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14 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照明 披露日期:2014 年 8 月 26 日 1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邓子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杨文豪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5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8 第四节 重要事项 ............................................................ 18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0 第七节 财务报告 ............................................................ 32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102 3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长方照明 指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长方 指 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长方照明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康铭盛 指 深圳市康铭盛实业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LED 指 Light Emitting Diode 的缩写,指发光二极管 LED 封装 指 将 LED 芯片、支架、反射器等用树脂封装后引出导线的过程 LED 封装配套产品 指 SMD 支架等封装配套产品 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保荐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报告期内 指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末 指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长方照明 股票代码 300301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长方照明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ChangFang Light Emitting Diode Lighting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CFLE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邓子长 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聚龙山 3 号路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8 办公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聚龙山 3 号路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8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cfled.com 电子信箱 ir@cfled.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海俭 唐磊 联系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聚龙山 3 号路 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聚龙山 3 号路 电话 0755-82828999 0755-82828999 传真 0755-83981999 0755-83981999 电子信箱 ir@cfled.com ir@cfled.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董事会办公室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5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456,077,084.25 363,559,194.67 25.4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2,571,943.55 32,055,736.26 1.61%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 30,332,993.44 31,381,984.61 -3.34%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1,525,440.43 28,643,067.30 79.8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89 0.1061 78.13%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94 0.1187 0.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94 0.1187 0.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3% 4.37% -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3.94% 3.68% 0.26%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527,465,191.16 1,310,464,617.79 16.56%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 783,165,827.60 757,450,784.05 3.39% 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2.8721 2.7737 3.55% 产(元/股) 五、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516,038.2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132,2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82,102.82 违约金支出及其他 减:所得税影响额 395,108.84 合计 2,238,950.1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6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七、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的风险 LED行业作为新兴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特别是随着LED发光效率的提升和成本的逐步下降,LED照明市场的发 展前景尤其广阔。LED行业属于国家―十二五规划‖新兴产业,国家发改委联合科技部等六部委专门下发了《半导体照明科技 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指导、促进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受国家产业政策推动,市场规模快速成长和扩大,行业内企业 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且将不断会有更多的资本和新的企业进入LED行业,逐步参与到LED照明市场的竞争中来,行 业竞争中短期内将日趋激烈,公司的发展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自本公司成立以来,业务专注于照明用白光LED的封装, 现已成长行业内龙头企业之一,针对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将继续强化核心竞争优势,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力度,因应 市场变化和需求及时调整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策略,致力于满足并引领市场需求。同时,不断强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持续 跟进了解并熟练掌握客户需求,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如何建立更加有效的投资决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引进和培养技术人才、 生产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管理人才等将成为公司面临的重要课题。公司通过优化管理系统,引进科学管理方法,逐步引入 更加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组织机构和公司制度不完善而导致的风险。同时,公司通过良好的 薪酬福利制度、股权激励等持续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并加强对现有管理队伍的培养,为公司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市场开拓计划实施受阻的风险 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快速扩张以及对LED照明应用产品的大力推广,公司计划在分支机构的建设、 营销渠道的拓展、品牌的宣传、营销团队的充实等方面投入更多的资源。若未能按计划进一步巩固并完善现有营销网络,加 大市场开拓力度,公司将面临因市场开拓计划实施受阻而导致错失发展良机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市场的调研,提高对市场 变化的敏感度,以便及时有效的实施强有力的销售计划。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渠道建设以及品牌建设,进一步扩大公司 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产品的知名度。 4、技术更新换代的风险 LED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与知识密集型行业,近年来行业技术水平快速提升,技术创新活跃。倘若由于投资不足等因素 导致公司不能紧跟国内外新技术发展趋势并持续实现技术和产品的更新换代,将面临技术优势减弱或技术被替代的风险,从 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产品竞争力带来负面影响。公司通过不断的技术革新、工艺改进以及加大研发投入,掌握了多项核心技 术,提高核心竞争力,保证了公司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 7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14年上半年,LED行业逐步回暖、稳步提升,LED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整个行业保持着良好的增长势头。巨大的产 业发展机遇让越来越多的企业投入其中,行业竞争日趋激烈,LED产品价格持续下滑。报告期内,公司渠道铺设及费用控制 已显现成效,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56,077,084.25元,较上年同期363,559,194.67元增长25.45%;营业利润35,838,414.44元, 较上年同期31,341,598.64元增长14.35%;净利润为为32,571,943.55元,较上年同期32,055,736.26元增长1.61%。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长方已完成部分基本框架的建设,公司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安排装修及投产,惠州长方厂房的投入使 用后,公司应用产品产能产量将进一步提升,通过公司的渠道建设及品牌推广,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公司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加强研发投入,通过科技创新、品质升级,研发出更多市场顺应需求的产品,进 一步强化产品的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以―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产品‖为核心目标,凭借自身对LED芯片、封装、应用技术现状及其发展趋 势的深刻理解,持续研发出多种顺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应用产品方面,公司研发出一系列新产品,主导产品大规模产业化 生产,市场认可度高。同时,由于公司进行渠道铺设以及品牌整合,影响了公司应用产品的产量和销量,但是也为后面更好 的发展铺好道路。封装产品方面,公司对原有产能进行进一步扩充,公司封装产品的产量和销量都大幅提升,报告期内,公 司贴片式LED(含大功率)实现营业收入372,253,100.1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9.36%。同时,公司在巩固原有白光封装龙头 的基础上,对封装产品进一步拓展,报告期内,公司RGB光源、背光源已试产完毕,部分RGB光源已量产销售,成为公司 新的利润增长点。 同时,公司积极延伸产业链。报告期内,公司拟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康铭盛60%股权,康铭盛专业从事LED移动 照明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系长方照明LED照明光源器件业务的下游企业。本次重组可促进公司实现产业链的垂直 整合,实现优势互补,提升公司LED照明应用业务的比重,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加强公司与康铭盛生产过程各环节的配合, 有利于协作化生产。同时,可以减少产品流转的中间环节,节约交易成本,有利于增强公司和康铭盛在LED行业的核心竞争 力。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并于2014年7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0827 号),公司将持续及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456,077,084.25 363,559,194.67 25.45% 营业成本 349,794,456.32 277,411,826.10 26.09% 销售费用 20,883,687.24 20,910,327.58 -0.13% 管理费用 24,372,611.37 28,733,203.46 -15.18% 主要是报告期内借款增 财务费用 6,766,702.69 2,907,143.52 132.76% 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5,900,529.84 5,284,798.34 11.65% 8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研发投入 13,164,792.56 16,980,422.70 -22.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主要是因为营业收入增 51,525,440.43 28,643,067.30 79.89% 量净额 加所致 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设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12,586,340.45 -171,404,960.13 -34.32% 备款、子公司工程款结 量净额 算方式改变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主要是本期收到银行借 37,407,495.47 10,537,872.92 254.98% 量净额 款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主要是购买固定资产及 -23,632,785.03 -132,283,836.51 -82.13% 加额 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得益于LED行业整体市场需求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封装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贴片式LED(含大功率)实现营 业收入372,253,100.13元,同比增长89.36%。公司积极开拓新的领域,向LED上下游延伸,封装配套产品报告期内实现营业 收入11,938,202.59元,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部分封装配套产品自用,为公司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利润。 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及订单执行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经营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致力于推进LED在照明领域的发展,业务专注于照明用白光LED的封装,并在此基础上向下游照明应 用领域延伸,主要从事LED照明光源器件和LED照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半导体光电器 件制造业。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56,077,084.25元,较上年同期363,559,194.67元增长25.45%;营业利润35,838,414.44元, 较上年同期31,341,598.64元增长14.35%;净利润为32,571,943.55元,较上年同期32,055,736.26元增长1.61%。 (2)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分行业 工业 446,903,468.26 346,345,917.28 22.50% 28.60% 29.58% -0.59% 分产品 直插式 LED 27,565,575.87 29,704,753.77 -7.76% -50.47% -40.00% -18.80% 9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贴片式 LED(含 372,253,100.13 273,643,604.25 26.49% 89.36% 82.21% 2.88% 大功率) 应用产品 35,146,589.67 34,561,906.98 1.66% -63.11% -48.87% -27.39% 封装配套产品 11,938,202.59 8,435,652.28 29.34% 100.00% 100.00% 100.00% 分地区 国内 440,782,906.56 342,049,833.61 22.40% 28.42% 29.34% -0.55% 国外 6,120,561.70 4,296,083.67 29.81% 42.66% 51.51% -4.10% 4、其他主营业务情况 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或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前 5 大供应商或客户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全部采购额的比例(%) 第一名 51,394,685.74 10.72% 第二名 33,391,046.10 6.97% 第三名 33,197,322.85 6.93% 第四名 15,918,632.79 3.32% 第五名 12,562,020.82 2.62% 合计 193,693,726.55 40.41% 本报告期前5大供应商中第一名、第二名、第四名、第五名为新进供应商,公司不存在采购依赖单个供应商的情况,前5大供 应商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第一名 17,838,264.99 3.91% 第二名 17,833,351.31 3.91% 第三名 16,527,972.53 3.62% 第四名 14,989,936.40 3.29% 第五名 10,831,459.16 2.37% 10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78,020,984.39 17.10% 本报告期前5大客户中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为新进客户,公司不存在销售依赖单个客户的情况,前5大客户的变 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6、主要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参股公司。 7、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技术领先、引领市场‖的经营理念,一直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技术和品质为生命线, 密切关注LED照明市场与技术发展方向,自主创新,每年均保持一定的研发投入,以确保公司研发实力处于领先水平,核心 技术持续成长。 8、核心竞争力不利变化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9、公司业务相关的宏观经济层面或外部经营环境的发展现状和变化趋势及公司行业地位或区域市场地位 的变动趋势 2014年5月,国务院颁布《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实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 推广应用半导体照明等先进技术装备。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对能效领跑者给予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购买、使用高效节能 产品。适时将能效领跑者指标纳入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为新兴产业,LED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LED光源被誉为人类 照明史上的第三次革命,具有高效节能、绿色环保等优点,在全球范围掀起发展研究的热浪。以指示显示及背光为主要应用 的前两波应用带动LED产业的增长过后,以照明应用为特征的第三个增长峰期正在酝酿。根据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的统计, 全球LED照明市场将保持20%以上的快速增长,2007年全球LED照明市场规模为93.82亿美元,到2013年全球LED照明市场规 模达到350.70亿美元。我国LED照明市场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2007年我国LED照明市场规模为103.95亿元,2013年我 国LED照明市场规模达到730.14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38.38%。预估至2015年,中国的LED通用照明实际需求达678亿 元。而随着经济持续成长与LED普及率提升,至2020年将可达1,386亿元,2013年至2020年期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3.09%。 随着LED发光效率的提升和成本的逐步下降,以及其在能耗上的优势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推动,LED行业市场规模快速扩 大,行业内企业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不断有更多的资本和新的企业参与到LED竞争中来,行业市场竞争短期内将日 趋激烈。 公司作为国内白光LED照明封装龙头企业,产品市场前景广阔,业务发展良好,产销两旺,产品产量销量大幅提升。未 来,公司将立足于国内白光LED照明封装龙头,继续致力于推进LED在照明领域的发展,加大科技投入,持续创新。同时, 不断向上下游延伸,向上游延伸以期降低成本,保证利润空间,向下游延伸以期扩宽产品线,掌握终端市场,保持并提升市 场份额,巩固行业地位,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10、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于LED行业,借助公司在LED领域的竞争优势,不断进行科技创新,开发出一系列具高性价比、 强竞争力的产品,通过全面提升生产规模、技术与产品创新能力、市场开拓力度以及完善治理结构等方式,将公司做大做强。 11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56,077,084.25元,较上年同期363,559,194.67元增长25.45%;营业利润35,838,414.44元, 较上年同期31,341,598.64元增长14.35%;净利润为32,571,943.55元,较上年同期32,055,736.26元增长1.61%。 11、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1、市场竞争的风险 LED行业作为新兴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特别是随着LED发光效率的提升和成本的逐步下降,LED照明市场的发 展前景尤其广阔。LED行业属于国家―十二五规划‖新兴产业,国家发改委联合科技部等六部委专门下发了《半导体照明科技 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指导、促进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受国家产业政策推动,市场规模快速成长和扩大,行业内企业 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且将不断会有更多的资本和新的企业进入LED行业,逐步参与到LED照明市场的竞争中来,行 业竞争中短期内将日趋激烈,公司的发展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自本公司成立以来,业务专注于照明用白光LED的封装, 现已成长行业内龙头企业之一,针对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将继续强化核心竞争优势,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力度,因应 市场变化和需求及时调整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策略,致力于满足并引领市场需求。同时,不断强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持续 跟进了解并熟练掌握客户需求,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如何建立更加有效的投资决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引进和培养技术人才、 生产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管理人才等将成为公司面临的重要课题。公司通过优化管理系统,引进科学管理方法,逐步引入 更加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组织机构和公司制度不完善而导致的风险。同时,公司通过良好的 薪酬福利制度、股权激励等持续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并加强对现有管理队伍的培养,为公司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市场开拓计划实施受阻的风险 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快速扩张以及对LED照明应用产品的大力推广,公司计划在分支机构的建 设、营销渠道的拓展、品牌的宣传、营销团队的充实等方面投入更多的资源。若未能按计划进一步巩固并完善现有营销网络, 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公司将面临因市场开拓计划实施受阻而导致错失发展良机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市场的调研,提高对市 场变化的敏感度,以便及时有效的实施强有力的销售计划。