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照明 披露日期:2015 年 4 月 1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邓子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耀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杨文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53,671,900.10 201,870,998.02 -23.88%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316,103.97 8,067,139.25 -9.31%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579,566.85 26,342,556.89 -18.0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794 0.0966 -17.81%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63 0.03 -12.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61 0.03 -13.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0% 1.02% -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0.60% 1.36% -0.76%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799,801,281.32 1,740,324,073.51 3.4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 795,128,203.86 787,710,604.97 0.9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2.9256 2.8083 4.18% 产(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000,000.0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83,567.34 合计 3,083,567.3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3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的风险 LED行业作为新兴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特别是随着LED发光效率的提升和成本的逐步下降,LED照明市场的发 展前景尤其广阔。LED行业属于国家“十二五规划”新兴产业,国家发改委联合科技部等六部委专门下发了《半导体照明科技 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指导、促进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受国家产业政策推动,市场规模快速成长和扩大,行业内企业 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且将不断会有更多的资本和新的企业进入LED行业,逐步参与到LED照明市场的竞争中来,行 业竞争中短期内将日趋激烈,公司的发展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自本公司成立以来,业务专注于照明用白光LED的封装, 现已成长行业内龙头企业之一,针对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将继续强化核心竞争优势,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力度,因应 市场变化和需求及时调整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策略,致力于满足并引领市场需求。同时,不断强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持续 跟进了解并熟练掌握客户需求,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如何建立更加有效的投资决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引进和培养技术人才、 生产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管理人才等将成为公司面临的重要课题。公司通过优化管理系统,引进科学管理方法,逐步引入 更加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组织机构和公司制度不完善而导致的风险。同时,公司通过良好的 薪酬福利制度、股权激励等持续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并加强对现有管理队伍的培养,为公司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市场开拓计划实施受阻的风险 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快速扩张以及对LED照明应用产品的大力推广,公司计划在分支机构的建设、 营销渠道的拓展、品牌的宣传、营销团队的充实等方面投入更多的资源。若未能按计划进一步巩固并完善现有营销网络,加 大市场开拓力度,公司将面临因市场开拓计划实施受阻而导致错失发展良机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市场的调研,提高对市场 变化的敏感度,以便及时有效的实施强有力的销售计划。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渠道建设以及品牌建设,进一步扩大公司 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产品的知名度。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7,441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邓子长 境内自然人 25.66% 69,732,435 69,732,435 质押 69,600,000 邓子权 境内自然人 16.19% 43,991,218 43,991,218 质押 43,991,218 邓子华 境内自然人 12.83% 34,866,218 34,866,218 质押 22,400,000 邓子贤 境内自然人 9.77% 26,564,655 26,564,655 质押 26,000,000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其他 1.33% 3,605,435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其他 1.25% 3,383,900 4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曹忠喜 境内自然人 0.70% 1,908,215 魏满凤 境内自然人 0.70% 1,889,943 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融通资本 其他 0.49% 1,322,329 兴融 26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瑞 其他 0.48% 1,297,210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鸿阳证券投资基金 3,605,435 人民币普通股 3,605,435 全国社保基金六零三组合 3,383,900 人民币普通股 3,383,900 曹忠喜 1,908,215 人民币普通股 1,908,215 魏满凤 1,889,943 人民币普通股 1,889,943 融通资本财富-兴业银行-融通资本 1,322,329 人民币普通股 1,322,329 兴融 26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瑞 1,297,210 人民币普通股 1,297,210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 1,259,402 人民币普通股 1,259,402 雨”7 号集合资金信托 安信基金-农业银行-安信基金明华 1,082,862 人民币普通股 1,082,862 信德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海通私募稳 964,220 人民币普通股 964,220 赢 3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黎敏 954,833 人民币普通股 954,833 上述股东中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邓子贤为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作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 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1.公司股东曹忠喜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311,615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596,6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908,215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2.公司股东黎敏通过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交易担保证 有) 券账户持有 504,907 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449,926 股,实际合计持有 954,833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5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期初限售股 本期解除限 本期增加 期末限售股 股东名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售股数 限售股数 数 因公司处于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 邓子长 69,732,435 69,732,43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股东自愿推迟至重组完成后解锁、每 年按持股总数的 25%解锁 邓子权 43,991,218 43,991,218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同上 邓子华 34,866,218 34,866,218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同上 邓子贤 26,564,655 26,564,65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同上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李海俭 500,000 500,000 同上 高管锁定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牛文超 409,965 112,991 296,974 同上 高管锁定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黄金章 370,000 370,000 同上 