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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方集团: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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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长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790,108,769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长方集团                     股票代码                   30030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江玮                                     刘晶
办公地址                          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聚龙山 3 号路      深圳市坪山新区大工业区聚龙山 3 号路
传真                              0755-26923246                            0755-26923246
电话                              0755-82828966                            0755-82828966
电子信箱                          ir@cfled.com                             ir@cfled.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 LED 照明光源器件和 LED 照明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半导体光电器
件制造业。公司封装产品主要是贴片式LED照明光源器件;照明应用产品主要包括手电筒、应急灯、护眼台灯等离网照明产
品及球泡灯、顶灯等通用照明产品等。
    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光谷已经建成颇具规模的硅衬底LED产业集群,在产业集群日益成为重要竞争优势的行业大环境下,
公司成为硅衬底LED产业链上的重要平台企业,将获得更多技术、资金和资源的支持,与硅衬底LED产业集群协同发展。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LED产业,深耕LED封装、离网照明、通用照明,并结合南昌光谷技术及人才优势,开发更多高
端LED细分市场。
    (二)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17,021,297.21元,较上年1,574,387,710.94元增长2.71%,营业利润-467,243,382.92元,
较上年-136,600,151.73下降242.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29,457,847.22,较上年-156,868,230.62下降173.77%。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相比去年同期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市场竞争加剧,LED封装市场价格持续走低,行业盈利能力略有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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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降;企业宏观经营环境未见改善,对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计提了减值准备;对市场逐渐淘汰的效率低下的机器设备计提
了减值准备;受2019年经济环境及离网照明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预计控股子公司康铭盛未来无法达到预期的利润水平,计
提了商誉减值准备。
    (三)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在经过前十年30%以上高速增长后,由于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国际贸易环境的持续震荡变化,LED发展速度放缓。2019
年行业总产值约为 7548亿元,全年增速约 2.4%。其中上游外延芯片规模约201亿元,中游封装规模959亿元,下游应用规模
6388亿元(数据来源:CSA)同时国内一些大厂加速产业链整合,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此外,由于中国LED结构性产能过
剩加之竞争激烈,导致LED企业利润不断下滑。受中国封装技术的提升和成本优势影响,中国大陆逐渐承接全球LED封装产
业转移,已成为世界最大的LED封装生产基地,且市场占比仍在持续提高。加上LED新的应用领域的拓展,预计LED封装行
业需求量仍将上升。
    公司作为科技创新型企业,自成立以来致力于推进LED在照明领域的发展,拥有领先的封装技术、先进的封装设备、严
格的质量标准和雄厚的研发底蕴,居于行业领先地位。控股子公司康铭盛是离网照明领域全球领先的设计、生产、销售企业,
销售渠道遍布全球。
    (四)同行业公司简介
    1、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木林森 证券代码:002745)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 LED 封装及应用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的公司。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
子产品、灯饰、景观照明、交通信号、平板显示及亮化工程等领域。公司是国内LED 封装及应用产品的主要供应商。木林
森产品线覆盖力广、生产规模大、成本低,其白光LED月产能达至50,000kk,RGB LED月产能达至25,000kk,是RGB及白光系
列的龙头企业。
    2、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证券代码:300219)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LED 器件及其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企业。作为国内领先的白光LED
封装企业,公司主要从事LED器件及其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其开拓的主要是高端市场,产品远销海外。
    3、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证券代码:002449)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研发、生产、销售LED及LED应用产品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
高新技术企业。经过40多年的发展,国星光电形成涵盖上游LED芯片、中游LED封装和下游LED照明应用的产业链垂直一体
化发展模式。
    4、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海洋王 证券代码:002724)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一九九五年八月的民营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开发、生产、销售各种专
业照明设备,承揽各类照明工程项目。
    5、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久量股份 证券代码:300808)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LED光电科技,以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销售LED手电筒、LED台灯、探照灯、电蚊拍、
电源排插、电池、充电器等产品为主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 年            2018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7 年
