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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飞光电:国金证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4-2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飞光电”或“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

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对聚飞光电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于 2020 年 3 月 4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2 号),公司获准发行 7,046,881 张可

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704,688,100.00 元,扣除承销

和保荐、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审计费、债券发行登记等费用 10,201,769.21 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94,486,330.7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亚

会 A 验字(2020)0015 号)。



    (二)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8,587,513.13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560,422.28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的理财收益            11,211,611.84



                                       专项报告第 1 页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860,000,000.00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12,720,017.25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770,000,000.00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7,639,530.00
      减: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639,53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惠州聚飞”)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

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
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规定:(1)国金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

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

资金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2)公司及惠州聚飞授权保荐机构

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惠州聚飞专户的资料;专

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3)专户

存储银行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惠州聚飞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专户

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惠州聚飞一次或 12 个月内
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10%的,专户

                                       专项报告第 2 页
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5)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

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

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惠州聚飞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注销募

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存款方式
渤海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   2009463372000185          106,695,730.79     94,664.16    活期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15000103461196            157,790,600.00   3,610,117.15   活期
民生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676062888                 230,000,000.00   3,925,174.43   活期
中信银行深圳后海支行       8110301011900526692       200,000,000.00      9,574.26    活期
           合计                                      694,486,330.79   7,639,53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

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该项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专项报告第 3 页
    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

报,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聚飞在确保募投

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惠州聚飞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7 亿元额度投资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明细

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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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委托方                受托方                                 产品名称                      关联关系   金额(元)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惠州市聚飞光电
 1                        渤海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    大额银行存单                                      无         100,000,000.00   2020-5-7     2023-5-7
         有限公司
         惠州市聚飞光电
 2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            平安财富-28 天成长 2 号(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无         150,000,000.00   2021-4-14    可随时取出
         有限公司
         惠州市聚飞光电
 3                        民生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大额银行存单                                      无          30,000,000.00   2021-2-22    2024-2-22
         有限公司
         惠州市聚飞光电
 4                        民生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贵竹增利单月自动续期对公款                        无         120,000,000.00   2021-11-22   可随时取出
         有限公司
         惠州市聚飞光电
 5                        中信银行深圳后海支行        智赢稳健定开系列 38 期                            无          50,000,000.00   2021-7-5     2022-6-20
         有限公司
         惠州市聚飞光电
 6                        中信银行深圳后海支行        安盈象固收稳健季开 7 号                           无          20,000,000.00   2021-7-7     2022-7-7
         有限公司
         惠州市聚飞光电
 7                        中信银行深圳后海支行        中信证券信信向荣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无         100,000,000.00   2021-7-27    可随时赎回
         有限公司
                                                     合计                                                          570,000,000.00

       注:公司购买的渤海银行大额存单在有资金需求时可提前支取,民生银行大额存单为可转让大额存单。




                                                                     专项报告第 5 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专项报告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专项报告第 6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694,486,330.79                                                              112,720,017.25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39,083,632.45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分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的效益
                                                变更)                                                                             (3)=(2)/(1)       期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3 年 4 月 30
 1、惠州 LED 产品扩产项目                         否         546,897,500.00   536,695,730.79   106,150,417.25   130,350,008.45          24.29%                      3,608,512.61   不适用         否
                                                                                                                                                  日
                                                                                                                                                  2022 年 10 月
 2、惠州 LED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157,790,600.00   157,790,600.00     6,569,600.00     8,733,624.00           5.5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04,688,100.00   694,486,330.79   112,720,017.25   139,083,632.45          20.03%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无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无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无

 合计                                                                                                                    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无
况




                                         专项报告第 8 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银行账单核对
等多种方式,对聚飞光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
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
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
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会计师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聚飞光电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
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聚飞光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代表人:


    吕聪伟                     林海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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