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聚飞光电: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0-12-1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聚飞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聪伟                        联系电话:0755-82805993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海峰                        联系电话:0755-82805995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吕聪伟、林海峰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 2020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0 年 12 月 17 日-12 月 1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 √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
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                         √
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
内部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 √
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
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

                                       1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    √
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    √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    √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    √
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    √
露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         √
保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         √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2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
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                      √
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
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 √
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 √
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 √
化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                      √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1.提请公司关注监管部门的政策变化及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制度。
2.提请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保荐代表人:


           吕聪伟                                          林海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8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