营业收入                          1,617,021,297.21    1,574,387,710.94                 2.71%   1,750,407,487.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9,457,847.22     -156,868,230.62              -173.77%      36,238,438.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40,370,180.33     -153,217,721.50              -187.41%      16,625,290.1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188,770.43     -187,622,055.30               165.66%     206,189,012.7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35            -0.1985               -173.80%               0.04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435            -0.1985               -173.80%               0.04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0.55%               -7.77%              -22.78%               1.69%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7 年末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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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3,259,026,717.72          3,494,425,861.18                 -6.74%        3,805,279,484.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91,936,026.25          1,619,443,298.12              -26.40%          2,165,531,815.02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44,612,647.68            472,883,446.81        392,389,649.41          407,135,553.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264,922.87           24,676,521.96       -10,384,853.12          -460,014,438.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0,915,971.14           18,839,794.32         3,372,820.11          -473,498,765.9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151,116.35          -57,411,220.12       -76,415,419.43          193,864,293.6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
                                                            报告期末表决                    日前一个月末
报告期末普通                日前一个月末
                     27,277                          25,008 权恢复的优先                  0 表决权恢复的                   0
股股东总数                  普通股股东总
                                                            股股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
                            数
                                                                                            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南昌光谷集团 境内非国有
                                    14.97%           118,290,826                            0 质押               118,290,826
有限公司     法人
邓子长         境内自然人           11.83%             93,484,059                  93,438,342 质押                93,430,000
南昌鑫旺资本
             境内非国有
企业(有限合                         7.50%             59,258,158                           0
             法人
伙)
邓子权         境内自然人            6.29%             49,702,882                  49,702,882 质押                49,260,000
李迪初         境内自然人            5.31%             41,949,552                  31,462,164 质押                31,010,000
李映红         境内自然人            2.31%             18,265,116                           0 质押
聂卫           境内自然人            2.03%             16,057,245                  12,042,934 质押                11,400,000
李细初         境内自然人            1.07%                8,424,515                         0
唐秋南         境内自然人            1.02%                8,047,460                         0
余农           境内自然人            0.85%                6,723,206                         0
                         上述股东中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南昌光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谷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邓子长、邓子权为兄弟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李迪初、李
动的说明
                         映红、聂卫 、李细初、唐秋南为一致行动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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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国际经济环境持续震荡变化,,全球经济增长放缓。中美贸易战影响加深及全球新兴市场需求疲软,导致照明、
背光等大宗需求明显衰退,而新兴应用增长乏力,封装厂不得不持续降价,行业整体增速呈持续下滑趋势。2019年我国LED
封装环节产值预计为959亿元,较去年下降9%.受芯片产能不断释放、价格下降传导以及下游需求减弱的影响,照明LED封装环
