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2 年 04 月 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邢美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加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吕加奎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 业信息披露》中的“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生产运营中主要存在市场风险、产品销售单价下降的风险、原材料 价格上涨及供应波动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见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3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5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76 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原件。 二、载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 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聚飞光电 指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1 年年度 LED 指 Light Emitting Diode 的缩写,指发光二极管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 的缩写,有机发光二级管,一种自发光 OLED 指 式新型平板显示器件 安装于背光屏中并为 LCD 面板提供光源的器件,目前有 CCFL 和 LED 背光源 指 两种 背光 LED 指 适用于背光显示屏并为 LCD 提供光源的 LED 照明 LED 指 适用于半导体照明的 LED 车用 LED 产品是满足 ACE-Q 汽车电子元器件认证标准的 LED 产品, 车用 LED 指 包括汽车背光 LED,内饰照明 LED,内饰氛围 LED 及外部照明 LED。 不可见光是指人类肉眼看不见的光,一般包括紫外线、红外线、远红 不可见光 指 外线等。 次毫米发光二极管,指芯片尺寸介于 50~200μm 之间的 LED 可应用 Mini LED 指 于直显和背光等场景。 微发光二极管,长度在 100um 以下,通过巨量转移将显示微米等级 Micro LED 指 的红、绿、蓝三色的 Micro LED 转移到基板上。 LED 封装 指 将 LED 芯片、支架、反射器等用树脂封装后引出导线的过程 LED 器件 指 一种能够将电能转化为可见光的固态的半导体器件 光学材料、光学公司 指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惠州工业园、惠州全资子公司、惠州聚飞 指 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芜湖工业园、芜湖全资子公司、芜湖聚飞 指 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香港子公司 指 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聚飞光电 股票代码 300303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聚飞光电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JUFEI OPTOELECTRONIC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JUFE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邢美正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 4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1 2005 年 09 月 15 日成立时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大宝路 83 号东方明工业城 3 栋一楼。 2008 年 06 月 06 日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大宝路 83 号东方明工业城 3 栋一、二楼。 2010 年 4 月 13 日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创艺路 65 号厂房 1-4 层。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14 年 06 月 13 日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 4 号 C 栋 1-3 楼、 E 栋。 2016 年 09 月 13 日 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 4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 4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8111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jfled.com.cn 电子信箱 jfzq@jfled.com.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于芳 张瑞琪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 联系地址 工业区 4 号 工业区 4 号 电话 0755-29646311 0755-29646311 传真 0755-29646312 0755-29646312 电子信箱 jfzq@jfled.com.cn jfzq@jfled.com.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证券时报 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覃业志、龙湖川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08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吕聪伟、林海峰 2020.5.15—2022.12.31 号紫竹国际大厦 23 楼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1 年 2020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9 年 营业收入(元) 2,371,349,276.39 2,351,118,040.80 0.86% 2,506,856,474.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1,651,634.53 304,925,533.62 -10.91% 308,432,396.89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10,387,803.77 250,153,795.34 -15.90% 267,245,818.4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1,360,485.58 245,896,540.44 132.36% 498,149,107.3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4 -12.50% 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4 -12.50% 0.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20% 12.88% -2.68% 15.05%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9 年末 资产总额(元) 4,955,629,997.43 4,956,154,922.36 -0.01% 4,125,881,758.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891,400,865.80 2,493,999,568.63 15.93% 2,205,612,963.77 (元)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 定性 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50,586,923.46 589,176,338.58 588,090,897.69 643,495,116.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900,251.04 68,356,302.95 69,335,240.52 78,059,840.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7,759,763.51 54,810,715.21 54,960,686.40 52,856,638.65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556,010.62 402,047,149.85 70,464,233.84 293,091.2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金额 2020 年金额 2019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4,595,945.79 -7,449,172.51 -3,178,612.93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 24,155,181.48 32,130,390.55 41,955,070.50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项目注释(41)、其他 助除外) 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21,991,656.23 36,145,778.41 0.00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1,308,978.69 3,763,617.52 3,655,437.74 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73,693.15 566,765.73 109,828.5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4,803,873.52 5,142,413.96 减:所得税影响额 6,631,177.68 10,008,819.16 5,966,144.3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34,320.42 376,822.26 531,414.97 合计 61,263,830.76 54,771,738.28 41,186,578.47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持有权益性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 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 要求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随着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国内宏观经济将逐渐复苏,虽然消费电子终端的市场压力仍然较大, 但 MiniLED 新兴市场已开始起量,且国家多地均出台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LED行业整体将 逐渐回暖。同时,疫情期间的“宅经济”发展,让消费者对于远程办公、在线教育、居家娱乐、健康监测 等相关智能设备的需求显著提升,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智能终端市场下游需求复苏。 随着汽车智能化的快速发展,车载屏幕作为人车交互的重要媒介、汽车未来感和科技感的重要体现, 也正呈现出大屏化、多屏化、高清化、交互化、多形态化等发展趋势,车用LED将迎来时代大发展的良好 契机。 (二)行业发展特点 本公司所处的LED行业,在经过多年的高速增长后,已逐步进入成熟期,平稳发展、稳步增长,且随 着中国大陆产业的快速崛起,已全面转向了由中国主导的竞争格局。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呈现如下特征: 1、行业集中度逐渐增加 LED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优质资源向头部企业倾斜,形成强者恒强的竞争格局。LED行业内部不 断洗牌,龙头企业话语权持续提升。 2、周期性及季节性 LED行业整体无明显周期性或季节性特征,如占公司份额较大的背光LED产品,主要受下游消费类电 子终端市场需求影响略微变化,即受全球节假日的影响呈现一定的波动。但由于 LED 产品应用广泛,在 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单个下游应用领域的季节性波动所带来的影响。 3、国内市场竞争加剧,海外市场需求增长 随着中国大陆产业的快速崛起, LED技术及工艺制程已比较成熟,国内市场竞争加剧,更考验生产厂 商的质量把控、产品交付及成本管控能力。国内企业凭借质量稳定、高性价比的产品和快速的响应服务, 1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在海外市场的销售份额逐年稳步增长。 4、细分领域增加,产品呈现多元化发展 万物互联时代已经开启,消费电子产品与物联网、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兴技术深度融合,加速产 品升级换代。LED行业高速发展多年,技术路线日渐成熟,成本逐渐下降,LED产品应用场景也不断拓展, 逐步渗透高端应用领域。在小尺寸背光领域,作为消费电子产业最重要的下游应用,智能手机市场已迈入 存量竞争时代,但随着5G及AI技术的成熟与渗透,可以期待5G手机渗透率进一步提升。在中大尺寸背光 领域,平板和笔记本电脑需求仍然保持旺盛,液晶电视产品向智能化、大屏化、高清化及高动态显示范围 (HDR)方向发展。LED背光产品不仅可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电视领域,还涉及电竞及商 业显示、AR/VR可穿戴设备、车载显示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将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等方向发展,对 汽车电子的需求日益旺盛。此外,还有红外/紫外LED、植物照明、健康照明等新兴市场,且各个细分市场 的需求也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5、新型显示技术开始产业化应用,LED行业结构升级转型 Mini/Micro LED作为新一代核心显示技术,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正逐步成为新型显示市场的主流解 决方案。2021年以来,产业内诸多企业发布多款Mini LED产品,各路资金也纷纷进场加速产业化进程。随 着配套的供应链逐渐完善,各大LED厂商纷纷布局Mini/Micro LED产品。但目前高端产品价格普遍偏高, 多应用于商用市场和高端家用市场,伴随技术成熟和规模化优势导致的产品成本逐步下降,Mini/Micro LED 产品未来有望进入寻常百姓家。 (三)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为LED封装,经过十多年的行业深度耕耘,通过完善的IT管理系统、健全的研发体系、 稳定的产品质量管控能力,公司国内背光LED的龙头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随着国际化发展战略的顺利实 施,服务全球头部企业的能力不断提升,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全球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 (四)行业政策信息 2019年3月份,工信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印发《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2019-2022年)》,明确指出要按照“4K先行、兼顾8K”的路线,到2022年我国的超高清视频产业总体 规模要超4万亿元,我国4K电视终端全面普及,8K 电视占比则要达到5%。2021年3月份,财政部、海关总 署、税务总局印发《关于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2021年8月,广东省在出台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支持推动超高清电视、 1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平板、手机、VR/ AR、健康监测设备、可穿戴设备等超高清终端向规模化、产业化、高端化发展,推动 Mini/Micro-LED 新型显示技术发展,从技术创新到应用推广进行了全面部署。 上述政策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新型显示器件、高清显示与HDR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为超高清视频产业 时代的到来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 (五)同行业公司基本情况 同行业公司的名称和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基本情况 备注 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 成立于1956年12月 日本公司 注册资本:52,026,441,000元(日元) 主要产品:荧光粉(CRT用, 萤光灯用, X线增感纸用)、发光二极管“LED”、激光半 导体、光半导体材料、精细化工品(电子材料, 医药品原料, 食品添加剂)、过渡金 属催化剂、真空镀气材料、电池材料、磁性材料 行业地位:全球第一大LED厂 韩国首 尔半导 体股 份有 成立于1987年 韩国上市公司 限公司 主要产品:背光、照明、指示器封装器件 (代码046890) 行业地位:全球主要的LED封装企业 亿光电 子工业 股份 有限 成立于1983年 台湾上市公司 公司 实收资本额:4,402,666,960元(台币) (代码2393) 主要产品:发光组件(主要用于手机、电子电器、LCD背光源、交通信号等)和 感测组件(主要用于鼠标、光电开关位置检测、红外线接收器)两大类 行业地位:台湾LED下游封装的龙头企业 隆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8年 台湾上市公司 实收资本额:5,625,021,800元(台币) (代码3698) 主要产品及经营范围:发光二极管 LED,涵盖外延片(Epi)、晶粒(Chip)、封 装(Package)及节能与智能照明产品等。隆达电子于 2010 年 3 月正式合并凯鼎 科技,2013 年合并威力盟电子,透过合并完整 LED 上中下游产业链与产品客户 群。 行业地位:台湾 LED 产业中唯一垂直整合上游、中游、下游制程到照明产品应用 一条龙生产的国际级 LED 领导企业 东贝光 电科技 股份 有限 成立于1993年 台湾上市公司 公司 实收资本额:3,155,120,039元(台币) (代码2499) 主要产品:背光源、红外线、系统模块,主要应用于LEDTV、消费性中小尺寸背 光源、手机、消费性电子、汽车及讯号传输等。 行业地位:台湾LED下游背光封装第一梯队企业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7年 中国上市公司 注册资本:528,327,918元(人民币) (代码002745) 1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主要产品:发光二极管、液晶显示、LED发光系列产品及材料、电子产品、灯饰、 电子封装材料,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施工;铝合金、不锈钢制作;承 接夜景工程设计及施工、绿化工程施工;节能技术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鸿利智 汇集团 股份 有限 成立于2004年 中国上市公司 公司 注册资本:6.7亿元(人民币) (代码300219) 主要产品:LED+车联网。公司以企业自身在LED封装领域的优势,积极向上游、 下游领域延伸,包括LED支架&光学透镜、白光LED、UV LED、红外LED、LED 汽车照明、LED通用照明、EMC&BT项目等。 佛山市 国星光 电股 份有 成立于2002年 中国上市公司 限公司 注册资本:475,751,669元(人民币) (代码002449) 主要产品:LED器件、LED组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家电产品、 计算机、通信、平板显示及亮化工程领域 行业地位:中国大陆(不含外资企业)2004-2006年LED生产规模前三名;SMD LED 生产规模全国最大,2008年中国LED市场销售额中国大陆本土封装企业位列第八 位 深圳市 瑞丰光 电子 股份 成立于2000年 中国上市公司 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76,499,613元(人民币) (代码300241) 主要产品:LED光源及模组:Top-LED、Chip-LED、Sideview-LED、LED 模组、 高中低功率LED(SMC、EMC、PCT、PPA)等全系列LED器件产品,主要应用 于照明、LCD背光、消费类电子、户内外显示、汽车电子、医疗健康智控安防等 领域。 安徽芯 瑞达科 技股 份有 成立于2012年 中国上市公司 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6,260,000元(人民币) (代码002983) 主要产品:新型显示光电系统、智能健康光源系统等。目前产品应用领域主要为智 能液晶电视、商务显示及教育显示设备等领域。 数据来源:各上市公司及市场公开资料 (六)公司业务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LED封装,位于LED产业链中上游,目前是中国大陆生产背光LED的龙头企业。公司 专业从事SMD LED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为背光LED产品和照明LED产品,具有节能、环保 的特征,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公司在产品研发、品质控制和市场服务等方面处于全球领先 地位,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深圳、惠州两地的实验室均通过了国家CNAS认证,并建有博士后创新实 践基地,公司技术中心获得“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称号。 生产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以直接采购模式。所有原材料的技术服务和支持全部由制造商提供。为确保物料 交期的及时性,公司采用3个月物料需求滚动预测、提前一个月下达正式采购订单、按周为单位安排进料 1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的方式与供应商进行商务合作。双方沟通的渠道包括:面谈、电话、邮件、《采购合同》、《采购框架协 议》、《质量保证协议》等。 流程图如下所示: 市场需求 制订物料需求 制订采购计划 选择供应商 签订采购合同 预测 文档记录保管 申请付款 检验入库 接收物料 跟踪物料情况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订单拉动式生产模式来组织生产,即以客户订单结合市场预测量作为拉动源头,制定三 日滚动排产计划,从后工序逐道向前工序拉动,直至最前端的投料计划,生产中使用软件实现数据实时交 换,按时按量产出符合顾客需求的产品以交付顾客。 流程图如下所示: 评审销售 采购原材料 生产派工 生产准备 生产首件 订单 成品检验 制程检验 自检 批量生产 检验 成品入库 生产统计 文件记录存档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采用以直接销售为主、代理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公司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以产品质量 为开拓市场的基础,以快速响应和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准则,维护和扩大老客户的销售规模,并发展新客户。 目前公司已构建全方位的系统营销模式,与重点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公司长期健康的发展 提供有力保障。流程图如下所示: 接单录入 销售部评审 订单评审 审批结论 审核 发货 跟踪 订单生效 1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 要求 公司专业从事SMD LED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属于LED封装。公司主要产品按用途可分 为背光LED器件和照明LED器件。背光LED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电脑、液晶电视、显示系统等领域;照 明LED产品主要应用于室内照明领域。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一直秉承做精、做强、再做大的经营思路, 为客户提供质量稳定、高性价比的产品和快速的服务。现阶段公司的发展战略是深耕LED行业,以背光LED 和照明LED为依托,拓展车用LED、Mini/Micro LED、不可见光、高端照明等LED业务;在保证现有业务 提高全球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同时向半导体封装(分立器件封装)、膜材产业拓展,如功率器件、光器 件、光学膜材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开拓国内外重点客户,深挖市场潜力,国际化销售占比进一步提升,保持了传统 背光LED业务平稳发展,受疫情持续全球蔓延及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产品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 稍微下滑。 报告期内,受到全球经济景气度下滑以及地缘政治冲突的影响,全球LED照明市场成长速度明显放缓。 由于市场进入门槛相对较低,照明LED封装业务同业竞争较为严重,现阶段已经进入成熟期,公司为避开 红海市场重点发力了差异化照明LED,持续推出了系列高端产品,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稳定增长。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为国内背光LED封装企业的龙头地位得到进一步稳固,企业的研发技术、产品 质量以及生产规模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尤其是近年来,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精益管理及不 断完善的IT系统等方式,使公司公司的各项业务流程已全面实现数字化管理,内部管理水平得到持续提升, 快速向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信息化迈进。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如下列示: 1、技术创新 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国际大客户的质量要求为标杆,通过导入IPD研发管理体系,全面提升 研发管理水平,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荣誉,为客户提 供有竞争力的一体化解决方案,全面提升全球市场占有率。公司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陆续推出高附 加值的新产品,同时通过工艺改进,提升产品光效等,增强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能力。截止目前,公司建 立了光学、热学以及结构等标准化的设计平台及深圳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参与制订了多项LED行业标 1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准并已发布实施16项,为行业技术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2、产品质量 公司坚持“质量是连接客户的桥梁”,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技术领先、质量稳定、价格有竞争力的产品和 快速的服务。为此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产品制造、产品交付等各 环节进行有效的产品质量管控,建立了成熟的质量异常处理、质量追踪机制,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得到客户 的广泛认可。随着公司内网的工业互联及BI大数据分析平台的广泛应用,各项经营指标更是一目了然,有 效保障了公司扩大生产规模后的产品品质及性能的稳定性。 3、成本管控 公司已经发展成为国内背光LED封装的龙头企业,且与主流材料供应商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在保障 原材料质量的同时,具有良好的持续降价能力。公司推行财务业务一体化,已实现系统数据信息贯通,并 不断完善信息化建设,保障了流程的高效运行,提高了管理效率,从而节约了公司的整体运营成本。 4、精益管理 公司成立后,随着主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全面推行精益管理,持续地开展焦点课题、质量改善圈和改善 提案等工作,使精益管理理念深入每一个员工的骨髓。通过一系列的精益管理活动,在为员工提供整洁优 美的办公环境和提高员工素养的同时,持续地优化管理,不断地提升工作效率,推动创新,节约成本。 5、优秀的管理团队和企业文化 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由具备丰富现代企业管理经验的人才组成,技术研发、市场营销、供应链管理等 管理团队均有长期产业链经验,公司技术总监更是深耕LED行业多年。为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积极 性,公司建立了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与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同时依据公司战略 目标与需求持续推动组织结构改良,强化组织整体的执行力。 公司的使命是聚飞人共同奋斗,以LED产业为依托,做精做强,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股东、社会多做 贡献。公司提倡“关注目标、关注贡献、关注成果;直面困难、乐观进取、追求卓越”的企业精神和“互相尊 重、团队协作、精益管理、拼搏创新、客户导向、合作共赢”的核心价值观,从而实现“成为令人尊敬的世 界级优秀企业”的伟大愿景。良好的企业文化在公司得到了有效传承及贯彻落实,形成了较强的执行力, 从而为客户、股东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1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1年度,在疫情常态化的局面下,全球政治经济环境不稳,消费电子市场受到的影响较大,综合毛 利率下滑,但公司及时调整了经营策略,在提升生产经营效率的同时深挖市场潜力,保持了核心业务的稳 定发展,且车用LED及Mini LED等新业务的快速成长,为公司的经营业绩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年实现营业 总收入237,134.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165.16万元,比上年同期 下滑10.91%。 1、报告期内,公司背光LED产品实现销售收入167,944.7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滑6.15%,占营业收入 的70.82%,产品综合良率达99.3%。 报告期内,公司背光LED业务平稳发展,虽然后疫情时代的全球消费电子市场受到的影响因素较多, 但发达经济体的相对强劲表现,对于全球消费电子市场尤其是高端产品的需求有了一定的支撑。 多年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综合性能指数优异的系列新产品不断推向市场,随着全球供应链向 中国大陆的转移,订单向头部厂商集中的效应明显,公司产品全球市场占有率稳健提升,综合运营能力也 在满足国际大客户的需求中不断加强。近几年,公司推行的国际化发展战略进展顺利,逐步突破国际顶级 客户市场,与大批优质客户的业务合作持续深化,国际化销售占比进一步提升,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得到 加强。 2、报告期内,公司照明LED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8,346.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36%,占营业收入 的11.95%,产品综合良率达99.25%。 受到全球经济景气度下滑以及地缘政治冲突的影响,全球LED照明市场成长速度明显放缓。报告期内, 公司重点发力了差异化照明LED,持续推出了系列高端产品,实现了销售收的稳定增长。 3、随着汽车智能化、电动化的趋势日益明显,汽车电子作为人车交互的重要组成部分,且相较于传 统消费电子产品亦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特点,在整车制造成本中的占比不断提升,公司的车用LED 业务亦持续保持强劲发展。 报告期内,得益于车用产品的全面布局,公司的车用LED业务持续表现突出,在全球战略客户中不断 实现重大突破,销售占比稳步提升。公司的车用背光产品已全面进入全球客户的供应链体系,是目前唯一 的大陆品牌;公司推出的系列车用大功率照明产品,已广泛应用于远近光灯、日行灯。公司的车规级Mini LED背光光源,可应用于车内仪表、中控导航等车载电子,已获取多个自主品牌汽车的项目,业务进展顺 1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利;车规级Mini LED直接显示模组,可应用汽车内部氛围,外部照明以及车外媒体显示,广泛应用在新能 源汽车上,部分项目已实现量产。 4、报告期内,除传统业务外,公司扩充了三地研发平台建设,同时加大了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 入,充分发挥现有平台资源优势,继续丰富LED关联产品,如Mini/Micro LED、不可见光等新业务,顺势 实现横向拓展。 现阶段,Mini LED技术不断成熟,市场火热,成本逐年下降,在龙头厂商引领下,众多企业纷纷推出 搭载Mini LED技术的笔电、显示器、电视等消费电子产品,带动Mini LED需求逐年提升,已成为LED细分 领域最具成长动能的产品之一。公司的Mini LED产品凭借高色域、高亮度、高对比度、品质性能稳定的优 势,已广泛进入笔电、TV、VR等领域,并作为首选供应商获得多家重点客户的一致好评,该产品有望将 快速成长,并逐渐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驱动力。 5、科技创新与消费者需求的不断更新演变,为消费电子行业的高速发展注入蓬勃生机。随着应用于 智能家居、智能穿戴、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智能感应终端中关于安全监测、3D感测及监控追踪的消费 需求增长,公司的不可见光业务进展较为顺利,其中IR、VCSEL产品已实现顺畅供应,预计未来发展前景 可期,有望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6、报告期内,公司的光学膜材业务进展顺利,为提升整体交付能力,新扩建生产线已投入使用,中 高端产品顺畅供货,整体盈利水平显著改善。