高管锁定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孟令保 229,753 28,413 201,340 同上 高管锁定 因公司处于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 杨文豪 600,000 600,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股东自愿推迟至重组完成后解锁 邓凤钦 633,247 633,247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同上 李戈 275,000 275,000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同上 邓东升 165,255 165,25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同上 周长桥 82,627 82,627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同上 章鹏文 68,827 68,827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同上 杨廷安 68,827 68,827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同上 宋世伟 110,055 110,055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同上 闫晓伟 55,027 55,027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同上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胡丰森 82,627 -41,314 41,313 同上 离任锁定 李照华 27,514 27,514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同上 管书明 27,513 27,513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同上 杨永信 13,829 13,829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同上 袁玉成 13,828 13,828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同上 韩小卡 13,828 13,828 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 同上 刘子先 13,275 13,275 高管锁定 每年按持股总数的 25%解锁 6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首次授予日起满 36 个月(2016 年 9 李海俭 42,000 42,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月 13 日)后解锁 40% 黄金章 42,000 42,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胡济荣 42,000 42,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李戈 42,000 42,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管书明 42,000 42,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黄俊蓓 35,000 35,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张巍 35,000 35,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张向东 28,000 28,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杨楚鹏 28,000 28,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方勇 21,000 21,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雷蕾 28,000 28,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杜宇航 28,000 28,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陈进怀 35,000 35,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曾雪枚 35,000 35,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孙平 28,000 28,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杨文豪 21,000 21,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谭小云 35,000 35,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宋世伟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杨廷安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王凯立 28,000 28,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李照华 56,000 56,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闫晓伟 21,000 21,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王保恒 35,000 35,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周长桥 21,000 21,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文乐刚 49,000 49,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熊传民 42,000 42,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崔洪强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唐磊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韩小卡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朱雨玲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章鹏文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何学荣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范远伟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7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杨倩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李善春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吴驰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邓玉波 28,000 28,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邓炎亮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李振旺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黄健轩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田满法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廖旺庭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贺艳梅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刘杰 7,000 7,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林炜祺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胡明军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林养居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牟晓平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袁玉成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陈友洪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孙建平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付超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王雨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张刘星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何小芳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王功广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刘磊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张浩然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白勇杰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梁军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牛文利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陈桂东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范德明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官永志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刘义龙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邓东芸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王旭东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8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黄婉婷 7,000 7,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黄小湖 21,000 21,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邓凤莲 7,000 7,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郑锦君 7,000 7,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任小艳 