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19-02-21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19-00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2 月 2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
案》,同意聘任张瑞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张瑞琪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
圳市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张瑞琪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9646311
传真号码:0755-29646312
电子邮箱:jfzq@jfled.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 4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0 日
附件:张瑞琪女士简历
附件:张瑞琪女士简历
张瑞琪,女,199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2017 年 1 月至今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8 年 12 月通过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举办的创业板第十七期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截止本公告日,张瑞琪女士持有 80,000 股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