随着市场应用空间的扩大,新产品开发有序进行,部分新产 品已实现批量供货。 7、报告期内,公司在发展壮大现有主业的同时,加强与上下游资源协同,不断丰富产品结构,分步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布局,积极发展新业务,拓展高端封装及组件等,为公司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其 中高端半导体封装业务中的光器件团队在夯实原有产品线的同时向下延展了多种器件的制造生产,并布局 了100G /25G/10G 等光模块产品线,得到国内大客户认可,顺利进入批量生产。 8、芜湖和惠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芜湖和惠州子公司正在为满足客户需求,不断扩充各类新增产品线的同时,对照深圳总公 司加强内部生产管理,积极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及工作计划,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高附 加值产品的生产能力。 1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2,371,349,276.39 100% 2,351,118,040.80 100% 0.86% 分行业 LED 行业 2,177,960,931.74 91.84% 2,191,829,593.87 93.22% -0.63% 其他行业 193,388,344.65 8.16% 159,288,446.93 6.78% 21.41% 分产品 背光 LED 1,679,447,321.04 70.82% 1,789,486,526.20 76.10% -6.15% 照明 LED 283,466,153.91 11.95% 239,490,662.01 10.19% 18.36% 其他 LED 215,047,456.79 9.07% 162,852,405.66 6.93% 32.05% 其他 193,388,344.65 8.16% 159,288,446.93 6.78% 21.41% 分地区 华北 62,609,660.78 2.64% 37,048,221.45 1.58% 69.00% 华东 596,565,070.71 25.16% 581,033,316.48 24.71% 2.67% 华中 27,201,965.92 1.15% 50,640,248.01 2.15% -46.28% 华南 1,072,539,714.22 45.22% 1,160,575,275.32 49.37% -7.59% 东北 12,274,503.07 0.52% 23,118,751.03 0.98% -46.91% 西南 137,909,651.86 5.82% 91,228,086.34 3.88% 51.17% 西北 72,724.78 0.00% 349,513.74 0.01% -79.19% 境外 462,175,985.05 19.49% 407,124,628.43 17.32% 13.52% 分销售模式 代销 176,632,541.31 7.45% 81,925,649.30 3.48% 115.60% 直销 2,194,716,735.08 92.55% 2,269,192,391.50 96.52% -3.28%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 要求: 不同销售模式类别的销售情况 2021 年 2020 年 销售模式类别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LED 代销产品 73,866,253.53 3.11% 50,295,477.85 2.14% 46.86% LED 直销产品 2,104,094,678.21 88.73% 2,141,534,116.02 91.09% -1.75% 1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LED 行业 2,177,960,931.74 1,632,836,503.57 25.03% -0.63% 3.19% -2.78% 分产品 背光 LED 1,679,447,321.04 1,271,049,169.68 24.32% -6.15% -0.89% -4.02% 照明 LED 283,466,153.91 245,645,252.31 13.34% 18.36% 15.83% 1.89% 分地区 华东 596,565,070.71 485,742,565.62 18.58% 2.67% 7.56% -3.69% 华南 1,072,539,714.22 752,713,029.99 29.82% -7.59% -6.74% -0.64% 境外 462,175,985.05 359,026,495.91 22.32% 13.52% 26.47% -7.95% 分销售模式 直销 2,194,716,735.08 1,649,439,455.26 24.84% -3.28% 1.14% -3.29%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增减 销售量 PCS 15,816,440,201 16,679,751,140 -5.18% LED 生产量 PCS 15,782,633,991 16,472,301,839 -4.19% 库存量 PCS 1,158,436,290 1,192,242,500 -2.84%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 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 要求: 占公司营业收入 10%以上的产品的产销情况 产品名称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在建产能 背光 LED 16251.04 KK 12212.21 KK 75.15% 500KK 照明 LED 8084.06 KK 6066.46 KK 75.04% 50 KK 2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分类 单位:元 2021 年 2020 年 行业分类 项目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主营业务 直接材料 1,385,468,781.20 78.40% 1,337,709,609.91 79.48% 3.57% 说明 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551,954,747.15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23.28%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0.00% 例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174,167,669.84 7.35% 2 第二名 130,596,666.58 5.51% 3 第三名 94,204,922.46 3.97% 4 第四名 79,966,712.00 3.37% 5 第五名 73,018,776.27 3.08% 合计 -- 551,954,747.15 23.28%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2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651,476,598.52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40.8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 0.00% 比例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338,991,538.85 21.23% 2 第二名 100,948,118.03 6.32% 3 第三名 83,555,549.59 5.23% 4 第四名 67,163,190.97 4.21% 5 第五名 60,818,201.08 3.81% 合计 -- 651,476,598.52 40.80%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52,138,872.87 55,655,321.72 -6.32% 管理费用 116,354,235.67 112,537,581.54 3.39% 主要系债转股导致可转债利息支出 财务费用 20,611,926.17 34,043,570.27 -39.45% 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 130,430,691.44 114,431,541.34 13.98%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公司可享受企业税收优惠政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 成为一流的 LED 新技术和新 提升技术研发水平 项目研究中 策和专项补助,提升公司的 中心 成果的科研基地 研发竞争力 加速 Mini LED 模块在车载显 示、笔记本、电竞、显示器及 "Mini LED 模块制 Mini Led 成功导入消费 提升公司在新型显示领域的 已完成技术转化 电视(智慧屏)等多重领域的 造技术" 市场。 技术实力和产品竞争力。 渗透;依托公司技术优势快速 抢占新产品的市场份额。 "Mini& Micro LED 成功导入市场售卖。 产品已发布上市。 拓展 LED 产品应用于会议室、 有利于公司占领高端显示屏 2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显示屏" 演播厅、安防监控室、高端零 产品的市场。 售店、指挥中心等领域。 "超亮高色域背光 加速 LCD 背光在笔电、平板显 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在笔 成功导入市场售卖。 产品已批量生产。 LED 器件" 示领域的渗透。 电、平板电脑的市场占有率。 "高光效高色彩还 提升在超高色域,超高清全面屏 有利于公司提升高端电视的 成功导入市场售卖。 产品已发布上市。 原背光 LED 器件" 智能电视等领域的应用。 市场份额。 "车载双色 LED 器 加速在汽车照明等领域的渗 有利于公司扩张汽车照明市 成功导入市场售卖。 产品已发布上市。 件" 透。 场份额。 "车用内饰照明 加速在对空间要求较高的汽车 提升公司在车用产品的产品 完善车用照明产品线 产品已发布上市。 LED 器件" 内饰照明领域的应用。 竞争力。增加销量及订单。 提升产品在车外照明的远近光 "车用多芯陶瓷封 提升公司在车用产品的产品 完善车用照明产品线 产品已发布上市。 灯、雾灯及工业照明等领域的 装 LED 器件" 竞争力。 渗透率。 "车用窄型侧发光 产品处于开发阶 提升公司在车用市场的产品 研制成功并导入市场 拓展车用产品的多样性。 LED 器件" 段。 竞争力。 "车用像素显示 产品处于开发阶 提升公司在车用市场的竞争 研制成功并导入市场 拓展产品种类,成功量产。 LED 器件" 段。 力。 "小尺寸多用途智 产品处于量产阶 增加在精准感应计量领域的应 成功导入并扩大营销。 增加销量及订单。 能计数传感器" 段。 用。 "生命健康侦测传 开拓公司智能穿戴及医疗领域 有利于完善公司在智能穿戴 成功导入并扩大营销。 产品已发布上市。 感器件" 市场。 领域的产品线。 有利于提升公司在智能穿戴 "超薄生命健康感 开拓公司智能穿戴及医疗领域 成功导入并扩大营销。 产品已发布上市。 领域的产品竞争力,提高市 测 Sensor 器件" 市场。 场占有率。 加速该产品于相机镜头模块、 "红外激光器件" 成功导入并扩大营销。 产品已发布上市。 智能门锁、扫地机器人、无人 提升市场占有率。 机等领域的渗透。 100G /25G/10G 多 顺利进入批量生 完善光器件产品线,提升市 得到国内大客户认可 获取客户批量订单 模光模块产品线 产 场占有率 "特高亮抗落球光 开发符合高端客户要求 提升公司光学膜产品的竞争 已批量生产 导入高端客户的供应链 学膜产品的开发" 的光学膜产品 力 满足客户对于 NB 光学 目前此产品已运 "NB 光学膜产品的 加速公司光学膜产品在笔记本 提升公司光学膜产品的竞争 膜产品的亮度、遮瑕等 用在笔记本电脑 开发" 电脑上的应用 力 高性能需求 上。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1 年 2020 年 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 410 367 11.72%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18.21% 15.17% 3.04% 研发人员学历 2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科 140 135 3.70% 硕士 17 17 0.00%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 岁以下 176 172 2.33% 30 ~40 岁 213 179 18.99% 40 岁以上 21 16 31.25%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 130,430,691.44 114,431,541.34 120,828,558.4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5.50% 4.87% 4.82%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0.00% 0.00% 0.00%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0.00% 0.00% 0.00%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83,341,759.31 2,441,221,028.70 18.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11,981,273.73 2,195,324,488.26 5.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1,360,485.58 245,896,540.44 132.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77,667,948.87 2,865,599,763.87 -41.4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82,950,221.68 3,502,476,109.62 -40.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5,282,272.81 -636,876,345.75 -36.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0,000,000.00 882,328,512.00 -84.1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8,083,928.35 365,682,617.57 -2.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083,928.35 516,645,894.43 -142.2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238,542.66 125,250,326.33 -141.71%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32.36%,主要系本报告期部分未到期票据办理贴现导致 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1.45%,主要系本期赎回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减少40.53%,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4、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4.13%,主要系上期收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 年末 2021 年初 占总资产 占总资产比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金额 比例 例 货币资金 924,111,240.41 18.65% 907,753,157.12 18.32% 0.33% 应收账款 885,012,114.98 17.86% 924,781,797.16 18.66% -0.80% 合同资产 0.00% 0.00% 0.00% 存货 257,999,655.78 5.21% 244,026,324.44 4.92% 0.29% 投资性房地产 31,607,587.52 0.64% 32,652,466.45 0.66% -0.02% 长期股权投资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976,202,512.26 19.70% 967,363,004.60 19.52% 0.18%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280.43%,主要 在建工程 156,499,180.36 3.16% 41,137,624.73 0.83% 2.33% 系本报告期厂房基建投入增加所致。 使用权资产 0.00% 0.00% 0.00% 短期借款 140,188,711.11 2.83% 157,515,140.38 3.18% -0.35% 合同负债 1,437,682.60 0.03% 1,542,393.43 0.03% 0.00%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49.70%,主要系 应收票据 314,773,213.34 6.35% 625,812,121.35 12.63% -6.28% 本报告期部分未到期票据办理贴现, 增加现金管理所致。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1864.32%,主要 预付款项 61,269,801.73 1.24% 3,119,128.78 0.06% 1.18% 系本报告期为锁定部分原物料的价 2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格,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200.30%,主要 长期待摊费用 41,165,737.47 0.83% 13,708,213.68 0.28% 0.55% 系本报告期装修费及专利使用费 增加所致。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170.52%,主要 其他流动负债 479,989.70 0.01% 177,432.63 0.00% 0.01% 系本报告期商业承兑汇票背书产生 的其他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43.47%,主要系 应付债券 355,284,259.41 7.17% 628,437,143.70 12.68% -5.51% 本报告期可转换债券部分转股,应付 债券余额减少所致。 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46.81%,主要系 其他权益工具 48,104,251.09 0.97% 90,437,382.01 1.82% -0.85% 本报告期债转股导致其他权益工具 减少所致。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622.82%,主要 资本公积 329,642,043.76 6.65% 45,605,095.38 0.92% 5.73% 系本报告期债转股导致资本公积增 加所致。 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320.81%,主要 库存股 70,218,143.64 1.42% 16,686,495.00 0.34% 1.08% 系本报告期回购股份导致库存股增 加所致。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公允价 项目 期初数 本期购买金额 本期出售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数 值变动损益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 843,484,845.86 20,260,774.43 1,720,900,000.00 1,640,900,000.00 943,745,620.29 含衍生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03,571,848.92 14,803,873.52 4,850,000.00 3,600,000.00 -435,443.73 119,190,278.71 上述合计 947,056,694.78 35,064,647.95 1,725,750,000.00 1,644,500,000.00 -435,443.73 1,062,935,899.00 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变动的内容 主要为汇率变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2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05,327,969.37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332,000,000.00 合计 437,327,969.37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变更 累计变更用途 累计变更用途 尚未使用募集 本期已使用募 已累计使用募 尚未使用募集 闲置两年以上 募集年份 募集方式 募集资金总额 用途的募集资 的募集资金总 的募集资金总 资金用途及去 集资金总额 集资金总额 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金总额 额 额比例 向 暂时购买理财 公开发行可转 2020 年 69,448.63 11,272 13,908.36 0 0 0.00% 55,540.27 产品及存放于 0 换公司债券 专户 合计 -- 69,448.63 11,272 13,908.36 0 0 0.00% 55,540.27 --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2 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704,688,100.00 元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 704.6881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4,688,1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694,486,330.7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出具亚会 A 验字(2020)0015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累计投入承诺项目 139,083,632.45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 694,486,330.79 元的 20.03%。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投资金为 555,402,698.34 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440,000,000.00 元,大额存单 130,000,000.00 元),收到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为 21,262,726.49 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974,105.17 元,合计 577,639,530.00 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是否已变更 项目达到预定 截止报告期末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 本报告期实 项目(含部分 可使用状态日 累计实现的效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进度(3)=(2)/(1) 现的效益 变更) 期 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惠州 LED 产品扩产项 2023 年 04 月 否 54,689.75 53,669.57 10,615.04 13,035 24.29% 360.85 360.85 不适用 否 目 30 日 惠州 LED 技术研发中 2022 年 10 月 否 15,779.06 15,779.06 656.96 873.36 5.5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心建设项目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0,468.81 69,448.63 11,272 13,908.36 -- -- 360.85 360.85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否 合计 -- 70,468.81 69,448.63 11,272 13,908.36 -- -- 360.85 360.85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投资金为 555,402,698.34 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440,000,000.00 元,大额存单 130,000,000.00 元),收到购买理财 用途及去向 产品的投资收益为 21,262,726.49 元,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为 974,105.17 元,合计 577,639,530.00 元,均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类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型 深圳市聚茂 电子产品及 5,780 万 实业有限公 子公司 114,618,711.71 99,498,173.02 8,856,346.20 -2,074,769.28 -1,539,987.03 租赁业 元 司 深圳市聚飞 2,600 万 光学材料有 子公司 光学材料 119,876,230.59 40,273,407.75 114,651,573.07 13,606,477.84 13,819,881.28 元 限公司 惠州市聚飞 80,000 万 光电有限公 子公司 电子产品 1,387,850,694.16 791,753,183.74 425,856,799.64 37,098,160.36 37,651,009.58 元 司 芜湖聚飞光 20,000 万 电科技有限 子公司 电子产品 411,087,141.63 257,011,675.59 274,741,528.33 26,638,504.36 25,758,526.26 元 公司 聚飞(香港) 国际贸易、通 6,138.643 发展有限公 子公司 127,711,982.30 12,245,459.36 230,474,267.12 17,491,667.66 17,191,707.01 讯技术服务 万元 司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在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LED行业内的国际大客户为提升自身竞争力,积极主动对其原有供应链进行 优化,供应链逐步向中国大陆地区转移,国内LED行业增速及产值增速明显高于全球市场平均水平,且随 着技术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制造环节向规模较大的头部厂商集中效应明显。公司通过完善的IT管理系统, 产品质量管控能力较强,能为客户持续提供质量稳定的产品,因而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口碑,随着国际化 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全球市场占有率持续提升。 随着全球疫情的缓解,消费电子需求逐渐反弹;另一方面,双碳政策提振新能源汽车的需求,汽车电 子产业将迎来黄金发展期,车用LED的需求呈长期迅猛增长趋势;5G及8K高清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对Mini LED产品需求持续上升。依托国内政策对产业链的支持,例如“十四五”规划等政策,公司看好LED产业链 的长期发展机会,后续将积极把握车用LED快速发展的机遇,继续深挖LED的发展潜力,不断向客户提供优 质的产品及服务,为消费升级做全面准备。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面对激烈的外部竞争,结合公司内部资源和能力,公司近几年将采取以下方面的发展战略来迎接未来 的市场挑战: 1、区域定位: (1)立足珠三角:珠三角是公司的总部所在地,也是销售收入的主要来源地,牢牢把握珠三角市场 是开拓其他市场的基础。 (2)辐射全国:依托深圳总部和惠州聚飞,巩固华南市场;依托芜湖聚飞,大力拓展华东和华北市 场。 (3)放眼全球:实施国际化战略,提升全球市场占有率。以国际客户为切入点,积极拓展海外市场。 2、坚持“质量是连接客户的桥梁”、“做精、做强、做大”的经营思路,通过内生外延相结合的方 式,重点打造三大业务板块,逐步发展成为令人尊敬的世界级优秀企业。 (1)LED版块:以背光LED和照明LED为依托,做精做强做大,强化公司在背光LED的龙头地位,持续 扩大市场占有率;在LED行业内向相关细分领域进行横向延伸,积极开拓车用LED、Mini/Micro LED、不可 见光、高端照明等。 (2)半导体封装:立足LED产业,向半导体封装(分立器件封装)进行拓展,如功率器件、光器件等; 3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对于功率器件业务,主要采用外延式方式进行拓展;对于光器件业务,依托FTTX市场,向数通领域和数据 中心等领域横向延伸。 (3)光学膜材:以增光膜业务为基础,向膜材产品的其它应用领域扩展。 (二)2022年度经营计划 公司2021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37,134.9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27165.1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滑10.91%。 为达成2022年度经营目标,在结合外部经营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经营策 略,具体如下: 1、加强核心业务的综合管理,全面提升产品优势; 2、加强新业务拓展,培育公司新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点; 3、服务优质大客户,提升国际化占比; 4、构建高质量低成本数字化、智能化运营系统; 5、加强三地协同,提升各子公司整体运营管理能力,提高财务指标水平; 6、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组织绩效; 7、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三)可能面对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结合内外部环境,以下因素可能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经过多年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现已成为中国大陆生产背光LED的龙头企业,企业技术能力、管 理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但面对国内、外竞争对手,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提升整体竞争力,则可 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有损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地位。 2、产品销售单价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LED行业技术持续创新,生产效率不断提高,产品售价随之下降。同时,随着产能持续增加, 市场竞争加剧,也会带来产品销售单价的下降。 如公司不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持续推出高性价比产品,将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3、原材料价格上涨及供应波动风险 受疫情、国际大宗商品供求关系、物流等因素影响,上游原材料可能出现价格上涨和供应不足的风险, 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为应对原材料涨价和供应波动风险,公司将积极优化供应链资源,预 支材料款锁定价格,合理安排采购备货计划,精细化管理费用,并持续通过技术更新换代,优化工艺制程、 精益管理、提升规模效应等方式降低产品的成本,以最大限度化解原材料涨价和供应波动风险带来的成本 3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波动。 4、核心技术能否保持持续领先的风险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等途径,目前已经在超薄、低光衰、高显色性、高可靠性等方面拥 有了多项核心技术,并形成了多项专利和专有技术,整体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随着各种消费 类电子产品的升级换代加快,新的应用材料、新的生产工艺不断涌现,若公司不能正确把握生存环境的发 展趋势,对技术开发与工艺创新作出合理安排,则可能无法研发新的技术与开发新的产品来持续满足客户 的需求,使本公司面临核心技术落后或替代的风险。 5、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壮大,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更趋复杂,对公司在运营管理、人才引进、 制度建设等方面的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壮大而不断提升,将 会影响到公司运营效率,增加经营风险。 6、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虽然本次发行可转债在确定投资项目时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由于投资项目从实施到完成需 要一定的时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更新、公司管理及 人才储备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上述不确定因素的不利变化,有可能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其所产生的经济 效益。 为应对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风险及产品单价下降风险,保持业务持续增长,公司充分发挥技术创新能 力强、产品品质稳定、舒心的售后服务与交期良好的综合优势,为客户定制差异化且富有竞争力的整体解 决方案,通过提升统合竞争力来获得客户认可。与此同时,积极开拓新产品的应用领域及继续推进国际化 战略,加强与国际大客户的合作,抢占蓝海市场,提升产品的全球市场占有率。 针对管理风险,公司将继续以关注目标、关注贡献、关注成果的管理原则作为工作指导思想和方法, 加强管理队伍的建设及后备人才的培养,持续推进精益管理,不断完善并优化各项现代化的管理系统,使 其尽快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及集团管控的需求,逐步实现简单管理的目标。 为应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关注行业发展的动态及趋势,结合市场现状,审慎把控募投项目的投资 进度及效益核算。 