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提示性公告2018-11-01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18-06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称“本激励计划”)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
注意查阅。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
发行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00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124892.45
万股的 2.40%。其中首次授予 2400 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4892.45
万股的 1.92%;预留 600 万股,占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4892.45 万股的
0.4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89 人,包括在公司(含分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制定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将李丹宁先生作为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
具体内容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