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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2021-09-09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以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针对公司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
和核查,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
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的要求。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理由恰当,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
要求。本次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理由恰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一
致同意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蔡镇顺、张敏、刘波
                                                      日期: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