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 8 月 28 日 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邢美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加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吕加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 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生产运营中主要存在市场风险、产品销售单价下降的风险等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 分析,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7 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 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聚飞光电 指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4 年半年度 LED 指 Light Emitting Diode 的缩写,指发光二极管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 的缩写,有机发光二级 OLED 指 管,一种自发光式新型平板显示器件 安装于背光屏中并为 LCD 面板提供光源的器件,目 背光源 指 前有 CCFL 和 LED 两种 背光 LED 指 适用于背光显示屏并为 LCD 提供光源的 LED 照明 LED 指 适用于半导体照明的 LED 车用 LED 产品是满足 ACE-Q 汽车电子元器件认证 车用 LED 指 标准的 LED 产品,包括汽车背光 LED,内饰照明 LED,内饰氛围 LED 及外部照明 LED 不可见光是指人类肉眼看不见的光,一般包括紫外 不可见光 指 线、红外线、远红外线等 次毫米发光二极管,指芯片尺寸介于 50~200μm 之 Mini LED 指 间的 LED 可应用于直显和背光等场景 微发光二极管,长度在 100um 以下,通过巨量转移 Micro LED 指 将显示微米等级的红、绿、蓝三色的 Micro LED 转 移到基板上 将 LED 芯片、支架、反射器等用树脂封装后引出导 LED 封装 指 线的过程 LED 器件 指 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固态的半导体器件 光学材料、光学公司 指 惠州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惠州工业园、惠州全资子公司、惠州聚飞 指 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芜湖工业园、芜湖全资子公司、芜湖聚飞 指 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子公司 指 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聚飞光电 股票代码 30030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聚飞光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JUFEI OPTOELECTRONIC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JUFEI 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邢美正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于芳 张瑞琪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 联系地址 岭工业区 4 号 岭工业区 4 号 电话 0755-29646311 0755-29646311 传真 0755-29646312 0755-29646312 电子信箱 jfzq@jfled.com.cn jfzq@jfled.com.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 年 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3 年年报。 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93,481,055.57 1,157,076,854.32 20.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7,686,992.54 117,962,285.23 25.2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90,960,317.38 82,907,705.38 9.71%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9,861,462.37 211,774,878.72 27.43%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9 22.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09 22.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8% 3.98% 0.8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367,786,859.36 5,333,391,923.32 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097,547,324.20 3,036,836,295.66 2.00% (元)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28,395.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 32,082,995.08 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 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 25,215,462.88 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132,034.9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84,204.29 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减:所得税影响额 2,851,124.7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08,501.84 合计 56,726,675.1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 露要求 (一)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专业从事 SMD LED 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属于 LED 封装。产品主要应用于手 机、电脑、液晶电视、显示系统、车载电子、智慧照明、健康检测、智能穿戴、光传感等领域。自公司 成立以来,一直秉承做精、做强、再做大的经营思路,为客户提供质量稳定、高性价比的产品和快速的 服务。现阶段公司的发展战略是深耕 LED 行业,以背光 LED 和照明 LED 为依托,拓展车用 LED、 Mini/Micro LED、红外、高端照明等 LED 新业务;在保证现有业务提高全球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同 时向半导体封装、膜材产业拓展,如功率器件、光器件、光模块、光学膜材等。报告期内,公司深圳、 惠州、芜湖三大生产基地主要经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做精、做强、再做大的经营理念,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随着消费电子行业终端 需求的缓慢复苏,各细分产品业务进展顺利,实现了传统 LED 业务的稳定发展,同时 Mini LED 背光技 术在电视、电竞显示器领域的渗透率继续加大,已逐渐成为各品牌中高端产品的标配。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受益于新能源汽车的持续发展,随着汽车智能化及电动化大潮的来袭,汽车显 示向智能化、多屏化发展,车机大屏已是新能源汽车的标配,屏幕使用数量及用灯成本也随之增加,公 司车用 LED 业务继续保持了健康的良性发展。 (二)公司业务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 LED 封装,位于 LED 产业链中上游,目前是中国大陆生产背光 LED 的龙头企 业。公司专业从事 SMD LED 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具有节能、环保的特征,符合国家战略性 新兴产业发展方向。 生产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以直接采购模式。所有原材料的技术服务和支持全部由制造商提供。为确保物 料交期的及时性,公司采用 3 个月物料需求滚动预测、提前一个月下达正式采购订单、按周为单位安排 进料的方式与供应商进行商务合作。双方沟通的渠道包括:面谈、电话、邮件、《采购合同》、《采购 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框架协议》、《质量保证协议》等。 流程图如下所示: 市场需求 制订物料需求 制订采购计划 选择供应商 签订采购合同 预测 文档记录保管 申请付款 检验入库 接收物料 跟踪物料情况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订单拉动式生产模式来组织生产,即以客户订单结合市场预测量作为拉动源头,制定 三日滚动排产计划,从后工序逐道向前工序拉动,直至最前端的投料计划,生产中使用软件实现数据实 时交换,按时按量产出符合顾客需求的产品以交付顾客。 流程图如下所示: 评审销售 采购原材料 生产派工 生产准备 生产首件 订单 成品检验 制程检验 自检 批量生产 检验 成品入库 生产统计 文件记录存档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采用以直接销售为主、代理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以产品质 量为开拓市场的基础,以快速响应和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准则,维护和扩大老客户的销售规模,并发展新 客户。目前公司已构建全方位的系统营销模式,与重点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公司长期健 康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流程图如下所示: 接单录入 销售部评审 订单评审 审批结论 审核 发货 跟踪 订单生效 1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为 LED 封装,经过近二十年的深度耕耘,通过强大的研发技术沉淀、稳定的产品质 量管控能力、完善的 IT 供应链管理系统,公司传统产品在国内背光 LED 的龙头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 公司的新兴业务,如车用 LED 产品已进入全球主要客户的供应链体系,Mini LED 背光方案得到全球头 部客户及市场的首选,市场份额得到快速的提升。依托领先的技术优势及市场地位,国际化发展战略顺 利推进,全球市场占有率稳步攀升。 公司在产品研发、品质控制和市场服务等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深圳、 惠州两地的实验室均通过了国家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并建有博士后创新实践 基地,公司技术中心获得“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圳市企业技术中 心”等称号。 (四)研发投入 “小尺寸背光高压 LED”具有色域广、亮度高、可靠性高、节能省电等特点,适用于 VR 头戴式 显示器、VR 头盔、VR 眼镜等智能穿戴产品。 “中功率 Mini 背光模组”,该白光产品是一种用于液晶屏背光的微型器件,具有高性能、发光均 匀、高可靠性等特点,适用于中高分区的 Mini LED 背光电视。 “Mini COB 新型模组制造技术”具有高光通量、高色域、高可靠性和低成本等特点,适用于显示 背光等领域。 “中尺寸高亮大角度 Mini LED”,具有功率高,发光角度大,均匀性佳,可靠性好等特点,适用于 电视、显示器背光等领域。 “穿戴 LED 模压技术”,该技术具有抗黄变、平整度好、可靠性高等优点。应用此技术的产品广 泛用于智能穿戴以及医疗仪器。 “紫外杀菌 LED 器件”具有发射功率稳定、杀菌效率高、可靠性高等特点,适用于物体表面杀 菌、空气净化、水处理等领域。 “高速光耦器件”,该产品具有隔离电压高、传输速度快等特点,广泛应用于仪器仪表、电力控 制、通信设备、工业自动化、汽车电子和家用电器等领域。 “3D 激光器件”具有发射功率大、光功率稳定、可靠性高等优点,适用于高功要求的加热系统及 激光传感等领域。 “双色 VCSEL 激光器件”具有产品尺寸小、发光角度小、可靠性高等特点,适用于智能戒指、智 能手表等领域。 1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高灵敏度红外发射接收器件”具有产品灵敏度高、可靠性高、耐划伤等特点,适用于智能手表、 智能手环等领域。 “中尺寸抗吸附高亮抗摩擦增亮膜”,满足了客户对于光学膜产品低成本、抗摩擦、抗黄化等方面 的需求,适用于中尺寸车载产品、笔记本电脑项目。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为国内背光 LED 封装企业的龙头地位得到进一步稳固,企业的研发技术、 产品质量以及生产规模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精益管理及不断完善的 IT 系统等方式,公司的各项业务流程已全面实现数字化管理,内部管理水平得到持续提升,快速向自动 化、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迈进。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如下列示: 1、行业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国际大客户的质量要求为标杆,通过导入 IPD 研发管理体系,全 面提升研发管理水平,拥有完善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公司以自有专利与战略专利合作等双线推 进,深化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先后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知识产 权示范企业、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国专利优秀奖等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类荣誉奖项。 报告期内,公司被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授予“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 公司实验室是经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的检测与实验中心。公司还与清华大 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高校共同实施多 项产学研合作项目,解决关键技术难题,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陆续推出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同时 通过工艺改进,提升产品光效等,增强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能力。 截止目前,公司建立了光学、热学以及结构等标准化的设计平台及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参 与制订了多项 LED 行业标准并已发布实施 26 项,为行业技术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2、稳定的产品质量 公司坚持“质量是连接客户的桥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技术领先、质量稳定、价格有竞争力的产品 和快速的服务。为此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产品制造、产品交付 等各环节进行有效的产品质量管控,建立了成熟的质量异常处理、质量追踪机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得 到客户的广泛认可。以质量理念和质量方针为目标,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组织和质量管理体系。通过 1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质量文化建设和质量工具的运用,把质量管理渗透到公司活动的各个环节,充分调动公司全员参与质量 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随着公司内网的工业互联及 BI 大数据分析平台的广泛应用,各项经营指标在中控平台更是一目了 然,有效保障了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后的产品品质及性能的稳定性。 3、成本管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及行业影响力的增加,已与主流材料供应商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在保障 原材料质量的同时,具有良好的持续降价能力。公司推行财务业务一体化,已实现系统数据信息贯通, 并不断完善信息化建设,保障了流程的高效运行,提高了管理效率,从而节约了公司的整体运营成本。 公司引入了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的生产技术与手段,推动各项业务在效率、成本、有效性等方面持 续改善,产品质量行业领先。公司在信息化管理、生产设备智能化和产品检验数字化等方面都取得了很 大的发展,陆续导入了 JIT、BI、SAP 系统、MES 等智能化系统、打通了业务应用层、生产执行层至设 备层之间的信息链路;在生产和检验过程中导入了自动检测设备、AOI 检测设备、SPI 检测设备、光学 测试仪等全自动的智能化设备,这些系统和设备很好地支撑和保证了整个生产系统的稳定运作。 4、精益管理 公司成立后,随着主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全面推行精益管理,持续地开展焦点课题、质量改善圈和改 善提案等工作,使精益管理理念深入每一个员工的骨髓。通过一系列的精益管理活动,在为员工提供整 洁优美的办公环境和提高员工素养的同时,持续地优化管理,不断地提升工作效率,推动创新,节约成 本。 5、优质客户资源和全面的销售网络 公司以市场和技术为导向,持续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并加速市场覆盖。深耕 LED 行业多年,现有 产品基本覆盖大中小尺寸背光领域,客户广泛分布于中国大陆、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土耳其、印度 等地,产品进入了海信、长虹、华为、小米、三星、LG、SONY、夏普、松下、上汽、凯迪拉克、比 亚迪等国内外知名厂商的供应链体系,是台湾群创、台湾友达以及境内京东方、天马、华星等面板厂商 的重要合作伙伴,已经和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6、优秀的管理团队和企业文化 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由具备丰富现代企业管理经验的人才组成,技术研发、市场营销、供应链管理 等管理团队均有长期行业管理经验。为充分调动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公司建立了长期有效的多组合激 1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励机制,吸引与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同时依据公司战略目标与需求持续推动组织结构改 良,强化组织整体的执行力。公司注重稳健发展,严格风险控制,实施健康的财务政策,资产结构较为 合理。 公司的使命是聚飞人共同奋斗,以 LED 产业为依托,做精做强,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社会 多做贡献。公司提倡“关注目标、关注贡献、关注成果;直面困难、乐观进取、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和 “互相尊重、团队协作、精益管理、拼搏创新、客户导向、合作共赢”的核心价值观,从而实现“成为令 人尊敬的世界级优秀企业”的伟大愿景。良好的企业文化在公司得到了有效传承及贯彻落实,形成了较 强的执行力,从而为客户、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三、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细分产品结构,受益于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和 Mini LED 产品市场渗透率的快速提升,全球市场占有率继续攀升,主营业务得到良性的健康发展,实现了 综合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营业总收入 139,348.1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0.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14,768.7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5.20%。 报告期内,公司 LED 产品实现销售收入 127,691.18 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20.13%,占营业收入的 91.63%,产品综合良率达 99.33%。 多年来,公司一方面对现有技术不断升级创新,积极布局新兴技术,提升产品附加值;另一方面坚 持优化业务组合、提升内部运营效率,降低三地经营成本,提高利润空间。报告期内,大型体育赛事、 新品备货以及年中促销带来的市场需求,消费终端对高端显示方案的需求旺盛,公司积极丰富产品链、 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综合性能指数优异的系列新产品不断推向市场,为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动能。 (1)报告期内,Mini LED 背光市场的应用越来越明朗,随着 Mini LED 背光技术的成熟和规模化 生产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品牌加入到 Mini LED 阵营,目前已广泛应用于电视、电竞、显示器、笔记本 电脑、车载显示、VR 等领域。各大品牌厂商持续加大新的背光机型投向终端市场,Mini LED 背光技术 在电视、电竞、显示器领域的渗透率继续加大,尤其是部分一线电视品牌 Mini LED 背光方案的应用快 速提升,并已逐渐成为品牌中高端产品的标配,在迭代升级的基础上实现消费体验升级。 报告期内,根据市场和客户的实际动态需求情况,公司积极扩充生产线,及时满足客户需求,实现 了 Mini LED 背光产品销售额的快速增长。国内头部客户 110/100/98/85 寸等大尺寸 Mini LED 终端电视 1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销售火爆,55/65/75 寸等终端产品应用方案持续大量交货,公司作为主力供应商已成功导入重点客户的 系列新产品。 因汽车使用环境容易面临高低温、高湿度等极端情况,对车规级组件更需要严苛信赖性测试。除在 强阳光下高亮度显示需高可靠性与高对比度外,对各种光学指标、色域、响应速度等也提出更高的要 求,同时 Mini LED 也弥补了 OLED 易烧屏的缺点,Mini LED 背光方案在可靠性、亮度及对比度上的 优势使其成为车载显示的理想选择。报告期内,公司在上汽、广汽、长安、奇瑞、理想、吉利等多个车 型上实现车规级 Mini LED 灯板项目量产,其中理想全系列车型均采用公司的 Mini LED 产品。公司为 智能电动汽车品牌极氪打造的高端 43 寸 Mini LED 车载方案,是目前显示面积最大的车载屏幕。 (2)报告期内,节能减排、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已成为共识,公司基于多 年来在 LED 市场的技术沉淀,车规级产品已涵盖了车载显示、内饰、外部照明等领域。目前国内汽车 制造产业进口替代趋势明显,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保持车载显示在全球供应链体系中大规模应用的 基础上,车用照明业务迎来快速突破,已进入包括比亚迪汽车、上汽集团、广汽集团、长安汽车、吉利 汽车、奇瑞控股、江淮汽车、长城汽车等国内自主品牌主机厂供应链体系,及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东 风日产在内的众多合资主机厂供应链;并与华域视觉、嘉利股份、星宇车灯、伟瑞柯、金业车灯等国内 多家重要 Tier1 厂商达成深度合作,与法雷奥、马瑞利等国际重要厂商进行多种形式的业务开展,公司 的车用照明业务已从国内市场走向更加宽广的国际舞台。 (3)公司的 Mini&Micro LED 超高清显示屏设备,采用 COB 高密度集成封装工艺,得益于公司 近二十年高端 LED 封装技术沉淀和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具有高色域、低功耗、低热量、高可靠性、超 高对比度、多画面无缝精密拼接等独特优势,各系列产品已实现量产,像素间距覆盖 P0.5-1.5mm,正 逐渐取代投影等传统会议展示媒介,可满足指挥调度、综合监控、广电演播、会议会务、乘用车显、展 览展示等各类高清显示需求。可应用于报告厅、大型会场等场所,满足各类学术交流、远程培训等多样 化会议等。公司是唯一实现车外直显商业量产项目的国产品牌,依托 Mini&Micro LED 显示技术,致 力于为广大客户带来更安全的智能驾驶感受、更贴心的智能交互和更丰富的智慧生态,打造出全场景的 智慧出行新体验。同时基于 Mini&Micro LED 封装底层技术的持续开发,公司即将推出全新一代的高 密度集成封装方案,在功耗不变的情况下,可实现亮度、对比度等关键指标 2 倍以上的提升,可实现更 多场景下的超高清显示方案。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 Mini&Micro LED 超高清产品,锚定 LED 产业生 态与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场景,为客户提供多场景系统显示应用解决方案,推动超高清显示的技术突破 与市场普及。 1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依托于公司原有的技术优势和客户资 源,继续丰富 LED 关联产品,如红外等新业务,顺势实现横向拓展。 随着智能家居、智能穿戴、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智能感应终端的普及,医疗健康检测、安全监 控追踪及 3D 感测的需求日益增长,公司的红外产品已应用于智能穿戴(包括智能手表、智能戒指 等)、3D 感测、生物识别、医疗设备监测、医美领域等。智能戒指项目稳定交付国外品牌,突破国际 一线客户并已实现量产。公司与智能穿戴行业多家一线品牌终端和方案商建立密切合作关系,提供全系 列智能穿戴产品红外专用 LED 产品。公司的 VCSEL 产品已在消费电子、激光传感、安防监控、三表 市场等行业有所突破,并在医疗生发帽、美容灯、黄疸仪、智能送餐机器人、扫地机器人、智能水表上 量产。 公司成功推出的高速光耦产品,已在工业控制、消费电子、车用等领域进行推广,并与客户签署战 略合作协议,客户端在可靠性验证中,预计未来发展前景可期,有望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5)报告期内,公司在发展壮大现有主业的同时,加强与上下游资源协同,不断丰富产品结构, 分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布局,积极发展新业务,拓展高端封装及组件等,为公司培育新的业务增长 点。经过多年的耕耘,公司已成功布局了芯片级封装、光组件级封装、光通信模块、光引擎等高速率产 品,在与国内头部光通讯类企业合作的基础上,逐步突破汽车等相关领域的应用客户。 (6)报告期内,光学膜材业务进展顺利,应用于手机及平板终端的产品正常供货,用于笔电的产 品在海外市场已批量交付,用于车载的产品在重点客户中有所突破,并已储备多个新项目。基于公司的 综合品质管控优势,重点开发了用于笔记本电脑和汽车的高性能产品,随着中高端产品的顺畅供货, 客户结构进一步多元化,产品在中小尺寸终端的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 (7)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车载显示、Mini/Micro LED、红外等业务在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方 面的资源投入,为巩固优秀人才队伍,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本报告期完成了第一期归 属,向 264 位激励对象归属了 867.84 万股限制性股票,充分调动了公司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为公 司持续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动能。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 1,393,481,055.57 1,157,076,854.32 20.43% 营业成本 1,054,971,671.19 870,769,669.65 21.15% 销售费用 34,222,463.63 30,074,125.97 13.79% 1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管理费用 73,208,166.02 65,925,407.08 11.05% 财务费用 1,855,851.92 2,300,082.48 -19.31% 所得税费用 13,451,105.42 12,633,258.24 6.47% 研发投入 90,597,415.27 70,015,002.13 29.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69,861,462.37 211,774,878.72 27.43%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主要系本报告期赎回到期理 314,788,139.58 137,006,905.21 129.76% 流量净额 财产品净额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支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付的现金增加以及上年同期 -338,940,129.12 42,708,576.23 -893.61% 流量净额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多所 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245,738,389.35 391,717,395.51 -37.27% 增加额 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的政府 其他收益 26,598,595.08 13,147,052.91 102.32% 补助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损失以“— 主要系本报告期理财产品收 30,118,069.60 14,090,148.60 113.75% ”号填列) 到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主要系本报告期对交易性金 (损失以“—”号填 2,326,670.34 15,353,463.65 -84.85% 融资产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收 列) 益减少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应收账 -7,805,679.98 4,592,172.92 -269.98% 以“—”号填列) 款坏账损失增加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主要系上年同期存在固定资 426,290.78 -100.00% 以“—”号填列) 产处置收益所致。 主要系上年同期非经营性收 营业外收入 864,443.06 1,585,927.59 -45.49% 入较多所致。 主要系本报告期非经营性支 营业外支出 208,634.29 75,451.74 176.51% 出增加所致。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占比 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分行业 LED 行业 1,276,911,815.43 948,098,328.75 25.75% 20.13% 21.36% -0.75% 分产品 LED 产品 1,276,911,815.43 948,098,328.75 25.75% 20.13% 21.36% -0.75% 分地区 华东 361,541,648.85 297,886,655.62 17.61% -2.50% -6.14% 3.20% 华南 656,056,946.96 445,250,322.42 32.13% 41.89% 49.67% -3.53% 境外 216,292,362.48 161,641,273.60 25.27% 1.19% 3.54% -1.69%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 露要求: 不同销售模式类别的销售情况 1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销售模式类别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LED 代销产品 58,794,193.27 4.22% 28,210,788.73 2.44% 108.41% LED 直销产品 1,218,117,622.16 87.42% 1,034,691,626.54 89.42% 17.73% 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 10%以上的产品的产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名称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在建产能 LED 产品 13191.38 KK 10156.81 KK 77.00% 200KK 公司以 LED 显示屏换取广告权益 □是 否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占总资产比 占总资产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金额 例 比例 货币资金 801,884,605.32 14.94% 621,696,300.19 11.66% 3.28% 应收账款 969,822,907.05 18.07% 941,760,415.63 17.66% 0.41% 存货 275,714,749.61 5.14% 260,575,905.67 4.89% 0.25% 投资性房地产 28,995,390.20 0.54% 29,517,829.66 0.55% -0.01% 固定资产 1,061,280,032.15 19.77% 834,141,793.07 15.64% 4.13%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44.99%,主要系本报 在建工程 186,156,770.26 3.47% 338,409,165.06 6.35% -2.88% 告期在建工程转入固 定资产所致。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78.58%,主要系本报 短期借款 60,000,000.00 1.12% 280,127,949.63 5.25% -4.13% 告期偿还银行借款所 致。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66.87%,主要系本报 合同负债 1,290,078.01 0.02% 773,089.92 0.01% 0.01% 告期预收货款增加所 致。