00                   -           -
       动资金
合计                    118,344.75    53,800.00          38,137.32    13,637.23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建设“蓝盾大安全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及“补
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作出了如下安排: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筹资金解决”。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
[2018]004868 号”《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 2018 年 8 月 17 日止,公司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为 38,137.32 万元。
     本次公司计划运用募集资金净额中的 13,637.23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公司本次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
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12 月 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公开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部分资金置换前期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蓝盾大安全研发与
产业化基地”项目的部分投资额 13,637.23 万元。


    四、相关方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蓝盾大安全
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项目进行了审核,且公司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内容及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经核查,蓝盾股份本次以募集资
金置换先期已支付的“蓝盾大安全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本次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本次置换实施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
超过 6 个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保荐机构同意蓝盾股份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