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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飞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9-03  

                        证券代码:300303            证券简称:聚飞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23050            债券简称:聚飞转债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控股股东邢美正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邢美正先生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邢美
正先生于 2021 年 9 月 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 25,000,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的 1.87%,减持均价为 5.79 元/股。
    2018 年 7 月 5 日,邢美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晓丹女士因股权继承披露
了《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8-033)和《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2018 年 7 月 5 日至 2021 年 9 月 2 日,由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授予、“聚飞转债”进入转股期转股,公司总股本自 1,250,073,737 股
增加至 1,333,680,327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邢美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 22.92%
降低至 21.48%,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44%。
    综上,邢美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晓丹女士持股比例由 22.92%降低至
19.61%,共计变动 3.3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万股)       (%)

                               2018 年 7 月 5 日-
                被动稀释                                        -             -          1.44
                               2021 年 9 月 2 日
    邢美正
                大宗交易       2021 年 9 月 2 日              5.79           2,500       1.87

                 合   计                                                     2,500       3.31




         2、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被动稀释及减持股份前后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14,325.1644             11.46            11,825.1644         8.87
         其中:无限售条
邢美正                      3,581.2911              2.86             1,081.2911          0.81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743.8733             8.59             10,743.8733         8.06

          合计持有股份      14,325.1643             11.46            14,325.1643        10.74
         其中:无限售条
李晓丹                      14,325.1643             11.46            14,325.1643        10.74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8,650.3287             22.92            26,150.3287        19.61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字出现与各分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减持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邢美正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被动稀释及减持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邢美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晓丹女士自前次因股权继承披露《详式权
                                                2
益变动报告书》和《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8-033)
后的累计减持数量为 2,500 万股,累计减持比例为 1.87%(包含被动稀释后的累
计减持比例为 3.31%)。
    5、根据有关规定,邢美正先生本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次减
持未违反该项规定。


    三、备查文件
    1、邢美正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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