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76.21%,主要系本报 预付款项 7,732,878.91 0.14% 4,388,503.79 0.08% 0.06% 告期预付材料款增加 所致。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164.64%,主要系本 其他流动资产 19,177,584.58 0.36% 7,246,780.77 0.14% 0.22% 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 中待抵扣进项税额增 加所致。 1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 115.24%,主要系本 15,033,749.05 0.28% 6,984,788.72 0.13% 0.15% 产 报告期预付设备款增 加所致。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31.65%,主要系本报 应付票据 840,686,087.43 15.66% 638,586,132.08 11.97% 3.69% 告期未到期应付票据 增加所致。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111.67%,主要系本报 其他流动负债 7,092,024.88 0.13% 3,350,512.07 0.06% 0.07% 告期背书商业承兑汇 票未到期产生的其他 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41.30%,主要系本报 库存股 66,915,961.76 1.25% 113,996,905.81 2.14% -0.89% 告期限制性股票第一 期归属,使用部分库 存股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计入权益 本期 其 本期公允价值 的累计公 计提 他 项目 期初数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金额 期末数 变动损益 允价值变 的减 变 动 值 动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 资产(不含衍 1,352,255,482.02 -996,129.66 360,000,000.00 579,991,955.15 1,131,267,397.21 生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 239,658,000.00 3,322,800.00 242,980,800.00 融资产 上述合计 1,591,913,482.02 2,326,670.34 360,000,000.00 579,991,955.15 1,374,248,197.21 金融负债 0.00 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78,867,762.87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110,000,000.00 其他受限 304,216.47 合计 289,171,979.34 1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9,448.63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49.5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5,910.9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0]82 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704,688,1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 704.6881 万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4,688,1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694,486,330.7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亚会 A 验字(2020)0015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承诺项目 359,109,141.85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 694,486,330.79 元的 51.71%。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投资金为 335,377,188.94 元, 收到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 34,175,245.76 元,募 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14,184,806.90 元,合计 383,737,241.60 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346,238,169.82 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可 是否已 项目达到 是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本报告期 截止报告期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变更项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预定可使 达到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实现的效 末累计实现 否发生 资金投向 目(含部 净额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 预计 (2) =(2)/(1) 益 的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期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6 年 惠州 LED 产品扩产项 不适 否 53,669.57 54,689.75 53,669.57 6,976.06 28,246.24 52.63% 04 月 30 2,885.73 5,595.95 否 目 用 日 2024 年 惠州 LED 技术研发中 不适 否 15,779.06 15,779.06 15,779.06 973.45 7,664.67 48.57% 10 月 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心建设项目 用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9,448.63 70,468.81 69,448.63 7,949.51 35,910.91 -- -- 2,885.73 5,595.95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否 合计 -- 69,448.63 70,468.81 69,448.63 7,949.51 35,910.91 -- -- 2,885.73 5,595.95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 划进度、预计收益的 情况和原因(含“是否 无 达到预计效益”选择 “不适用”的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惠州 LED 产品扩产项目”部分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部分 施地点变更情况 实施地点相应地由惠州市惠澳大道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鹿颈路 6 号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 4 号及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 验区芜湖片区凤鸣湖北路 71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2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投资金为 335,377,188.94 元, 收到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 34,175,245.76 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 用途及去向 手续费后净额为 14,184,806.90 元,合计 383,737,241.60 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346,238,169.82 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2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的资金 逾期未收回的金 逾期未收回理财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来源 额 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1,299.20 25,000.00 0 0 券商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4,000.00 61,000.00 0 0 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 -6,700.00 34,623.82 0 0 合计 -21,999.20 120,623.82 0 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类型 深圳市聚茂实 子公 电子产品 5,780 万元 108,643,566.85 95,573,474.29 2,886,459.24 -985,338.94 -739,004.20 业有限公司 司 及租赁业 惠州市聚飞光 子公 学材料有限公 光学材料 2,600 万元 164,717,121.64 51,540,754.37 82,839,672.12 -2,766,601.29 -2,106,287.12 司 司 惠州市聚飞光 子公 80,000 万 电子产品 1,761,049,874.03 1,151,219,485.26 644,034,810.14 93,906,292.90 83,757,739.73 电有限公司 司 元 芜湖聚飞光电 子公 20,000 万 电子产品 562,936,248.42 329,061,310.84 292,954,784.43 32,174,080.36 29,263,349.06 科技有限公司 司 元 国际贸 聚飞(香港) 子公 6,138.643 易、通讯 57,185,281.27 13,759,032.39 76,521,290.36 540,326.90 435,442.48 发展有限公司 司 万元 技术服务 广州市聚飞光 子公 电子产品 3,000 万元 52,110.09 52,110.09 0.00 508.09 508.09 电有限公司 司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结合内外部环境,以下因素可能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一定的风险: 1、宏观环境与汇率波动风险 目前全球政经环境剧变,贸易摩擦不断,汇率波动较大,给公司带来潜在的汇率波动风险。为此, 公司将加强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密切跟踪国际贸易与货币汇率变化,适度采用金融工具规避风险。 2、市场风险 经过多年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现已成为中国大陆生产背光 LED 的龙头企业,企业技术能 力、管理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但面对国内、外竞争对手,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整体竞争 力,则可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有损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地位。 3、产品销售单价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LED 行业技术持续创新,生产效率不断提高,产品售价随之下降。同时,随着产能持续 增加,市场竞争加剧,也会带来产品销售单价的下降。 如公司不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推出高性价比产品,将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4、核心技术能否持续领先的风险 2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等途径,目前已经在超薄、低光衰、高显色性、高可靠性等方面 拥有了多项核心技术,并形成了多项专利和专有技术,整体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随着各种 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升级换代加快,新的应用材料、新的生产工艺不断涌现,若公司不能正确把握生存环 境的发展趋势,对技术开发与工艺创新作出合理安排,则可能无法研发新的技术与开发新的产品来持续 满足客户的需求,使本公司面临核心技术落后或替代的风险。 5、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壮大,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更趋复杂,对公司在运营管理、人才引 进、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壮大而不断提 升,将会影响到公司运营效率,增加经营风险。 6、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虽然本次发行可转债在确定投资项目时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由于投资项目从实施到完成 需要一定的时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更新、公司管 理及人才储备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上述不确定因素的不利变化,有可能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其所产生 的经济效益。 为应对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风险及产品单价下降风险,保持业务持续增长,公司充分发挥技术创新 能力强、产品品质稳定、良好的售后服务与交期的综合优势,为客户定制差异化且富有竞争力的整体解 决方案,通过提升统合竞争力来获得客户认可。与此同时,积极开拓新产品的应用领域及继续推进国际 化战略,加强与国际大客户的合作,抢占蓝海市场,提升产品的全球市场占有率。 针对管理风险,公司将继续以关注目标、关注贡献、关注成果的管理原则作为工作指导思想和方 法,加强管理队伍的建设及后备人才的培养,持续推进精益管理,不断完善并优化各项现代化的管理系 统,使其尽快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及集团管控的需求,逐步实现管理的目标。 为应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关注行业发展的动态及趋势,结合市场现状,审慎把控募投项目的 投资进度及效益核算。 2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对象类 谈论的主要内容 调研的基本情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 型 及提供的资料 况索引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4 年 01 月 华西证券等 机构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www.cninfo.co 2024-001 17 日 人员 m.cn)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4 年 04 月 公司董事会办 浙商证券研究所 电话沟通 机构 (www.cninfo.co 2024-002 25 日 公室 等 机构人员 m.cn)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2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3 年度股东大 年度股东大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19.94% 2024 年 04 月 24 日 2024 年 04 月 24 日 会决议公告(公告 会 编号 2024-018)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高四清 副董事长、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24 年 04 月 24 日 期满离任 李小放 董事 被选举 2024 年 04 月 24 日 被选举为董事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 年 5 月 16 日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 年 5 月 16 日第 2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授予邢美正、李丹 宁、吕加奎、于芳等 274 位自然人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2,959.00 万股,确定了 2023 年 5 月 16 日为授予 日,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2.76 元。股票 来源为公司二级市场已回购的股份或定向发行公司股份。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67.84 万股。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867.84 万股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个人 账户,占当日公司总股本的 0.65%。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2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也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 况。 公司分别通过了 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ISO50001:2018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审核。 公司积极响应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号召,全面推行绿色办公,倡导低碳环保工 作方式。通过建立 OA 网上办公系统,推行无纸化办公,并积极利用视频会议和电话会议系统开展工 作,尽量减少差旅。号召全体员工自觉节水节电和办公用纸、办公设备修旧利废,提高全员节约能源意 识,使杜绝浪费、低碳环保的观念融入到企业精益管理文化中。 公司践行节能环保和绿色发展理念,利用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减少能源消 耗,对深、惠两地中央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减少中央空调能耗达 20%以上;同时通过技术改造建 立能管平台,将公司的用能数据接入能管中心,通过云端实现能源消耗的在线监测与分析、信息推送、 自动调节等功能,真正实现能源智能化管理;为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和实现“双碳”目标,集团积极开 发清洁能源,分别在深、惠两地建设 500KW、1.6 兆瓦屋顶太阳能发电站,年发电量不低于 200 万度, 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1899 吨。通过绿色清洁开发、节能改造、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多措并举,持续为 温室气体双碳目标管控做出贡献。 公司内部积极响应国家环境保护与垃圾分类政策号召,将工业垃圾、危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 圾纳入重点管理范围,依照法规要求进行分类后交由具备环保资质的专业机构处理。 立足合规,夯实长期发展之本、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1、清洁能源:集团用电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清洁能源不低于 200 万 kWh,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 放 1899 吨。 2、照明系统:替代高耗能光源,照明系统 100%采用 LED 灯源,同时厂区最大限度利用好自然 光。 2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创新引进冷水机组节能改造:将冷水机房 3 台老旧螺杆冷水机组替换节能磁悬浮主机,综合节 能率不低于 28%,年节电量约 140 万 kWh,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1329 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间,公司持续开展转移就业脱贫、教育脱贫工作。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校 企合作等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就业。为了让员工提升社会责任感,公司举行了无偿献血等公益活 动。此外和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广东工业大学,中山大学 3 所高校合作,2024 年新签订 3 个 产学研合作项目,一方面解决大学生就业和实习问题,另一方面帮助学校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报告期 内为学校实践学习场地提供支持,以此来回馈社会,让更多的人受益,用爱心和行动持续为社会发展及 公益事业做贡献。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1、转移就业脱贫、教育脱贫工作。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 就业。 2、与贵州、安徽、陕西、等省的贫困地区大中专院校达成合作协议,串联“技能培养”“实习就 业”,为在校贫困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在学业完成后提供工作岗位的模式,帮助实现脱贫致富。 2024 年下半年度将持续开展转移就业脱贫、教育脱贫工作。通过职业技能培训、为广西、贵州贫 困地区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就业,持续东西部扶贫。对贫困山区学校进行捐 助,提高基础的教育水平,设立聚飞助学金、聚飞奖学金。对贫困家庭学生进行资助,激励学子努力拼 搏。与院校加强合作,建立校企联合培养机制,为贫苦地区的学生提供学习和工作机会。 3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 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 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3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额 反担保 担保物 是否 是否为 担保对 度相关 担保额 实际发 实际担 担保类 情况 (如 担保期 履行 关联方 象名称 公告披 度 生日期 保金额 型 (如 有) 完毕 担保 露日期 有)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 反担保 担保物 是否 是否为 担保对 度相关 担保额 实际发 实际担 担保类 情况 (如 担保期 履行 关联方 象名称 公告披 度 生日期 保金额 型 (如 有) 完毕 担保 露日期 有) 惠州市 2023 年 2023 年 聚飞光 连带责 2023.10.20- 10 月 20 7,000 11 月 22 7,000 否 否 电有限 任担保 2024.10.20 日 日 公司 惠州市 2023 年 聚飞光 连带责 2023.12.14- 12 月 14 20,000 否 否 电有限 任担保 2024.12.14 日 公司 芜湖聚 2023 年 飞光电 连带责 2023.12.14- 12 月 14 10,000 否 否 科技有 任担保 2024.12.14 日 限公司 3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惠州市 2024 年 聚飞光 连带责 2024.04.24- 04 月 24 5,000 否 否 电有限 任担保 2025.04.24 日 公司 芜湖聚 2024 年 飞光电 连带责 2024.04.24- 04 月 24 6,000 否 否 科技有 任担保 2025.04.24 日 限公司 惠州市 聚飞光 2024 年 连带责 2024.04.24- 学材料 04 月 24 5,000 否 否 任担保 2025.04.24 有限公 日 司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 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16,000 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0 (B1) 计(B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 对子公司担保额度 53,000 实际担保余额合计 7,000 合计(B3) (B4)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 反担保 担保物 是否 是否为 担保对 度相关 担保额 实际发 实际担 担保类 情况 (如 担保期 履行 关联方 象名称 公告披 度 生日期 保金额 型 (如 有) 完毕 担保 露日期 有)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 额度合计 16,000 发生额合计 0 (A1+B1+C1) (A2+B2+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 担保额度合计 53,000 余额合计 7,000 (A3+B3+C3) (A4+B4+C4)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 2.26% 资产的比例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0 的余额(D)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 0 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 0 (F)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0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 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0 的情况说明(如有)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 0 有) 3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送 公积金 数量 比例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股 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8,825,466 6.62% 976,125 976,125 89,801,591 6.69%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88,825,466 6.62% 976,125 976,125 89,801,591 6.6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88,825,466 6.62% 976,125 976,125 89,801,591 6.69%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53,468,507 93.38% -970,381 -970,381 1,252,498,126 93.31% 1、人民币普通股 1,253,468,507 93.38% -970,381 -970,381 1,252,498,126 93.3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342,293,973 100.00% 5,744 5,744 1,342,299,717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5 月 16 日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向 274 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959.00 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 二级市场已回购的股份或定向发行公司股份。 2024 年 5 月 31 日,因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867.84 万股股票,按照相关要求非交易过户至激励对象个人账户。 截止本公告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的回购股份合计 12,334,576 股,占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 总股本的 0.93%。 3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386 号”文同意,公司 70,468.81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聚飞转债”,债券代码“123050”。 “聚飞转 债”转股期为 202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目前“聚飞转债”已经进入转股期。 截至 2024 年第二季度,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 374,538,500 元,尚未转股的可转债数量为 3,745,385 张。 2024 年半年度转股数量为 5,744 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指标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6 月 按原股本计算 按新股本计算 按原股本计算 按新股本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1 0.09 0.0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0.11 0.09 0.09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元/股) 2.3077 2.3076 2.1591 2.1591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 期初限售 本期解除限 本期增加限 期末限售股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称 股数 售股数 售股数 数 在任期间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本公司股份为基 邢美正 81,188,733 450,000 81,638,733 高管锁定股 数,以 25%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 度,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离任 6 个月内锁定 100%。 在任期间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本公司股份为基 吕加奎 3,156,760 243,750 2,913,010 高管锁定股 数,以 25%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 度,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离任 6 个月内锁定 100%。 周丽丽 178,200 178,200 高管锁定股 在任期间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 3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本公司股份为基 数,以 25%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 度,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离任 6 个月内锁定 100%。 在任期间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本公司股份为基 于芳 1,288,423 225,000 1,513,423 高管锁定股 数,以 25%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 度,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离任 6 个月内锁定 100%。 在任期间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本公司股份为基 高四清 1,829,625 319,875 2,149,500 高管锁定股 数,以 25%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 度,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离任 6 个月内锁定 100%。 在任期间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本公司股份为基 李丹宁 1,125,000 225,000 1,350,000 高管锁定股 数,以 25%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 度,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离任 6 个月内锁定 100%。 在任期间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本公司股份为基 孙晶 58,725 0 58,725 高管锁定股 数,以 25%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 度,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离任 6 个月内锁定 100%。 