7,000 7,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滕森森 7,000 7,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林浩 7,000 7,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张勇 7,000 7,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黄锦雄 7,000 7,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黄增强 7,000 7,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杨永信 7,000 7,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李小鹏 7,000 7,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蔺婧婧 7,000 7,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陈瀚 7,000 7,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杨清秀 7,000 7,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吴明远 7,000 7,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首次授予日起满 36 个月(2016 年 9 管书明 42,000 42,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月 13 日)后解锁 40% 文乐刚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张存义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许连华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李照华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武玉星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汪锋 28,000 28,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林炜祺 28,000 28,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覃小丽 14,000 14,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舒锐超 7,000 7,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同上 首次授予日起满 36 个月(2016 年 8 牛文超 42,000 42,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月 29 日)后解锁 40% 合计 180,700,523 100,090 0 180,517,805 -- -- 9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158.10%,主要是报告期内采用票据结算方式的客户增加所致; 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88.70%,主要是报告期内归还部分非流动负债所致; 3、预计负债较年初减少数100%,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了预计负债所致; 4、递延收益较年初增长53.16%,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长737.29%,主要是报告营业税及附征税增加,及增值税增加导致附征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47.96%,主要是前期的销售渠道建设营销投入已初显成效,费用投入减少所致; 3、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56.16%,主要是报告期比去年同期研发费用投入增加所致; 4、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61.15%, 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入减少,费用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3,965.74% ,主要是报告期内转销无法支付的往来款增加所致; 6、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减少98.48% ,主要是报告内与去年同期相比没有处理非流动资产所致; 7、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64.32%,主要是报告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52.63%,主要是报告期内客户付款方式改为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2、收到税费的返还较去年同期增长37.97%,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37.87%,主要是报告期内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减少所致;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76.49%,主要是报告期内付款方式改为票据所致; 5、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减少66.01%,主要是报告期内需要支付的税款减少所致; 6、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62.10%,主要是报告期内处理非流动资产减少所致; 7、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期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93.25%,主要是报告期内购买土地及购买设备设备增加所致; 8、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长306.93%,主要是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下降32.51%,主要是报告期内较上年同期归还银行借款本金减少所致; 10、报告期内汇率变动对现金影响额较去年同期下降235.29%,主要是报告期内国际汇率变动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3,671,900.10元,较上年同期201,870,998.02元下降23.88%;利润总额8,027,044.14 元,比上年同期10,059,696.11元下降20.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16,103.97元,比上年同期8,067,139.25元 下降9.31%。主要变动原因系报告期内,市场竞争加剧,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同时,公司对产品结构进行了战略性调整,影 响了部分产品的产量和销量,从而对公司整体业绩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10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51,577,801.07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45.34%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供应商较上年同期发生一定的变动,主要是由于公司采购需求的变化,公司不存在采购依赖单个 供应商的情况,前5大供应商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31,915,415.28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20.77%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较上年同期发生一定的变动,主要是受其客户端需求的影响,公司不存在收入依赖单个客户 的情况,前5大客户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计划贯彻实施了2015年初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主要完成如下工作: 1、重组项目 公司拟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康铭盛60%股权,2015年2月4日已获中国证监会有条件通过,并于2015年4月1日接到 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2015年4月9日康铭盛60%股权已过户至长方照明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康铭盛领 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至此,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已持有康铭盛60%股权,康铭盛成 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将进一步跟进重大资产重组进程。本次重组完成后可促进公司实现产业链的垂直整合,实现优 势互补,提升公司LED照明应用业务的比重,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加强公司与康铭盛生产过程各环节的配合,有利于协作 化生产。同时,可以减少产品流转的中间环节,节约交易成本,有利于增强公司和康铭盛在LED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2、全资子公司惠州长方产业园的建设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惠州长方正式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并投入建设,2015年公司将根据项目建 设情况安排装修及投产,将该项目早日建设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灯具制造中心。同时,公司将继续进行扩展调 整、产品结构战略性调整、渠道铺设和品牌推广,提高应用产品的产量和销量,提高盈利能力。 3、全资子公司长方金控的建设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 11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长方金控于2015年4月已完 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将继续推进全资子公司长方金控的建设,使其依托互联网平台,借力资本市场,围绕 长方照明主营业务提供金融服务,打造长方照明产业生态圈。 4、技术、产品开发 公司将继续致力于推进LED在照明领域的发展,以市场为向导,以“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产品”为核心目标,加大科技投 入,持续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此基础上,全面落实品牌建设与资本运作相结合的战略,通过全 面提升技术与产品创新能力,加强产品品质管控,持续研发出多种顺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市场竞争的风险 LED行业作为新兴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特别是随着LED发光效率的提升和成本的逐步下降,LED照明市场的发 展前景尤其广阔。