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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2020-10-20  

                        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1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近期,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和部分子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柯宗庆先生、柯宗贵先生因涉诉事项未履行生效法
律文书确定义务,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详情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与部分子公司及控股股东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等相关公告。
    2、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新增
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累计债务逾
期未偿还金额为 156,565.35 万元。
    3、近期,受资金流动性不足等因素影响,公司陆续出现债务逾期、涉及诉
讼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事项,日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偿债能力及
盈利能力受到削弱;同时,由于涉诉事项被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公司部分银行账
户、资产已被法院冻结/查封;此外,因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存在较多未结诉讼事
项,如后续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存在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可能性。详情请查阅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
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等相关公告。
    4、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存在违约风险及涉及诉讼,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冻结,且其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该事项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暂无实质性影响,但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性产生一定影响。若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冻结的股份未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后续被司法
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5、2020 年半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政府及客户单位延期复工复产,
采购节奏放缓,公司原有订单推后、项目实施人员进场受限、在手订单实施及验
收延迟,造成公司网络信息安全业务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同时,公司全资
子公司中经汇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于业务开展受限,业绩亏损较多,导致公司
整体盈利能力下降。2020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9,881.51 万元,同比下
降 48.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52.81 万元,同比下降 146.50%。
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将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披露,具体的财务数据将
在《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
    综上,上述事项如无法妥善处理,可能会进一步导致公司资产被冻结或强制
执行,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0 年 10 月 16 日、2020 年 10 月
19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
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就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除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重大事
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
处于筹划阶段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形。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
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情形。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