合计 88,825,466 243,750 1,219,875 89,801,591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有特别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 表决权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 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80,428 0 份的股东 0 数 (如有)(参见注 总数(如 8) 有) 持股 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报告期内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 报告期末持股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增减变动 售条件的 例 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情况 股份数量 境内自然 李晓丹 10.67% 143,251,643 0 0 143,251,643 冻结 14,169,995 人 境内自然 邢美正 8.11% 108,851,644 600,000 600,000 27,212,911 质押 33,150,000 人 深圳市一诺 境内非国 财达投资有 1.56% 21,000,000 0 0 21,000,000 不适用 0 有法人 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 境外法人 0.95% 12,757,691 2,454,724 0 12,757,691 不适用 0 算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 其他 0.45% 6,053,400 4,453,900 0 6,053,400 不适用 0 3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份有限公司 -南方中证 100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 金 中信证券股 国有法人 0.43% 5,773,409 1,893,850 0 5,773,409 不适用 0 份有限公司 境内自然 王海燕 0.39% 5,297,600 2,394,800 0 5,297,600 不适用 0 人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华安精致 其他 0.32% 4,334,200 -1,673,900 0 4,334,200 不适用 0 生活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 境内自然 吴俊亮 0.32% 4,229,900 4,229,900 0 4,229,900 不适用 0 人 境内自然 吕加奎 0.29% 3,884,014 300,000 2,913,010 971,004 不适用 0 人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 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不适用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参见注 3) 本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邢美正、李晓丹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动人,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 致行动的说明 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 根据李晓丹女士及邢美正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作为聚飞光电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李晓 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 丹女士不亲自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将其所持有的聚飞光电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全部不可撤销地委 情况的说明 托给邢美正先生行使。 前 10 名股东中存在回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参 12,334,576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 0.92%。 见注 11)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李晓丹 143,251,643 人民币普通股 143,251,643 邢美正 27,212,911 人民币普通股 27,212,911 深圳市一诺财达投资有 2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000,000 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2,757,691 人民币普通股 12,757,69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中证 1000 交易型 6,053,400 人民币普通股 6,053,400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773,409 人民币普通股 5,773,409 王海燕 5,297,600 人民币普通股 5,297,6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精致生活混合型 4,334,200 人民币普通股 4,334,200 证券投资基金 3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吴俊亮 4,229,900 人民币普通股 4,229,900 吕余金 3,782,800 人民币普通股 3,782,80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 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 本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中,自然人股东邢美正、李晓丹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制人和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东之间是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 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股东吴俊亮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599,400 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说明(如有)(参见注 1,630,5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4,229,900 股。 4)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 账户持股 且尚未归还 账户持股 且尚未归还 股东名称(全称) 占总股 占总股 占总股 占总股 数量合 数量合计 本的比 数量合计 本的比 数量合计 本的比 本的比 计 例 例 例 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中证 1000 交易型开 1,599,500 0.12% 364,100 0.03% 6,053,400 0.45% 166,400 0.01%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创业板动量成长 5,375,900 0.40% 1,281,800 0.10% 见注 1 见注 1 0 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 本报告期 尚未归还数量 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全称) 新增/退 出 占总股本的 数量合计 数量合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比例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 新增 166,400 0.01% 6,219,800 0.46% 10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创 业板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退出 见注 1 见注 1 见注 1 见注 1 投资基金 注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创业板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未在 2024 年 6 月 28 日中登下 发的前 200 名股东名册中,公司无此数据。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比例达到 80%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 2023 年年报。 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4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债券 债券代 还本付息 交易 债券名称 发行日 起息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简称 码 方式 场所 票面利率为: 深圳市聚 第一年 0.40%、 每年付息 深圳 飞光电股 2020 年 2020 年 2026 年 第二年 0.80%、 一次,到 聚飞 证券 份有限公 123050 04 月 14 04 月 14 04 月 13 70,468.81 第三年 1.00%、 期归还本 转债 交易 司可转换 日 日 日 第四年 1.50%、 金和最后 所 公司债券 第五年 2.50%、 一年利息 第六年 3.50%。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不适用 适用的交易机制 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机制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 不适用 险(如有)和应对措施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 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与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 内容保持一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不提供担保。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转股价格历次调整、修正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386 号”文同意,公司 70,468.81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聚飞转债”,债券代码“123050”,转股价格为 5.28 元/股。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78,023,2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股 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7 月 10 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聚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5.28-0.1=5.18 元/股 因此,“聚飞转债”转股价格由原 5.28 元/股调整为 5.1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7 月 10 日起生效。 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聚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1,277,713,65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7,773,896 股后的 1,269,939,7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因此,“聚飞转债”转股价格由 5.18 元/股调整为 5.08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起生效。 2022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聚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42,323,28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1,012,976 股后 4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的 1,321,310,3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7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6 日。因此,“聚飞转债”转股价格由 5. 08 元/股调整为 4.98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6 日起生效。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聚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1,342,293,237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1,012,976 股后的 1,321,280,26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6 月 21 日。因此,“聚飞转债”转股价格由 4.98 元/股调整为 4.88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21 日起生效。 2024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聚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1,342,299,299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1,012,976 股后的 1,321,286,3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含税)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因此,“聚飞转债”转股价格由 4.88 元/股调整为 4.78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5 月 17 日起生效。 2、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数量占转 累计转股 未转股金额 转债 转股起止日 发行总量 发行总金额 累计转股金额 股开始日前公 尚未转股金额 数 占发行总金 简称 期 (张) (元) (元) 司已发行股份 (元) (股) 额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聚飞 2020.10.20- 7,046,881 704,688,100.00 330,149,600.00 64,987,298 5.08% 374,538,500.00 53.15% 转债 2026.4.13 3、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序 可转债持 报告期末持有可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 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号 有人性质 转债数量(张) 债金额(元) 债占比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澳信用债 1 其他 333,000 33,300,000.00 8.89%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信 2 其他 317,620 31,762,000.00 8.48% 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 3 其他 257,253 25,725,300.00 6.87% 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 4 其他 144,065 14,406,500.00 3.85% 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创金合信基金-兴业银行-创金合信 5 其他 112,240 11,224,000.00 3.00% 稳健星悦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可 6 其他 98,708 9,870,800.00 2.64% 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可 7 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其他 61,597 6,159,700.00 1.64% 证券投资基金 4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国寿养老红义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 8 其他 60,000 6,000,000.00 1.6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可转债 9 其他 50,000 5,000,000.00 1.33%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丰 10 其他 50,000 5,000,000.00 1.33% 利增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贷款偿还率、利息偿付率等相关指标以及同期对比变动 情况,详见“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之“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信情况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2024 年 6 月 27 日,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其他情 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跟踪 评级报告》,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 定”,未发生变化。 公司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与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 内容保持一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不提供担保。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 □适用 不适用 4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流动比率 2.05 2.04 0.49% 资产负债率 41.90% 42.65% -0.75% 速动比率 1.90 1.90 0.00%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9,096.03 8,290.77 9.71% EBITDA 全部债务比 10.46% 10.08% 0.38% 利息保障倍数 19.17 10.89 76.03%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38.41 44.83 -14.32%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6.68 15.76 69.29%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0.00% 4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01,884,605.32 621,696,300.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31,267,397.21 1,352,255,482.02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400,129,693.11 460,895,290.24 应收账款 969,822,907.05 941,760,415.63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7,732,878.91 4,388,503.79 应收保费 其他应收款 3,789,477.15 4,471,445.6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75,714,749.61 260,575,905.67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9,177,584.58 7,246,780.77 流动资产合计 3,609,519,292.94 3,653,290,123.92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42,980,800.00 239,658,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28,995,390.20 29,517,829.66 固定资产 1,061,280,032.15 834,141,793.07 4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在建工程 186,156,770.26 338,409,165.06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122,272,583.34 127,665,909.62 开发支出 商誉 18,334,711.89 18,334,711.89 长期待摊费用 33,786,893.41 36,497,136.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426,636.12 48,892,464.7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033,749.05 6,984,788.7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58,267,566.42 1,680,101,799.40 资产总计 5,367,786,859.36 5,333,391,923.3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0,000,000.00 280,127,949.63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40,686,087.43 638,586,132.08 应付账款 723,561,057.66 741,313,060.5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290,078.01 773,089.92 应付职工薪酬 47,660,433.13 58,195,838.03 应交税费 9,708,072.12 12,633,496.26 其他应付款 68,142,597.00 52,592,590.8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7,092,024.88 3,350,512.07 流动负债合计 1,758,140,350.23 1,787,572,669.47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401,620,765.49 394,938,718.73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67,422,227.76 70,362,216.63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757,589.13 21,744,670.8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90,800,582.38 487,045,606.22 负债合计 2,248,940,932.61 2,274,618,275.6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342,299,717.00 1,342,293,973.00 其他权益工具 48,095,743.60 48,099,337.75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4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资本公积 361,550,208.03 363,576,818.10 减:库存股 66,915,961.76 113,996,905.81 其他综合收益 2,719,843.16 2,623,658.69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11,343,247.96 207,714,736.1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198,454,526.21 1,186,524,677.7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097,547,324.20 3,036,836,295.66 少数股东权益 21,298,602.55 21,937,351.9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118,845,926.75 3,058,773,647.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367,786,859.36 5,333,391,923.32 法定代表人:邢美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加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加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86,803,347.17 528,153,226.62 交易性金融资产 781,100,492.66 954,656,409.47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51,076,516.87 324,938,620.06 应收账款 542,872,497.26 630,916,226.4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261,685,789.53 248,441,264.77 其他应收款 3,501,357.94 2,479,817.87 其中:应收利息 685,826.58 685,826.58 应收股利 存货 88,862,054.24 95,291,177.17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0,423,811.38 3,649,466.40 流动资产合计 2,626,325,867.05 2,788,526,208.7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30,409,021.27 1,225,770,361.4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42,980,800.00 239,658,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28,995,390.20 29,517,829.66 固定资产 193,658,989.25 202,729,285.90 在建工程 175,766,187.90 164,539,605.51 使用权资产 6,051,139.98 8,644,485.69 无形资产 55,356,515.93 60,157,178.88 4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1,744,723.42 11,884,642.21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020,705.71 36,469,684.73 其他非流动资产 4,416,494.40 1,367,655.3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84,399,968.06 1,980,738,729.37 资产总计 4,610,725,835.11 4,769,264,938.1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0,127,949.63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839,335,171.38 751,118,963.90 应付账款 525,131,201.29 559,559,881.0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510,178.18 327,834.85 应付职工薪酬 33,900,606.22 39,859,709.18 应交税费 707,967.75 2,947,274.20 其他应付款 48,524,634.93 47,351,527.76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584,865.48 5,459,377.18 其他流动负债 6,990,637.90 3,140,364.91 流动负债合计 1,460,685,263.13 1,569,892,882.6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401,620,765.49 394,938,718.73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955,739.79 3,779,901.07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52,113,370.07 53,872,246.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422,864.90 6,298,041.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60,112,740.25 458,888,906.80 负债合计 1,920,798,003.38 2,028,781,789.4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342,299,717.00 1,342,293,973.00 其他权益工具 48,095,743.60 48,099,337.75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64,135,329.73 365,930,226.05 5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减:库存股 66,915,961.76 113,996,905.81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11,343,247.96 207,714,736.19 未分配利润 790,969,755.20 890,441,781.5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89,927,831.73 2,740,483,148.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610,725,835.11 4,769,264,938.15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半年度 2023 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393,481,055.57 1,157,076,854.32 其中:营业收入 1,393,481,055.57 1,157,076,854.32 利息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262,004,315.26 1,045,486,638.67 其中:营业成本 1,054,971,671.19 870,769,669.65 利息支出 税金及附加 7,148,747.23 6,402,351.36 销售费用 34,222,463.63 30,074,125.97 管理费用 73,208,166.02 65,925,407.08 研发费用 90,597,415.27 70,015,002.13 财务费用 1,855,851.92 2,300,082.48 其中:利息费用 8,818,877.18 13,531,013.51 利息收入 7,020,894.23 11,275,439.62 加:其他收益 26,598,595.08 13,147,052.9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118,069.60 14,090,148.6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26,670.34 15,353,463.6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805,679.98 4,592,172.9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3,102,569.33 -29,909,938.7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26,290.7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9,611,826.02 129,289,405.81 加:营业外收入 864,443.06 1,585,927.59 减:营业外支出 208,634.29 75,451.7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60,267,634.79 130,799,881.66 减:所得税费用 13,451,105.42 12,633,258.2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6,816,529.37 118,166,623.42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6,816,529.37 118,166,623.4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47,686,992.54 117,962,285.23 5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870,463.17 204,338.1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6,184.47 471,101.3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96,184.47 471,101.34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96,184.47 471,101.34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6,184.47 471,101.34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46,912,713.84 118,637,724.