3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 调研的基本 象类型 的资料 情况索引 2021 年 04 月 27 日 公司董事会办 电话沟通 机构 国盛证券等 机构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1-001 公室 人员 (www.cninfo.com.cn) 2021 年 06 月 10 日 公司董事会办 电话沟通 机构 长江证券等 机构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1-003 公室 人员 (www.cninfo.com.cn) 2021 年 07 月 1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国盛证券等 机构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1-004 人员 (www.cninfo.com.cn) 2021 年 08 月 20 日 公司董事会办 电话沟通 机构 兴业证券等 机构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1-005 公室 人员 (www.cninfo.com.cn) 2021 年 08 月 22 日 公司董事会办 电话沟通 机构 长江证券等 机构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1-005 公室 人员 (www.cninfo.com.cn) 2021 年 09 月 0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个人 周鑫等 人员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1-006 (www.cninfo.com.cn) 2021 年 09 月 09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等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1-007 机构人员 (www.cninfo.com.cn) 2021 年 09 月 1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信达证券等 机构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1-008 人员 (www.cninfo.com.cn) 2021 年 09 月 18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华泰证券等 机构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1-008 人员 (www.cninfo.com.cn)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公司董事会办 电话沟通 机构 海通证券等 机构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1-009 公室 人员 (www.cninfo.com.cn) 2021 年 11 月 0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中金公司等 机构 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1-010 人员 (www.cninfo.com.cn) 3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 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或修订了《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执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未收到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相结合 的方式,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 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同时,公司聘请专业律师见证股东大会,确保会议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规定,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召开。 (二)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依法行使其权力并承担相应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董事会 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和经营系统,拥有自主决策能力,在 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向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提供担保,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 未公开信息等公司治理不规范的情况。 (三)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董 事会下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严格 3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履行其职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的补充。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会议均由董事长召集、召开。 (四)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 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均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召开。 (五)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公司制订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完善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 和薪酬制度,将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 (六)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 人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同时指定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及相关人员来访和咨询。公司依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公平的享有知情权。 (七)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衡, 坚持与相关利益者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八)关于社会责任 公司积极关注承担社会责任,并在经营过程中落实各项社会责任,并努力为环境保护、税收、社会和 谐发展做出自己贡献。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 异。 3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 独立情况 不适用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22.99% 2021 年 05 月 20 日 2021 年 05 月 20 日 2021-027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期初持股数 本期增持股 本期减持股 期末持股数 股份增减变动 龄 (股)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股) 的原因 邢美正 董事长;总经理 现任 男 27 2018 年 07 月 12 日 2024 年 05 月 20 日 143,251,644 35,000,000 108,251,644 个人资金需求 高四清 副董事长;副总 现任 男 57 2016 年 03 月 11 日 2024 年 05 月 20 日 3,220,000 800,500 2,419,500 个人资金需求 经理 周丽丽 董事 现任 女 50 2018 年 05 月 16 日 2024 年 05 月 20 日 237,600 237,600 钱可元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64 2015 年 04 月 10 日 2021 年 05 月 20 日 0 0 张新华 独立董事 离任 女 53 2015 年 04 月 10 日 2021 年 05 月 20 日 0 1,900 1,900 个人投资决策 柴广跃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62 2021 年 05 月 20 日 2024 年 05 月 20 日 0 0 张丽霞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36 2021 年 05 月 20 日 2024 年 05 月 20 日 0 0 孙晶 监事会主席 现任 女 58 2021 年 05 月 20 日 2024 年 05 月 20 日 78,300 78,300 曹石麟 监事会主席 离任 男 60 2017 年 01 月 17 日 2021 年 05 月 20 日 555,984 150,000 405,984 个人资金需求 姜伏国 监事 现任 男 40 2018 年 05 月 16 日 2024 年 05 月 20 日 0 0 马君显 监事 现任 男 60 2017 年 01 月 17 日 2024 年 05 月 20 日 0 0 李丹宁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50 2018 年 05 月 16 日 2024 年 05 月 20 日 1,500,000 1,500,000 吕加奎 财务总监 现任 男 50 2009 年 03 月 26 日 5,609,013 1,399,999 4,209,014 个人资金需求 于芳 董事会秘书 现任 女 41 2016 年 08 月 19 日 1,917,597 199,700 1,717,897 个人资金需求 合计 -- -- -- -- -- -- 156,370,138 1,900 37,550,199 118,821,839 -- 3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张新华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21 年 05 月 20 日 届满离任 钱可元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21 年 05 月 20 日 届满离任 曹石麟 监事会主席 任期满离任 2021 年 05 月 20 日 届满离任 邢美正 总经理 聘任 2021 年 05 月 20 日 被聘任为总经理 高四清 副总经理 聘任 2021 年 05 月 20 日 被聘任为副总经理 张丽霞 独立董事 被选举 2021 年 05 月 20 日 被选举为独立董事 柴广跃 独立董事 被选举 2021 年 05 月 20 日 被选举为独立董事 孙晶 监事会主席 被选举 2021 年 05 月 20 日 被选举为监事会主席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2.1、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邢美正为董事长,柴广跃、张丽霞为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邢美正,男,199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7月于英国巴斯大学电子电汽工 程专业硕士毕业。2017年8月至 2018年4月任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FAE工程师。2018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 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四清,男,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7月北方交通大学通控系本科毕 业。曾在深圳唯冠、中兴通讯等单位任职。2011年9月至2014年2月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 监、2014年3月至2018年5月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市场中心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聚 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5月至 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丽丽,女,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1989-1993年江西财经学院会计 专业学习,2001-2004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11-2014年获吉林大学软件工程硕士学位。2004年至 2008年,在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08年至今,任深圳市聚贤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 2015年4月10日至2018年9月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2018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柴广跃,男,出生于1959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电子物理与激 3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光专业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获国家发明二等奖。2009年3月至2017年1月历任深圳市聚飞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席。2005年3月至2017年4月就职于深圳大学,任教授,2017年4月至今 就职于深圳技术大学,任教授;2016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今 兼任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兼任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12月至今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丽霞,女,1985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5月至2018 年12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项目经理、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高级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2.2、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孙晶为监事会主席,姜伏国为职工代表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孙晶,女,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7月本科毕业于中南大学自动化专 业。曾在湖南省工业自动化研究所中兴通讯任职。2014年2月至今,在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历任 供应链总监、投资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马君显,男,196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光学工程 专业,博士学位。现任深圳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授,兼任深圳市通信学会理事长、深圳市光联万物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慧智生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宏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9 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姜伏国,男,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业 工程专业。曾在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德昌电机(深圳)有限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艾默生家电 应用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南方中集东部物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任职。2016年6月至今历任深圳市 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IE 推进团队经理、精益管理推进办主任。2017年1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5名,基本情况如下: 邢美正,男,董事长兼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2、任 职情况 2.1、董事会成员”。 高四清,男,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简历请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2、 任职情况 2.1、董事会成员”。 4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李丹宁,男,副总经理,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7月陕西师范大学英 美文学本科毕业。曾在陕西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陕西鑫西美国际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任职。2016年 11月至今任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吕加奎,财务负责人,男,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1995年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学士学位,本 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会计师。2006年至2009年3月任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2009 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于芳,董事会秘书,女,198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16年 8月,历任本公司总账会计、监事、董事会办公室职员和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担任 任期终止 在其他单位是否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的职务 日期 领取报酬津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张丽霞 高级经理 2019 年 01 月 01 日 是 广东分所 周丽丽 深圳市聚贤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董事 2018 年 04 月 13 日 是 柴广跃 深圳技术大学 教授 2017 年 04 月 01 日 是 柴广跃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 04 月 01 日 是 柴广跃 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01 月 01 日 是 柴广跃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 12 月 01 日 是 马君显 深圳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教授 1989 年 01 月 01 日 是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董事、监事津贴依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在公司承担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基本工资和绩效年薪 组成,基本工资根据任职岗位由公司相关薪资制度统一规划;年度绩效奖金与公司完成的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挂钩,根据公 司当年效益,结合年度个人绩效及服务时间共同决定。 4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依据公司盈利水平及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及履行情况确 定。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公司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1人,2021年实际支付576.20 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 是否在公司关联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报酬总额 方获取报酬 邢美正 董事长;总经理 男 27 现任 127.68 否 高四清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男 57 现任 150.63 否 周丽丽 董事 女 50 现任 4.8 否 钱可元 独立董事 男 64 离任 4.8 否 张新华 独立董事 女 53 离任 4.8 否 柴广跃 独立董事 男 62 现任 2.4 否 张丽霞 独立董事 女 36 现任 2.4 否 孙晶 监事会主席 女 58 现任 9.42 否 曹石麟 监事会主席 男 60 离任 25.35 否 姜伏国 监事 男 40 现任 28.62 否 马君显 监事 男 60 现任 4.2 否 李丹宁 副总经理 男 50 现任 92.5 否 吕加奎 财务总监 男 50 现任 68.47 否 于芳 董事会秘书 女 41 现任 50.13 否 合计 -- -- -- -- 576.2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1 年 04 月 23 日 2021 年 04 月 24 日 巨潮资讯网 决议公告编号:2021-010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2021 年 05 月 20 日 2021 年 05 月 20 日 巨潮资讯网 决议公告编号:2021-028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2021 年 08 月 10 日 2021 年 08 月 10 日 巨潮资讯网 决议公告编号:2021-047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1 年 08 月 20 日 2021 年 08 月 21 日 巨潮资讯网 决议公告编号:2021-049 4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28 日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巨潮资讯网 决议公告编号:2021-064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2021 年 11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01 日 巨潮资讯网 决议公告编号:2021-068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姓名 未亲自参加董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次数 事会会议 邢美正 6 6 0 0 0否 1 高四清 6 6 0 0 0否 1 周丽丽 6 4 2 0 0否 1 钱可元 1 0 1 0 0否 1 张新华 1 1 0 0 0否 1 张丽霞 5 3 2 0 0否 1 柴广跃 5 3 2 0 0否 1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召开会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议次数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 邢美正、高四清、周丽丽、 1 2021 年 4 月 23 日 《关于公司总体发展战略 (2021-2023)的议案》 委员会 张新华、钱可元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第四届董事候 邢美正、钱可元、张新华 1 2021 年 4 月 23 日 委员会 选人的议案》 4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邢美正、钱可元、张新华 1 2021 年 4 月 23 日 《关于计提 2020 年度员工绩效奖金的议案》 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邢美正、张新华、钱可元 1 2021 年 4 月 23 日 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委员会 司 2021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高四清、张丽霞、柴广跃 1 2021 年 8 月 20 日 与考核委员会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高四清、张丽霞、柴广跃 1 2021 年 11 月 30 日 与考核委员会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邢美正、张丽霞、柴广跃 1 2021 年 8 月 20 日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等事项 委员会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 邢美正、张丽霞、柴广跃 1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事项 委员会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511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740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2,251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2,572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1,393 销售人员 93 技术人员 410 财务人员 23 行政人员 332 合计 2,251 教育程度 4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硕士及硕士以上 37 本科 315 大专 441 中专及中专以下 1,458 合计 2,251 2、薪酬政策 公司一直以奋斗者为本,努力构建贡献导向的价值评价与分配机制,激励员工全力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公司业绩提升做贡献;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开展薪酬体系优化,将薪酬与职位价值、任职资格及绩效 挂钩,并择机实施限制性股权激励,提升薪酬公平性与竞争性。公司一直坚持以贡献为导向,向奋斗者倾 斜,更好地吸引、保留、激励人才,并加强新业务人才激励,促进新业务快速成长,支撑公司集团化、多 元化发展。 3、培训计划 公司注重分层分类的人才培养和培训机制的建设,根据公司战略,任职资格要求,绩效评估结果等制 定科学合理可持续的培训计划,除日常开展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员工培训,在任职资格基础上开发技 术方向学习地图,支持员工成长。此外分层分类开展专项培养项目其中包括针对一线的一线班组长赋能项 目;针对职员的应届毕业生培养项目,员工学历再教育方案,专项人才外训培养计划;针对管理者的第一 期聚飞管理培训班,子公司管理者管理技能提升项目,执行力等项目。为提升公司整体的管理水平及建立 分层分类的培养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21年整体培训计划完成率100%。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1,733,341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39,124,412.17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5月2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0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 4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金股利 1.00 元(含税)。 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为2021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30日。2021年6月30日,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是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是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是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是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每 10 股送红股数(股) 0 每 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1.00 每 10 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1,342,588,701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132,157,572.50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66,758,101.76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198,915,674.26 可分配利润(元) 1,060,247,320.33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回购专户中的 21,012,976 股),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 鉴于目前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的情况,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存在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引起公司 总股本变动,实际分红总额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派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 相应调整,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含税)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以实际实施的结果为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总额暂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42,588,701 股测算,剔除回购专户中的 4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1,012,976 股,应分配 132,157,572.50 元。