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渠道建设以及品牌建设,进一步扩大公 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产品的知名度。 4、技术更新换代的风险 LED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与知识密集型行业,近年来行业技术水平快速提升,技术创新活跃。倘若由于投资不足等因素 导致公司不能紧跟国内外新技术发展趋势并持续实现技术和产品的更新换代,将面临技术优势减弱或技术被替代的风险,从 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产品竞争力带来负面影响。公司通过不断的技术革新、工艺改进以及加大研发投入,掌握了多项核心技 术,提高核心竞争力,保证了公司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 二、投资状况分析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478.79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9.6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533.1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12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27 号文核准, 于 2012 年 3 月 9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A 股)2,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5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4,521.21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9,478.79 万元,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29,358.65 万元超 募资金 20,120.14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016 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截至 2012 年 4 月 16 日止,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坪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 兴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坪山支行等五家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 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净额:49,478.79 万元,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9.66 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4,533.13 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也不存在募集 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达 截止报 项目可 是否已 募集资 截至期 截至期 调整后 本报告 到预定 本报告 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金承诺 末累计 末投资 投资总 期投入 可使用 期实现 累计实 到预计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投资总 投入金 进度(3) 额(1) 金额 状态日 的效益 现的效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额 额(2) =(2)/(1) 期 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3 年 LED 照明光源扩产 19,805.6 19,805.6 19,881.9 否 0 100.00% 06 月 30 1,626.84 4,875.35 否 项目 4 4 5 日 2013 年 LED 照明灯具扩产 -1,165.5 否 6,521.7 6,521.7 0 6,350.6 97.38% 06 月 30 -211.35 否 项目 8 日 2012 年 LED 照明技术研发 否 3,031.31 3,031.31 449.66 901.92 30.00% 否 11 月 30 13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中心项目 日 29,358.6 29,358.6 27,134.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49.66 -- -- 1,415.49 3,709.77 -- -- 5 5 7 超募资金投向 设立全资子公司 否 9,620 9,620 0 9,620 100.00% 否 2013 年 LED 照明光源 SMD 否 4,000 4,000 0 3,031.8 75.80% 06 月 30 689.89 3,452.98 否 支架项目 日 2013 年 LED 照明灯具 IC 驱 否 2,500 2,500 0 746.86 29.87% 03 月 30 22.83 392.27 否 动电源项目 日 归还银行贷款(如 -- 4,000 4,000 0 4,000 100.00% -- -- -- -- -- 有) 17,398.6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0,120 20,120 0 -- -- 712.72 3,845.25 -- -- 6 49,478.6 49,478.6 44,533.1 合计 -- 449.66 -- -- 2,128.21 7,555.02 -- -- 5 5 3 截止本报告期末: 1、LED 照明光源扩产项目累计投资 19,881.95 万元,已完成投资进度,报告期内,公司为抢占和拓展 市场,主动降低产品价格,导致毛利率未达到预期效果; 2、LED 照明灯具扩产项目累计投资 6,350.60 万元,完成投资进度为 97.38%,基本已达到预计投资进 度,但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为了巩固和拓展市场,继续进行渠道铺设,加 大渠道铺设投入和力度,销售费用同比增加,同时,公司采取主动降价等策略,导致产品毛利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都得到了快速提升,销售收入同比快速增长,公司渠道铺 设及品牌建设成效可见一斑。未来,公司将继续进行渠道建设和品牌建设,加大研发力度,从各个方 面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使得 LED 灯具扩产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3、LED 照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累计投资 901.92 万元,完成投资进度为 30%,未达到预定投资进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主要原因为,公司上市前所拟定的研发项目随着时间推移,技术方向和市场需求已发生较大变化。公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司本着成本节约和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不断调整新产品和新 原因(分具体项目) 技术研发方向和进度,使得募集资金使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LED 照明光源 SMD 支架项目累计投资 3,031.80 万元,完成投资进度 75.80%,未达到投资进度, 主要原因为,由于公司的投资计划制定合理,在实现同等经济效益的前提下节省了投资金额,SMD 支 架项目在未完成投资进度的前提下以实现了预期的经济效益。 5、LED 照明灯具 IC 驱动电源项目累计投资 746.86 万元,完成投资进度 29.87%,未达到投资进度, 主要原因为,根据市场情况,产品种类更新较快,不同产品对电源要求不同,公司本着募集资金效益 最大化的原则,根据需求及时调整电源研发及生产计划,使得募集资金使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由于市场情况良好,公司产品产销两旺,根据市场需求,公司计划对所有募投项目继续实施扩产计划, 研发中心项目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研发方向,亦将继续实施,公司将于近期办理深圳市社会投资项 目备案变更,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期限,投资主体、投资内容、投资地点等不变。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不适用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4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适用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49,478.79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20,120.14 万元。超募资金具体投资计划如下: 1、201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及投资 LED 照明光源 SMD 支架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 用超募资金 4,000 万元投资 SMD 支架项目。 2、2012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900 万元投资设立惠州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权。 3、2012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 IC 驱 动电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500 万元投资 IC 驱动电源项目。 4、2012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增资惠州市长方照 明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720 万元投资增资惠州子公司。 截止本报告期末,超募资金账户共支出 17,398.66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为充分抓住市场机遇,保持公司市场领先地位,公司已于上市前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对 LED 照明灯具 扩产项目和 LED 照明光源扩产项目两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上述项 目分别累计投入 401 万元、4785.26 万元,为预付设备款、建设投资等。置换期内,研发持续投入, 但相关投入尚未通过 LED 照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186.2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 况 额的自筹资金。2012 年 4 月 14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 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2】210 号),明确表示―长方照明编制的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按经营需要,合理安 金用途及去向 排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5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三、有关盈利预测、计划或展望的实现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764,417.62元,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776,441.7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0,001,003.22元, 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4,988,979.08元。 经公司2014年3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72,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公司本次权益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16日。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 是 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 是 明: 八、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16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7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 3、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 三、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3年5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 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 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其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对于2013年5月28日披露的《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进行了修订,公司于2013年7月30日收到证监会对材料确认无异议并备案的批复,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可以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审议并实施该股权激励计划。2013年8月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时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3年8月19日,公司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公司实施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2013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权激励 18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9月13日。 5、2013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人员资格进行了审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 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9月13日,向9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68万股,授予 价格为4.65元/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70,000,000 股增加至272,680,00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70,00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272,680,000 元。 7、2013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原激励对象何伟、肖良明、苏金燕持 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8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65元/股。 8、2014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 批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未达到第一批解锁条件的666,000股以及原激励对象吴芹芹、汪锋、李玉玺、吴兴强、夏武平、冯军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280,000股共计94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65元/股。 9、2014年6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14年6月25日,授予价格为6.15元/股。 10、2014年7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 票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8.9万股。 11、2014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 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激励对象牛文超暂缓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调整后授予限制性股票为4.2万股,授予价格为4.62元/股,授予日为2014年8月29日。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查询索引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5月27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5月27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8月2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8月2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9月13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9月13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9月23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9月23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3年9月26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12月30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年12月30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3月25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3月25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014年6月18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014年6月18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7月21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7月21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4年7月30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14年7月30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9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完成的公告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8月22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8月22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1)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邓子长、邓子贤、邓子权、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 7,500万 2010-03-01 2015-03-01 否 邓子宜、邓子华 股份有限公司 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 10,000万 2013-3-25 2014-3-24 是 邓子贤 股份有限公司 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 15,000万 2013-10-8 2014-10-8 否 邓子贤 股份有限公司 邓子长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 20,164万 2013-12-24 2014-12-24 否 股份有限公司 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 10,000万 2014-4-23 2015-4-22 否 邓子贤 股份有限公司 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 20,000万 2014-6-2 2016-5-31 否 邓子贤 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说明: ①2010年3月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2010年圳中银岗额协字第000118号《授信额度协议》、 2010年圳中银岗借字第000118号《人民币借款合同(中/长期)》、2010年圳中银岗借字第000118-1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0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以上授信额度和借款金额合计7,500万元。邓子贤、邓子宜、邓子华、邓子长、邓子权于2010年3月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编号为2010圳中银岗保协字第000118A号、2010圳中银岗保协字第000118B号、2010圳中银岗保 协字第000118C号、2010圳中银岗保协字第000118D号、2010圳中银岗保协字第000118E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授 信额度协议》、《人民币借款合同(中/长期)》、《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②2013年3月2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借2013额0130龙岗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 《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12个月,即自2013年3月25日到2014年3月24日止。邓子长,邓子华,邓子权,邓子贤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授信额度自然人保证合同:保2013额0130龙岗-1,保2013额0130龙岗-2,保2013 额0130龙岗-3,保2013额0130龙岗-4。 ③2013年10月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龙岗支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龙岗授信字(2013)第0709号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5,000万元的《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12个月,即自2013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8日止。邓子长,邓子华,邓子权,邓子 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兴业银行龙岗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龙岗授信(保证)字(2013)第0709 号。 ④2014年1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龙岗支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龙岗授信字(2013)第0709号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00 万元的《授信协议》,具体额度种类为:借款额度、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以及固定资产贷款。邓子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 中国银行龙岗支行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授信期限为2013年12月24日至2014年12月24日。 ⑤2014年4月23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借2014综230龙岗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 信协议》,授信期间为12个月,即自2014年4月23日到2015年4月22日止。邓子长,邓子华,邓子权,邓子贤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授信额度自然人保证合同:保2014综230龙岗-1,保2014综230龙岗-2,保2014综230 龙岗-3,保2014综230龙岗-4。 ⑥2014年6月2日,邓子长,邓子华,邓子权,邓子贤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申请授信合计 不超过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授信额度自然人保证合同:40000220-2014年(高 保)字0512-01号,40000220-2014年(高保)字0512-02号,40000220-2014年(高保)字0512-03号,40000220-2014年(高保) 字0512-04号。授信期间为自2014年6月2日到2016年5月31日止。