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47,783,177.01 118,433,386.5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870,463.17 204,338.19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1 0.0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1 0.09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邢美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加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加奎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半年度 2023 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 961,254,648.84 902,103,866.64 减:营业成本 827,703,124.67 772,010,545.36 税金及附加 2,179,292.88 2,934,801.18 销售费用 24,834,899.52 22,078,194.86 管理费用 47,950,442.94 43,438,174.74 研发费用 45,596,833.26 41,756,479.27 财务费用 8,471,045.67 6,335,021.25 其中:利息费用 14,488,154.66 13,522,488.62 利息收入 5,642,930.93 8,747,259.20 加:其他收益 18,666,175.50 9,632,058.8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124,283.65 12,855,020.8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241,161.66 8,762,119.4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918,023.49 4,060,946.6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2,145,213.98 -11,421,124.99 5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64,633.3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6,841,116.90 37,704,304.07 加:营业外收入 161,783.29 874,992.62 减:营业外支出 114,795.46 43,902.5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6,888,104.73 38,535,394.19 减:所得税费用 602,987.01 2,905,120.7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6,285,117.72 35,630,273.4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6,285,117.72 35,630,273.4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6,285,117.72 35,630,273.4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半年度 2023 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36,506,363.23 1,219,137,254.5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5,538,796.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251,674.70 42,878,912.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65,758,037.93 1,267,554,963.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05,307,489.88 778,144,064.3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5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0,241,622.94 181,195,673.7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142,246.34 38,677,816.5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7,205,216.40 57,762,530.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95,896,575.56 1,055,780,084.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9,861,462.37 211,774,878.7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4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4,255,958.49 14,090,148.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4,420.00 1,197,099.87 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9,991,955.15 740,6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44,252,333.64 757,337,248.4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9,464,194.06 90,430,343.26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0,000,000.00 519,9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9,464,194.06 620,330,343.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4,788,139.58 137,006,905.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2,216,704.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0,000,000.00 28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2,216,704.00 28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79,990,000.00 10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1,166,833.12 137,291,423.7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1,156,833.12 237,291,423.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8,940,129.12 42,708,576.2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8,916.52 227,035.3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5,738,389.35 391,717,395.5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3,041,058.55 54,409,415.6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8,779,447.90 446,126,811.17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半年度 2023 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05,658,278.54 1,269,208,338.88 收到的税费返还 4,677,104.2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442,212.65 88,413,021.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30,100,491.19 1,362,298,464.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57,493,109.53 957,285,665.3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6,330,672.48 112,734,318.39 支付的各项税费 7,331,914.83 12,689,969.73 5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774,933.90 51,038,773.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19,930,630.74 1,133,748,726.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169,860.45 228,549,737.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4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8,977,172.54 12,855,020.8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4,420.00 979,899.87 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16,991,955.15 615,6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55,973,547.69 630,884,920.7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0,188,232.44 19,084,628.02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56,505.39 1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0,000,000.00 469,9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1,244,737.83 498,984,628.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4,728,809.86 131,900,292.6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2,216,704.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9,99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216,704.00 159,99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9,990,000.00 10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9,858,916.45 137,291,423.7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9,848,916.45 237,291,423.7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632,212.45 -77,301,423.7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7,266,457.86 283,148,606.9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5,166,351.91 26,126,383.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12,432,809.77 309,274,990.49 5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2024 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权 优 永 其他综合收 专 储 其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益 先 续 其他 益 项 备 他 股 债 一、上年年 1,342,293,973.00 48,099,337.75 363,576,818.10 113,996,905.81 2,623,658.69 207,714,736.19 1,186,524,677.74 3,036,836,295.66 21,937,351.97 3,058,773,647.63 末余额 其他 二、本年期 1,342,293,973.00 48,099,337.75 363,576,818.10 113,996,905.81 2,623,658.69 207,714,736.19 1,186,524,677.74 3,036,836,295.66 21,937,351.97 3,058,773,647.63 初余额 三、本期增 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 5,744.00 -3,594.15 -2,026,610.07 -47,080,944.05 96,184.47 3,628,511.77 11,929,848.47 60,711,028.54 -638,749.42 60,072,279.12 “-”号填 列) (一)综合 96,184.47 147,686,992.54 147,783,177.01 -870,463.17 146,912,713.84 收益总额 (二)所有 者投入和减 5,744.00 -3,594.15 -2,026,610.07 -47,080,944.05 45,056,483.83 231,713.75 45,288,197.58 少资本 1.所有者投 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 工具持有者 5,744.00 -3,594.15 26,746.05 28,895.90 28,895.90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22,810,883.93 -22,216,704.00 45,027,587.93 231,713.75 45,259,301.68 权益的金额 5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其他 -24,864,240.05 -24,864,240.05 (三)利润 3,628,511.77 -135,757,144.07 -132,128,632.30 -132,128,632.30 分配 1.提取盈余 3,628,511.77 -3,628,511.77 公积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 -132,128,632.30 -132,128,632.30 -132,128,632.30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 者权益内部 结转 (五)专项 储备 四、本期期 1,342,299,717.00 48,095,743.60 361,550,208.03 66,915,961.76 2,719,843.16 211,343,247.96 1,198,454,526.21 3,097,547,324.20 21,298,602.55 3,118,845,926.75 末余额 上年金额 单位:元 2023 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专 风 少数股东权 优 永 其他综合收 项 险 其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小计 益 先 续 其他 益 储 准 他 股 债 备 备 一、上年年 1,342,288,504.00 48,102,825.70 329,847,264.57 113,996,905.81 2,423,596.80 201,537,381.43 1,094,784,914.49 2,904,987,581.18 22,301,526.88 2,927,289,108.06 末余额 其他 二、本年期 1,342,288,504.00 0.00 0.00 48,102,825.70 329,847,264.57 113,996,905.81 2,423,596.80 0.00 201,537,381.43 0.00 1,094,784,914.49 0.00 2,904,987,581.18 22,301,526.88 2,927,289,108.06 初余额 三、本期增 4,733.00 -3,026.73 6,835,407.76 0.00 471,101.34 0.00 3,563,027.35 -17,728,768.22 -6,857,525.50 204,338.19 -6,653,187.31 5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 “-”号填 列) (一)综合 471,101.34 117,962,285.23 118,433,386.57 204,338.19 118,637,724.76 收益总额 (二)所有 者投入和减 4,733.00 -3,026.73 6,835,407.76 0.00 0.00 0.00 6,837,114.03 6,837,114.03 少资本 1.所有者投 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 工具持有者 4,733.00 -3,026.73 58,639.93 60,346.20 60,346.20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6,776,767.83 6,776,767.83 6,776,767.83 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 3,563,027.35 -135,691,053.45 -132,128,026.10 -132,128,026.10 分配 1.提取盈余 3,563,027.35 -3,563,027.35 公积 2.提取一般 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 -132,128,026.10 -132,128,026.10 -132,128,026.10 的分配 四、本期期 1,342,293,237.00 0.00 0.00 48,099,798.97 336,682,672.33 113,996,905.81 2,894,698.14 0.00 205,100,408.78 1,077,056,146.27 2,898,130,055.68 22,505,865.07 2,920,635,920.75 末余额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5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24 年半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其他 优 永 专项 其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综合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先 续 其他 储备 他 收益 股 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1,342,293,973.00 48,099,337.75 365,930,226.05 113,996,905.81 207,714,736.19 890,441,781.55 2,740,483,148.73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342,293,973.00 48,099,337.75 365,930,226.05 113,996,905.81 207,714,736.19 890,441,781.55 2,740,483,148.73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5,744.00 -3,594.15 -1,794,896.32 -47,080,944.05 3,628,511.77 -99,472,026.35 -50,555,317.00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36,285,117.72 36,285,117.72 额 (二)所有者投入 5,744.00 -3,594.15 -1,794,896.32 -47,080,944.05 45,288,197.58 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 5,744.00 -3,594.15 26,746.05 28,895.90 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 23,042,597.68 -22,216,704.00 45,259,301.68 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24,864,240.05 -24,864,240.05 - (三)利润分配 3,628,511.77 -132,128,632.30 135,757,144.07 1.提取盈余公积 3,628,511.77 -3,628,511.77 2.对所有者(或股 - -132,128,632.30 东)的分配 132,128,632.3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四、本期期末余额 1,342,299,717.00 48,095,743.60 364,135,329.73 66,915,961.76 211,343,247.96 790,969,755.20 2,689,927,831.73 5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上期金额 单位:元 2023 年半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项目 专项 其 股本 优先 永续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综合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他 储备 他 股 债 收益 一、上年年末余 1,342,288,504.00 48,102,825.70 331,858,231.49 113,996,905.81 201,537,381.43 966,879,880.19 2,776,669,917.00 额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 1,342,288,504.00 0.00 0.00 48,102,825.70 331,858,231.49 113,996,905.81 0.00 0.00 201,537,381.43 966,879,880.19 0.00 2,776,669,917.00 额 三、本期增减变 - 动金额(减少以 4,733.00 -3,026.73 6,835,407.76 0.00 0.00 0.00 3,563,027.35 -89,660,638.58 100,060,779.96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35,630,273.49 35,630,273.49 总额 (二)所有者投 4,733.00 -3,026.73 6,835,407.76 0.00 0.00 0.00 0.00 6,837,114.03 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 0.00 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资 4,733.00 -3,026.73 58,639.93 60,346.20 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的 6,776,767.83 6,776,767.83 金额 4.其他 0.00 - (三)利润分配 3,563,027.35 -132,128,026.10 135,691,053.45 1.提取盈余公 3,563,027.35 -3,563,027.35 0.00 积 2.对所有者 - -132,128,026.10 (或股东)的分 132,128,026.10 6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配 3.其他 0.00 四、本期期末余 1,342,293,237.00 0.00 0.00 48,099,798.97 338,693,639.25 113,996,905.81 0.00 0.00 205,100,408.78 866,819,100.23 2,687,009,278.42 额 6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系 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 2005 年 9 月 15 日由深圳市聚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长飞投资有限 公司、王建国、邢其彬共同出资 1,500 万元组建,公司当时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 万元。2009 年 4 月, 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以 200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深圳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79871060C。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40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46 万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公司股票已于 2012 年 3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后公司股本 变更为 8,000.00 万股。 2015 年 11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9 号)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A 股 ) 65,717,415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9.13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99,999,998.9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3,221,254.00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6,778,744.95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65,717,415.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521,061,329.95 元。 截 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累 计 发行 股 本 总 数 134,229.9717 万 股 , 注 册 资 本 为 134,229.3973 万元,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 4 号。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类。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光电器件、敏感器件、传感器、发光二极 管、SMDLED、照明 LED、光电器件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电子器件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 出口。 自然人邢美正、李晓丹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本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6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未来 12 个月内能够维持持续经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0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半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重要性标准 单项金额比例超过应收款项 10%或单项应收款项金额超过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00 万元人民币 6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 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 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 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 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 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 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 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 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 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 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 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 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6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 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 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 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 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 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 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 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 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 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 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 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 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6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 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 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 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 损益。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 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 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 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 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 6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 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 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 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 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 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 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 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 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6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 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 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 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 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 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 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 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 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 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 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 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 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 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7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 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 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 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 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 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 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 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 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 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 情况。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 额。 