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索引: 序号 披露日期 披露公告 审议程序 索引 1 2018年10月30日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 http://www.cninfo.com.cn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2018年11月21日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 http://www.cninfo.com.cn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3 2018年12月5日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http://www.cninfo.com.cn 记完成的公告 4 2018年12月8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 5 2019年9月6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 http://www.cninfo.com.cn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 6 2019年11月21日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 http://www.cninfo.com.cn 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公告 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7 2019年11月21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 http://www.cninfo.com.cn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8 2019年12月10日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http://www.cninfo.com.cn 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 9 2020年1月20日 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http://www.cninfo.com.cn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0 2020年8月22日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http://www.cninfo.com.cn 4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公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11 2020年8月22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http://www.cninfo.com.cn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2 2020年9月3日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http://www.cninfo.com.cn 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 13 2020年11月28日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http://www.cninfo.com.cn 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公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14 2020年11月28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http://www.cninfo.com.cn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5 2020年12月20日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http://www.cninfo.com.cn 分第二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 16 2021年6月16日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 http://www.cninfo.com.cn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17 2021年8月21日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 http://www.cninfo.com.cn 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公告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18 2021年8月21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http://www.cninfo.com.cn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9 2021年9月3日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http://www.cninfo.com.cn 分第二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 20 2021年11月30日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 http://www.cninfo.com.cn 分第三期解除限售的公告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1 2021年11月30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http://www.cninfo.com.cn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2 2021年12月7日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http://www.cninfo.com.cn 分第三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年初持有 报告期新 期末持有 期初持有 报告期新授 限制性股票 期末持有 本期已解锁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 授予股票 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 予限制性股 的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 股份数量 数量 期权数量 数量 票数量 票数量 (元/股) 票数量 副董事长; 高四清 0 0 0 1,200,000 0 1,200,000 0 副总经理 李丹宁 副总经理 0 0 0 600,000 0 600,000 0 吕加奎 财务经理 0 0 0 600,000 0 600,000 0 于芳 董事会秘书 0 0 0 600,000 0 600,000 0 4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 0 0 0 3,000,000 0 -- 3,000,000 0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2018 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 89 名激励对象 2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高四清、李丹宁、吕加奎、 于芳4名高级管理人员共计750万股。具体详见《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9)。2019、2020、2021每年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4名高级管理人员所获授的75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全部解除限售。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对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合 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益。公 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 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不适用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22 年 04 月 23 日 4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100.00%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100.00% 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 缺陷: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②公司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③公司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 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严重;④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出现下列特征的,认定为重大缺陷:①董 且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⑤公司重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对已经 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 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 更正;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 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⑦公司遭受 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 2)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 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缺陷: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 误;②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 定性标准 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 失;③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 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 重;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 现以下特征的的,认定为重要缺陷:①未依 域;⑤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 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 陷;⑥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于非 得到整改。 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 3)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一般 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 缺陷:①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②公 性控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 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③公 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④媒体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⑤公司一 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⑥公司一 般缺陷未得到整改;⑦公司存在其他缺 陷。 类别 错报金额(X) 类别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X) 一般缺陷 X<净利润的 1% 一般缺陷 X<100 万元 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 净利润的 1%≤X<净利润的 3% 重要缺陷 100 万元≤X<500 万元 重大缺陷 X≥净利润的 3% 重大缺陷 X≥500 万元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5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内控鉴证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22 年 04 月 23 日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内控鉴证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5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也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获得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认证。 公司积极响应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号召,全面推行绿色办公,倡导低碳环保工作方 式。通过建立OA网上办公系统,推行无纸化办公,并积极利用视频会议和电话会议系统开展工作,尽量 减少差旅。号召全体员工自觉节水节电和办公用纸、办公设备修旧利废,提高全员节约能源意识, 使杜 绝浪费、低碳环保的观念融入到企业精益管理文化中。 公司践行节能环保和绿色发展理念,利用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减少能源消耗,对 深、惠两地中央空调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减少中央空调能耗达20%以上;同时通过技术改造建立能管平台, 将公司的用能数据接入能管中心,通过云端实现能源消耗的在线监测与分析、信息推送、自动调节等功能, 真正实现能源智能化管理;为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和实现“双碳”目标,集团积极开发清洁能源,分别在 深、惠两地建设500KW、1兆瓦屋顶太阳能发电站,年发电量超过150万度,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23.4 吨。通过绿色清洁开发、节能改造、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多措并举,自2020年起开始实现碳排放指标有富余, 为温室气体双碳目标管控做出了贡献。 公司内部积极响应国家环境保护与垃圾分类政策号召,将工业垃圾、危废物、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纳 入重点管理范围,依照法规要求进行分类后交由具备环保资质的专业机构处理。 立足合规,夯实长期发展之本、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1、清洁能源:厂区用电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清洁能源超过150万kWh,每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23.4 吨。 2、照明系统:替代高耗能光源,照明系统100%采用LED灯源,同时厂区最大限度利用好自然光。 3、节能技改:通过中央空调系统的节能改造及能源监测平台建设运行,年节电量约249.36万kWh,每 5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366.2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1.1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1.1.1 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 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的组织架构,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相 应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 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策或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机构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规范履行职责。 1.1.2 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经营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守信贷合作的商业规则,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未出现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充分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财务结构稳健,偿债能力强,资信状况优良,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信贷合作关系,获得合 作银行较高的信用评级和授信额度。 1.1.3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发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各类 信息,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地获取信息。同时,通过官方网站、电子邮箱、电话、互动易平台等方式,增加 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以便于投资者更准确地了解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1.2 员工权益保护 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聘用、报酬、培训、晋升、离职或退休等方 面公平对待全体员工。公司为员工足额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保险 及住房公积金。公司还提供餐补、班车和公租房等福利。公司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评估和薪酬分配体系,更 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 同时,公司为职工创造健康、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符合企业核心价值 观的优良文化氛围,促进员工身心健康的发展。 1.3 供应链关系管理 公司与供应商保持平等的合作关系,坚持诚实守信、互惠共赢的原则,积极合作,共同发展。公司注 重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公司深入了解客户需求,追求技术创新,注重产品的质量,提供优质的产品和 5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有针对性的配套服务,客户满意度较高。构建了高效、低成本、安全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提供更好的技术 解决方案、更个性化的服务、更具有竞争力的产品。 1.4 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1.4.1 依法纳税 公司每年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以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公司据实申报税 额,严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1.4.2 节能环保、绿色生活 公司把“为节能环保做贡献”作为企业的使命,非常注重环保公益理念的宣贯,新员工入职的一堂“必 修课”就是要学会践行绿色环保理念,为绿色环保做贡献,要求员工不仅要生产节能环保的产品,还要注 重生活方式、生活习惯的节能环保,从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做起,为建设美丽绿色深圳贡献一份自己的 力量。并鼓励员工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1.4.3 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报告期间,公司持续开展转移就业脱贫、教育脱贫工作。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建 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就业。对贫困山区学校进行捐助,提高基础的教育水平,对贫困学校进行资助,激励学 子努力拼搏。积极响应国家精准扶贫号召,为山区果农解决产品滞销问题,购买爱心水果作为员工福利。 为了让员工提升社会责任感,公司举行了爱心捐助、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并与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达 成产学研合作协议,2021年度为学校实践学习场地提供支持,并安排技术专家为学生开展实践培训。以此 来回馈社会,让更多的人受益,用爱心和行动持续为社会发展及公益事业做贡献。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2021年度主要开展以下扶贫工作: 1、转移就业脱贫、教育脱贫工作。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就 业。 2、与贵州、广西、江西、甘肃等省的贫困地区大中专院校达成合作协议,串联“技能培养”“实习 就业”,为在校贫困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在学业完成后提供工作岗位的模式,帮助实现脱贫致富。 3、2021年度与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达成产学研合作协议,为学校实践学习场地提供支持,并安排技术 专家为学生开展实践培训。 2022年度将持续开展转移就业脱贫、教育脱贫工作。通过职业技能培训、为广西、贵州贫困地区人员 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就业,持续东西部扶贫。 5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对贫困山区学校进行捐助,提高基础的教育水平,设立聚飞助学金、聚飞奖学金。对贫困家庭学生进 行资助,激励学子努力拼搏。与院校加强合作,建立校企联合培养机制,为贫苦地区的学生提供学习和工 作机会。 5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时 承诺 履行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间 期限 情况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 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在法定或自愿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 上市公司的董 2012 年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 长期 履行 事、监事和高级 股份限售承诺 03 月 08 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时,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 有效 中 管理人员 日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不无偿或以不平等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 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 关于公开发行可 所作承诺 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上市公司的董 转债摊薄即期回 2019 年 挂钩;6、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 长期 履行 事、监事和高级 报采取填补回报 08 月 05 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 有效 中 管理人员 措施能够得到切 日 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作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实履行的承诺 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 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 5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偿责任。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承诺函签署日至公司本次可转债实施 关于公开发行可 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 转债摊薄即期回 2019 年 实际控制人:李 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长期 履行 报采取填补回报 08 月 05 晓丹和邢美正 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 有效 中 措施能够得到切 日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 实履行的承诺 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1)本人及其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 业上对聚飞光电所从事 SMD LED 及大功率 LED 等光电器件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将不直 关于同业竞争、 接或间接开展对聚飞光电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聚飞光电存在同业竞争关 2018 年 实际控制人:李 长期 履行 关联交易、资金 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 06 月 25 晓丹和邢美正 有效 中 占用方面的承诺 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 日 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2)在本人为聚飞光电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为有 效之承诺。(3)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以上承诺而给聚飞光电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义务,不利用本人的股东地位,就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促使或影响其他股东在上市公 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上做出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2、本人及本人的 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资源,或要求上市公司违规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 关于同业竞争、 2018 年 实际控制人:李 助或担保。3、如果上市公司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 长期 履行 关联交易、资金 06 月 25 晓丹和邢美正 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根据有关法律、 有效 中 占用方面的承诺 日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手 续,决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4、本人将严格遵守和执行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 的情形,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 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5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63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2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覃业志、龙湖川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2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5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5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6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反担保 担保额度 担保对象 实际发生 实际担保 担保物(如 情况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名称 日期 金额 有) (如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有)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反担保 担保额度 担保对象 实际发生 实际担保 担保物(如 情况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名称 日期 金额 有) (如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有) 芜湖聚飞 2021.9.17 2021 年 08 2021 年 09 连带责任 光电科技 12,000 12,000 -2022.9.1 否 否 月 20 日 月 17 日 保证 有限公司 7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 12,000 8,000 担保额度合计(B1) 实际发生额合计(B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 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12,000 8,000 担保余额合计(B4) (B3)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反担保 担保额度 担保对象 实际发生 实际担保 担保物(如 情况 是否履行 是否为关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名称 日期 金额 有) (如 完毕 联方担保 披露日期 有)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 0 0 担保额度合计(C1) 实际发生额合计(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 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0 0 担保余额合计(C4) (C3)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 12,000 8,000 (A1+B1+C1) 额合计(A2+B2+C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 12,000 8,000 计(A3+B3+C3) 合计(A4+B4+C4) 实际担保总额(即 A4+B4+C4)占公司净资产 2.77% 的比例 其中: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8,000 6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 具体类型 委托理财发生额 未到期余额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源 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000 24,000 0 0 券商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9,000 24,000 0 0 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 -12,000 44,000 0 0 合计 8,000 92,000 0 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积 发行 送 数量 比例 金转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8,270,279 10.04% -8,787,263 -8,787,263 119,483,016 8.90% 1、国家持股 0 0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3、其他内资持股 127,856,879 10.01% -8,417,863 -8,417,863 119,439,016 8.90%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 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27,856,879 10.01% -8,417,863 -8,417,863 119,439,016 8.90% 4、外资持股 413,400 0.03% -369,400 -369,400 44,00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 境外自然人持股 413,400 0.03% -369,400 -369,400 44,00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149,834,616 89.96% 73,271,069 73,271,069 1,223,105,685 91.10% 1、人民币普通股 1,149,834,616 89.96% 73,271,069 73,271,069 1,223,105,685 91.1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4、其他 0 0 三、股份总数 1,278,104,895 100.00% 64,483,806 64,483,806 1,342,588,701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4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2019年 度绩效考核未达标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44,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0年11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5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6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2019 年度绩效考核未达标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164,4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21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2):上述408, 4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6月16日完成注销。 2021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2),经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70,4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1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71),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6,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注销事宜将使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66,400 元。 