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1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1)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授信银行 原额度 2014额度 担保类型 综合授信种类及业务品种 期限 中国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33,000.00 33,000.00 自有机器设备、厂房 长期借款、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 一年 抵押及信用担保 信用证 建设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10,000.00 10,000.00 信用担保 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 一年 招商银行深圳振兴支行 10,000.00 10,000.00 信用担保 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两年 兴业银行龙岗支行 12,000.00 15,000.00 信用担保 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 一年 工商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10,000.00 5,400.00 信用担保 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 一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坪山支行 10,000.00 5,000.00 信用担保 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一年 平安银行深圳科技支行 10,000.00 6,000.00 信用担保 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一年 上海银行龙岗支行 10,000.00 10,000.00 信用担保 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一年 江苏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 -- 10,000.00 信用担保 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一年 中信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 20,000.00 信用担保 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一年 合计 105,000.00 124,400.00 -- --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借2014综230龙岗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 的《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12个月,即自2013年4月23日到2014年5月23日止。邓子长,邓子华,邓子权,邓子贤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授信额度自然人保证合同:保2014综230龙岗-1,保2014综230龙岗-2,保2014 综230龙岗-3,保2014综230龙岗-4。2014年6月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40000220-2014年(坪山)字0034号的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12个月。邓子长,邓子华,邓子 权,邓子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授信额度自然人保证合同:40000220-2014年(高保) 字0512-01号,40000220-2014年(高保)字0512-02号,40000220-2014年(高保)字0512-03号,40000220-2014年(高保)字 0512-04号。 22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六、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 股权激励 2013 年 05 公司均遵 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 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 计划实施 月 27 日 守了上述 保。 期间。 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一、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邓 子贤及其关联方邓凤钦、邓东升、宋世伟承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上述七名股东外,公司其余 28 名股东均承诺:自其增 资成为公司股东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及 控股股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东\实 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际控制 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 人\持 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 股5% 公司股份总额的 50%。 报告期内, 以上的 首次公开发行 3、除上述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上述股东 股东\ 2011 年 01 或再融资时所 股东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 长期 均遵守了 董事\ 月 24 日 作承诺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 所做的承 监事\ 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诺。 高级管 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 理人员 过 50%;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 \其他 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 上市前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的股东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关于补缴个人所得税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子长先生、邓子权先生、邓 子华先生、邓子贤先生承诺:如因有关税务部门要求或决定, 公司需要补缴或被追缴整体变更时全体自然人股东以净资产 折股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或因公司当时未履行代扣代缴义 务而承担罚款或损失,本人将按照整体变更时持有的公司股 权比例承担公司补缴(被追缴)的上述个人所得税款及其相 23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关费用和损失。 如有部分公司自然人发起人股东因任何原因 导致其没有及时缴纳因公司整体变更涉及的应承担的个人所 得税及其相关费用和损失,本人承担连带责任;本人将忠实 履行承诺并保证确认的真实性,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或确认不 真实,本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2、除上述四名股东外,公司其他 31 名股东均承诺:如因有 关税务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补缴或被追缴整体变更时 全体自然人股东以净资产折股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或因公 司当时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承担罚款或损失,本人将按照 整体变更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承担公司补缴(被追缴)的 上述个人所得税款及其相关费用和损失。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子长先生、邓子权先生、邓子 华先生、邓子贤先生及公司股东林长春先生(持股 5%以上的 股东)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 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相同业务的情形。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长方半 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期间内,本人将不会采取参股、 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 与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相同或构成实质 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比照前述规定履 行不竞争的义务。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本 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与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可避免构成同业竞争时,则本人将在深 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后,应:(1)及 时转让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上述 业务,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上述业务在 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或(2)及时终止上述业务,或促 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终止上述业务。如本人违反上述 承诺,本人应赔偿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及深 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 损失,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深圳市长方 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四、关于竞业禁止的承诺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邓子长先生、邓子权先生、 邓子华先生、杨文豪先生、叶泽华先生、胡丰森先生、苏金 燕女士、黄金章先生、牛文超先生、赵亮先生、李海俭先生 均承诺:本人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法定期间内不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 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 法律责任。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24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承诺是否及时 是 履行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计划(如 有)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6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邓子长、李海俭、牛文超、杨文豪、李戈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总额7,920万元,其中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邓子长拟认购5,767,669股公司股票。 七、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八、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东股权质押事项(截至2014年6月30日) 股东名称 质押权人 质押股份 质押日期 质押期限 占公司股 数量 份总额的 比例(%) 邓子华 深圳市高新投保 6,000,000.00 2013-06-20 2013年6月20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 2.20 证担保有限公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申请解冻为止 邓子华 中国中投证券有 16,800,000.00 2013-11-26 2013年11月26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 6.16 限责任公司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申请解冻为止 邓子华 上海浦东发展银 5,600,000.00 2013-12-23 2013年12月2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 2.05 行股份有限公司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深圳分行 司申请解冻为止 邓子权 深圳市高新投保 25,000,000.00 2013-05-27 2013年5月27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 9.17 证担保有限公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申请解冻为止 邓子贤 国信证券股份有 13,280,000.00 2013-08-22 2013年8月22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 4.87 限公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申请解冻为止 25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邓子长 国信证券股份有 34,800,000.00 2013-07-30 2013年7月30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 12.76 限公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申请解冻为止 黄金章 深圳市高新投集 370,000.00 2013-11-28 2013年11月28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 0.14 团有限公司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申请解冻为止 李海俭 深圳市高新投集 500,000.00 2013-12-23 2013年12月2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 0.18 团有限公司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申请解冻为止 合计 --- 102,350,000.00 --- --- 37.53 26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积金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98,745,955 72.89% -5,890,795 -5,890,795 192,855,160 70.73% 3、其他内资持股 198,745,955 72.89% -5,890,795 -5,890,795 192,855,160 70.73% 境内自然人持股 198,745,955 72.89% -5,890,795 -5,890,795 192,855,160 70.7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3,934,045 27.11% 5,890,795 5,890,795 79,824,840 29.27% 1、人民币普通股 73,934,045 27.11% 5,890,795 5,890,795 79,824,840 29.27% 三、股份总数 272,680,000 100.00% 0 0 272,680,000 100.00%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 通。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之前提交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后,该部分股票上市流通。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3,145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报告期末持 报告期内增 持有有限售 持有无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27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股数量 减变动情况 条件的股份 条件的股份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数量 邓子长 境内自然人 25.57% 69,732,435 34,800,000 34,932,435 质押 34,800,000 邓子权 境内自然人 16.13% 43,991,218 25,000,000 18,991,218 质押 25,000,000 邓子华 境内自然人 12.79% 34,866,218 28,400,000 6,466,218 质押 28,400,000 邓子贤 境内自然人 9.74% 26,564,655 13,280,000 13,284,655 质押 13,280,000 林长春 境内自然人 4.21% 11,466,888 -4,783,112 8,125,000 3,341,888 鸿阳证券投资基 其他 1.28% 3,479,802 0 3,479,802 金 全国社保基金六 其他 0.87% 2,362,712 0 2,362,712 零三组合 江斌 境内自然人 0.74% 2,019,520 -1,730,480 0 2,019,520 宝盈鸿利收益证 其他 0.72% 1,973,657 0 1,973,657 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华宝 兴业动力组合股 其他 0.55% 1,499,960 0 1,499,960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 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 不适用 有)(参见注 3) 上述股东中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邓子贤为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作为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 的说明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3,479,802 人民币普通股 3,479,802 林长春 3,341,888 人民币普通股 3,341,888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2,362,712 人民币普通股 2,362,712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1,973,657 人民币普通股 1,973,657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 1,499,960 人民币普通股 1,499,960 型证券投资基金 夏玉山 1,363,400 人民币普通股 1,363,4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 菱信盛利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浦银安盛价值成长 669,919 人民币普通股 669,919 28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兰闽 652,549 人民币普通股 652,549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增强 626,900 人民币普通股 626,900 27号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名股东之 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人。 说明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不适用 (如有)(参见注 4)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29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股票期权情况 1、持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期初持有 本期获授 本期被注 期末持有 的股权激 予的股权 销的股权 的股权激 期初持股 本期增持 本期减持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期末持股数 励获授予 激励限制 激励限制 励获授予 数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限制性股 性股票数 性股票数 限制性股 票数量 量 量 票数量 邓子长 董事长 现任 69,732,435 0 0 69,732,435 0 0 0 0 董事、总经 邓子权 现任 43,991,218 0 0 43,991,218 0 0 0 0 理 董事、副总 邓子华 现任 34,866,218 0 0 34,866,218 0 0 0 0 经理 董事、副总 邓子贤 现任 26,564,655 0 0 26,564,655 0 0 0 0 经理 刘宁 独立董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0 苏奇木 独立董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0 梁江洲 独立董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0 江晓丹 独立董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0 刘子先 独立董事 现任 17,700 0 0 17,700 0 0 0 0 董事会秘 吴芹芹 书、副总经 离任 120,000 0 0 120,000 120,000 0 0 120,0001 理 董事会秘 李海俭 书、财务总 现任 685,000 0 0 685,000 60,000 0 0 60,0002 监 监事会主 孟令保 现任 306,337 0 37,884 268,453 0 0 0 0 席 胡丰森 监事 离任 82,627 0 0 82,627 0 0 0 0 苏绿萍 监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0 谢润秋 监事 现任 0 0 0 0 0 0 0 0 牛文超 副总经理 现任 546,620 0 136,655 409,965 0 0 0 0 30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黄金章 副总经理 现任 555,592 0 125,592 430,000 60,000 0 0 60,0003 177,468,40 合计 -- -- 0 300,131 177,168,271 240,000 0 0 240,000 2 注: 1、2013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 达到第一批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激励对象吴芹芹因辞 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20,000 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已于 2014 年 7 月 30 日回购注销完 成并办理工商变更。截至公告日,吴芹芹未持有公司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 2、因公司未达到第一批解锁条件,公司已对该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于 2014 年 7 月 30 日回购注销 完成并办理工商变更。截至公告日,李海俭持有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000 股。 3、因公司未达到第一批解锁条件,公司已对该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已于 2014 年 7 月 30 日回购注销 完成并办理工商变更。截至公告日,黄金章持有股权激励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000 股。 2、持有股票期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董事会秘书、副 2014 年 03 月 04 吴芹芹 离职 个人原因 总经理 日 2014 年 07 月 07 胡丰森 职工代表监事 离职 个人原因 日 31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七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0,907,341.52 135,320,075.4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999,456.20 2,070,000.00 应收账款 133,996,051.59 175,648,240.80 预付款项 22,936,015.72 24,741,606.9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5,652,336.97 3,234,992.2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64,725,738.90 211,788,267.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183,993.10 16,914,847.27 流动资产合计 592,400,934.00 569,718,030.10 32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01,180,832.52 532,993,700.84 在建工程 128,335,961.52 101,412,110.92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5,646,584.21 45,771,145.9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54,756.65 2,777,289.61 其他非流动资产 58,046,122.26 57,792,340.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35,064,257.16 740,746,587.69 资产总计 1,527,465,191.16 1,310,464,617.7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73,058,828.12 136,196,397.73 应付账款 301,920,810.43 224,446,069.24 预收款项 10,211,888.51 9,329,218.2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2,254,555.77 8,179,961.08 应交税费 637,629.84 159,114.48 33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524,781.27 325,585.33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190,869.87 4,277,487.8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999,999.75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59,799,363.56 532,913,833.9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3,500,000.00 19,099,999.79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1,000,000.00 1,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84,500,000.00 20,099,999.79 负债合计 744,299,363.56 553,013,833.7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72,680,000.00 272,680,000.00 资本公积 356,252,750.63 354,929,250.63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5,176,553.22 15,176,553.2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39,056,523.75 114,664,980.2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83,165,827.60 757,450,784.0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783,165,827.60 757,450,784.