本公司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 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确认组合的依据 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7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除应收票据以外的应收款项组合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 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在对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 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①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对于单项金额比例超过应收款项 10%或单项应收款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的认定为单项金额 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 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1至2年 10 2至3年 30 3至4年 50 4 年以上 100 12、应收票据 见附注五、11。 13、应收账款 见附注五、11。 14、应收款项融资 见附注五、11。 7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见附注五、11。 1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 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 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 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 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7、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 发生的支出。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5、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7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 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 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 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 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1、 持有待售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 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 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 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 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2、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 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 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 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 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7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 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 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 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 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 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 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 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 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 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 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7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 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 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 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 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 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 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 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 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 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 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 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 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 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 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 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7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 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 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 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 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 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 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 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 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 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 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 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7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 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5% 3.17%、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0% 办公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6、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 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 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 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7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 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 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 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 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 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 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 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 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 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依据 7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依据 土地使用权 20 年、50 年 年限平均法 根据土地使用权证及合同使用期限确定 软件 3-10 年 年限平均法 根据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预计期限确定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 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 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 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 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 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 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 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 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 8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 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 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 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 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 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 摊销年限 有明确受益期限的按受益期平均摊销;无明确受益期限的按 5 年平均摊销。 32、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 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 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8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 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 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 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 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 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 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 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 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 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 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 润。 8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 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 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4、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 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 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 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 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8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5、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 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 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 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 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 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 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 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 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 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 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 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 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 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8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 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 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 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 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 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 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 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 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 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 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 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 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 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 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8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 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 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 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本公司销售商品分为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 (1)国内销售,公司根据已签订的销售订单或销售合同进行销售准备,在接到客户发货通知后仓 库部门按客户要求发货,由客户验收后在送货单上签收确认,客户取得了产品的控制权,财务部门根据 仓库出库单、销售订单(销售合同)和经客户签收确认的送货通知单确认收入。 (2)出口销售,国外销售全部采用离岸价(FOB)结算,在办理完毕报关和商检手续时确认收 入。 38、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 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 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 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8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 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 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批准文件明确指出补助用于购建或以 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政府补助批准文件明确指出补助用于购建或 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之外的情况。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 依据为: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2、 确认时点 企业实际取得政府补助款项作为确认时点。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 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 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 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 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 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8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 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 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 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 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 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 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 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 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 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 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 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8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 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 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 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 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 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 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8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 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 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 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 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 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 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 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l.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m.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 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 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 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9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 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 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 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 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 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 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 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 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 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 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 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 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1)金 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9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 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 增值税 13%、9%、6% 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 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缴 7%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8.25%、16.5%、2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缴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缴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5%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 25% 惠州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15% 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15% 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5% 广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25% 首 200 万元港币的利得税税率 8.25%,其后的利润按 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16.5%计征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 13%,出口销售货物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 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的通知》和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2]11 号《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管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 知》等文件精神,本公司自营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抵、退”办法。 9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 LED 产品出口执行 13%的退税率。 2、企业所得税 (1)2009 年 10 月 29 日本公司获得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 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0944200294 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 年。 2012 年本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 2012 年 9 月 12 日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 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F201244200442 的国家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015 年本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 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F201544201621 的国家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018 年本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 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1844201067 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有效期三年。 2021 年本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 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144207841 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有效期三年。 (2)本公司子公司惠州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5 日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 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1644200869 的国家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019 年聚飞光学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 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1944205642 的国家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022 年聚飞光学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 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244202911 的国家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3)本公司子公司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 政厅、国家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1834000727 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三年。 2021 年芜湖聚飞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 2021 年 9 月 18 日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134003319 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有效期三年。 9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本公司子公司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9 日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 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044004464 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三年。 2023 年惠州聚飞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 GR202344001132 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 2007 年 3 月 16 日通过并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28 条第 2 款“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惠 州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企业所 得税按 15%计缴。