LED行业属于国家“十二五规划”新兴产业,国家发改委联合科技部等六部委专门下发了《半导体照明科技 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指导、促进半导体照明产业发展,受国家产业政策推动,市场规模快速成长和扩大,行业内企业 的数量和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且将不断会有更多的资本和新的企业进入LED行业,逐步参与到LED照明市场的竞争中来,行 业竞争中短期内将日趋激烈,公司的发展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自本公司成立以来,业务专注于照明用白光LED的封装, 现已成长行业内龙头企业之一,针对市场竞争风险公司将继续强化核心竞争优势,不断加强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力度,因应 市场变化和需求及时调整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策略,致力于满足并引领市场需求。同时,不断强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持续 跟进了解并熟练掌握客户需求,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经营规模的扩大,如何建立更加有效的投资决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引进和培养技术人才、 生产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管理人才等将成为公司面临的重要课题。公司通过优化管理系统,引进科学管理方法,逐步引入 更加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和约束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组织机构和公司制度不完善而导致的风险。同时,公司通过良好的 薪酬福利制度、股权激励等持续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并加强对现有管理队伍的培养,为公司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市场开拓计划实施受阻的风险 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随着公司产销规模的快速扩张以及对LED照明应用产品的大力推广,公司计划在分支机构的建 设、营销渠道的拓展、品牌的宣传、营销团队的充实等方面投入更多的资源。若未能按计划进一步巩固并完善现有营销网络, 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公司将面临因市场开拓计划实施受阻而导致错失发展良机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市场的调研,提高对市 场变化的敏感度,以便及时有效的实施强有力的销售计划。同时,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渠道建设以及品牌建设,进一步扩大公 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产品的知名度。 12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一、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 邓子贤及其关联方邓凤钦、邓东升、宋世伟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除上述七名股东外,公司其余 28 名股东均承诺:自其 增资成为公司股东的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 控股股 及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东\实 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际控制 回购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 人\持 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 股5% 有公司股份总额的 50%。 报告期 以上的 3、除上述锁定期外,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内,上述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股东\ 的股东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 2011 年 01 长期 股东均遵 资时所作承诺 董事\ 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月 24 日 守了所做 监事\ 司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的承诺。 高级管 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 理人员 例不超过 50%;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 \其他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 上市前 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 的股东 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 二、关于补缴个人所得税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子长先生、邓子权先生、 邓子华先生、邓子贤先生承诺:如因有关税务部门要求或决 定,公司需要补缴或被追缴整体变更时全体自然人股东以净 资产折股所涉及的个人所 得税,或因公司当时未履行代扣 代缴义务而承担罚款或损失,本人将按照整体变更时持有的 公司股权比例承担公司补缴(被追缴)的上述个人所得税款 13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及其相关费用和损失。 如有部分公司自然人发起人股东因 任何原因导致其没有及时缴纳因公司整体变更涉及的应承 担的个人所得税及其相关费用和损失,本人承担连带责任; 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并保证确认的真实性,如果违反上述承 诺或确认不真实,本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2、除上述四名股东外,公司其他 31 名股东均承诺:如因有 关税务部门要求或决定,公司需要补缴或被追缴整体变更时 全体自然人股东以净资产折股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或因公 司当时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而承担罚款或损失,本人将按照 整体变更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承担公司补缴(被追缴)的 上述个人所得税款及其相关费用和损失。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子长先生、邓子权先生、邓子 华先生、邓子贤先生及公司股东林长春先生(持股 5%以上 的股东)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目前不存在自营、与 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相同业务的情形。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长 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期间内,本人将不会采取 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 接从事与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相同或 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比照前 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的 原因,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业务与深圳市长方 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可避免构成同业竞争时,则本 人将在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后, 应:(1)及时转让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 时转让上述业务,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享有 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或(2)及时终止上 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终止上述业务。如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应赔偿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 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 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 益归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四、关于竞业禁止的承诺函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邓子长先生、邓子权先生、 邓子华先生、杨文豪先生、叶泽华先生、胡丰森先生、苏金 燕女士、黄金章先生、牛文超先生、赵亮先生、李海俭先生 均承诺:本人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法定期间内不以任何方式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现在和将来主营业务相同、相似或 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如果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 法律责任。