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1,527,465,191.16 1,310,464,617.79 计 34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法定代表人:邓子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文豪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0,312,561.27 131,277,932.98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1,999,456.20 2,070,000.00 应收账款 133,996,051.59 175,648,240.80 预付款项 22,936,015.72 24,741,606.99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31,746,907.72 60,680,284.45 存货 264,725,738.90 211,788,267.3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183,993.10 16,914,847.27 流动资产合计 707,900,724.50 623,121,179.8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59,551,556.97 532,993,700.84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0,521,013.21 20,485,675.92 开发支出 商誉 35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43,561.66 2,766,094.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493,374.49 31,418,804.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817,409,506.33 687,664,275.89 资产总计 1,525,310,230.83 1,310,785,455.7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73,058,828.12 136,196,397.73 应付账款 300,508,385.98 224,446,069.24 预收款项 10,211,888.51 9,329,218.20 应付职工薪酬 11,426,498.69 8,179,961.08 应交税费 379,629.71 158,953.53 应付利息 524,781.27 325,585.33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351,633.34 4,274,487.8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999,999.75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56,461,645.37 532,910,673.0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3,500,000.00 19,099,999.79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1,000,000.00 1,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84,500,000.00 20,099,999.79 负债合计 740,961,645.37 553,010,672.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72,680,000.00 272,680,000.00 资本公积 356,252,750.63 354,929,250.63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36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盈余公积 15,176,553.22 15,176,553.2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40,239,281.61 114,988,979.0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784,348,585.46 757,774,782.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 1,525,310,230.83 1,310,785,455.72 计 法定代表人:邓子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文豪 3、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456,077,084.25 363,559,194.67 其中:营业收入 456,077,084.25 363,559,194.6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20,238,669.81 332,217,596.03 其中:营业成本 349,794,456.32 277,411,826.10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40.06 3,380.07 销售费用 20,883,687.24 20,910,327.58 管理费用 24,372,611.37 28,733,203.46 财务费用 6,766,702.69 2,907,143.52 资产减值损失 18,411,172.13 2,251,715.3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37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5,838,414.44 31,341,598.64 加:营业外收入 7,239,255.44 5,998,935.96 减:营业外支出 4,605,196.4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2,516,038.23 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8,472,473.39 37,340,534.60 列) 减:所得税费用 5,900,529.84 5,284,798.3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2,571,943.55 32,055,736.26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571,943.55 32,055,736.26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194 0.118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194 0.1187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32,571,943.55 32,055,736.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32,571,943.55 32,055,736.26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法定代表人:邓子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文豪 4、母公司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456,050,084.25 363,559,194.67 减:营业成本 349,189,806.08 277,411,826.10 38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营业税金及附加 3,380.07 销售费用 20,883,687.24 20,910,327.58 管理费用 24,100,226.02 28,456,981.50 财务费用 6,768,019.36 3,036,174.67 资产减值损失 18,411,172.13 2,251,715.3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6,697,173.42 31,488,789.45 加:营业外收入 7,239,255.44 5,998,935.96 减:营业外支出 4,605,196.4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516,038.2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39,331,232.37 37,487,725.41 列) 减:所得税费用 5,900,529.84 5,284,798.3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430,702.53 32,202,927.07 五、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33,430,702.53 32,202,927.07 法定代表人:邓子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文豪 5、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19,554,210.88 322,875,154.5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39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582,417.13 1,303,419.1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31,365.93 4,019,761.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6,367,993.94 328,198,334.9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6,645,669.05 235,936,935.73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61,177,493.05 48,299,038.62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345,025.08 2,642,724.1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674,366.33 12,676,569.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4,842,553.51 299,555,267.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525,440.43 28,643,067.3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166,370.00 2,630,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66,370.00 2,63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13,752,710.45 174,034,960.13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0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3,752,710.45 174,034,960.1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586,340.45 -171,404,960.1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60,000,000.00 6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254,989.42 26,370,441.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2,254,989.42 86,370,441.8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8,600,000.04 56,420,349.9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4,772,453.38 4,767,856.53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475,040.53 14,644,362.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4,847,493.95 75,832,568.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07,495.47 10,537,872.9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0,619.52 -59,816.60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632,785.03 -132,283,836.5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0,406,546.64 254,869,925.4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6,773,761.61 122,586,088.91 法定代表人:邓子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文豪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41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19,428,993.63 322,875,154.53 收到的税费返还 582,417.13 1,303,419.1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49,720.18 3,955,853.1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5,261,130.94 328,134,426.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6,645,669.05 235,936,935.7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60,799,573.28 48,299,038.62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4,344,703.18 2,642,724.1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424,714.90 12,534,623.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4,214,660.41 299,413,321.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046,470.53 28,721,105.1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166,370.00 2,630,000.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66,370.00 2,63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83,826,378.34 119,682,712.29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6,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826,378.34 119,682,712.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660,008.34 -117,052,712.2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60,000,000.00 6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254,989.42 26,370,441.8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2,254,989.42 86,370,441.8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8,600,000.04 56,420,349.90 42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4,772,453.38 4,767,856.53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475,040.53 14,644,362.4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4,847,493.95 75,832,568.9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407,495.47 10,537,872.9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0,619.52 -59,816.60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185,422.82 -77,853,550.8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6,364,404.18 180,898,314.0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6,178,981.36 103,044,763.19 法定代表人:邓子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文豪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 实收资本 资本公 减:库存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其他 权益 益合计 (或股本) 积 股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272,680,00 354,929, 15,176, 114,664, 757,450,78 一、上年年末余额 0.00 250.63 553.22 980.20 4.0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272,680,00 354,929, 15,176, 114,664, 757,450,78 二、本年年初余额 0.00 250.63 553.22 980.20 4.0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1,323,50 24,391,5 25,715,043 少以―-‖号填列) 0.00 43.55 .55 32,571,9 32,571,943 (一)净利润 43.55 .55 (二)其他综合收益 32,571,9 32,571,943 上述(一)和(二)小计 43.55 .55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1,323,50 1,323,500. 本 0.00 00 43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1,323,50 1,323,500. 益的金额 0.00 00 3.其他 -8,180,4 -8,180,400. (四)利润分配 00.00 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8,180,4 -8,180,400. 分配 00.00 00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272,680,00 356,252, 15,176, 139,056, 783,165,82 四、本期期末余额 0.00 750.63 553.22 523.75 7.60 上年金额 单位:元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实收资 少数股东 所有者权 资本公 减:库存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本(或 其他 权益 益合计 积 股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股本) 270,000 344,483, 12,400,1 89,954,9 716,838,15 一、上年年末余额 ,000.00 130.63 11.46 15.63 7.72 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产生的追溯调整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44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 270,000 344,483, 12,400,1 89,954,9 716,838,15 二、本年年初余额 ,000.00 130.63 11.46 15.63 7.7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2,680,0 10,446,1 2,776,4 24,710,0 40,612,626 以―-‖号填列) 00.00 20.00 41.76 64.57 .33 27,486,5 27,486,506 (一)净利润 06.33 .33 (二)其他综合收益 27,486,5 27,486,506 上述(一)和(二)小计 06.33 .33 2,680,0 10,446,1 13,126,12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00.00 20.00 .00 2,680,0 9,779,32 12,459,32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00.00 0.00 .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666,800. 666,800.00 的金额 00 3.其他 2,776,4 -2,776,4 (四)利润分配 41.76 41.76 2,776,4 -2,776,4 1.提取盈余公积 41.76 41.7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72,680 354,929, 15,176, 114,664, 757,450,78 45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000.00 250.63 553.22 980.20 4.05 法定代表人:邓子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文豪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金额 项目 实收资本 一般风险 未分配利 所有者权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或股本) 准备 润 益合计 272,680,00 354,929,25 15,176,553 114,988,97 757,774,78 一、上年年末余额 0.00 0.63 .22 9.08 2.9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272,680,00 354,929,25 15,176,553 114,988,97 757,774,78 二、本年年初余额 0.00 0.63 .22 9.08 2.9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1,323,500. 25,250,302 26,573,802 以―-‖号填列) 00 .53 .53 33,430,702 33,430,702 (一)净利润 .53 .53 (二)其他综合收益 33,430,702 33,430,702 上述(一)和(二)小计 .53 .53 1,323,500. 1,323,50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00 0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1,323,500. 1,323,500. 金额 00 00 3.其他 -8,180,400. -8,180,400. (四)利润分配 00 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8,180,400. -8,180,400.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00 00 46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272,680,00 356,252,75 15,176,553 140,239,28 784,348,58 四、本期期末余额 0.00 0.63 .22 1.61 5.46 上年金额 单位:元 上年金额 项目 实收资本 一般风险 未分配利 所有者权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或股本) 准备 润 益合计 270,000,00 344,483,13 12,400,111 90,001,003 716,884,24 一、上年年末余额 0.00 0.63 .46 .22 5.3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270,000,00 344,483,13 12,400,111 90,001,003 716,884,24 二、本年年初余额 0.00 0.63 .46 .22 5.3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2,680,000. 10,446,120 2,776,441. 24,987,975 40,890,537 ―-‖号填列) 00 .00 76 .86 .62 27,764,417 27,764,417 (一)净利润 .62 .62 (二)其他综合收益 27,764,417 27,764,417 上述(一)和(二)小计 .62 .62 2,680,000. 10,446,120 13,126,12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00 .00 .00 2,680,000. 9,779,320. 12,459,320 1.所有者投入资本 00 00 .00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666,800.00 666,800.00 金额 47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其他 2,776,441. -2,776,441. (四)利润分配 76 76 2,776,441. -2,776,441. 1.提取盈余公积 76 7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272,680,00 354,929,25 15,176,553 114,988,97 757,774,78 四、本期期末余额 0.00 0.63 .22 9.08 2.93 法定代表人:邓子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文豪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市长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长方照明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系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邓子长和宋惠勤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于2005年5月30日取得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440301217779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 其中邓子长以货币出资70万元,持股比例为70%;宋惠勤以货币出资30万元,持股比例为30%。 