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8,034.70 9,451.00 银行存款 462,813,554.39 508,948,614.78 其他货币资金 339,053,016.23 112,738,234.41 合计 801,884,605.32 621,696,300.19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78,867,762.87 112,716,360.56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110,000,000.00 180,000,000.00 其他受限 304,216.47 1,164,483.82 合计 289,171,979.34 293,880,844.38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以人民币 110,000,000.00 元银行定期存单为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本期末公司银行 存款中包含了计提大额银行存单利息 3,933,178.08 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131,267,397.21 1,352,255,482.02 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债务工具投资 其他 1,131,267,397.21 1,352,255,482.02 其中: 合计 1,131,267,397.21 1,352,255,482.02 9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326,394,301.50 404,421,288.37 商业承兑票据 73,735,391.61 56,474,001.87 合计 400,129,693.11 460,895,290.24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计提比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404,014,228.11 100.00% 3,884,535.00 0.96% 400,129,693.11 463,874,321.96 100.00% 2,979,031.72 0.64% 460,895,290.24 备的应收票据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 326,394,301.50 80.79% 326,394,301.50 404,421,288.37 87.18% 404,421,288.37 商业承兑汇票 77,619,926.61 19.21% 3,884,535.00 5.00% 73,735,391.61 59,453,033.59 12.82% 2,979,031.72 5.01% 56,474,001.87 合计 404,014,228.11 100.00% 3,884,535.00 0.96% 400,129,693.11 463,874,321.96 100.00% 2,979,031.72 0.64% 460,895,290.24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77,549,153.01 3,877,457.64 5.00% 1至2年 70,773.60 7,077.36 10.00% 合计 77,619,926.61 3,884,535.00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商业承兑汇票 2,979,031.72 905,503.28 3,884,535.00 合计 2,979,031.72 905,503.28 3,884,535.00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9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437,370,834.81 商业承兑票据 6,965,628.32 合计 437,370,834.81 6,965,628.32 4、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1,029,549,889.76 997,266,022.44 1至2年 6,130,747.18 19,667,759.57 2至3年 16,691,042.50 636,898.54 3至4年 762,829.50 1,081,843.68 4 年以上 32,367,494.24 32,008,506.87 合计 1,085,502,003.18 1,050,661,031.1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按单项计 提坏账准 5.93 59,155,813. 59,155,813. 64,387,609.53 64,387,609.53 100.00% 5.63% 100.00% 备的应收 % 90 90 账款 其中: 单项金额 重大并单 4.51 46,376,752. 46,376,752. 独计提坏 48,918,505.72 48,918,505.72 100.00% 4.41% 100.00% % 72 72 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 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 1.43 12,779,061. 12,779,061. 15,469,103.81 15,469,103.81 100.00% 1.22% 100.00% 坏账准备 % 18 18 的应收账 款 按组合计 提坏账准 94.07 969,822,90 991,505,21 49,744,801. 941,760,41 1,021,114,393.65 51,291,486.60 5.02% 94.37% 5.02% 备的应收 % 7.05 7.20 57 5.63 账款 其中: 按信用风 94.07 969,822,90 991,505,21 49,744,801. 941,760,41 1,021,114,393.65 51,291,486.60 5.02% 94.37% 5.02% 险特征组 % 7.05 7.20 57 5.63 9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100.0 115,679,096.1 969,822,90 1,050,661,0 108,900,61 941,760,41 合计 1,085,502,003.18 10.66% 100.00% 10.36% 0% 3 7.05 31.10 5.47 5.6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17,706,782.97 17,706,782.97 17,706,782.97 17,706,782.9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二 9,159,689.97 9,159,689.97 9,159,689.97 9,159,689.9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三 5,571,485.00 5,571,485.00 5,571,485.00 5,571,485.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四 2,385,124.00 2,385,124.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五 2,187,969.90 2,187,969.90 2,187,969.90 2,187,969.9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六 1,784,746.00 1,784,746.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七 1,757,775.02 1,757,775.02 1,757,775.02 1,757,775.02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八 1,721,116.45 1,721,116.45 1,721,116.45 1,721,116.4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九 1,608,117.00 1,608,117.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十 1,558,639.10 1,558,639.10 1,558,639.10 1,558,639.1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十一 1,518,438.22 1,518,438.22 1,518,438.22 1,518,438.22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十二 1,302,020.90 1,302,020.90 1,302,020.90 1,302,020.9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十三 1,244,859.49 1,244,859.49 1,244,859.49 1,244,859.49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十四 1,039,858.70 1,039,858.70 1,019,858.70 1,019,858.7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46,376,752.72 46,376,752.72 48,918,505.72 48,918,505.7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单项金额不重 大但单独计提 12,779,061.18 12,779,061.18 15,469,103.81 15,469,103.81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合计 12,779,061.18 12,779,061.18 15,469,103.81 15,469,103.8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020,204,228.06 51,010,211.41 5.00% 1至2年 670,739.11 67,073.91 10.00% 2至3年 22,973.47 6,892.04 30.00% 3至4年 18,287.55 9,143.78 50.00% 4 年以上 198,165.46 198,165.46 100.00% 合计 1,021,114,393.65 51,291,486.60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9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按单项计提坏 59,155,813.90 6,993,481.95 1,761,686.32 64,387,609.53 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 49,744,801.57 1,546,685.03 51,291,486.60 账准备 合计 108,900,615.47 8,540,166.98 1,761,686.32 115,679,096.1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转回原因 收回方式 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 性 逾期未付款,预计无 客户一 652,007.00 收回货款 催收货款 法收回 逾期未付款,预计无 客户二 470,730.92 收回货款 催收货款 法收回 逾期未付款,预计无 客户三 327,387.00 收回货款 催收货款 法收回 合计 1,450,124.92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占应收账款和合 应收账款坏账准 应收账款期末余 合同资产期末余 应收账款和合同 单位名称 同资产期末余额 备和合同资产减 额 额 资产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值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 99,839,290.77 99,839,290.77 9.19% 4,991,964.54 客户二 90,913,449.53 90,913,449.53 8.38% 4,545,672.48 客户三 54,373,285.12 54,373,285.12 5.01% 2,718,664.26 客户四 49,383,988.53 49,383,988.53 4.55% 2,469,199.43 客户五 27,957,454.46 27,957,454.46 2.58% 1,397,872.72 合计 322,467,468.41 322,467,468.41 29.71% 16,123,373.43 5、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 3,789,477.15 4,471,445.61 合计 3,789,477.15 4,471,445.61 9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 110,000.00 77,751.82 员工社保 856,939.92 791,395.53 住房公积金 388,414.45 425,509.45 保证金 4,396,700.90 4,582,272.90 其他 4,112,890.70 4,528,440.34 合计 9,864,945.97 10,405,370.04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2,601,489.49 4,707,213.51 1至2年 2,978,452.67 1,453,027.54 2至3年 100,407.91 2,598,154.65 3至4年 2,725,523.00 187,901.44 4 年以上 1,459,072.90 1,459,072.90 合计 9,864,945.97 10,405,370.04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 账面价 计提比 值 计提比 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例 按单项 3,122,86 3,122,86 3,493,21 3,493,21 计提坏 31.66% 100.00% 33.57% 100.00% 6.38 6.38 5.05 5.05 账准备 其中: 单项金 额重大 并单独 计提坏 3,092,86 3,092,86 3,463,21 3,463,21 31.36% 100.00% 33.28% 100.00% 账准备 6.38 6.38 5.05 5.05 的其他 应收款 项 单项金 额不重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大并单 0.30% 100.00% 0.29% 100.00% 0 0 0 0 独计提 坏账准 9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备的其 他应收 款项 按组合 6,742,07 2,952,60 3,789,47 6,912,15 2,440,70 4,471,44 计提坏 68.34% 43.79% 66.43% 35.31% 9.59 2.44 7.15 4.99 9.38 5.61 账准备 其中: 账龄分 6,742,07 2,952,60 3,789,47 6,912,15 2,440,70 4,471,44 68.34% 43.79% 66.43% 35.31% 析计提 9.59 2.44 7.15 4.99 9.38 5.61 9,864,94 6,075,46 3,789,47 10,405,3 5,933,92 4,471,44 合计 100.00% 61.59% 100.00% 57.03% 5.97 8.82 7.15 70.04 4.43 5.6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安徽聚强晶体 3,463,215.05 3,463,215.05 3,092,866.38 3,092,866.38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有限公司 上海卓诚科技 账龄时间较长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100.00% 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3,493,215.05 3,493,215.05 3,122,866.38 3,122,866.3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361,241.04 118,062.06 5.00% 1至2年 125,836.00 12,583.60 10.00% 2至3年 100,406.65 30,122.38 30.00% 3至4年 2,725,523.00 1,362,761.51 50.00% 4 年以上 1,429,072.90 1,429,072.90 100.00% 合计 6,742,079.59 2,952,602.4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损失 值) 值) 2024 年 1 月 1 日余额 2,440,709.38 3,493,215.05 5,933,924.43 2024 年 1 月 1 日余额 在本期 本期计提 511,893.06 511,893.06 本期转回 370,348.67 370,348.67 2024 年 6 月 30 日余 2,952,602.44 3,122,866.38 6,075,468.82 额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 按单项计提坏 3,493,215.05 370,348.67 3,122,866.38 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 2,440,709.38 511,893.06 2,952,602.44 账准备 合计 5,933,924.43 511,893.06 370,348.67 6,075,468.82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占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期末余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期末余额合计 额 数的比例 安徽聚强晶体有限公司 其他 240,249.71 1 年以内 2.44% 240,249.71 安徽聚强晶体有限公司 其他 2,852,616.67 1-2 年 28.92% 2,852,616.67 惠州仲恺高新区惠南高新科技产 保证金 2,500,000.00 3至4年 25.34% 1,250,000.00 业园管委会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保证金 970,286.90 4 年以上 9.84% 970,286.90 公司员工(代缴员工社保) 员工社保 856,939.92 1 年以内 8.69% 42,847.00 公司员工(代缴住房公积金) 员工公积金 416,042.45 1 年以内 4.22% 20,802.12 合计 7,836,135.65 79.45% 5,376,802.40 6、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7,732,878.91 100.00% 4,388,503.79 100.00% 合计 7,732,878.91 4,388,503.79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供应商一 5,000,000.00 64.66 供应商二 1,400,000.00 18.10 供应商三 692,765.00 8.96 供应商四 220,000.00 2.84 供应商五 67,800.00 0.88 合计 7,380,565.00 95.44 10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余额 或合同履约成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或合同履约成 账面价值 本减值准备 本减值准备 原材料 117,277,138.74 10,799,212.27 106,477,926.47 107,196,440.91 6,721,275.19 100,475,165.72 在产品 40,659,679.44 373,056.66 40,286,622.78 52,626,832.96 1,303,158.56 51,323,674.40 库存商品 122,866,801.24 46,108,128.11 76,758,673.13 114,095,381.51 46,809,846.39 67,285,535.12 发出商品 50,209,702.17 74,840.99 50,134,861.18 38,208,373.23 220,372.82 37,988,000.41 委托加工物资 2,056,666.05 2,056,666.05 3,503,530.02 3,503,530.02 合计 333,069,987.64 57,355,238.03 275,714,749.61 315,630,558.63 55,054,652.96 260,575,905.67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6,721,275.19 4,765,956.86 688,019.78 10,799,212.27 在产品 1,303,158.56 73,073.90 1,003,175.80 373,056.66 库存商品 46,809,846.39 18,263,342.26 18,965,060.54 46,108,128.11 发出商品 220,372.82 196.31 145,728.14 74,840.99 合计 55,054,652.96 23,102,569.33 20,801,984.26 57,355,238.03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 9,471,313.74 874,461.53 预交企业所得税 2,791,145.11 39,753.15 其他 6,915,125.73 6,332,566.09 合计 19,177,584.58 7,246,780.77 10、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42,980,800.00 239,658,000.00 益的金融资产 10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242,980,800.00 239,658,000.00 11、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36,570,762.40 36,570,762.40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36,570,762.40 36,570,762.4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7,052,932.74 7,052,932.74 2.本期增加金额 522,439.46 522,439.46 (1)计提或摊销 522,439.46 522,439.4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7,575,372.20 7,575,372.2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8,995,390.20 28,995,390.20 2.期初账面价值 29,517,829.66 29,517,829.66 10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12、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1,061,280,032.15 834,141,793.07 合计 1,061,280,032.15 834,141,793.07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82,540,989.34 986,500,245.39 4,374,781.25 25,225,931.11 1,498,641,947.09 2.本期增加金额 188,332,417.46 91,541,017.16 191,061.95 504,275.20 280,568,771.77 (1)购置 91,447,375.93 191,061.95 504,275.20 92,142,713.08 (2)在建工程转 188,332,417.46 93,641.23 188,426,058.69 入 (3)企业合并增 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84,242.37 456,886.57 119,764.84 760,893.78 (1)处置或报废 184,242.37 456,886.57 119,764.84 760,893.78 4.期末余额 670,873,406.80 1,077,857,020.18 4,108,956.63 25,610,441.47 1,778,449,825.0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05,432,983.64 511,181,781.13 2,101,357.42 16,488,202.08 635,204,324.27 2.本期增加金额 7,579,091.91 43,953,545.95 177,177.35 1,592,321.96 53,302,137.17 (1)计提 7,579,091.91 43,953,545.95 177,177.35 1,592,321.96 53,302,137.17 3.本期减少金额 99,603.14 434,042.24 98,852.88 632,498.26 (1)处置或报废 99,603.14 434,042.24 98,852.88 632,498.26 4.期末余额 113,012,075.55 555,035,723.94 1,844,492.53 17,981,671.16 687,873,963.1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9,294,063.53 1,766.22 29,295,829.75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29,294,063.53 1,766.22 29,295,829.75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557,861,331.25 493,527,232.71 2,264,464.10 7,627,004.09 1,061,280,032.15 2.期初账面价值 377,108,005.70 446,024,400.73 2,273,423.83 8,735,962.81 834,141,793.07 10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机器设备 125,421,615.95 93,769,654.71 29,294,063.53 2,357,897.71 办公设备 3,362.83 1,428.47 1,766.22 168.14 合计 125,424,978.78 93,771,083.18 29,295,829.75 2,358,065.85 13、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186,156,770.26 338,409,165.06 合计 186,156,770.26 338,409,165.06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平湖金融基地 175,341,659.60 175,341,659.60 164,115,077.21 164,115,077.21 项目 惠州工业园建 963,302.76 963,302.76 173,489,999.65 173,489,999.65 设项目 芜湖工业园建 8,277,271.65 8,277,271.65 379,559.90 379,559.90 设项目 设备安装及软 1,574,536.25 1,574,536.25 424,528.30 424,528.30 件款 合计 186,156,770.26 0.00 186,156,770.26 338,409,165.06 338,409,165.06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工程累 本期增加金 本期转入固定 本期其他 计投入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资金来源 额 资产金额 减少金额 占预算 比例 平湖金融 200,000,000.00 164,115,077.21 11,226,582.39 0.00 0.00 175,341,659.60 87.67% 其他 基地项目 惠州工业 园建设项 606,639,800.00 173,489,999.65 15,944,592.16 188,426,058.69 45,230.36 963,302.76 68.24% 其他 目 芜湖工业 园建设项 410,000,000.00 379,559.90 8,188,423.67 0.00 290,711.92 8,277,271.65 41.57% 其他 目 合计 1,216,639,800.00 337,984,636.76 35,359,598.22 188,426,058.69 335,942.28 184,582,234.01 10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4、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40,233,377.90 20,027,805.02 0.00 18,294,222.25 178,555,405.17 2.本期增加金额 645,503.00 0.00 0.00 247,787.62 893,290.62 (1)购置 645,503.00 0.00 0.00 247,787.62 893,290.62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40,878,880.90 20,027,805.02 0.00 18,542,009.87 179,448,695.7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33,007,209.71 6,561,078.85 0.00 11,321,206.99 50,889,495.55 2.本期增加金额 2,330,885.96 2,962,983.57 0.00 992,747.37 6,286,616.90 (1)计提 2,330,885.96 2,962,983.57 0.00 992,747.37 6,286,616.9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35,338,095.67 9,524,062.42 0.00 12,313,954.36 57,176,112.4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05,540,785.23 10,503,742.60 0.00 6,228,055.51 122,272,583.34 2.期初账面价值 107,226,168.19 13,466,726.17 0.00 6,973,015.26 127,665,909.62 10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5、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称或形成商誉 期初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 期末余额 的事项 处置 的 深圳市聚茂实 18,334,711.89 18,334,711.89 业有限公司 合计 18,334,711.89 18,334,711.89 (2) 商誉减值准备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公司并购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及商誉减值测试 确认方法:公司将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作为一项资产组,年末对其进行减值测试,首 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聚茂房屋建筑物)按照所处区域的目前房价及预计处置费用确认其可收回金 额,未见减值,再将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聚茂房屋建筑物)进行减值测试,其可收回价仍高于资产组的 账面价值,故本期减值测试未见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商誉减值。 16、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费 25,952,713.08 466,250.25 4,174,568.46 22,244,394.87 模具费及其他 10,544,423.52 2,923,893.81 1,925,818.79 11,542,498.54 合计 36,497,136.60 3,390,144.06 6,100,387.25 33,786,893.41 1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12,290,167.73 31,881,914.01 202,156,684.98 30,371,123.81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777,183.70 116,577.55 741,509.94 111,226.49 递延收益 67,422,227.76 10,113,334.17 70,362,216.63 10,554,332.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18,878,000.00 2,831,700.00 18,878,000.00 2,831,700.00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变动 10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股份支付 29,887,402.61 4,483,110.39 33,493,879.84 5,024,081.98 合计 329,254,981.80 49,426,636.12 325,632,291.39 48,892,464.78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50,412,340.08 12,603,085.02 51,756,669.20 12,939,167.30 资产评估增值 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 55,029,227.39 8,254,384.11 56,025,357.05 8,403,803.56 价值变动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6,000,800.00 900,120.00 2,678,000.00 401,700.00 公允价值变动 合计 111,442,367.47 21,757,589.13 110,460,026.25 21,744,670.86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亏损 15,569,211.95 15,569,211.95 合计 15,569,211.95 15,569,211.95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25 2026 2027 3,160,908.09 3,160,908.09 2028 2,011,750.05 2,011,750.05 2029 及以后 10,396,553.81 10,396,553.81 合计 15,569,211.95 15,569,211.95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款 14,821,964.40 14,821,964.40 6,551,765.13 6,551,765.13 其他 211,784.65 211,784.65 433,023.59 433,023.59 合计 15,033,749.05 15,033,749.05 6,984,788.72 6,984,788.72 1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10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期末 期初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银行承兑 银行承兑 汇票保证 汇票保证 289,171,97 289,171,97 质押、冻 金、定期 293,880,84 293,880,84 质押、冻 金、定期 货币资金 9.34 9.34 结 存单质押 4.38 4.38 结 存单质押 及其他受 及其他受 限 限 289,171,97 289,171,97 293,880,84 293,880,84 合计 9.34 9.34 4.38 4.38 20、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 60,000,000.00 280,127,949.63 合计 60,000,000.00 280,127,949.63 21、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138,073,290.60 119,721,895.48 银行承兑汇票 702,612,796.83 518,864,236.60 合计 840,686,087.43 638,586,132.08 22、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723,347,628.65 741,106,234.63 1-2 年 23,887.47 118,733.66 2-3 年 11,000.00 46,578.98 3 年以上 178,541.54 41,513.32 合计 723,561,057.66 741,313,060.59 23、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68,142,597.00 52,592,590.89 合计 68,142,597.00 52,592,590.89 10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 3,219,040.00 6,578,571.10 工程及设备款 47,257,156.07 27,000,751.04 其他 17,666,400.93 19,013,268.75 合计 68,142,597.00 52,592,590.89 24、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1,290,078.01 772,492.57 1至2年 597.35 合计 1,290,078.01 773,089.92 25、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58,195,838.03 184,924,559.74 195,459,964.64 47,660,433.13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 9,054,710.02 9,054,710.02 提存计划 三、辞退福利 606,891.72 606,891.72 合计 58,195,838.03 194,586,161.48 205,121,566.38 47,660,433.13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7,925,067.70 174,689,270.70 185,196,180.52 47,418,157.88 2、职工福利费 3,577,430.78 3,577,430.78 3、社会保险费 3,058,833.21 3,058,833.21 其中:医疗保险费 2,566,315.34 2,566,315.34 工伤保险费 207,745.49 207,745.49 生育保险费 284,772.38 284,772.38 4、住房公积金 2,648,421.60 2,648,421.6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70,770.33 950,603.45 979,098.53 242,275.25 合计 58,195,838.03 184,924,559.74 195,459,964.64 47,660,433.13 11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8,706,597.05 8,706,597.05 2、失业保险费 348,112.97 348,112.97 合计 9,054,710.02 9,054,710.02 26、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60,771.57 679,629.33 企业所得税 6,953,038.18 9,533,881.89 个人所得税 415,673.19 638,372.95 城市维护建设税 322,304.66 450,966.40 房产税 1,019,812.63 432,461.61 教育费附加 142,030.56 193,271.32 地方教育费附加 94,687.04 128,847.54 土地使用税 394,655.22 301,599.00 印花税 305,099.07 274,466.22 合计 9,708,072.12 12,633,496.26 其他说明 27、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暂估增值税销项税 126,396.56 90,293.54 商业承兑汇票背书产生的短期负债 6,965,628.32 3,260,218.53 合计 7,092,024.88 3,350,512.07 28、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聚飞可转债 401,620,765.49 394,938,718.73 合计 401,620,765.49 394,938,718.73 11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按面 溢折 债券 票面 发行 债券 发行 期初 本期 值计 本期 本期 本期 期末 是否 面值 价摊 名称 利率 日期 期限 金额 余额 发行 提利 偿还 付息 转股 余额 违约 销 息 2020 - 704,6 394,9 3,610 5,618 401,6 聚飞 100.0 年 04 8,718 28,00 6年 88,10 38,71 ,295. ,467. 