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股份: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30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
期内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
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
切实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
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的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20 年 2
报告的议案》;
1
二次(临时)会议
月 27 日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9、《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20 年 4
2、《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
三次会议
月 29 日
3、《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
4、《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9、《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2、《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2020 年 8
3
四次会议 案》;
月 27 日
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20 年 10
1、《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4
五次(临时)会议
月 29 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运
用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依据检查情况,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事项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了公司所
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
员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股东大会及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2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损
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
果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审核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
部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存储情况进
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存放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并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5、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除对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
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的情况。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
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
管理目标的发展需求和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各个环
节的规范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
范、合法,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7、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3
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与外部报送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
格执行相关制度,严格规范内幕信息保密、登记工作和传递审批流程,未发现有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未发
生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身的职责,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
动,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
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2021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作,充
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作用;加强与股东的联系,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通过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通等方式,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确保股东权益、公司利
益、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加强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收购兼并、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5、进一步加强监事的内部学习,巩固自身专业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
身建设。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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