2008年1月4日,新老股东向公司增资930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030万元。经股东会决议将本公司名称由―深圳 市长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长方照明工业有限公司‖,同意宋惠勤将其占公司30%的股份以人民币30万元转让 给邓子长,决定增加邓子贤、邓子权、邓子宜、邓子华为公司的股东。变更后邓子长出资400万元,占38.83%;邓子贤出资 150万元,占14.56%;邓子权出资200万元,占19.42%;邓子宜出资80万元,占7.77%;邓子华出资200万元,占19.42%。 2008年4月25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3,030万元,变更后邓子长出资11,765,490元,占38.83%;邓子贤出资4,411,680.00 元,占14.56%;邓子权出资5,884,260.00元,占19.42%;邓子宜出资2,354,310.00元,占7.77%;邓子华出资5,884,260.00元, 占19.42%。 2008年8月5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030万元, 本次增资后公司于2008年8月13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440301317039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变更后邓子长出资23,414,490.00元,占38.83%;邓子贤出资8,779,680.00元,占14.56%; 邓子权出资11,710,260.00元,占19.42%;邓子宜出资4,685,310.00元,占7.77%;邓子华出资11,710,260.00元,占19.42%。 根据2010年5月6日公司各股东间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邓子宜将其所占公司7.77%的股份分别转让给邓子长3.17%、邓子 48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华1.58%、邓子权1.58%、邓子贤1.44%。变更后邓子长出资25,326,000.00元,占42%;邓子贤出资9,648,000.00元,占16%; 邓子权出资12,663,000.00元,占21%;邓子华出资12,663,000.00元,占21%。 2010年7月12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2,650,000.00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2,350,000.00元,本次增资是由公司临时股东 会决议决定增加的股东杨文豪、孟令保、叶泽华、胡丰森、章鹏文等28人出资。 2010年12月17日,根据公司发起人协议及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基准日为2010年10月31 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00万元,由公司截至2010年10月31日止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人民币10,169.53万 元,按1:0.6785的比例折合股份总额6,9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共计股本人民币6,900万元投入,由原股东按原比例分别持 有。该次增资后股本为6,900万元。 2010年12月28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资人民币1,200万元, 由原股东邓子权、杨文豪, 新增股东林长春、江斌、李海俭出资人民币1,800万元,以每股1.5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新增的1,200万股。本次增资后股本为 8,100万元。 2012年3月12日,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于 2012年3月15日到位,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27号文件核准,2012年3月21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上市, 股本总数为10,800万股,注册资本为10,800万元。 201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2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的预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10,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16,200万股,转增完毕 后公司股本增加至27,000万元。 2013年8月19日,公司向9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268万股,截至2013 年9月18日止,公司已收到股权激励对象共 92人缴纳的股权激励增资款合计人民币1,246.2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肆拾陆万贰仟元整),各股东以货币出资1,246.20 万元,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268万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增加股本溢价977.93万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27,268万元。 2013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原激励对象何伟、肖良明、苏金燕持有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8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6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批 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未达到第一批解锁条件的666,000股以及原激励对象吴芹芹、汪锋、李玉玺、吴兴强、夏武平、冯军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80,000股共计946,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6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6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14年6月25日,授予价格为6.15元/股。 2014年7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股 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8.9万股,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014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数 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授予激励对象牛文超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调整后授予限制性股票为4.2万股,授予价格为4.62元/股,授予日为2014年8月29日。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7,268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27,268万元。 本公司属LED封装照明产品及应用行业。 (二)经营范围 LED/发光二极管/数码管、LED照明节能灯、太阳能照明产品、电子产品、半导体照明产品、LED照明光源SMD支架的 生产与销售;电光源、太阳能光源产品、市政照明、场馆照明、港口照明节能技术开发;市政公共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承 包与施工(不含电力设施);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社;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工程项目须取 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与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 49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三)主要产品、劳务 公司的产品可以分为LED封装产品、LED封装配套产品和LED应用照明产品三大类,其中LED封装产品根据封装形式又 可以分为直插式LED产品和贴片式LED产品。 (四)公司基本架构 公司治理结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 员会、董事会秘书。管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等组成。公司下设机构为:财务中心、研发中心、行政人事中心、 资材中心、照明光源事业中心、长方照明事业部、品质管理中心、光源制造中心、照明装配制造中心、SMD支架制造中心、 贴片灯带制造中心。 四、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 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进 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 有关信息。 3、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50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个别财务报表 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 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 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 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 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例 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下同)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 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 (1)“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 易进行会计处理: 51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 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3)非“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缆子交易的,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 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同 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 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应 当在附注中披露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7、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 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 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 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 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 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 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 52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 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 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 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 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 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 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 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 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 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 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53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 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 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 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 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 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 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 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 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 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54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 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 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 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 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 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 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 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 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 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各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各项认定标准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其中: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具体量化标准为: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 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则表明其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 的累计损失从所有者权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 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 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 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55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 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 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金额在 100 万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元以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 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提方法 除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和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账龄分析法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划分为按账龄分析法及不 计提坏账准备款项组合。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3.00% 3.00% 1-2 年 20.00% 20.00% 2-3 年 50.00% 5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名称 方法说明 包括应收出口退税款,合并范围应收款等,一般不计提坏账,除非有客 特定对象组合 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 56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 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在途物资、原材料、发出商品、委托加工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 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计价方法:加权平均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 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 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 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 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 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盘存制度:永续盘存制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 摊销方法:一次摊销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包装物 57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摊销方法:一次摊销法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3、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二/(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 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 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 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 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 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 他资本公积)。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和其他投资变动为基 础进行核算。 2)损益确认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 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 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投资企业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 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 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 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 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 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58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 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因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使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时,根据单项长期股 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股权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可 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 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 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 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后,考虑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发生 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14、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 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 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 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 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 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 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9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 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 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 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 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之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 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 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 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 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25 5.00% 3.80%~9.50% 5~10 机器设备 5.00% 9.50%~19.00% 电子设备 5 5.00% 19.00% 运输设备 5 5.00% 19.00%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 60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 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16、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本公司的在建工程以 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 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 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 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 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 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 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 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61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 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 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 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 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1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 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 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 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 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 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 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62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受益期限 软件 5-10 年 受益期限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 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 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5)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 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核算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 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63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9、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根据受益期确定。 