20,76 否 转债 0 月 14 ,219. 0.00 0.00 8.73 23 50 5.49 日 03 - 704,6 394,9 3,610 5,618 401,6 8,718 28,00 合计 88,10 38,71 ,295. ,467. 20,76 ,219. 0.00 0.00 8.73 23 50 5.49 03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1) 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82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聚飞 光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的 批 复 》 核 准 , 公 司 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 发 行 704,688,1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2) 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0 年 4 月 14 日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 (3) 票面利率:第一年 0.4%、第二年 0.8%、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2.5%、第六年 3.5%。 (4) 转股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现为 4.78 元/股。 (5) 转股期限:2020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止。 (6) 赎回条款:i. 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 面面值的 11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ii. 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 130%(含 130%); 2.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7) 回售条款:i. 有条件回售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 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ii. 附加回售条款: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 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 回售的权利。 29、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70,362,216.63 4,787,500.00 7,727,488.87 67,422,227.76 与资产相关 合计 70,362,216.63 4,787,500.00 7,727,488.87 67,422,227.76 11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与资产相 上年年末余 本期新增补助 本期计入当期损 其他 负债项目 期末余额 关/与收益 额 金额 益金额 变动 相关 室内半导体照明器件、电光源产品与检测技 与资产相 30,000.00 30,000.00 术研发及应用 关 与资产相 高光效直下式 LED 背光源产业化 192,763.69 192,763.69 关 与资产相 高效节能 LED 照明光源器件产业化 566,397.02 178,862.04 387,534.98 关 与资产相 超薄高亮 LED 闪光灯光源技术研发 418,803.83 125,641.00 293,162.83 关 与资产相 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575,000.00 150,000.00 425,000.00 关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技术中心配套扶持项目 与资产相 106,481.48 27,777.78 78,703.70 款 关 2017 年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 与资产相 1,309,523.81 714,285.71 595,238.10 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项目 关 深圳市龙岗区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检测实验室 与资产相 206,521.75 65,217.39 141,304.36 项目扶持项目 关 与资产相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技术改造专项扶持款 1,712,962.95 277,777.78 1,435,185.17 关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量子点光致发光器件关键 与资产相 1,530,000.00 170,000.00 1,360,000.00 技术研发款 关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重 20170395 量子点光 与资产相 475,000.00 50,000.00 425,000.00 致发光器件关键技术研发配套项目) 关 与资产相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技术改造专项扶持资金 2,541,666.67 250,000.00 2,291,666.67 关 与资产相 2019 年产业链薄弱环节资金奖励项目款 1,575,000.00 150,000.00 1,425,000.00 关 2019 年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应用示范深科技 与资产相 1,218,750.00 112,500.00 1,106,250.00 创新 关 2019 年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技术改造投融资项 与资产相 8,596,644.96 1,126,408.14 7,470,236.82 目和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项目 关 龙岗区财政局关于中央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及 与资产相 347,025.00 29,745.00 317,280.00 回流炉节能改造项目款 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 年企业扩产增效 与资产相 扶持计划深圳市重点工业企业扩产增效奖励 1,615,633.33 127,550.00 1,488,083.33 关 项目款 11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 年技术改造倍增 与资产相 1,371,500.00 105,500.00 1,266,000.00 专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款 关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应用于中高端液 与资产相 晶电视的芯片级封装 LED 背光源应用示范项 1,518,750.00 112,500.00 1,406,250.00 关 目资助资金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聚飞光电基于高 与资产相 性能封装的半导体电光源产业化智能改造项 2,808,500.00 205,500.00 2,603,000.00 关 目资助资金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示 2019 与资产相 3,427,208.33 247,750.00 3,179,458.33 年区经发资金技术改造专项扶持项目款 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 2020 年深圳市企 与资产相 938,250.00 69,500.00 868,750.00 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资金 关 绿色制造体系试点创建及绿色制造系统集成 与资产相 470,000.00 30,000.00 440,000.00 项目扶持款 关 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 与资产相 2,456,000.00 153,500.00 2,302,500.00 化提升项目扶持款 关 2021 年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技术改造投资 与资产相 1,104,000.00 69,000.00 1,035,000.00 项目补助款 关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 年技术改 与资产相 2,314,066.67 134,800.00 2,179,266.67 造项目补助款 关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云服务资 与资产相 1,433,333.33 200,000.00 1,233,333.33 源补助 关 工业信息化局 2022 年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与资产相 1,242,500.00 71,000.00 1,171,500.00 款 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 第一代信息技术 与资产相 3,246,250.00 185,500.00 3,060,750.00 产业扶持计划第一批资助项目款 关 与资产相 2021 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扶持款 2,601,435.68 145,874.90 2,455,560.78 关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 年度工业 与资产相 1,827,277.50 96,172.50 1,731,105.00 企业技术改造扶持款 关 深圳市工信局 2023 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扶 与资产相 4,095,000.00 210,000.00 3,885,000.00 持款(5G 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 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 年市级产业基础 与资产相 4,125,000.00 68,750.00 4,056,250.00 再造款 关 11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绿色制造系统集 与资产相 5,717,189.16 714,648.66 5,002,540.50 成补助 关 2022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技改项目补 与资产相 3,201,825.03 194,049.99 3,007,775.04 助款 关 与资产相 惠州市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款 236,000.00 12,000.00 224,000.00 关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下拨制 与资产相 264,411.55 54,705.90 209,705.65 造强省补助 关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产业发展制造强 与资产相 1,502,833.25 127,000.02 1,375,833.23 省奖补补助款 关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三重一创项目补 与资产相 1,591,678.24 134,004.24 1,457,674.00 助款 关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产业发展研发仪 与资产相 193,333.41 28,999.98 164,333.43 器配套补助 关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19 年制造业企 与资产相 370,733.26 26,800.02 343,933.24 业技术改造项目补贴款 关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促进新型工 与资产相 业化奖励-2019 年芜湖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 65,833.42 4,999.98 60,833.44 关 间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产业发展科技创 与资产相 230,000.00 15,000.00 215,000.00 新补助款 关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自主创新发展基 与资产相 2,782,800.00 463,800.00 2,319,000.00 金投资补助-厂房维修补助 关 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Mini POB 背光模组生 与资产相 662,500.00 27,604.15 634,895.85 产技术改造项目补助款 关 2018 年深圳市创业资助项目(基于精控大视 与资产相 333,333.31 40,000.00 293,333.31 角共融技术的裸眼 3D 隐形光学膜) 关 合计 70,362,216.63 4,787,500.00 7,727,488.87 67,422,227.76 30、股本 单位:元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1,342,293,97 1,342,299,71 股份总数 5,744.00 5,744.00 3.00 7.00 11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聚飞转债)发行条款,自 2020 年 10 月 20 日起,可转债可转换成公司股 票,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年债转股数量为 5,744 股,增加公司股本金额 5,744.00 元。 31、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在可转换债券形成的其他权益工具,该债券基本情况详见第十节财 务报告 七、附注(28)应付债券。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的金融工 具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聚飞转债 48,099,337.75 3,594.15 48,095,743.60 合计 48,099,337.75 3,594.15 48,095,743.60 32、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 329,820,415.81 26,765,764.27 24,864,240.05 331,721,940.03 价) 其他资本公积 33,756,402.29 22,810,883.93 26,739,018.22 29,828,268.00 合计 363,576,818.10 49,576,648.20 51,603,258.27 361,550,208.03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变动 (1)本期增加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办理数量 8,678,400 股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项,因行权减少原等待期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 26,739,018.22 元转入股本溢价;公司的可转 债转股期自 2020 年 10 月 20 日起,本年度因可转债转股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6,746.05 元。 (2)本期减少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因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办理数量 8,678,400 股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事项,因行权价格小于库存股回购价格,本次减少资本溢价 24,864,240.05 元。 11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其他资本公积变动 (1)本期增加情况如下: 公司实施 2023 年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年确认费用计入资本公积-其 他资本公积金额为 23,042,597.68 元,其中 22,810,883.93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31,713.75 元归 属于少数股东权益。 (2)本期减少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已满足的限售股 8,678,400 股已归属,因行权减少原等待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 金额 26,739,018.22 元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3、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回购公司社会流通股 113,996,905.81 47,080,944.05 66,915,961.76 合计 113,996,905.81 47,080,944.05 66,915,961.7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因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办理数量 8,678,400 股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收到股权激励对象缴纳行 权股款 22,216,704.00 元,因行权价格小于库存股回购价格减少资本公积 24,864,240.05 元,共计冲减库 存股 47,080,944.05 元。 34、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本期发生额 减:前期 减:前期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所得 减:所 期末余额 计入其他 计入其他 税后归属 税后归属于 税前发生 得税费 当期转入 当期转入 于母公司 少数股东 额 用 损益 留存收益 二、将重 分类进损 2,623,658.69 96,184.47 96,184.47 2,719,843.16 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外币 财务报表 2,623,658.69 96,184.47 96,184.47 2,719,843.16 折算差额 其他综合 2,623,658.69 96,184.47 96,184.47 2,719,843.16 收益合计 35、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1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法定盈余公积 207,714,736.19 3,628,511.77 211,343,247.96 合计 207,714,736.19 3,628,511.77 211,343,247.96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按 2024 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628,511.77 元。 3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1,186,524,677.74 1,094,784,914.49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186,524,677.74 1,094,784,914.4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47,686,992.54 230,045,144.11 润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628,511.77 6,177,354.76 应付普通股股利 132,128,632.30 132,128,026.10 期末未分配利润 1,198,454,526.21 1,186,524,677.74 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376,107,380.20 1,039,970,528.03 1,147,715,743.75 862,089,263.03 其他业务 17,373,675.37 15,001,143.16 9,361,110.57 8,680,406.62 合计 1,393,481,055.57 1,054,971,671.19 1,157,076,854.32 870,769,669.65 38、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2,100,816.03 1,837,530.44 教育费附加 923,085.41 787,513.05 房产税 1,655,145.82 2,032,274.50 土地使用税 697,248.22 722,101.24 车船使用税 4,429.68 4,539.68 印花税 1,151,631.77 493,383.75 地方教育费附加 616,390.30 525,008.70 合计 7,148,747.23 6,402,351.36 39、管理费用 单位:元 11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34,928,326.12 33,346,659.08 折旧费 7,373,250.60 7,166,418.16 水电费 1,714,338.91 1,320,716.08 装修费 2,186,604.26 1,944,185.87 咨询费 3,266,315.43 4,764,153.86 办公费 1,530,733.25 2,344,903.20 劳务费 903,278.13 760,319.70 差旅费 1,171,121.59 1,028,670.73 电话网络费 412,477.23 398,101.30 董事费 121,000.00 117,000.00 无形资产摊销 3,306,045.94 3,279,429.85 业务招待费 1,364,488.34 880,164.88 房租费 472,219.79 期权费 8,418,062.89 4,374,324.62 其他 6,512,123.33 3,728,139.96 合计 73,208,166.02 65,925,407.08 40、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4,687,793.07 14,058,128.96 代理服务费 4,661,157.26 7,640,136.96 业务招待费 4,905,170.55 2,717,518.69 期权费 3,870,284.23 差旅费 2,366,108.10 2,703,643.03 业务宣传费 46,880.90 69,761.82 车辆费用 520,339.43 462,706.14 折旧费 82,516.49 98,901.76 其他 3,082,213.60 2,323,328.61 合计 34,222,463.63 30,074,125.97 41、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46,813,971.70 40,135,298.26 物料消耗 24,828,225.16 16,624,589.90 其他 18,955,218.41 13,255,113.97 合计 90,597,415.27 70,015,002.13 42、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 8,818,877.18 13,225,535.75 减:利息收入 7,020,894.23 11,275,967.94 11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汇兑损益 -3,832,805.78 -5,931,373.72 其他 3,890,674.75 6,281,888.39 合计 1,855,851.92 2,300,082.48 43、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13,820,527.71 12,727,979.16 进项税加计抵减 12,484,977.06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293,090.31 419,073.75 合计 26,598,595.08 13,147,052.91 4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996,129.66 15,353,463.6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3,322,800.00 合计 2,326,670.34 15,353,463.65 4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0,118,069.60 14,090,148.60 合计 30,118,069.60 14,090,148.60 46、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905,503.28 2,093,567.8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6,758,846.50 3,113,047.4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41,330.20 -614,442.40 合计 -7,805,679.98 4,592,172.92 47、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23,102,569.33 -29,909,938.70 12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23,102,569.33 -29,909,938.70 48、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426,290.78 49、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额 其他 864,443.06 1,585,927.59 864,443.06 合计 864,443.06 1,585,927.59 864,443.06 50、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额 对外捐赠 62,271.58 34,690.26 62,271.58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28,395.52 26,696.65 128,395.52 滞纳金 17,967.19 564.83 17,967.19 其他 13,500.00 合计 208,634.29 75,451.74 208,634.29 51、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13,969,083.51 9,829,725.32 递延所得税费用 -517,978.09 2,803,532.92 合计 13,451,105.42 12,633,258.24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60,267,634.79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4,040,145.2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260,487.93 12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24,714.93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2,759,465.78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89,153.94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 444,735.30 亏损的影响 研发加计扣除 -13,634,985.00 其他 -354,304.79 所得税费用 13,451,105.42 52、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34 其他综合收益。 53、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收入 16,338,618.15 7,491,124.73 利息收入 2,373,296.70 28,206,515.58 往来及其他 10,539,759.85 7,181,271.84 合计 29,251,674.70 42,878,912.1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销售费用中支付的现金 20,697,606.22 26,759,668.36 管理费用中支付的现金 17,881,068.08 19,745,330.99 往来及其他 8,626,542.10 11,257,530.84 合计 47,205,216.40 57,762,530.19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回的理财产品 699,991,955.15 740,650,000.00 合计 699,991,955.15 740,65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2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支付的理财产品 360,000,000.00 519,900,000.00 合计 360,000,000.00 519,900,000.00 54、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46,816,529.37 118,166,623.42 加:资产减值准备 30,908,249.31 25,317,765.7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 53,824,576.63 53,454,078.77 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6,286,616.90 5,498,469.2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100,387.25 5,482,452.8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426,290.78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28,395.52 26,696.6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326,670.34 -15,353,463.65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5,522,207.47 30,970,513.9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0,118,069.60 -14,090,148.6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34,171.34 820,616.1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2,918.27 1,966,937.2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7,439,429.01 38,521,966.7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1,119,388.73 31,080,570.7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21,799,310.67 -69,661,909.83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9,861,462.37 211,774,878.7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508,779,447.90 446,126,811.1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63,041,058.55 54,409,415.6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5,738,389.35 391,717,395.51 12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508,779,447.90 263,041,058.55 其中:库存现金 18,034.70 9,451.