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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300297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邮
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文浩
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因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
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未损
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 2020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
度审计机构,独立、客观、真实地进行了相应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
信或融资额度。同时,公司拟为上述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
额度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抵押、股权质押、保证等,以最后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
的具体合同为准。《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该事
项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0、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
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867 号)。《公司 2020 年年度审
计报告》及《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
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监事会对于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无异议。董事会关于涉及事项的说明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为改善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董事会和管理层已制定了一系列
积极的措施,这些措施和安排是切合实际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全力做好生
产经营工作,提升盈利能力,降低经营风险,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监
事会将继续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相关措施的推进工作,同时督促公
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97,295,923.57 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797,295,923.57 元,实收股本总额 1,249,834,221 元,未弥补的亏损超过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