20、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公司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 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则在交付产品或资产时,本公司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 差额,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21、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 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 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 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 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 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2、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64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 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 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 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 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 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 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 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 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3、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 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由于公司销售合同约定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在送达指定地点时转移给购买方,因此公司以商品发出并经客户验 收为确认销售收入时点。 公司销售分为内销和外销。 1)内销收入确认 公司内销以赊销为主。公司销售流程为,客户与公司签订框架协议确定销售事项,客户有产品的具体 需求时,与公司协商确定单价和数量后向公司发订单,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开出出库通知单,出库通知单经审核后交仓库, 仓库收到出库通知单后,按单备货,货品备齐后,仓库开出销货单和出厂放行条,销货单经销售部复核后,交财务部核对信 用政策和收款情况,财务部在核对无误的销货单上签字确认,财务部同时核对销货单和出厂放行条,并在出厂放行条上签字 确认,仓库按财务部和销售部审核过的销货单发货。仓库按销货单发货后,按销货单上标明的运输方式交相应单位运输。产 品离开厂区由保安部核对货物和出厂放行条。 方式有快递、物流公司运输、公司送货和客户自行提货。通过快递和物流公司送货,公司要求快递和物流公司带回客户 回签的销货单,根据回签的销货单和相应的订单、出库通知单、出厂放行条等确认收入。公司自行送货,公司送货司机要求 65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客户回签销货单,根据客户回签的销货单和相应的订单、出库通知单、出厂放行条等确认收入。公司快递、物流公司运输和 公司自行送货交货方式的收入确认时点为收到客户回签的销货单时间。 客户自行提货方式的收入确认时点为客户提货时 间。 2)外销收入确认公司外销主要为款到发货,销售流程为客户有产品的具体需求时,与公司协商确定单价和数量后向公 司发订单,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开出出库通知单,出库通知单经审核后交仓库,仓库收到出库通知单后,按单备货,货品备 齐后,仓库开出销货单和出厂放行条,销货单经销售部复核后,交财务部核对收款情况,财务部在核对无误的销货单上签字 确认,财务部同时核对销货单和出厂放行条,并在出厂放行条上签字确认,仓库按财务部和销售部审核过的销货单发货。仓 库按销货单发货后,再按合同确定的运输方式运输,物流公司将货物运送到物流公司仓库。 仓库发货完成后,将相关文件交专职报关人员,报关人员将相关文件交报关行报关,报关完成后,报关行通知物流公司 装箱运输。公司以出口商品报关并取得由海关签发的报关单,作为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依据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 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 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 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 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 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4)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 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 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 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66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 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 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24、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根据相 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会计政策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 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5、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商誉、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 且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6、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 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 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 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 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 67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 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 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五、税项 1、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 增值税 17% 入 消费税 不适用 不适用 营业税 房屋租赁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堤围费 销售收入 0.01% 房产税 房产原值的 70%(租金收入) 1.2%(12%) 各分公司、分厂执行的所得税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入 17% 营业税 房屋租赁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5%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房产税 房产原值的70%(租金收入) 1.2%(12%) 2、税收优惠及批文 1、本公司出口销售业务适用―免、抵、退‖税收政策,报告期内出口产品(发光二极管)的退税率17%。公司报告期内 出口产品(其他电灯及照明装置)的退税率为13%。 68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根据该规定,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和国科发火〔2008〕36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只要经过认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 企业,都可以适用15%的优惠税率。 本公司2010年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于2010年9月6日取得证书号为GR20104420029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为三年。2013年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审年,已通过复审,并于2013年9月22日发放证书,证书号为GF201344200243,有效 期为三年,本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单位: 元 从母公司 所有者权 益冲减子 公司少数 实质上 少数股 股东分担 构成对 东权益 的本期亏 期末实 子公司 是否 少数 中用于 子公司 子公司 业务性 注册资 经营范 持股比 表决权 损超过少 注册地 际投资 净投资 合并 股东 冲减少 全称 类型 质 本 围 例 比例 数股东在 额 的其他 报表 权益 数股东 该子公司 项目余 损益的 年初所有 额 金额 者权益中 所享有份 额后的余 额 照明产 品的销 惠州市 售和安 长方照 装工 全资子 100,000 100,000 100.00 100.00 明节能 惠州 制造业 程;节 是 公司 ,000.00 ,000.00 % % 科技有 能技术 限公司 的开发 和服务 等。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的其他说明 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本报告期无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69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本报告期无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 -- 153,774.00 -- -- 87,354.93 人民币 -- -- 153,774.00 -- -- 87,354.93 小计 153,774.00 87,354.93 银行存款: -- -- 96,619,987.61 -- -- 120,319,191.71 人民币 -- -- 95,594,704.50 -- -- 119,939,860.46 美元 166,636.83 6.1528 1,025,283.11 127,573.79 6.0969 379,331.25 小计 96,619,987.61 120,319,191.71 其他货币资金: -- -- 34,133,579.91 -- -- 14,913,528.80 人民币 -- -- 34,133,579.91 -- -- 14,913,528.80 小计 34,133,579.91 14,913,528.80 合计 -- -- 130,907,341.52 -- -- 135,320,075.44 如有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应单独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34,133,579.91 14,913,528.80 合计 34,133,579.91 14,913,528.80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的分类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11,999,456.20 2,070,000.00 70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11,999,456.20 2,070,000.00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分析法 134,775,561.33 96.08% 6,277,290.28 4.48% 186,499,916.06 100.00% 10,851,675.26 5.82% 不计提坏账准备款项 5,497,780.54 3.92% 组合小计 140,273,341.87 100.00% 6,277,290.28 4.48% 186,499,916.06 100.00% 10,851,675.26 5.82% 合计 140,273,341.87 -- 6,277,290.28 -- 186,499,916.06 -- 10,851,675.26 -- 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 -- -- -- -- -- -- 1 年以内 122,093,079.33 90.59% 3,662,792.38 160,941,578.52 86.30% 4,828,247.36 1 年以内小计 122,093,079.33 90.59% 3,662,792.38 160,941,578.52 86.30% 4,828,247.36 1至2年 12,424,977.00 9.22% 2,484,995.40 23,238,490.41 12.46% 4,647,698.08 2至3年 256,005.00 0.19% 128,002.50 1,888,234.63 1.01% 944,117.32 3 年以上 1,500.00 0.00% 1,500.00 431,612.50 0.23% 431,612.50 合计 134,775,561.33 -- 6,277,290.28 186,499,916.06 -- 10,851,675.26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71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是否因关联交易产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时间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生 第一名 客户 2014 年 03 月 10 日 281,058.66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否 第二名 客户 2014 年 03 月 10 日 262,194.60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否 第三名 客户 2014 年 03 月 10 日 236,100.00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否 第四名 客户 2014 年 03 月 10 日 188,605.00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否 第五名 客户 2014 年 03 月 10 日 188,478.37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否 合计 -- -- 1,156,436.63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报告期核销应收账款1,795,125.07元。 (3)应收账款中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 客户 12,722,171.71 1 年以内 9.07% 第二名 客户 10,811,784.41 1 年以内 7.71% 第三名 客户 10,426,973.14 1 年以内 7.43% 第四名 客户 7,178,314.65 1 年以内 5.12% 第五名 客户 6,581,842.47 1 年以内 4.69% 合计 -- 47,721,086.38 -- 34.02% 4、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分析法 2,373,486.73 15.05% 118,024.24 4.78% 2,434,304.78 72.29% 132,655.43 5.45% 不计提坏账准备款项 13,396,874.48 84.95% 933,342.91 27.71% 72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0.00 组合小计 15,770,361.21 118,024.24 0.75% 3,367,647.69 100.00% 132,655.43 3.94% % 合计 15,770,361.21 -- 118,024.24 -- 3,367,647.69 -- 132,655.43 -- 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 1 年以内 2,168,665.33 91.37% 65,059.96 2,186,267.78 89.81% 65,588.03 1 年以内小计 2,168,665.33 91.37% 65,059.96 2,186,267.78 89.81% 65,588.03 1至2年 164,821.40 6.94% 32,964.28 189,837.00 7.80% 37,967.40 2至3年 40,000.00 1.69% 20,000.00 58,200.00 2.39% 29,100.00 合计 2,373,486.73 -- 118,024.24 2,434,304.78 -- 132,655.43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的性质或内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金额 款项的性质或内容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已退股权激励款 5,235,900.00 股权激励款 33.20%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4,132,200.00 财政补贴 26.20%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3,000,000.00 财政补贴 19.02%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1,348,949.95 押金 8.55% 区规划建设局 合计 13,717,049.95 -- 86.97% 说明 73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例 已退股权激励款 非关联方 5,235,900.00 1 年以内 33.20%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非关联方 4,132,200.00 1 年以内 26.20%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非关联方 3,000,000.00 1 年以内 19.02%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 非关联方 1,348,949.95 1 年以内 8.55%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深圳市坪山新区国家税 非关联方 63,977.86 1 年以内 0.41% 务局 合计 -- 13,781,027.81 -- 87.38% (4)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 政府补助项目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时间 预计收取金额 预计收取依据 到预计金额的原因 名称 (如有) 深圳市经济贸 深圳市产业技 4,132,200.0 2014 年 07 月 已于 2014 年 7 月收 易和信息化委 术进步资金贷 1 年以内 4,132,200.00 0 30 日 到 员会 款贴息项目 深圳市经济贸 市级企业技术 3,000,000.0 2014 年 07 月 已于 2014 年 8 月收 易和信息化委 1 年以内 3,000,000.00 中心建设资助 0 30 日 到 员会 7,132,200.0 合计 -- -- -- 7,132,200.00 -- -- 0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2,936,015.72 100.00% 24,741,606.99 100.00% 合计 22,936,015.72 -- 24,741,606.99 -- 预付款项账龄的说明 74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时间 未结算原因 第一名 供应商 4,936,205.64 1 年以内 材料未到 第二名 供应商 4,877,667.55 1 年以内 材料未到 第三名 供应商 2,718,600.00 1 年以内 材料未到 第四名 供应商 1,862,429.00 1 年以内 材料未到 第五名 供应商 656,921.34 1 年以内 材料未到 合计 -- 15,051,823.53 -- -- 预付款项主要单位的说明 6、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75,052,259.70 472,840.50 74,579,419.20 54,175,804.46 1,176,470.59 52,999,333.87 在产品 64,779,971.23 64,779,971.23 42,497,978.95 42,497,978.95 库存商品 123,319,567.99 3,136,440.86 120,183,127.13 119,782,305.25 4,657,809.48 115,124,495.77 发出商品 5,183,221.34 5,183,221.34 1,166,458.75 1,166,458.75 合计 268,335,020.26 3,609,281.36 264,725,738.90 217,622,547.41 5,834,280.07 211,788,267.34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本期减少 存货种类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额 期末账面余额 转回 转销 原材料 1,176,470.59 703,630.09 472,840.50 库存商品 4,657,809.48 21,197,968.19 22,719,336.81 3,136,440.86 合 计 5,834,280.07 21,197,968.19 23,422,966.90 3,609,281.36 (3)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 本期转回金额占该项存货期 项目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因 末余额的比例 75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原材料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本期生产领用 库存商品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本期销售转销 存货的说明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待抵扣进项税额 11,808,701.38 12,902,003.96 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374,446.54 4,012,843.31 预缴个人所得税 845.18 合计 12,183,993.10 16,914,847.27 其他流动资产说明 8、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账面原值合计: 631,107,238.70 203,367,049.95 5,060,033.31 829,414,255.34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35,428,969.39 49,554,722.06 184,983,691.45 机器设备 472,539,065.95 151,752,869.02 4,615,686.16 619,676,248.81 运输工具 12,657,283.87 96,145.63 444,347.15 12,309,082.35 电子设备及其他 10,481,919.49 1,963,313.24 12,445,232.73 --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新增 本期计提 本期减少 本期期末余额 二、累计折旧合计: 98,113,537.86 31,868,921.11 1,749,036.15 128,233,422.82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9,277,827.00 4,076,723.78 23,354,550.78 机器设备 72,870,366.80 25,120,213.51 1,565,612.69 96,424,967.62 运输工具 4,074,744.36 1,168,777.43 183,423.46 5,060,098.33 电子设备及其他 1,890,599.70 1,503,206.39 3,393,806.09 -- 期初账面余额 -- 本期期末余额 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532,993,700.84 -- 701,180,832.52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16,151,142.39 -- 161,629,140.67 机器设备 399,668,699.15 -- 518,897,745.31 运输工具 8,582,539.51 -- 7,248,984.02 电子设备及其他 8,591,319.79 -- 13,404,992.52 76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电子设备及其他 -- 五、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532,993,700.84 -- 701,180,832.52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16,151,142.39 -- 161,629,140.67 机器设备 399,668,699.15 -- 518,897,745.31 运输工具 8,582,539.50 -- 7,248,984.02 电子设备及其他 8,591,319.79 -- 13,404,992.52 本期折旧额 31,868,921.11 元;本期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价为 41,761,520.36 元。 