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14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478.79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210.82 0.00% 比例 是否 项目可 已变 本报 截至期末 截止报告 是否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 行性是 更项 调整后投资 告期 投资进度 期末累计 达到 目和超募资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期实现 否发生 目(含 总额(1) 投入 (3)= 实现的效 预计 金投向 总额 金额(2) 态日期 的效益 重大变 部分 金额 (2)/(1) 益 效益 化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LED 照明光 2013 年 06 否 19,805.64 19,805.64 0 19,881.95 100.00% 276.43 7,323.12 否 源扩产项目 月 30 日 LED 照明灯 2013 年 06 否 6,521.7 6,521.7 0 6,350.6 97.38% -115.29 -2,682.38 否 具扩产项目 月 30 日 LED 照明技 2012 年 11 术研发中心 否 3,031.31 3,031.31 0 2,611.42 86.15% 0 否 月 30 日 项目 承诺投资项 -- 29,358.65 29,358.65 0 28,843.97 -- -- 161.14 4,640.74 -- -- 目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设立全资子 9,620 9,620 0 9,620 100.00% 公司 LED 照明光 2013 年 06 源 SMD 支架 4,000 3,326.67 0 3,326.66 100.00% 138.07 4,230.14 否 月 30 日 项目 LED 照明灯 2013 年 03 具 IC 驱动电 2,500 2,500 0 746.86 29.87% 0 382.2 否 月 30 日 源项目 归还银行贷 -- 4,000 4,000 0 4,000 -- -- -- -- -- 款(如有) 15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补充流动资 -- 673.33 0 673.33 -- -- -- -- -- 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 -- 20,120 20,120 0 18,366.85 -- -- 138.07 4,612.34 -- -- 向小计 合计 -- 49,478.65 49,478.65 0 47,210.82 -- -- 299.21 9,253.08 -- --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49,478.79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20,120.14 万元。本报告期内,超募资金具体投 资计划如下: 1、201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及投资 LED 照明光源 SMD 支架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 资金 4,000 万元投资 SMD 支架项目。 未达到计划 2、2012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 进度或预计 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900 万元投资设立惠州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 收益的情况 3、2012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 IC 驱动 和原因(分具 电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500 万元投资 IC 驱动电源项目。 体项目) 4、2012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增资惠州市长方照明 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720 万元投资增资惠州子公司。 5、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超募资金 673.3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本报告期末,超募资金账户共支出 18,366.85 万元。 项目可行性 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 明 适用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49,478.79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20,120.14 万元。本报告期内,超募资金具体投 资计划如下: 1、201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及投资 LED 照明光源 SMD 支架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 资金 4,000 万元投资 SMD 支架项目。 超募资金的 2、2012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 金额、用途及 并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900 万元投资设立惠州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用权。 使用进展情 3、2012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 IC 驱动 况 电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500 万元投资 IC 驱动电源项目。 4、2012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增资惠州市长方照明 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720 万元投资增资惠州子公司。 5、2014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超募资金 673.33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本报告期末,超募资金账户共支出 18,366.85 万元。 募集资金投 不适用 资项目实施 16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地点变更情 况 募集资金投 不适用 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 况 适用 为充分抓住市场机遇,保持公司市场领先地位,公司已于上市前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对 LED 照明灯具扩 产项目和 LED 照明光源扩产项目两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上述项目分别累 计投入 401 万元、4,785.26 万元,为预付设备款、建设投资等。报告期内,研发持续投入,但相关投入尚未 募集资金投 通过 LED 照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资项目先期 2012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入及置换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186.2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 情况 资金。2012 年 4 月 14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 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2】210 号),明确表示“长方照明编制的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与实际 情况相符。” 用闲置募集 不适用 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情况 项目实施出 适用 现募集资金 公司规划 SMD 支架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为公司提供 86.8 亿只 SMD 支架产能,目前年产能约 150 亿只, 结余的金额 提前达到了预期规模,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建设项目严格把控,节约了整体投资, 及原因 共结余超募资金 673.33 万元。 尚未使用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按经营需要,合理安排 募集资金用 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 用及披露中 不存在。 存在的问题 或其他情况 三、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 议案》,2015年4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15年2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17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未达到第二批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待减资公告公布期满后,公司办理相 关手续。 3、公司于2015年4月1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李迪初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21号)。截至2015年4月9日,康铭盛60%股权已过户至长方照 明名下,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康铭盛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至此,过户手 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已持有康铭盛60%股权,康铭盛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公司2015年4月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截止2014年 12月31日总股本271,78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435,700.00 元;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71,78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共计转增326,142,000股,上述利润 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271,785,000股增加至597,927,000股。