上述两项回购注销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可转债上市的议案。 公司70,468.8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20日发行成功,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 70,468.81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386号”文同意,公司70,468.8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5月15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聚飞转债”,债券代码“123050”,转股价格为5.28元/股。 “聚飞转债”转股期为2020年10月20日至2026年4月13日,目前“聚飞转债”已经进入转股期。 截至2021年第四季度,聚飞转债因转股减少金额为330,083,300 元,减少数量3,300,833张。尚未转股 的可转债金额为374,604,800 元,尚未转股的可转债数量为3,746,048 张。 解除限售情况详见本节“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批准及审议程序具体详见本节“股份变动的原因”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6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按原股本计算 按新股本计算 按原股本计算 按新股本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21 0.24 0.2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1 0.24 0.24 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2.263 2.154 1.9519 1.858 净资产(元/股)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期初限售股 本期增加 本期解除限 期末限售股 股东名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数 限售股数 售股数 数 在任期间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本公司股份为基 邢美正 107,438,733 107,438,733 高管锁定股 数,以 25%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 额度,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离 任 6 个月内锁定 100%。 在任期间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本公司股份为基 吕加奎 3,606,760 600,000 4,206,760 高管锁定股 数,以 25%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 额度,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离 任 6 个月内锁定 100%。 在任期间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本公司股份为基 周丽丽 178,200 178,200 高管锁定股 数,以 25%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 额度,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离 任 6 个月内锁定 100%。 在任期间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本公司股份为基 曹石麟 416,988 416,988 0 高管锁定股 数,以 25%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 额度,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离 任 6 个月内锁定 100%。 在任期间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本公司股份为基 于芳 838,198 600,000 1,438,198 高管锁定股 数,以 25%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 额度,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离 任 6 个月内锁定 100%。 6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在任期间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本公司股份为基 高四清 1,215,000 1,200,000 2,415,000 高管锁定股 数,以 25%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 额度,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离 任 6 个月内锁定 100%。 在任期间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本公司股份为基 李丹宁 525,000 600,000 1,125,000 高管锁定股 数,以 25%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 额度,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离 任 6 个月内锁定 100%。 在任期间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按上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本公司股份为基 孙晶 0 58,725 58,725 高管锁定股 数,以 25% 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 额度,对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离 任 6 个月内锁定 101%。 2018 限制性 激励对象所 第三次解除限售,自首次授予上市之日 股票激励计 获得的尚未 (2018 年 12 月 7 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划首次部分 9,733,400 9,733,400 0 解除限售的 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授予的激励 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40% 对象 2018 限制性 激励对象所 第二次解除限售,自首次授予上市之日 股票激励计 获得的尚未 (2019 年 8 月 16 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划预留部分 4,259,000 1,636,600 2,622,400 解除限售的 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授予的激励 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30% 对象 合计 128,211,279 3,058,725 11,786,988 119,483,016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见“第七节股份变动与股东情况 ”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6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年度报 报告期末 持有特 告披露 表决权恢 别表决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普 日前上 复的优先 权股份 上一月末表决权恢 通股股东总 101,009 一月末 90,474 股股东总 0 0 的股东 0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 普通股 数(如有) 总数 数(如有)参见注 9) 股东总 (参见注 (如 数 9) 有)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期内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比 报告期末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增减变动 售条件的 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情况 股份数量 143,251,64 李晓丹 境内自然人 10.67% 0 0 143,251,643 冻结 14,169,995 3 108,251,64 -35,000,00 107,438,73 邢美正 境内自然人 8.06% 812,911 质押 26,500,000 40 3 深圳市一诺 境内非国有 财达投资有 4.51% 60,600,000 -2,300,000 0 60,600,000 法人 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 境外法人 0.59% 7,975,142 6,238,151 0 7,975,142 算有限公司 刘桂琴 境内自然人 0.36% 4,866,900 0 0 4,866,900 吕加奎 境内自然人 0.31% 4,209,014 -1,399,999 4,206,760 2,254 王建国 境内自然人 0.31% 4,151,036 -663,100 0 4,151,036 刘娜 境内自然人 0.31% 4,142,200 4,142,200 0 4,142,200 姚进 境内自然人 0.28% 3,752,905 3,752,905 0 3,752,905 薛文丽 境内自然人 0.28% 3,726,700 -59,800 0 3,726,700 本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邢美正、李晓丹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动人,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 致行动的说明 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 根据李晓丹女士及邢美正先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作为聚飞光电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李晓 6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 丹女士不亲自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将其所持有的聚飞光电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全部不可撤销地委 的说明 托给邢美正先生行使。 前 10 名股东中存在回购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12,825,296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 0.96%。 (参见注 1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李晓丹 143,251,643 人民币普通股 143,251,643 深圳市一诺财达投资有 60,6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600,000 限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7,975,142 人民币普通股 7,975,142 刘桂琴 4,866,900 人民币普通股 4,866,900 王建国 4,151,036 人民币普通股 4,151,036 刘娜 4,142,200 人民币普通股 4,142,200 姚进 3,752,905 人民币普通股 3,752,905 薛文丽 3,726,700 人民币普通股 3,726,700 朱占军 3,335,000 人民币普通股 3,335,000 王永宽 3,126,600 人民币普通股 3,126,60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 东之间,以及前 10 名无 自然人股东李晓丹和邢美正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存在关联关系;除 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前 10 名限售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动的说明 股东刘桂琴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866,900 股,实 际合计持有 4,866,900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 股东王建国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147,001 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004,035 情况说明(如有)(参见 股,实际合计持有 4,151,036 股。 注 5) 股东朱占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3,335,000 股,实 际合计持有 3,335,000 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6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邢美正 中国 否 李晓丹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邢美正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 不适用 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实际控制人姓名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国籍 地区居留权 邢美正 本人 中国 否 李晓丹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中国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邢美正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 不适用 市公司情况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6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拟回购金额 已回购数量 方案披露时间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拟回购期间 回购用途 (万元) (股) 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人 人民币 7.50 元/股,回购 民币 1.5 亿元测算,占 金额上限人民币 1.5 亿 公司 2021 年 4 月 24 日 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量约为 20,000,000 股。 1.5648 %。 2021 年 4 月 24 2021 年 04 月 员工持股计划 10,000-15,000 日-2022 年 4 月 12,825,296 24 日 或者股权激励 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人 24 日 人民币 7.50 元/股,回购 民币 1.0 亿元测算,占 金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 公司 2021 年 4 月 24 日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约为 13,333,333 股。 1.0432%。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7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企业债券。 二、公司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单位:元 债券代 还本付息方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发行日 起息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交易场所 码 式 票面利率为: 第一年 本次发行的 0.40%、第二 可转债采用 深圳市聚飞 年 0.80%、第 每年付息一 光电股份有 2020 年 04 2020 年 04 2026 年 04 深圳证券交 聚飞转债 123050 704,688,100.00 三年 1.00%、 次的付息方 限公司可转 月 14 日 月 14 日 月 13 日 易所 第四年 式,到期归 换公司债券 1.50%、第五 还本金和最 年 2.50%、第 后一年利息 六年 3.50%。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不适用 适用的交易机制 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机制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如 不适用 有)和应对措施 逾期未偿还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中介机构的情况 债券项目名称 中介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签字会计师姓名 中介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上海市浦东新区芳 创业板公开发行可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 欧阳卓、温安林、吴 甸路 1088 号紫竹 吕聪伟、林海峰 021-68826021 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 平权 国际大厦 23 楼 报告期内上述机构是否发生变化 □ 是 √ 否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是否与募集说明 募集资金专项账 募集资金违规使 书承诺的用途、 债券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总金额 已使用金额 未使用金额 户运作情况(如 用的整改情况 使用计划及其他 有) (如有) 约定一致 参见本报告第三 深圳市聚飞光电 节管理层讨论与 股份有限公司可 694,486,330.79 139,083,632.45 555,402,698.34 分析之“七、投资 无 是 转换公司债券 状况分析”5、募 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参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五、投资状况分析”5、募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 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与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内 容保持一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不提供担保。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适用 √ 不适用 7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1、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386号”文同意,公司70,468.81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5月15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聚飞转债”,债券代码“123050”,转股价格为5.28元/股。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78,023,2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 2020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10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的《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聚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派送现金股利:P1=P0-D=5.28-0.1=5.18元/股 因此,“聚飞转债”转股价格由原5.28元/股调整为5.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0日起生 效。 2021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聚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因公司 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1,277,713,65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7,773,896 股后的 1,269,939,7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1年6月30日。因此,“聚飞转债”转股价格由5.18元/股调整为5.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 30日起生效。 2、累计转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转股数量占 转股开始日 未转股金额 转股起止日 发行总量 累计转股金 累计转股数 尚未转股金 转债简称 发行总金额 前公司已发 占发行总金 期 (张) 额(元) (股) 额(元) 行股份总额 额的比例 的比例 2020.10.20-2 聚飞转债 7,046,881 704,688,100 330,083,300 64,973,882 5.08% 374,604,800 53.16% 026.4.13 7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单位:股 可转债持有人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 报告期末持有可转 序号 可转债持有人名称 性质 债数量(张) 债金额(元) 债占比 上海睿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睿郡致 1 其他 287,758 28,775,800.00 7.68% 远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丁碧霞 境内自然人 275,776 27,577,600.00 7.36% 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9,991 15,999,100.00 4.2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康稳 4 其他 151,938 15,193,800.00 4.06% 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嘉实新机遇可转债固定收益型养老金 5 其他 149,996 14,999,600.00 4.00% 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 6 其他 140,028 14,002,800.00 3.74% 贸信托-睿郡稳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恒 7 其他 119,240 11,924,000.00 3.18%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光大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光大阳光 8 其他 96,750 9,675,000.00 2.58% 添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多 9 其他 94,453 9,445,300.00 2.52% 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弘添 10 其他 90,840 9,084,000.00 2.42% 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4、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末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以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贷款偿还率、利息偿付率等相关指标以及同期对比变动情 况,详见“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之“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信情况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2021年6月23日,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其他情况进行 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 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未发生变化。 7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与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内 容保持一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不提供担保。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 □ 适用 √ 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 是 √ 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流动比率 2.16 2.09 3.35% 资产负债率 41.32% 49.46% -8.14% 速动比率 2 1.94 3.09%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21,038.78 25,015.38 -15.90% EBITDA 全部债务比 21.13% 19.99% 1.14% 利息保障倍数 8.84 12.21 -27.60%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94.76 68.82 37.69%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2.03 15.85 -24.10%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0.00% 7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2 年 04 月 22 日 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I10173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覃业志,龙湖川 审计报告正文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飞光电)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聚飞光电2021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 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聚 飞光电,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 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情及收入的分析请参阅合 针对主营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们实施 并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及五、(三十五)所 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①了解、测试聚飞光电与销售、 述。 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核算制度的设计和执 聚飞光电本年的营业收入2,371,349,276.39元,主 行;②对销售收入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判断销售收 要来源于销售LED产品。根据聚飞光电会计政策,公 入和毛利变动的合理性;③执行细节测试,抽样检查 司于客户收货并签收货物送货单后确认收入。 存货收发记录、客户签收的送货单等外部证据,检查 由于收入是聚飞光电的关键业绩考核指标之一, 收款记录,对期末应收账款、当期收入金额进行函证, 7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 确认销售收入的真实性;④针对本年年末前后确认的 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聚飞光电收入确认识别为关 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审计销售收入的截止性等。 键审计事项。 四、其他信息 聚飞光电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聚飞光电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 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 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 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 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聚飞光电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 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聚飞光电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 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 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 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 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 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 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 7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聚 飞光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 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 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聚飞光电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 和事项。 (六)就聚飞光电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 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 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 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 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 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 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24,111,240.41 907,753,157.12 7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943,745,620.29 843,484,845.86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14,773,213.34 625,812,121.35 应收账款 885,012,114.98 924,781,797.1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61,269,801.73 3,119,128.7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9,255,934.83 10,151,679.47 其中:应收利息 8,419,864.58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57,999,655.78 244,026,324.4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8,541,025.67 47,061,054.62 流动资产合计 3,444,708,607.03 3,606,190,108.8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19,190,278.71 103,571,848.92 投资性房地产 31,607,587.52 32,652,466.45 固定资产 976,202,512.26 967,363,004.60 在建工程 156,499,180.36 41,137,624.73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126,098,335.20 128,425,277.51 开发支出 商誉 18,334,711.89 18,334,711.89 7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长期待摊费用 41,165,737.47 13,708,213.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572,888.15 32,502,855.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250,158.84 12,268,809.8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10,921,390.40 1,349,964,813.56 资产总计 4,955,629,997.43 4,956,154,922.