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29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提名张越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张越先生的个人
履历,我们认为张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上市公
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推举张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涛、蔡镇顺、王丹舟
日期: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