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 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东名称/一致行 计划增持股份数 计划增持股份比 实际增持股份数 实际增持股份 股份增持计划初次 股份增持计划实 动人姓名 量 例 量 比例 披露日期 施结束披露日期 邓子长 5,767,669 1.83% 2014年06月20日 杨文豪 324,940 0.10% 2014年06月20日 李海俭 162,470 0.05% 2014年06月20日 牛文超 97,482 0.03% 2014年06月20日 李 戈 81,235 0.03% 2014年06月20日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增持计划为公司拟以现金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康铭盛全体股东分别持有的康铭 盛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中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 18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9,188,351.79 97,147,402.9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034,096.14 3,887,685.91 应收账款 133,720,497.89 138,878,081.51 预付款项 15,874,681.45 15,290,054.3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176,898.31 3,244,996.7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72,092,212.37 275,669,475.6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4,302,858.76 20,361,500.43 流动资产合计 568,389,596.71 554,479,197.5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9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852,834,692.85 854,506,802.18 在建工程 276,012,435.93 232,890,508.43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7,053,928.94 47,544,249.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64,691.93 4,264,691.93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245,934.96 46,638,624.47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31,411,684.61 1,185,844,876.01 资产总计 1,799,801,281.32 1,740,324,073.5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40,000,000.00 19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19,751,242.02 209,507,708.97 应付账款 287,895,619.93 318,163,480.39 预收款项 11,340,022.49 10,127,919.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7,825,783.77 9,280,988.83 应交税费 538,616.64 514,512.71 应付利息 950,896.15 801,869.51 20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1,955,754.80 12,675,465.5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00,000.01 11,499,999.71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81,557,935.81 762,571,944.7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10,690,104.84 181,729,104.84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00,000.00 递延收益 12,425,036.81 8,112,419.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3,115,141.65 190,041,523.84 负债合计 1,004,673,077.46 952,613,468.5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71,785,000.00 271,785,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45,376,354.12 345,376,354.12 减:库存股 1,785,000.00 1,785,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0,449,171.02 20,449,171.02 21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59,302,678.72 151,885,079.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95,128,203.86 787,710,604.9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795,128,203.86 787,710,604.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99,801,281.32 1,740,324,073.51 法定代表人:邓子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耀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文豪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7,083,151.49 96,289,318.2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7,276,877.14 3,887,685.91 应收账款 210,740,716.65 139,027,601.33 预付款项 15,165,145.05 15,290,054.34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67,464,218.77 158,719,185.83 存货 230,504,763.47 275,669,475.6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931,425.29 20,361,500.43 流动资产合计 742,166,297.86 709,244,821.7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765,911,153.09 786,197,820.41 22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在建工程 71,987.38 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2,262,296.44 22,614,159.0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469,319.94 3,469,319.9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998,204.82 12,318,699.17 非流动资产合计 915,712,961.67 924,599,998.52 资产总计 1,657,879,259.53 1,633,844,820.2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40,000,000.00 19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219,751,242.02 209,507,708.97 应付账款 292,436,514.22 322,225,659.34 预收款项 4,283,599.50 10,127,919.00 应付职工薪酬 6,673,525.68 8,554,313.23 应交税费 525,899.37 375,099.57 应付利息 651,112.66 572,723.53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1,452,714.76 12,181,313.4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300,000.01 11,499,999.71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77,074,608.22 765,044,736.8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0,700,000.00 70,4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23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00,000.00 递延收益 12,425,036.81 8,112,419.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83,125,036.81 78,712,419.00 负债合计 860,199,645.03 843,757,155.8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71,785,000.00 271,785,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45,376,354.12 345,376,354.12 减:库存股 1,785,000.00 1,785,000.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0,449,171.02 20,449,171.02 未分配利润 161,854,089.36 154,262,139.25 所有者权益合计 797,679,614.50 790,087,664.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57,879,259.53 1,633,844,820.23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53,671,900.10 201,870,998.02 其中:营业收入 153,671,900.10 201,870,998.0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48,728,423.30 189,147,605.31 其中:营业成本 124,666,016.68 165,215,912.42 24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9,194.76 3,486.82 销售费用 6,121,970.68 11,763,698.70 管理费用 14,153,226.05 9,063,071.75 财务费用 3,836,922.26 3,205,091.93 资产减值损失 -78,907.13 -103,656.3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943,476.80 12,723,392.71 加:营业外收入 3,125,355.50 76,870.5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41,788.16 2,740,567.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335,269.0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027,044.14 10,059,696.11 减:所得税费用 710,940.17 1,992,556.8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316,103.97 8,067,139.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316,103.97 8,067,139.25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5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7,316,103.97 8,067,139.