9、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惠州工业园 128,335,961.52 128,335,961.52 101,412,110.92 101,412,110.92 合计 128,335,961.52 128,335,961.52 101,412,110.92 101,412,110.92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 元 其中:本 工程投 利息资 本期利 项目名 本期增 转入固 其他减 工程进 期利息 资金来 预算数 期初数 入占预 本化累 息资本 期末数 称 加 定资产 少 度 资本化 源 算比例 计金额 化率 金额 部分完 自筹资 惠州工 308,214, 101,412, 68,685,3 41,761,5 成基本 128,335, 41.64% 金、超募 业园 138.10 110.92 70.96 20.36 房屋架 961.52 资金 构建设 308,214, 101,412, 68,685,3 41,761,5 128,335, 合计 -- -- -- -- 138.10 110.92 70.96 20.36 961.52 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的说明 (3)重大在建工程的工程进度情况 项目 工程进度 备注 惠州工业园 部分完成基本房屋架构建设 77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账面原值合计 48,702,787.29 679,100.03 49,381,887.32 (1)土地使用权 43,603,075.00 43,603,075.00 (2)软件 5,099,712.29 679,100.03 5,778,812.32 二、累计摊销合计 2,931,641.37 803,661.74 3,735,303.11 (1)土地使用权 2,355,526.08 436,030.75 2,791,556.83 (2)软件 576,115.29 367,630.99 943,746.28 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45,771,145.92 -124,561.71 45,646,584.21 (1)土地使用权 41,247,548.92 40,811,518.17 (2)软件 4,523,597.00 4,835,066.04 (1)土地使用权 (2)软件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45,771,145.92 -124,561.71 45,646,584.21 (1)土地使用权 41,247,548.92 40,811,518.17 (2)软件 4,523,597.00 4,835,066.04 本期摊销额 803,661.74 元。 1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506,231.65 2,527,269.61 递延收益 150,000.00 150,000.00 股份支付 198,525.00 100,020.00 小计 1,854,756.65 2,777,289.61 递延所得税负债: 78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应纳税差异和可抵扣差异项目明细 单位: 元 暂时性差异金额 项目 期末 期初 应纳税差异项目 资产减值损失 10,011,691.03 16,818,610.76 可弥补亏损 递延收益 1,000,000.00 1,000,000.00 股份支付 1,323,500.00 666,800.00 小计 12,335,191.03 18,485,410.76 可抵扣差异项目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互抵后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的组成项目 单位: 元 报告期末互抵后的 报告期末互抵后的 报告期初互抵后的 报告期初互抵后的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 可抵扣或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 可抵扣或应纳税暂 负债 时性差异 负债 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54,756.65 2,777,289.61 12、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单位: 元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期末账面余额 转回 转销 一、坏账准备 10,984,330.69 2,786,795.95 1,795,125.07 6,402,409.67 二、存货跌价准备 5,834,280.07 21,197,968.19 23,422,966.90 3,609,281.36 合计 16,818,610.76 21,197,968.19 2,786,795.95 25,218,091.97 10,011,691.03 资产减值明细情况的说明 13、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预付土地款 1,000,000.00 1,000,000.00 预付工程款 21,552,747.77 25,373,535.89 预付设备款 35,493,374.49 31,418,804.51 79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58,046,122.26 57,792,340.40 14、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保证借款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合计 150,000,000.00 150,000,000.00 15、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商业承兑汇票 173,058,828.12 136,196,397.73 合计 173,058,828.12 136,196,397.73 1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应付账款 301,920,810.43 224,446,069.24 合计 301,920,810.43 224,446,069.24 (2)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情况的说明 单位名称 金额 未结转原因 备注(报表日后已还款的应予注明) 第一名 466,269.95 合同条款尚存争议,协商中 ------ 第二名 266,862.83 合同条款尚存争议,协商中 ---- 第三名 248,305.84 合同条款尚存争议,协商中 --- 第四名 246,382.38 合同条款尚存争议,协商中 --- 第五名 218,520.99 合同条款尚存争议,协商中 --- 合计 1,446,341.99 --- --- 80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7、预收账款 (1)预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预收账款 10,211,888.51 9,329,218.20 合计 10,211,888.51 9,329,218.20 18、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 8,179,961.08 59,496,003.32 54,632,949.23 13,043,015.17 贴和补贴 三、社会保险费 2,092,694.63 2,655,621.53 -562,926.90 四、住房公积金 839,705.00 1,065,237.50 -225,532.50 股份支付 1,323,500.00 1,323,500.00 0.00 合计 8,179,961.08 62,428,402.95 58,353,808.26 12,254,555.77 19、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值税 19,177.77 营业税 7,471.03 4,898.24 城市维护建设税 25,035.63 23,347.58 房产税 304,707.23 76,176.81 教育费附加 705.21 109.14 地方教育费附加 602.31 80.51 堤围费 10,118.38 13,562.70 土地使用税 269,812.28 40,939.50 合计 637,629.84 159,114.48 20、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81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285,114.65 39,218.66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39,666.62 286,366.67 合计 524,781.27 325,585.33 21、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其他应付款 4,190,869.87 4,277,487.89 合计 4,190,869.87 4,277,487.89 2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6,999,999.75 合计 6,999,999.75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抵押和保证借款 6,999,999.75 0.00 合计 6,999,999.75 金额前五名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贷款单位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币种 利率 外币金额 本币金额 外币金额 本币金额 中国银行坪 2010 年 03 月 2015 年 03 月 人民币元 7.25% 6,999,999.75 山支行 12 日 12 日 合计 -- -- -- -- -- 6,999,999.75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的逾期借款 单位: 元 82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贷款单位 借款金额 逾期时间 年利率 借款资金用途 逾期未偿还原因 预期还款期 23、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抵押和保证借款 83,500,000.00 19,099,999.79 合计 83,500,000.00 19,099,999.79 (2)金额前五名的长期借款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贷款单位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币种 利率 外币金额 本币金额 外币金额 本币金额 中国银行坪 2010 年 03 月 2015 年 03 月 12 人民币元 7.25% 8,999,999.79 山支行 12 日 日 中国银行坪 2010 年 10 月 2015 年 10 月 20 人民币元 6.72% 4,000,000.00 4,900,000.00 山支行 20 日 日 中国银行坪 2010 年 10 月 2015 年 10 月 20 人民币元 6.72% 4,300,000.00 5,200,000.00 山支行 20 日 日 中国银行坪 2014 年 01 月 2019 年 01 月 22 人民币元 6.72% 75,200,000.00 山支行 22 日 日 合计 -- -- -- -- -- 83,500,000.00 -- 19,099,999.79 24、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政府补助 1,000,000.00 1,000,000.00 合计 1,000,000.00 1,000,000.00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单位: 元 本期新增补助 本期计入营业外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金额 收入金额 相关 LED 照明灯具 IC 驱 1,000,000.00 1,000,000.00 与资产相关 动电源研发项目 合计 1,000,000.00 1,000,000.00 -- 83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5、股本 单位:元 本期变动增减(+、-) 期初数 期末数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72,680,000.00 272,680,000.00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授予,已于2014年7月30日回购注销及 授予完成并办理工商变更,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271,743,000股。 26、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354,262,450.63 354,262,450.63 其他资本公积 666,800.00 1,323,500.00 1,990,300.00 合计 354,929,250.63 1,323,500.00 356,252,750.63 资本公积说明 27、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15,176,553.22 15,176,553.22 合计 15,176,553.22 15,176,553.22 28、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114,664,980.20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114,664,980.2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2,571,943.55 -- 应付普通股股利 8,180,4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139,056,523.75 -- 84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9、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446,903,468.26 347,522,026.34 其他业务收入 9,173,615.99 16,037,168.33 营业成本 349,794,456.32 277,411,826.10 (2)主营业务(分行业)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1)工业 446,903,468.26 346,345,917.28 347,522,026.34 267,291,279.53 合计 446,903,468.26 346,345,917.28 347,522,026.34 267,291,279.53 (3)主营业务(分产品)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直插式 LED 27,565,575.87 29,704,753.77 55,649,187.73 49,507,576.70 贴片式 LED(含大功率) 372,253,100.13 273,643,604.25 196,589,907.65 150,181,898.22 应用产品 35,146,589.67 34,561,906.98 95,282,930.96 67,601,804.55 封装配套产品 11,938,202.59 8,435,652.28 合计 446,903,468.26 346,345,917.28 347,522,026.34 267,291,279.47 (4)主营业务(分地区)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地区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国内 440,782,906.56 342,049,833.61 343,231,630.86 264,455,713.15 国外 6,120,561.70 4,296,083.67 4,290,395.48 2,835,566.38 合计 446,903,468.26 346,345,917.28 347,522,026.34 267,291,279.53 85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 元 客户名称 主营业务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第一名 17,838,264.99 3.91% 第二名 17,833,351.31 3.91% 第三名 16,527,972.53 3.62% 第四名 14,989,936.40 3.29% 第五名 10,831,459.16 2.37% 合计 78,020,984.39 17.10% 营业收入的说明 30、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缴标准 营业税 7,212.24 3,017.87 城市维护建设税 1,703.05 211.28 教育费附加 596.97 90.56 地方教育费附加 527.80 60.36 合计 10,040.06 3,380.07 -- 31、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工资福利费用 7,341,245.81 8,214,882.88 包装运输费 2,637,258.28 2,098,407.84 参展广告费 1,738,024.91 2,170,582.82 折旧费 689,204.89 663,080.44 办公费 195,352.27 1,788,673.43 样品费 3,208,721.29 4,585,605.25 其他 5,073,879.79 1,389,094.92 合计 20,883,687.24 20,910,327.58 32、管理费用 单位: 元 86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工资福利费 3,312,643.06 5,856,954.88 办公费 374,382.42 1,037,540.02 税 金 538,520.74 110,353.96 业务招待费 212,409.69 481,129.61 折旧摊销费 2,217,099.10 2,443,299.44 研发费用 13,164,792.56 16,980,422.70 审计评估咨询费 1,103,377.40 581,300.85 其他 3,449,386.40 1,242,202.00 合计 24,372,611.37 28,733,203.46 33、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6,791,249.32 3,033,229.14 减:利息收入 478,627.97 775,287.53 汇兑损益 -27,962.68 227,656.18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482,044.02 421,545.73 合计 6,766,702.69 2,907,143.52 34、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2,786,796.06 2,251,715.30 二、存货跌价损失 21,197,968.19 合计 18,411,172.13 2,251,715.30 35、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情况 单位: 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0,879.39 87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0,879.39 债务重组利得 1,497,344.65 政府补助 7,132,200.00 4,241,910.00 7,132,200.00 其他 107,055.44 248,801.92 合计 7,239,255.44 5,998,935.96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企业改制上市培育项目 3,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资助 品牌培育推广项目资助 310,000.00 与收益相关 骨干企业加快发展财政 280,000.00 与收益相关 奖励 深圳市坪山新区质量奖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2 年国内市场开拓资 51,910.00 与收益相关 助补助 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建 3,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设资助 深圳市产业技术进步资 4,132,200.00 与收益相关 是 金贷款贴息项目 合计 7,132,200.00 4,241,910.00 -- -- 36、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2,516,038.23 2,516,038.2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516,038.23 2,516,038.23 对外捐赠 50,000.00 50,000.00 其他 2,039,158.26 2,039,158.26 合计 4,605,196.49 4,605,196.49 37、所得税费用 单位: 元 88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4,977,996.88 5,622,555.63 递延所得税调整 922,532.96 -337,757.29 合计 5,900,529.84 5,284,798.34 38、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 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每股收益如下: 1、计算结果 报告期利润 本期数 上期数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Ⅰ) 0.1194 0.1194 0.1187 0.11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0.1112 0.1112 0.0998 0.0998 股东的净利润 2. 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目 序号 本期数 上期数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 32,571,943.55 32,055,736.26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2 2,238,950.11 5,099,095.57 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本公司普通 3=1-2 30,332,993.44 26,956,640.69 股股东的净利润 期初股份总数 4 272,680,000.00 270,000,000.00 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 5 等增加的股份数 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的股份 6 --- --- 数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 7 --- --- 至报告期年末的月份数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的股份数 8 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年末的月份 9 数 报告期缩股数 10 --- --- 报告期月份数 11 --- ---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Ⅱ) 12=4+5+6×7 272,680,000.00 270,000,000.00 ÷11-8×9÷11-10 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调整的发行在外 13 272,680,000.00 270,000,000.00 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Ⅰ) 注:(若无需调整,直接填列上一行金额) 基本每股收益(Ⅰ) 14=1÷13 0.1194 0.1187 89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基本每股收益(Ⅱ) 15=3÷12 0.1112 0.0998 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及 16 --- --- 其他影响因素 所得税率 17 15% 15% 转换费用 18 --- --- 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股份期权等转 19 --- --- 换或行权而增加的股份数 稀释每股收益(Ⅰ) 20=[1+(16-18)× 0.1194 0.1187 (100%-17)]÷(13+19) 稀释每股收益(Ⅱ) 21=[3+(16-18) 0.1112 0.0998 ×(100%-17)]÷(12+19)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 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 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 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39、现金流量表附注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474,866.22 往来款 5,756,499.71 合计 6,231,365.93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付现费用 21,888,918.92 往来款 10,735,447.41 90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支付的捐款 50,000.00 合计 32,674,366.33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收回的保证金及利息 12,254,989.42 合计 12,254,989.42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支付的保证金 31,475,040.53 合计 31,475,040.53 40、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32,571,943.55 32,055,736.26 加:资产减值准备 18,411,172.13 2,251,715.3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31,868,921.11 21,923,095.46 无形资产摊销 2,931,641.37 496,140.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 2,516,038.23 -10,879.39 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6,791,249.32 3,033,229.1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32,882.96 -337,757.2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4,135,439.75 -48,822,588.9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1,110,979.57 -52,900,103.4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7,350,651.94 70,954,479.45 其他 1,175,4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525,440.43 28,643,067.30 91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96,773,761.61 122,586,088.9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20,406,546.64 254,869,925.