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0,188,711.11 157,515,140.38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729,091,737.92 789,571,766.11 应付账款 612,159,870.06 652,347,688.87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437,682.60 1,542,393.43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53,793,593.19 54,394,452.47 应交税费 11,579,472.73 15,031,064.96 其他应付款 47,821,243.85 58,449,593.48 其中:应付利息 2,124,117.39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79,989.70 177,432.63 流动负债合计 1,596,552,301.16 1,729,029,532.33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355,284,259.41 628,437,143.70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7,903,480.67 78,277,867.4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7,845,339.44 15,478,387.8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1,033,079.52 722,193,398.97 8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负债合计 2,047,585,380.68 2,451,222,931.3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342,322,301.00 1,277,696,495.00 其他权益工具 48,104,251.09 90,437,382.01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29,642,043.76 45,605,095.38 减:库存股 70,218,143.64 16,686,495.00 其他综合收益 1,248,457.47 1,367,414.15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97,231,515.83 178,849,367.2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043,070,440.29 916,730,309.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891,400,865.80 2,493,999,568.63 少数股东权益 16,643,750.95 10,932,422.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08,044,616.75 2,504,931,991.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55,629,997.43 4,956,154,922.36 法定代表人:邢美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加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加奎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29,077,760.84 767,662,646.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495,874,206.49 231,949,276.5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90,073,816.23 612,986,632.92 应收账款 901,363,724.61 931,453,485.58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58,582,536.03 15,218,532.96 其他应收款 403,051,402.05 403,666,357.19 其中:应收利息 280,434.90 22,669,359.05 应收股利 存货 151,517,577.89 164,421,235.38 8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673,391.77 8,262,965.04 流动资产合计 3,037,214,415.91 3,135,621,132.32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20,476,430.00 1,220,476,43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97,320,000.00 96,07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31,607,587.52 32,652,466.45 固定资产 272,915,673.23 289,975,411.12 在建工程 105,042,737.47 28,123,790.22 使用权资产 19,017,868.53 无形资产 55,602,200.76 56,297,849.8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5,829,115.29 6,496,235.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197,575.84 28,151,390.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56,617.90 8,383,458.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848,465,806.54 1,766,627,032.37 资产总计 4,885,680,222.45 4,902,248,164.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0,090,933.33 77,515,140.38 应付票据 729,091,737.92 789,571,766.11 应付账款 641,378,675.12 574,252,248.4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21,246,965.77 43,814,770.75 应付职工薪酬 42,288,969.69 45,274,875.85 应交税费 7,546,980.34 12,581,731.90 其他应付款 36,122,549.82 56,528,608.01 其中:应付利息 2,044,117.39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8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984,993.94 其他流动负债 3,055,196.51 5,672,841.68 流动负债合计 1,545,807,002.44 1,605,211,983.0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355,284,259.41 628,437,143.70 租赁负债 14,456,074.42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58,411,499.92 68,656,496.34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81,130.97 292,391.4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430,532,964.72 697,386,031.52 负债合计 1,976,339,967.16 2,302,598,014.6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342,322,301.00 1,277,696,495.00 其他权益工具 48,104,251.09 90,437,382.01 资本公积 331,653,010.68 47,616,062.30 减:库存股 70,218,143.64 16,686,495.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97,231,515.83 178,849,367.24 未分配利润 1,060,247,320.33 1,021,737,338.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09,340,255.29 2,599,650,150.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85,680,222.45 4,902,248,164.69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371,349,276.39 2,351,118,040.80 其中:营业收入 2,371,349,276.39 2,351,118,040.80 利息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8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营业总成本 2,129,506,935.67 2,032,198,857.92 其中:营业成本 1,797,032,992.68 1,698,832,951.15 利息支出 税金及附加 12,938,216.84 16,697,891.90 销售费用 52,138,872.87 55,655,321.72 管理费用 116,354,235.67 112,537,581.54 研发费用 130,430,691.44 114,431,541.34 财务费用 20,611,926.17 34,043,570.27 其中:利息费用 35,970,296.08 30,917,399.24 利息收入 28,418,811.33 15,617,736.81 加:其他收益 24,155,181.48 32,130,390.5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384,461.23 45,367,930.4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5,064,647.95 2,260,037.1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563,049.23 1,229,490.1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8,909,902.40 -46,478,854.6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266,849.27 -5,928,483.4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81,366,627.48 347,499,693.09 加:营业外收入 1,752,843.87 628,215.71 减:营业外支出 1,250,054.20 1,582,139.0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81,869,417.15 346,545,769.76 减:所得税费用 4,506,454.10 38,802,309.2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77,362,963.05 307,743,460.47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77,362,963.05 307,743,460.4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1,651,634.53 304,925,533.62 2.少数股东损益 5,711,328.52 2,817,926.8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8,956.68 339,531.99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18,956.68 339,531.99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8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8,956.68 339,531.99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18,956.68 339,531.99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77,244,006.37 308,082,992.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71,532,677.85 305,265,065.6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711,328.52 2,817,926.8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1 0.2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1 0.2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邢美正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加奎 会计机构负责人:吕加奎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299,031,280.53 2,391,987,588.36 减:营业成本 1,877,515,658.24 1,848,694,024.77 税金及附加 6,712,868.39 10,692,517.13 销售费用 50,512,750.96 49,168,183.15 管理费用 79,933,985.45 78,271,447.73 研发费用 93,071,154.05 88,842,387.50 财务费用 23,527,729.10 36,439,805.45 其中:利息费用 33,729,460.92 30,064,065.90 利息收入 22,598,362.94 12,537,971.68 加:其他收益 22,051,754.91 24,051,372.90 8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218,334.81 34,063,453.1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924,929.99 724,467.8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8,790,487.24 1,642,854.0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4,854,915.56 -32,709,546.7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24,982.89 -5,928,483.45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7,912,708.62 301,723,340.23 加:营业外收入 898,812.95 553,629.42 减:营业外支出 1,108,215.32 1,516,632.0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7,703,306.25 300,760,337.63 减:所得税费用 3,881,820.36 35,938,765.4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3,821,485.89 264,821,572.1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83,821,485.89 264,821,572.14 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六、综合收益总额 183,821,485.89 264,821,572.1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815,308,048.68 2,392,584,933.91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544,688.93 2,701,721.8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8,489,021.70 45,934,372.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83,341,759.31 2,441,221,028.7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854,967,763.92 1,718,558,629.04 8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33,160,191.20 305,539,317.99 支付的各项税费 50,141,487.18 93,402,948.0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3,711,831.43 77,823,593.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11,981,273.73 2,195,324,488.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1,360,485.58 245,896,540.4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600,000.00 4,623,236.1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9,373,518.87 46,308,489.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13,794,430.00 10,094,038.09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40,900,000.00 2,804,574,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77,667,948.87 2,865,599,763.8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237,200,221.68 116,984,496.72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850,000.00 6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40,900,000.00 3,325,491,612.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82,950,221.68 3,502,476,109.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5,282,272.81 -636,876,345.7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0,000,000.00 882,328,512.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0,000,000.00 882,328,512.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57,589,510.00 233,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3,442,985.92 132,077,968.6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7,051,432.43 604,648.9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58,083,928.35 365,682,617.57 8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083,928.35 516,645,894.4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32,827.08 -415,762.7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238,542.66 125,250,326.3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0,872,890.09 135,622,563.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8,634,347.43 260,872,890.09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86,258,627.06 2,683,534,373.83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403,512.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4,174,817.92 58,470,669.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99,836,956.98 2,742,005,043.6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01,835,317.55 1,931,607,310.3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39,887,807.00 233,195,239.88 支付的各项税费 37,708,657.36 82,403,231.1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9,993,357.85 56,869,705.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69,425,139.76 2,304,075,486.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0,411,817.22 437,929,557.1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600,000.00 158,333.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7,218,334.81 35,004,012.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26,341,223.30 7,441,013.54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82,900,000.00 1,666,584,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0,059,558.11 1,709,187,358.8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170,808,985.55 45,078,111.54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4,850,000.00 91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22,900,000.00 1,479,501,612.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98,558,985.55 2,434,579,724.44 8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8,499,427.44 -725,392,365.6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0,000,000.00 802,328,512.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000,000.00 802,328,512.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7,589,510.00 233,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30,216,319.21 131,304,635.2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3,337,572.43 604,648.9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1,143,401.64 364,909,284.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1,143,401.64 437,419,227.7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231,011.86 149,956,419.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0,782,379.72 70,825,960.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1,551,367.86 220,782,379.72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2021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 少数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一般 未分 者权 资本 减:库 专项 盈余 股东 股本 优先 永续 综合 风险 配利 其他 小计 益合 权益 其他 公积 存股 储备 公积 计 股 债 收益 准备 润 1,277 90,43 45,605 16,686 178,84 916,73 2,493, 10,932 2,504, 一、上年期末余 ,696, 1,367, 7,382 ,095.3 ,495.0 9,367. 0,309. 999,56 ,422.4 931,99 额 495.0 414.15 .01 8 0 24 85 8.63 3 1.06 0 加:会计政 策变更 1,277 90,43 45,605 16,686 178,84 916,73 2,493, 10,932 2,504, 二、本年期初余 ,696, 1,367, 7,382 ,095.3 ,495.0 9,367. 0,309. 999,56 ,422.4 931,99 额 495.0 414.15 .01 8 0 24 85 8.63 3 1.06 0 三、本期增减变 64,62 -42,3 284,03 53,531 -118,9 18,382 126,34 397,40 5,711, 403,11 动金额(减少以 5,806 33,13 6,948. ,648.6 56.68 ,148.5 0,130. 1,297. 328.52 2,625. 8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号填列) .00 0.92 38 4 9 44 17 69 271,65 271,53 277,24 (一)综合收益 -118,9 5,711, 1,634. 2,677. 4,006. 总额 56.68 328.52 53 85 37 64,62 -42,3 284,03 53,531 252,79 252,79 (二)所有者投 5,806 33,13 6,948. ,648.6 7,974. 7,974. 入和减少资本 .00 0.92 38 4 82 82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64,89 -42,3 282,04 304,60 304,60 具持有者投入 2,206 33,13 4,674. 3,749. 3,749. 资本 .00 0.92 80 88 88 3.股份支付计 -266, -13,23 14,960 14,960 1,992, 入所有者权益 400.0 4,955. ,828.5 ,828.5 273.58 的金额 0 00 8 8 66,766 -66,76 -66,76 4.其他 ,603.6 6,603. 6,603. 4 64 64 18,382 -145,3 -126,9 -126,9 (三)利润分配 ,148.5 11,504 29,355 29,355 9 .09 .50 .50 18,382 -18,38 1.提取盈余公 ,148.5 2,148. 积 9 59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126,9 -126,9 -126,9 3.对所有者(或 29,355 29,355 29,355 股东)的分配 .50 .50 .50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1,342 48,10 329,64 70,218 197,23 1,043, 2,891, 16,643 2,908, 四、本期期末余 ,322, 1,248, 4,251 2,043. ,143.6 1,515. 070,44 400,86 ,750.9 044,61 额 301.0 457.47 .09 76 4 83 0.29 5.80 5 6.75 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2020 年年度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所有者 9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 一般 未分 东权益 权益合 资本 减:库 专项 盈余 计 股本 优先 永续 综合 风险 配利 其他 小计 其他 公积 存股 储备 公积 股 债 收益 准备 润 1,278 39,345 31,183 152,36 766,03 2,205, 2,213,7 一、上年期末 ,023, 1,027, 8,114,4 ,540.2 ,505.0 7,210. 2,617. 612,96 27,459. 余额 219.0 882.16 95.58 4 0 03 34 3.77 35 0 加:会计 政策变更 1,278 39,345 31,183 152,36 766,03 2,205, 2,213,7 二、本年期初 ,023, 1,027, 8,114,4 ,540.2 ,505.0 7,210. 2,617. 612,96 27,459. 余额 219.0 882.16 95.58 4 0 03 34 3.77 35 0 三、本期增减 -326, 90,43 -14,49 26,482 150,69 288,38 变动金额(减 6,259, 339,53 2,817,9 291,204 724.0 7,382 7,010. ,157.2 7,692. 6,604. 少以“-”号填 555.14 1.99 26.85 ,531.71 0 .01 00 1 51 86 列) 304,92 305,26 (一)综合收 339,53 2,817,9 308,082 5,533. 5,065. 益总额 1.99 26.85 ,992.46 62 61 (二)所有者 -326, 90,43 -14,49 110,86 6,259, 110,867 投入和减少资 724.0 7,382 7,010. 7,223. 555.14 ,223.15 本 0 .01 00 15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90,43 90,519 81,67 90,519, 具持有者投入 7,382 ,058.0 6.00 058.01 资本 .01 1 3.股份支付计 -408, -14,49 20,348 6,259, 20,348, 入所有者权益 400.0 7,010. ,165.1 555.14 165.14 的金额 0 00 4 4.其他 26,482 -154,2 -127,7 -127,74 (三)利润分 ,157.2 27,841 45,683 5,683.9 配 1 .11 .90 0 26,482 -26,48 1.提取盈余公 ,157.2 2,157. 积 1 21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9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对所有者 -127,7 -127,7 -127,74 (或股东)的 45,683 45,683 5,683.9 分配 .90 .90 0 4.其他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 备 1,277 90,43 45,605 16,686 178,84 916,73 2,493, 2,504,9 四、本期期末 ,696, 1,367, 10,932, 7,382 ,095.3 ,495.0 9,367. 0,309. 999,56 31,991. 余额 495.0 414.15 422.43 .01 8 0 24 85 8.63 06 0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2021 年度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减:库存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未分配 所有者权 股本 其他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积 股 合收益 备 积 利润 益合计 1,277,6 1,021,7 一、上年期末余 90,437, 47,616,0 16,686,4 178,849, 2,599,650, 96,495. 37,338. 额 382.01 62.30 95.00 367.24 150.08 00 53 加:会计政 策变更 1,277,6 1,021,7 二、本年期初余 90,437, 47,616,0 16,686,4 178,849, 2,599,650, 96,495. 37,338. 额 382.01 62.30 95.00 367.24 150.08 00 53 三、本期增减变 -42,33 64,625, 284,036, 53,531,6 18,382,1 38,509, 309,690,1 动金额(减少以 3,130.9 806.00 948.38 48.64 48.59 981.80 05.21 “-”号填列) 2 183,82 (一)综合收益 183,821,4 1,485.8 总额 85.89 9 -42,33 (二)所有者投 64,625, 284,036, 53,531,6 252,797,9 3,130.9 入和减少资本 806.00 948.38 48.64 74.82 2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9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其他权益工 -42,33 64,892, 282,044, 304,603,7 具持有者投入 3,130.9 206.00 674.80 49.88 资本 2 3.股份支付计 -266,40 1,992,27 -13,234, 14,960,82 入所有者权益 0.00 3.58 955.00 8.58 的金额 66,766,6 -66,766,60 4.其他 03.64 3.64 -145,31 18,382,1 -126,929,3 (三)利润分配 1,504.0 48.59 55.50 9 1.提取盈余公 18,382,1 -18,382 积 48.59 ,148.59 -126,92 2.对所有者(或 -126,929,3 9,355.5 股东)的分配 55.50 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1,342,3 1,060,2 四、本期期末余 48,104, 331,653, 70,218,1 197,231, 2,909,340, 22,301. 47,320. 