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 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2 号)核准,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046,881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704,688,1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0,201,769.21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694,486,330.7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亚会 A 验字[2020]0015 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到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承诺项目 1,632,727.66 元,占募集资金净 额 694,486,330.79 元的 0.24%。 截止到 2020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投资金为 692,853,603.13 元(其中购买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累计 685,99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88,388.12 元(含 本报告期内形成的 88,388.12 元),合计 692,941,991.25 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 制度。根据《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8 日止分别与惠 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四家银行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1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 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 专用。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止到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 692,941,991.25 元。募集资 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款余额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5000103461196 1,702,512.2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理财) 156,000,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110301011900526692 38,414.0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理财) 199,990,000.0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9463372000185 5,191,231.60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理财) 100,00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676062888 19,833.3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理财) 230,000,000.00 合计 692,941,991.25 2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694,486,330.79 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32,727.6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32,727.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投资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进度(%)(3)= 目(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1) 金额 投入金额(2) 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生重大变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惠州 LED 产品扩产项目 否 546,897,500.00 536,695,730.79 1,517,227.66 1,517,227.66 0.28% 2023 年 04 月 30 日 - 不适用 否 惠州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否 157,790,600.00 157,790,600.00 115,500.00 115,500.00 0.07% 2022 年 10 月 31 日 - 不适用 否 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04,688,100.00 694,486,330.79 1,632,727.66 1,632,727.66 3 超募资金投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704,688,100.00 694,486,330.79 1,632,727.66 1,632,727.66 0.2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 适用√不适用 情况 □报告期内发生□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适用√不适用 况 □报告期内发生□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 适用√不适用 况 □报告期内发生□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 适用√不适用 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适用√不适用 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 适用√不适用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到 2020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692,853,603.13 元(其中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累计 685,99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 4 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88,388.12 元(含本报告期内形成的 88,388.12 元),合计 692,941,991.25 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不存在 或其他情况 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 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出具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 表了核查意见。 六、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其他事项 截止到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其他事项。 九、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批准报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1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