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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30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
保。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
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
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蔡镇顺、张敏、刘波
                                                      日期: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