额 251.09 010.68 43.64 515.83 255.29 00 33 上期金额 单位:元 2020 年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资本公 减:库存 其他综 盈余公 未分配利 所有者权 股本 优先 永续 专项储备 其他 其他 积 股 合收益 积 润 益合计 股 债 1,278, 一、上年期末余 41,356, 31,183,5 152,367 911,143,6 2,351,707,0 023,21 额 507.16 05.00 ,210.03 07.50 38.69 9.00 加:会计政 策变更 1,278, 二、本年期初余 41,356, 31,183,5 152,367 911,143,6 2,351,707,0 023,21 额 507.16 05.00 ,210.03 07.50 38.69 9.00 三、本期增减变 -326,7 90,437 6,259,5 -14,497, 26,482, 110,593,7 247,943,11 动金额(减少以 24.00 ,382.0 55.14 010.00 157.21 31.03 1.39 9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号填列) 1 (一)综合收益 264,821,5 264,821,57 总额 72.14 2.14 90,437 (二)所有者投 -326,7 6,259,5 -14,497, 110,867,22 ,382.0 入和减少资本 24.00 55.14 010.00 3.15 1 1.所有者投入 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90,437 81,676 90,519,058. 具持有者投入 ,382.0 .00 01 资本 1 3.股份支付计 -408,4 6,259,5 -14,497, 20,348,165. 入所有者权益 00.00 55.14 010.00 14 的金额 4.其他 26,482, -154,227, -127,745,68 (三)利润分配 157.21 841.11 3.90 1.提取盈余公 26,482, -26,482,1 积 157.21 57.21 2.对所有者(或 -127,745, -127,745,68 股东)的分配 683.90 3.9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五)专项储备 1,277, 90,437 四、本期期末余 47,616, 16,686,4 178,849 1,021,737 2,599,650,1 696,49 ,382.0 额 062.30 95.00 ,367.24 ,338.53 50.08 5.00 1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深圳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系经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2005年9月15日由深圳市聚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长飞投资有限公司、 王建国、邢其彬共同出资1,500万元组建,公司当时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2009年4月,深圳市聚飞光 电有限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工 商登记变更手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79871060C。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240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 9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股票已于2012年3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发行后公司股本变更为8,000.00万股。 2015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9号)核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65,717,41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8.95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3,221,254.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6,778,744.95元。其中新增注册 资本人民币65,717,415.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21,061,329.95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34,232.2301万股,注册资本为127,771.4516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鹅岭工业区4号。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类。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光电器件、敏感器件、传感器、发光二极管、SMDLED、照明LED、 光电器件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电子器件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自然人邢美正、李晓丹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本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2日批准报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子公司名称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未来12个月内能够维持持续经营。 9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 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 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 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 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9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 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 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 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 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 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 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 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 9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 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 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 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 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 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 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 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 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9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 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 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 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 益。 10、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 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9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 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 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 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 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 10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 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 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 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 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 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 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 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 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 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 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 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 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 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 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 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 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 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 可观察输入值。 1.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 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 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 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 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 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 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 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 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 计提减值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 10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额。本公司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 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确认组合的依据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2)除应收票据以外的应收款项组合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 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在对应收款项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 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①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对于单项金额比例超过应收款项10%或单项应收款项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认定为单项金额重大 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 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账龄 应收款项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1至2年 10 2至3年 30 3至4年 50 4年以上 100 11、应收票据 见附注五、10。 10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2、应收账款 见附注五、10。 13、应收款项融资 见附注五、10。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见附注五、10。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 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 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 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 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 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10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 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 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 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0)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 计处理方法”。 17、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 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 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 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 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 10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 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 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 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 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 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 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 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 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 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 10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 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 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 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 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 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 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 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 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 10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 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 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 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 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 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 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 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 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 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 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 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 再一并转人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 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0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用建筑物 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 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5% 3.17%、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0%、1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 9.50% 办公及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见附注五、42。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 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 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11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 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 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 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 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 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 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 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 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 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 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 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使用权资产 见附注五、42。 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 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 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依据 土地使用权 20年、50年 年限平均法 根据土地使用权证及合同使用期限确定 软件 3-10年 年限平均法 根据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预计期限确定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 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 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11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 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 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 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 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 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 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 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 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 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 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 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1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有明确受益期限的按受益期平均摊销;无明确受益期限的按5年平均摊销。 33、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 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 负债以净额列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 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 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 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 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1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 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 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 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 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 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5、租赁负债 见附注五、42 36、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 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11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 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 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 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7、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 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 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 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 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 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 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 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 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 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 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 11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 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 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 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 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 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 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 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 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 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 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 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 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 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11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 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本公司销售商品分为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 (1)国内销售,公司根据已签订的销售订单或销售合同进行销售准备,在接到客户发货通知后仓库部 门按客户要求发货,由客户验收后在送货单上签收确认,客户取得了产品的控制权,财务部门根据仓库出 库单、销售订单(销售合同)和经客户签收确认的送货通知单确认收入。 (2)出口销售,国外销售全部采用离岸价(FOB)结算,在办理完毕报关和商检手续时确认收入。 40、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批准文件明确指出补助用于购建或以其 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除政府补助批准文件明确指出补助用于购建或以 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之外的情况。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 据为: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2、确认时点 企业实际取得政府补助款项作为确认时点。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 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 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11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 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 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 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 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 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 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 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 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 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 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 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 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 11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 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 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 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自2021年1月1日起的会计政策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 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 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 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减 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 2022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 条件无重大变化。