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7,316,103.97 8,067,139.25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263 0.0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261 0.0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邓子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耀松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文豪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192,821,076.22 201,861,998.02 减:营业成本 165,431,852.96 165,215,912.42 营业税金及附加 3,325.87 销售费用 5,400,305.47 11,763,698.70 管理费用 13,022,316.03 8,933,464.25 26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财务费用 3,836,185.95 3,205,500.42 资产减值损失 -78,907.13 -103,656.3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209,322.94 12,843,752.67 加:营业外收入 3,125,355.50 76,870.5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31,788.16 2,740,567.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335,269.0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8,302,890.28 10,180,056.07 列) 减:所得税费用 710,940.17 1,992,556.8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591,950.11 8,187,499.2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7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7,591,950.11 8,187,499.2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3 0.0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3 0.03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金额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0,518,427.44 191,073,342.0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362,549.64 262,774.3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273,561.20 2,049,800.38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2,154,538.28 193,385,916.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011,530.33 127,657,154.0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8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5,748,375.89 22,218,352.88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10,013.69 2,971,163.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3,805,051.52 14,196,689.54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574,971.43 167,043,359.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79,566.85 26,342,556.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24,974.00 1,121,396.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4,600,000.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24,974.00 1,121,39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69,101,653.39 35,758,233.12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101,653.39 35,758,233.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076,679.39 -34,636,837.1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8,661,000.00 8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8,166,228.41 2,006,769.30 金 29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6,827,228.41 82,006,769.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9,899,999.70 44,300,000.0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473,144.47 3,232,231.14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2,363,451.20 15,767,048.39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736,595.37 63,299,279.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090,633.04 18,707,489.7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9,305.55 -21,661.77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622,826.05 10,391,547.7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187,641.37 120,406,546.6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1,810,467.42 130,798,094.3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1,701,819.26 191,073,342.07 收到的税费返还 362,549.64 262,774.3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191,843.40 2,040,138.62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256,212.30 193,376,255.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885,022.43 127,657,154.0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5,276,739.22 22,218,352.88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703,030.70 2,970,841.5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9,363,949.08 14,194,336.27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228,741.43 167,040,684.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27,470.87 26,335,570.3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24,974.00 1,121,396.00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8,060,000.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484,974.00 1,121,39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6,295,673.01 23,215,274.32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26,300,000.00 10,000,000.00 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595,673.01 33,215,274.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110,699.01 -32,093,878.3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0,000,000.00 8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8,166,228.41 2,006,769.30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166,228.41 82,006,769.3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9,899,999.70 44,300,000.0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473,144.47 3,232,231.14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12,363,451.20 15,767,048.39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5,736,595.37 63,299,279.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429,633.04 18,707,489.7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29,305.55 -21,661.77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375,710.45 12,927,519.9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329,556.67 116,364,404.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705,267.12 129,291,924.14 31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