节量升价降、利润减薄。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17,021,297.21元,较上年1,574,387,710.94元增长2.71%;营业利润-467,243,382.92元,
较上年-136,600,151.73元下降242.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29,457,847.22元,较上年-156,868,230.62元下降
173.77%。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相比去年同期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市场竞争加剧,LED封装市场价格持续走低,行业盈利能力略有
下降;企业宏观经营环境未见改善,对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计提了减值准备;对逐渐淘汰的效率低下的机器设备计提了减
值准备;受2019年经济环境及离网照明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预计子公司康铭盛未来无法达到预期的利润水平,计提了商誉
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聚焦、协同、开放、创新”的发展战略,管理层在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下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封装方面,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对产品结构、客户结构进行了调整并更新了部分机器设备,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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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产品结构调整
    普通白光同质化严重,竞争激烈,2019年公司在持续优化光源产品基础上,重点升级方向在全光谱和高光率高价市场,
市场对光品质的需求增加,同时立法的推进,在教育照明,医院,博物馆等应用场所释放大量需求。
    疫情推动紫外深紫外LED拓展应用的发展,而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LED封装供应商,加大在UVC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投
入。公司看好UVC市场未来的潜力,将其定位为公司LED产业未来重要的产品与市场目标。
    代工业务聚焦产品开发,在产品方面围绕智能照明,健康照明,背光三大方向对产品结构进行升级,提升产品附加值。
    (二)客户结构调整
    报告期内公司扩大国际代工业务,围绕国际代工业务智能照明,健康照明,背光高端市场,提升销售占比到30-40%,
提升赢利能力。直销聚焦通用照明行业主要品牌客户,主流大厂的业务拓展,扩大销售占比,提升公司行业品牌形象。扩大
海外销售,聚焦区域内的品牌客户,提升销售占比。
    (三)机器设备更新
    报告期内公司因应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调整的需求,为确保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淘汰了部分
老旧设备,购进了部分先进的机器设备,极大地满足了公司客户对产品质量和价格的要求。
    照明方面,主要加大了市场开拓及研发投入,实行严格的成本管控措施,以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大力拓展国际市场业务
    在国内市场拓展方面,公司顺利开展四场战役,分别为头灯、蚊拍、手电和台灯战役;建设四个渠道,分别为:五金渠
道、日杂百货、小家电、小商超;夯实四项工程,分别为终端工程、品牌工程、管网工程、 团队工程。
国际市场方面,通过聚焦产品、深度捆绑、高度协同的方式来强化十大支点客户,新增16个百万美金级国家市场;通过极致
优化成本,贴近市场需求,完善客户渠道,协同全球市场,拉升品类数量等方式提升了头灯、应急灯、节能 灯、电蚊拍、
风扇五大品类的销售。
    (二)加大研发投入,实施“产品驱动”战略
    加大力度推动产品研发,实施“创新驱动”和“聚焦爆品”两大战略,做好了三个层面的产品布局: 第一层面做好现有核
心产品的扩张与防守; 第二层面做好新产品开发,发展新兴产品; 第三层面布局未来种子业务,开拓未来市场机会。公司
推动四项变革:从价格竞争变革为价值竞争;从普适开发变革为精准开发;从行业无标变革为标准制定;从外观更新变革为
全面创新。
    (三)严格控制成本,提升运营效益
    公司内部运营方面努力降本降费和提升组织效率。降本降费方面,通过集中采购提升议价能力,严格预算确保费用达标,
集中生产降低制造费用;扩大产能实现规模效应;组织提效方面,通过优化流程提高组织效能,强化制度提升人效产出,量
化规划提升资产效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贴片式 LED(含
                    528,123,286.39    25,631,355.21        4.85%           29.42%         66.94%          1.09%
大功率)
移动照明应用产
                    808,988,788.73   280,479,474.90       34.67%           -6.34%         -4.91%          0.52%
品
其他                239,138,082.80    89,611,098.13       37.38%           27.64%         49.31%          5.42%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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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9年市场竞争加剧,LED封装市场价格持续走低,封装行业整体盈利能力下降;
    (2)2019年企业的宏观经营环境仍未见改善,部分客户回款周期延长,预计预期信用损失增加,公司对应收账款及长
期应收款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3)随着LED封装生产设备技术及生产工艺的进步,新的生产设备生产效率较原来的有较大的提升且设备售价进一步
降低。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公司逐步更换及淘汰了部分旧的生产设备,公司对此部分生产设备计提了相应的资
产减值准备;
    (4)受中美贸易战、2019年经济环境持续低迷及未来原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上升的影响,且离网照明行业的竞争也越
来越激烈,预计子公司康铭盛未来无法达到预期的利润水平,公司管理层出于谨慎性原则判断,因收购子公司康铭盛形成的
商誉存在减值迹象,经初步减值测试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
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统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
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未调整可比期间信息。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
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未产生影响。
    3、执行新债务重组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 年6 月
17 日起执行财政部2019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
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南昌设立江西长方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了由南昌
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报告期内并入合并范围之内。
    公司于2019年11月7日注销子公司深圳市康铭盛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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