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632,785.03 -132,283,836.51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一、现金 96,773,761.61 120,406,546.64 其中:库存现金 153,774.00 87,354.9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96,619,978.10 120,319,191.71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6,773,761.61 120,406,546.64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法定代 组织机构代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企业类型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表人 码 惠州市长方 有限责任公 照明节能科 控股子公司 司(法人独 惠州 邓子长 制造业 100,000,000.00 100.00% 100.00% 05067771-4 技有限公司 资) 2、关联方交易 (1)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 元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完毕 邓子长、邓子贤、邓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 子权、邓子宜、邓子 75,000,000.00 2010 年 03 月 01 日 2015 年 03 月 01 日 否 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华 邓子长、邓子权、邓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 100,000,000.00 2013 年 03 月 25 日 2014 年 03 月 24 日 是 子华、邓子贤 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邓子长、邓子权、邓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 150,000,000.00 2013 年 10 月 08 日 2014 年 10 月 08 日 否 子华、邓子贤 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92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 邓子长 201,640,000.00 2013 年 12 月 24 日 2014 年 12 月 24 日 否 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邓子长、邓子权、邓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 100,000,000.00 2014 年 04 月 23 日 2015 年 04 月 22 日 否 子华、邓子贤 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邓子长、邓子权、邓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 200,000,000.00 2014 年 06 月 02 日 2016 年 05 月 31 日 否 子华、邓子贤 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①2010年3月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2010年圳中银岗额协字第000118号《授信额度协议》、 2010年圳中银岗借字第000118号《人民币借款合同(中/长期)》、2010年圳中银岗借字第000118-1号《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以上授信额度和借款金额合计7,500万元。邓子贤、邓子宜、邓子华、邓子长、邓子权于2010年3月1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订编号为2010圳中银岗保协字第000118A号、2010圳中银岗保协字第000118B号、2010圳中银岗保 协字第000118C号、2010圳中银岗保协字第000118D号、2010圳中银岗保协字第000118E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授 信额度协议》、《人民币借款合同(中/长期)》、《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下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②2013年3月2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借2013额0130龙岗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 《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12个月,即自2013年3月25日到2014年3月24日止。邓子长,邓子华,邓子权,邓子贤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授信额度自然人保证合同:保2013额0130龙岗-1,保2013额0130龙岗-2,保2013 额0130龙岗-3,保2013额0130龙岗-4。 ③2013年10月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龙岗支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龙岗授信字(2013)第0709号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5,000万元的《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12个月,即自2013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8日止。邓子长,邓子华,邓子权,邓子 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兴业银行龙岗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深龙岗授信(保证)字(2013)第0709 号。 ④2014年1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龙岗支行签订了编号为兴银深龙岗授信字(2013)第0709号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00 万元的《授信协议》,具体额度种类为:借款额度、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以及固定资产贷款。邓子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与 中国银行龙岗支行签订最高额担保合同。授信期限为2013年12月24日至2014年12月24日。 ⑤2014年4月23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编号为借2014综230龙岗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 信协议》,授信期间为12个月,即自2014年4月23日到2015年4月22日止。邓子长,邓子华,邓子权,邓子贤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授信额度自然人保证合同:保2014综230龙岗-1,保2014综230龙岗-2,保2014综230 龙岗-3,保2014综230龙岗-4。 ⑥2014年6月2日,邓子长,邓子华,邓子权,邓子贤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申请授信合计 不超过2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签订授信额度自然人保证合同:40000220-2014年(高 保)字0512-01号,40000220-2014年(高保)字0512-02号,40000220-2014年(高保)字0512-03号,40000220-2014年(高保) 字0512-04号。授信期间为自2014年6月2日到2016年5月31日止。 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93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分析法 134,775,561.33 96.08% 6,277,290.28 4.48% 186,499,916.06 100.00% 10,851,675.26 5.82% 不计提坏账准备款项 5,497,780.54 3.92% 组合小计 140,273,341.87 100.00% 6,277,290.28 4.48% 186,499,916.06 100.00% 10,851,675.26 5.82% 合计 140,273,341.87 -- 6,277,290.28 -- 186,499,916.06 -- 10,851,675.26 -- 应收账款种类的说明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 -- -- -- -- -- -- 1 年以内 122,093,079.33 90.59% 3,662,792.38 160,941,578.52 86.30% 4,828,247.36 1 年以内小 122,093,079.33 90.59% 3,662,792.38 160,941,578.52 86.30% 4,828,247.36 计 1至2年 12,424,977.00 9.22% 2,484,995.40 23,238,490.41 12.46% 4,647,698.08 2至3年 256,005.00 0.19% 128,002.50 1,888,234.63 1.01% 944,117.32 3 年以上 1,500.00 0.00% 1,500.00 431,612.50 0.23% 431,612.50 合计 134,775,561.33 -- 6,277,290.28 186,499,916.06 -- 10,851,675.26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是否因关联交易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时间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产生 第一名 客户 2014 年 03 月 10 日 281,058.66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否 94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名 客户 2014 年 03 月 10 日 262,194.60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否 第三名 客户 2014 年 03 月 10 日 236,100.00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否 第四名 客户 2014 年 03 月 10 日 188,605.00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否 第五名 客户 2014 年 03 月 10 日 188,478.37 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否 合计 -- -- 1,156,436.63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报告期核销应收账款1,795,125.07元,前五名情况如上表。 (3)应收账款中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 客户 12,722,171.71 1 年以内 9.07% 第二名 客户 10,811,784.41 1 年以内 7.71% 第三名 客户 10,426,973.14 1 年以内 7.43% 第四名 客户 7,178,314.65 1 年以内 5.12% 第五名 客户 6,581,842.47 1 年以内 4.69% 合计 -- 47,721,086.38 -- 34.02%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分析法 952,572.69 0.72% 80,339.44 941,639.83 1.55% 87,875.48 9.33% 不计提坏账准备款项 130,874,674.47 99.28% 59,826,520.10 98.45% 组合小计 131,827,247.16 100.00% 80,339.44 60,768,159.93 100.00% 87,875.48 9.33% 合计 131,827,247.16 -- 80,339.44 -- 60,768,159.93 -- 87,875.48 -- 其他应收款种类的说明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95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 元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 -- -- -- -- -- -- 1 年以内 748,494.69 76.54% 22,454.84 693,602.83 73.66% 20,808.08 1 年以内小计 748,494.69 76.54% 22,454.84 693,602.83 73.66% 20,808.08 1至2年 164,078.00 19.37% 32,815.60 189,837.00 20.16% 37,967.40 2至3年 40,000.00 4.19% 20,000.00 58,200.00 6.18% 29,100.00 合计 952,572.69 -- 80,339.44 941,639.83 -- 87,875.48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期末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的性质或内容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总 性质或内容 额的比例 惠州长方 子公司 118,543,955.75 1年以内 89.92% 非经营性往来款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政府机构 4,132,200.00 1年以内 3.13% 财政补贴款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政府机构 3,000,000.00 1年以内 2.28% 财政补贴款 合计 -- 125,676,155.75 -- 95.33% -- (3)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例 第一名 子公司 118,543,955.75 1 年以内 89.92% 第二名 非关联方 4,132,200.00 1 年以内 3.13% 第三名 非关联方 3,000,000.00 1 年以内 2.28% 第四名 非关联方 146,290.00 1 年以内 0.11% 第五名 非关联方 63,977.86 1 年以内 0.05% 合计 -- 125,886,423.61 -- 95.49% 96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其他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惠州长方 全资子公司 118,543,955.75 89.92% 合计 -- 118,543,955.75 89.92%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在被投资单 增 在被投 在被投资 位持股比例 被投资单 核算方 减 资单位 减值 本期计提 本期现 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单位表决 与表决权比 位 法 变 持股比 准备 减值准备 金红利 权比例 例不一致的 动 例 说明 惠州市长 方照明节 100,000,000 100,000,000. 100.00 成本法 100,000,000.00 100.00% 能科技有 .00 00 % 限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合计 -- 100,000,000.00 -- -- -- .00 00 长期股权投资的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446,903,468.26 347,522,026.34 其他业务收入 9,146,615.99 16,037,168.33 合计 456,050,084.25 363,559,194.67 营业成本 349,189,806.08 277,411,826.10 (2)主营业务(分行业)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工业 446,903,468.26 346,345,917.28 347,522,026.34 267,291,279.53 97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446,903,468.26 346,345,917.28 347,522,026.34 267,291,279.53 (3)主营业务(分产品)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直插式 LED 27,565,575.87 29,704,753.77 55,649,187.73 49,507,576.76 贴片式 LED(含大功率) 372,253,100.13 273,643,604.25 196,589,907.65 150,181,898.22 应用产品 35,146,589.67 34,561,906.98 95,282,930.96 67,601,804.55 封装配套产品 11,938,202.59 8,435,652.28 合计 446,903,468.26 346,345,917.28 347,522,026.34 267,291,279.53 (4)主营业务(分地区)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地区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国内 440,782,906.56 342,049,833.61 343,231,630.86 264,455,713.15 国外 6,120,561.70 4,296,083.67 4,290,395.48 2,835,566.38 合计 446,903,468.26 346,345,917.28 347,522,026.34 267,291,279.53 (5)公司来自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单位: 元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总额 比例 第一名 17,838,264.99 3.91% 第二名 17,833,351.31 3.91% 第三名 16,527,972.53 3.62% 第四名 14,989,936.40 3.29% 第五名 10,831,459.16 2.37% 合计 78,020,984.39 17.10% 营业收入的说明 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98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33,430,702.53 32,202,927.07 加:资产减值准备 18,411,172.13 2,251,715.3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31,736,676.30 21,923,095.46 无形资产摊销 2,668,462.37 496,140.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 2,516,038.23 -10,879.39 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6,791,249.32 3,033,229.1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32,882.96 -337,757.2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4,135,439.75 -48,822,588.9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1,110,979.57 -52,761,503.4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408,346.87 70,746,726.49 其他 1,175,4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046,470.53 28,721,105.1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96,178,981.36 103,044,763.1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16,364,404.18 180,898,314.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185,422.82 -77,853,550.82 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516,038.2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132,2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982,102.82 违约金支出及其他 减:所得税影响额 395,108.84 合计 2,238,950.1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经常性损益项目,应说明逐项披露认定理由。 □ 适用 √ 不适用 99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单位: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32,571,943.55 32,055,736.26 783,165,827.60 757,450,784.05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单位: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 32,571,943.55 32,055,736.26 783,165,827.60 757,450,784.05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3、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单位:元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23% 0.1194 0.11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3.94% 0.1112 0.1112 的净利润 4、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报表项目 变动比例 原因 (或本期金额) (或上期金额) 主要为销售收入增加及采用应收票 应收票据 11,999,456.20 2,070,000.00 479.68% 据结算的客户及业务量增加 其他应收款 15,652,336.97 3,234,992.26 383.84% 主要为应收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主要为光源扩产,购买机器设备增 固定资产 701,180,832.52 532,993,700.84 31.56% 加所致 主要为惠州工业园建设投入增加所 在建工程 128,335,961.52 101,412,110.92 26.55% 致 100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54,756.65 2,777,289.61 -33.22% 主要为本期资产减值准备减少所致 主要是本期购进原材料及设备增加 应付账款 301,920,810.43 224,446,069.24 34.52% 所致 主要是本期扩产员工增加及员工基 应付职工薪酬 12,254,555.77 8,179,961.08 49.81% 本工资基数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637,629.84 159,114.48 300.74% 主要为房产税增加所致 长期借款 83,500,000.00 19,099,999.79 337.17% 主要是报告期内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营业总收入 456,209,329.06 363,559,194.67 25.48% 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40.06 3,380.07 197.04% 主要是计税基础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6,766,702.69 2,907,143.52 132.76% 主要是报告期内借款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9,385,922.13 2,251,715.30 316.83% 主要是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增加所致 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及支付违约金 营业外支出 4,605,196.49 - 100.00% 所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419,554,210.88 322,875,154.53 29.94% 主要是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收到的现金 主要是报告期内较上年同期出口退 收到的税费返还 582,417.13 1,303,419.11 -55.32% 税金额减少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其他往来款增 6,231,365.93 4,019,761.29 55.02% 有关的现金 加所致 主要是报告期开始缴纳房产税增加 支付的各项税费 4,345,025.08 2,642,724.19 64.41% 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的付现费用增 32,674,366.33 12,676,569.09 157.75% 有关的现金 加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处置固定资产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166,370.00 2,630,000.00 -55.65% 款项减少所致 收回的现金净额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设备款、子公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113,752,710.45 174,034,960.13 -34.64% 司工程款结算方式改变所致 支付的现金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银行借款增加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60,000,000.00 60,000,000.00 166.67% 所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回的票据保证金 12,254,989.42 26,370,441.83 -53.53% 有关的现金 减少所致 主要是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本金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8,600,000.04 56,420,349.90 57.04% 增加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 主要是报告期内分配现金股利及银 14,772,453.38 4,767,856.53 209.83% 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票据保证金增 31,475,040.53 14,644,362.48 114.93% 有关的现金 加所致 101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子长 2014年8月26日 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