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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30  

						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6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该通知要求在
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
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
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该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及财政部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定,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具体情况主要如下:
    1、资产负债表:
    (1)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2)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2、利润表:
    (1)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
损失以“-”列示,同时将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2)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
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
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
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
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

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
露要求等。
    (三)债务重组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

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
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经营
成果、总资产、净资产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
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
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
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
影响,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