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348,576,159.84 263,009,733.7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160,185,253.36 21,873.85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08,779,447.90 263,041,058.55 (3)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理由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78,867,762.87 115,637,296.64 受限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 110,000,000.00 192,000,000.00 受限 其他受限 304,216.47 840,539.03 受限 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 140,000,000.00 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 应收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利息 3,933,178.08 22,583,236.30 应收利息 合计 293,105,157.42 471,061,071.97 5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 56、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141,548,737.66 其中:美元 19,844,050.29 7.1268 141,424,577.61 欧元 358.56 7.6617 2,747.18 港币 133,028.96 0.91268 121,412.87 应收账款 130,886,445.56 其中:美元 18,365,387.77 7.1268 130,886,445.56 欧元 港币 长期借款 其中:美元 12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欧元 港币 应付账款 6,559,971.03 其中:美元 920,465.15 7.1268 6,559,971.03 其他应付款 235,184.40 其中:美元 33,000.00 7.1268 235,184.40 其他应收款 89,217.70 其中:美元 12,518.62 7.1268 89,217.70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 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记账本位币 选择依据 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 港币 所属地主要币种 57、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472,219.79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 项目 租赁收入 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经营租赁收入 1,003,856.71 合计 1,003,856.71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12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46,813,971.70 40,135,298.26 耗用材料 24,828,225.16 16,624,589.90 折旧摊销 4,512,561.68 3,980,446.80 其他 14,442,656.73 9,274,667.17 合计 90,597,415.27 70,015,002.13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90,597,415.27 70,015,002.13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主要经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营地 直接 间接 产品加工、 深圳市聚茂实业 开发、生 非同一控制下 57,800,000.00 深圳 深圳 100.00% 有限公司 产、销售、 的企业合并 物业租赁 惠州市聚飞光学 产品研发、 26,000,000.00 惠州 惠州 58.67% 投资设立 材料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 惠州市聚飞光电 产品研发、 800,000,000.00 惠州 惠州 100.00% 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 芜湖聚飞光电科 产品研发、 200,000,000.00 芜湖 芜湖 100.00% 投资设立 技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 聚飞(香港)发 国际贸易、 61,386,430.00 香港 香港 100.00% 投资设立 展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 广州市聚飞光电 产品研发、 30,000,000.00 广州 广州 100.00% 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的损益 分派的股利 额 惠州市聚飞光学材料 41.33% -870,463.17 21,298,602.55 有限公司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12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 司名 非流 非流 非流 非流 流动 资产 流动 负债 流动 资产 流动 负债 称 动资 动负 动资 动负 资产 合计 负债 合计 资产 合计 负债 合计 产 债 产 债 惠州 市聚 飞光 134,36 30,348 164,71 111,27 113,17 127,98 29,060 157,04 101,32 103,96 1,902, 2,637, 学材 8,688. ,433.0 7,121. 3,883. 6,367. 6,225. ,183.0 6,408. 2,077. 0,052. 484.25 975.53 料有 61 3 64 02 27 97 2 99 01 54 限公 司 单位: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 称 综合收益 经营活动 综合收益 经营活动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总额 现金流量 总额 现金流量 惠州市聚 - - 飞光学材 82,839,672. - 71,274,992. 7,815,332.0 2,106,287.1 2,106,287.1 494,443.55 494,443.55 料有限公 12 335,685.46 17 0 2 2 司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计入营 本期新增补 本期转入其 本期其他变 与资产/收益 会计科目 期初余额 业外收入金 期末余额 助金额 他收益金额 动 相关 额 70,362,216.6 67,422,227.7 递延收益 4,787,500.00 7,727,488.87 与资产相关 3 6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收益 13,820,527.71 12,727,979.16 财务费用 5,484,400.00 12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 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 事会已授权本公司管理层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 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 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 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 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 信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 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 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 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 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 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 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 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 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 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 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12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 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项目 美元 其他外币 合计 美元 其他外币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141,424,577.61 124,160.05 141,548,737.66 140,116,745.79 124,280.24 140,241,026.03 应收账款 130,886,445.56 130,886,445.56 117,850,090.42 0.00 117,850,090.42 其他应收款 89,217.70 89,217.70 88,665.63 0.00 88,665.63 小计 272,400,240.87 124,160.05 272,524,400.92 258,055,501.84 124,280.24 258,179,782.08 外币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6,559,971.03 6,559,971.03 3,662,938.71 0.00 3,662,938.71 其他应付款 235,184.40 235,184.40 小计 6,795,155.43 6,795,155.43 3,662,938.71 0.00 3,662,938.71 合计 279,195,396.30 124,160.05 279,319,556.35 261,718,440.55 124,280.24 261,842,720.79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第二层次公允价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 合计 量 值计量 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1,131,267,397.21 1,131,267,397.21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1,131,267,397.21 1,131,267,397.21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 1,131,267,397.21 1,131,267,397.21 (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36,000,800.00 106,980,000.00 242,980,800.00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136,000,800.00 106,980,000.00 242,980,8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106,980,000.00 106,980,000.00 (3)其他 136,000,800.00 136,000,800.00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2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创维集团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李小放担任其董事长兼总经理 创维智能装备(惠州)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李小放担任其母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深圳市丰芯光电有限公司 视同关联方 3、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是否超过交易额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度 深圳市丰芯光电 采购商品 21,440,994.27 否 23,473,331.05 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创维智能装备(惠州)有限 销售产品 5,027.42 0.00 公司 (2)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928,195.35 2,876,322.70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创维智能装备 应收账款 (惠州)有限公 5,680.98 284.05 0.00 0.00 司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深圳市丰芯光电有限公司 9,003,099.71 9,178,881.06 13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 本期授予 本期行权 本期解锁 本期失效 类别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 8,678,400 22,216,704.00 471,600 1207,296.00 激励计划 合计 8,678,400.00 22,216,704.00 471,600 1207,296.00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授予对象类别 行权价格的范围 合同剩余期限 行权价格的范围 合同剩余期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2.56 元/股 2.87 励计划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 年 5 月 16 日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3 年 5 月 1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 时)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授予邢美正、李丹宁、吕加奎、于芳等 274 位自然人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2,959.00 万股,确定了 2023 年 5 月 16 日为授予日,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2.76 元。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67.84 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274 人调 整为 264 人,因派发现金红利授予价格由 2.76 元/股调整为 2.56 元/股。合计作废 47.16 万股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3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布莱克-舒尔茨(Black-Scholes Model)模型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历史波动率、无风险利率、股息率 公司将自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 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57,096,387.17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23,042,597.68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无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无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无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13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571,046,841.46 662,907,509.49 1至2年 4,688,953.94 18,359,662.97 2至3年 16,691,042.50 636,898.54 3至4年 762,829.50 1,081,843.68 4 年以上 32,367,494.24 32,008,506.87 合计 625,557,161.64 714,994,421.55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 账面价 计提比 值 计提比 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例 按单项 计提坏 57,820,4 57,820,4 55,005,5 55,005,5 账准备 9.24% 100.00% 7.69% 100.00% 48.02 48.02 01.66 01.66 的应收 账款 其 中: 单项金 额重大 46,533,3 46,533,3 44,768,6 44,768,6 并单独 7.44% 100.00% 6.26% 100.00% 81.72 81.72 35.72 35.72 计提坏 账准备 13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的应收 账款 单项金 额不重 大但单 11,287,0 11,287,0 10,236,8 10,236,8 独计提 1.80% 100.00% 1.43% 100.00% 66.30 66.30 65.94 65.94 坏账准 备的应 收账款 按组合 计提坏 567,736, 24,864,2 542,872, 659,988, 29,072,6 630,916, 账准备 90.76% 4.38% 92.31% 4.41% 713.62 16.36 497.26 919.89 93.47 226.42 的应收 账款 其 中: 按信用 风险特 征组合 75,167,7 75,167,7 81,887,4 81,887,4 不计提 12.02% 11.45% 24.69 24.69 43.92 43.92 坏账准 备的应 收账款 按信用 风险特 征组合 492,568, 24,864,2 467,704, 578,101, 29,072,6 549,028, 计提坏 78.74% 5.05% 80.86% 5.03% 988.93 16.36 772.57 475.97 93.47 782.50 账准备 的应收 账款 625,557, 82,684,6 542,872, 714,994, 84,078,1 630,916, 合计 100.00% 13.22% 100.00% 11.76% 161.64 64.38 497.26 421.55 95.13 226.4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17,706,782.97 17,706,782.97 17,706,782.97 17,706,782.9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二 9,159,689.97 9,159,689.97 9,159,689.97 9,159,689.9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三 5,571,485.00 5,571,485.00 5,571,485.00 5,571,485.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四 2,187,969.90 2,187,969.90 2,187,969.90 2,187,969.9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五 1,784,746.00 1,784,746.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六 1,757,775.02 1,757,775.02 1,757,775.02 1,757,775.02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七 1,721,116.45 1,721,116.45 1,721,116.45 1,721,116.4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八 1,558,639.10 1,558,639.10 1,558,639.10 1,558,639.1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九 1,518,438.22 1,518,438.22 1,518,438.22 1,518,438.22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十 1,302,020.90 1,302,020.90 1,302,020.90 1,302,020.9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十一 1,244,859.49 1,244,859.49 1,244,859.49 1,244,859.49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十二 1,039,858.70 1,039,858.70 1,019,858.70 1,019,858.7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44,768,635.72 44,768,635.72 46,533,381.72 46,533,381.72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13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单项金额不重 大但单独计提 10,236,865.94 10,236,865.94 11,287,066.30 11,287,066.3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合计 10,236,865.94 10,236,865.94 11,287,066.30 11,287,066.3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491,658,823.34 24,582,941.17 5.00% 1至2年 670,739.11 67,073.91 10.00% 2至3年 22,973.47 6,892.04 30.00% 3至4年 18,287.55 9,143.78 50.00% 4 年以上 198,165.46 198,165.46 100.00% 合计 492,568,988.93 24,864,216.36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合并内关联方应收账款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并内关联方 75,167,724.69 合计 75,167,724.69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按单项计提坏 55,005,501.66 3,453,894.76 638,948.40 57,820,448.02 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 29,072,693.47 -4,208,477.11 24,864,216.36 账准备 合计 84,078,195.13 -754,582.35 638,948.40 82,684,664.38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转回原因 收回方式 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 性 逾期未付款,预计无 客户一 327,387.00 收回货款 催收货款 法收回 合计 327,387.00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13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占应收账款和合 应收账款坏账准 应收账款期末余 合同资产期末余 应收账款和合同 单位名称 同资产期末余额 备和合同资产减 额 额 资产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值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 83,978,737.70 83,978,737.70 13.43% 4,198,936.89 客户二 43,422,863.68 43,422,863.68 6.94% 客户三 36,926,481.75 36,926,481.75 5.90% 1,846,324.09 客户四 26,483,253.44 26,483,253.44 4.23% 1,324,162.67 客户五 20,880,443.62 20,880,443.62 3.34% 1,218,121.80 合计 211,691,780.19 211,691,780.19 33.84% 8,587,545.45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685,826.58 685,826.58 其他应收款 2,815,531.36 1,793,991.29 合计 3,501,357.94 2,479,817.87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 685,826.58 685,826.58 合计 685,826.58 685,826.58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1,107,460.13 备用金 20,000.00 20,000.00 员工社保 530,611.32 468,699.91 住房公积金 234,910.60 246,061.60 保证金 893,786.00 1,056,986.00 其他 702,314.40 673,006.48 合计 3,489,082.45 2,464,753.99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1 年以内 2,722,747.22 1,763,575.95 1至2年 75,836.00 20,000.00 13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至3年 9,697.42 9,490.60 3至4年 197,015.81 187,901.44 4 年以上 483,786.00 483,786.00 合计 3,489,082.45 2,464,753.99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价 账面价 计提比 值 计提比 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例 例 按单项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计提坏 0.86% 100.00% 1.22% 100.00% 0 0 0 0 账准备 其中: 单项金 额不重 大并单 独计提 30,000.0 30,000.0 30,000.0 30,000.0 0.86% 100.00% 1.22% 100.00% 坏账准 0 0 0 0 备的其 他应收 款项 按组合 3,459,08 643,551. 2,815,53 2,434,75 640,762. 1,793,99 计提坏 99.14% 18.60% 98.78% 26.32% 2.45 09 1.36 3.99 70 1.29 账准备 其中: 账龄分 2,351,62 643,551. 1,708,07 2,434,75 640,762. 1,793,99 67.40% 27.37% 98.78% 26.32% 析计提 2.32 09 1.23 3.99 70 1.29 合并内 1,107,46 1,107,46 关联方 31.74% 0.13 0.13 组合 3,489,08 673,551. 2,815,53 2,464,75 670,762. 1,793,99 合计 100.00% 19.30% 100.00% 27.21% 2.45 09 1.36 3.99 70 1.2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上海卓诚科技 账龄时间较长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100.00% 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3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615,287.09 80,764.35 5.00% 1至2年 75,836.00 7,583.60 10.00% 2至3年 9,697.42 2,909.23 30.00% 13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至4年 197,015.81 98,507.91 50.00% 4 年以上 453,786.00 453,786.00 100.00% 合计 2,351,622.32 643,551.0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合并内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并内关联方 1,107,460.13 合计 1,107,460.1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损失 值) 值) 2024 年 1 月 1 日余额 640,762.70 30,000.00 670,762.70 2024 年 1 月 1 日余额 在本期 本期计提 2,788.39 2,788.39 2024 年 6 月 30 日余 643,551.09 30,000.00 673,551.09 额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 按单项计提坏 30,000.00 30,000.00 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 640,762.70 2,788.39 643,551.09 账准备 合计 670,762.70 2,788.39 673,551.09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 坏账准备期末余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的 额 比例 惠州市聚飞光电 往来款 604,625.87 1 年以内 17.33% 有限公司 公司员工(代缴 员工社保 530,611.32 1 年以内 15.21% 26,530.57 员工社保) 13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芜湖聚飞光电科 往来款 443,470.26 1 年以内 12.71% 技有限公司 公司员工(代缴 住房公积金 234,910.60 1 年以内 6.73% 11,745.53 住房公积金) 深圳市龙岗区保 障性住房投资有 保证金 234,191.00 4 年以内 6.71% 234,191.00 限公司 合计 2,047,809.05 58.69% 272,467.10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1,230,409,021. 1,230,409,021. 1,225,770,361. 1,225,770,361. 对子公司投资 27 27 45 45 1,230,409,021. 1,230,409,021. 1,225,770,361. 1,225,770,361. 合计 27 27 45 45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减值准 本期增减变动 期初余额(账面 期末余额(账面 被投资单位 备期初 减少 计提减 价值) 追加投资 其他 价值) 余额 投资 值准备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 134,180,000.00 134,180,000.00 公司 惠州市聚飞光学材料 25,738,615.34 560,685.04 26,299,300.38 有限公司 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 803,820,837.46 2,585,381.02 806,406,218.48 公司 聚飞(香港)发展有 61,386,430.00 61,386,430.00 限公司 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 200,644,478.65 436,088.37 201,080,567.02 限公司 广州市聚飞光电有限 1,056,505.39 1,056,505.39 公司 合计 1,225,770,361.45 1,056,505.39 3,582,154.43 1,230,409,021.27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931,705,930.25 799,965,817.45 871,284,165.90 741,636,770.44 其他业务 29,548,718.59 27,737,307.22 30,819,700.74 30,373,774.92 合计 961,254,648.84 827,703,124.67 902,103,866.64 772,010,545.36 13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8,124,283.65 12,855,020.84 合计 28,124,283.65 12,855,020.84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128,395.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32,082,995.08 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 25,215,462.88 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2,132,034.9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84,204.29 减:所得税影响额 2,851,124.7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508,501.84 合计 56,726,675.1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4.78% 0.11 0.11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2.94% 0.07 0.07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 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