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 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 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 12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釆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 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1)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 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 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 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 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 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 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 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 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当实质固 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 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 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 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 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12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 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 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 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 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 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 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 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 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 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 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 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 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 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12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 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 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假如变更在 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 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租金减让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 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减免期间冲减 租赁收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 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 算利息并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 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按未折现或减让前折现率折现金额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 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应收融资租赁款;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 融资租赁款。 3、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五、(39)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 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 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 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 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 “五、(10)金融工具”。 12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21年1月1日前的会计政策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 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对所有租赁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也不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其中,租赁对价未折现或按减让前折现率折现均可;减 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1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 2021年6月30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以及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 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①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 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 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 合同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计 入损益;延期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 确认的应付款项。 ②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 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 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 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经营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 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 入;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 认的应收款项。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①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 12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 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将 未确认融资费用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融资租入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对于 发生的租金减免,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计入当 期损益,并相应调整长期应付款,或者按照减让前折现率折现计入当期损益并调整未确认融资费用;延期 支付租金的,本公司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长期应付款。 ②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 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 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对于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简化方法的融资租赁,本公司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租赁内含 利率将未实现融资收益确认为租赁收入。发生租金减免的,本公司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达成减 让协议等放弃原租金收取权利时,冲减原确认的租赁收入,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同时相应调整 长期应收款,或者按照减让前折现率折现计入当期损益并调整未实现融资收益;延期收取租金的,本公司 在实际收到时冲减前期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 二十二次会议 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 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修订后的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在首次执行日 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2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 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 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计量使用权资产: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 现率。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 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 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按照本附注“五、(36)预计负债”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 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 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21年1月1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 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 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 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 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12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2021年1月1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1)公司作为承租人对于首 董事会决议 使用权资产 24,204,559.94 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 租赁负债 19,441,068.36 赁的调整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763,491.58 留存收益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解释第14号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 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 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 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②基准利率改革 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 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 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 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 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 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 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 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允 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由“减让仅针对2021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 款额”调整为“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其他适用条件不变。 12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 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 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1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 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相应调整。 解释第15号就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 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 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01 月 0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07,753,157.12 907,753,157.1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843,484,845.86 843,484,845.86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25,812,121.35 625,812,121.35 应收账款 924,781,797.16 924,781,797.1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3,119,128.78 3,119,128.78 其他应收款 10,151,679.47 10,151,679.47 12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中:应收利息 8,419,864.58 8,419,864.58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44,026,324.44 244,026,324.4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7,061,054.62 47,061,054.62 流动资产合计 3,606,190,108.80 3,606,190,108.8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03,571,848.92 103,571,848.92 投资性房地产 32,652,466.45 32,652,466.45 固定资产 967,363,004.60 967,363,004.60 在建工程 41,137,624.73 41,137,624.73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128,425,277.51 128,425,277.51 开发支出 商誉 18,334,711.89 18,334,711.89 长期待摊费用 13,708,213.68 13,708,213.68 递延所得税资产 32,502,855.98 32,502,855.9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268,809.80 12,268,809.8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49,964,813.56 1,349,964,813.56 资产总计 4,956,154,922.36 4,956,154,922.3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7,515,140.38 157,515,140.38 应付票据 789,571,766.11 789,571,766.11 应付账款 652,347,688.87 652,347,688.87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1,542,393.43 1,542,393.43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54,394,452.47 54,394,452.47 应交税费 15,031,064.96 15,031,064.96 12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其他应付款 58,449,593.48 58,449,593.48 其中:应付利息 2,124,117.39 2,124,117.39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77,432.63 177,432.63 流动负债合计 1,729,029,532.33 1,729,029,532.33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628,437,143.70 628,437,143.70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78,277,867.44 78,277,867.44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478,387.83 15,478,387.8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22,193,398.97 722,193,398.97 负债合计 2,451,222,931.30 2,451,222,931.3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77,696,495.00 1,277,696,495.00 其他权益工具 90,437,382.01 90,437,382.01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5,605,095.38 45,605,095.38 减:库存股 16,686,495.00 16,686,495.00 其他综合收益 1,367,414.15 1,367,414.15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78,849,367.24 178,849,367.2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916,730,309.85 916,730,309.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493,999,568.63 2,493,999,568.63 少数股东权益 10,932,422.43 10,932,422.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04,931,991.06 2,504,931,991.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56,154,922.36 4,956,154,922.36 13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01 月 0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67,662,646.75 767,662,646.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1,949,276.50 231,949,276.5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12,986,632.92 612,986,632.92 应收账款 931,453,485.58 931,453,485.58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5,218,532.96 15,218,532.96 其他应收款 403,666,357.19 403,666,357.19 其中:应收利息 22,669,359.05 22,669,359.05 应收股利 存货 164,421,235.38 164,421,235.38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8,262,965.04 8,262,965.04 流动资产合计 3,135,621,132.32 3,135,621,132.3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220,476,430.00 1,220,476,43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96,070,000.00 96,07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32,652,466.45 32,652,466.45 固定资产 289,975,411.12 289,975,411.12 在建工程 28,123,790.22 28,123,790.2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24,204,559.94 24,204,559.94 无形资产 56,297,849.81 56,297,849.81 13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6,496,235.48 6,496,235.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151,390.89 28,151,390.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8,383,458.40 8,383,458.4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66,627,032.37 1,790,831,592.31 24,204,559.94 资产总计 4,902,248,164.69 4,926,452,724.63 24,204,559.9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7,515,140.38 77,515,140.38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789,571,766.11 789,571,766.11 应付账款 574,252,248.41 574,252,248.4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43,814,770.75 43,814,770.75 应付职工薪酬 45,274,875.85 45,274,875.85 应交税费 12,581,731.90 12,581,731.90 其他应付款 56,528,608.01 56,528,608.01 其中:应付利息 2,044,117.39 2,044,117.39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763,491.58 4,763,491.58 其他流动负债 5,672,841.68 5,672,841.68 流动负债合计 1,605,211,983.09 1,609,975,474.67 4,763,491.5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628,437,143.70 628,437,143.7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9,441,068.36 19,441,068.36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68,656,496.34 68,656,496.34 13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2,391.48 292,391.4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97,386,031.52 716,827,099.88 19,441,068.36 负债合计 2,302,598,014.61 2,326,802,574.55 24,204,559.9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277,696,495.00 1,277,696,495.00 其他权益工具 90,437,382.01 90,437,382.01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7,616,062.30 47,616,062.30 减:库存股 16,686,495.00 16,686,495.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78,849,367.24 178,849,367.24 未分配利润 1,021,737,338.53 1,021,737,338.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99,650,150.08 2,599,650,150.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02,248,164.69 4,926,452,724.63 24,204,559.94 (4)2021 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 增值税 13%、9%、6% 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缴 7%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8.25%、16.5%、2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缴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缴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15%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 25% 13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15% 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15% 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5% 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首 200 万元港币的利得税税率 8.25%,其后的利润按 16.5%计征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13%,出口销售货物实行“免、抵、退”管理办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的通知》和国家 税务总局国税发[2002]11号《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管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文件 精神,本公司自营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抵、退”办法。 本公司LED产品出口执行13%的退税率。 2、企业所得税 (1)2009年10月29日本公司获得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 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0944200294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012年本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2012年9月12日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 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F201244200442的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015年本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2015年11月2日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 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F201544201621的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018年本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2018年10月16日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 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844201067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三年。 2021年本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2021年12月23日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 市财政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144207841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三年。 (2)本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5日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 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644200869的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13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9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2019年12月9日获得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 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944205642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三年。 (3)本公司子公司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 厅、国家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834000727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021年芜湖聚飞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并于2021年9月18日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 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134003319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 期三年。 (4)本公司子公司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2020年12月9日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044004464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2007年3月16日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2款“国 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本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聚飞光 学材料有限公司、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按15%计缴。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3,819.50 15,579.70 银行存款 816,545,094.60 722,856,823.86 其他货币资金 107,562,326.31 184,880,753.56 合计 924,111,240.41 907,753,157.12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437,327,969.37 346,880,267.03 其他说明 其中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 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05,327,969.37 184,880,267.03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332,000,000.00 162,000,000.00 合计 437,327,969.37 346,880,267.03 13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人民币332,000,000.00元银行定期存单为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本 期末公司银行存款中包含了计提大额银行存单利息28,148,923.61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943,745,620.29 843,484,845.86 其中: 债务工具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其他 943,745,620.29 843,484,845.86 其中: 合计 943,745,620.29 843,484,845.86 3、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194,996,774.98 419,377,153.28 商业承兑票据 119,776,438.36 206,434,968.07 合计 314,773,213.34 625,812,121.35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344,116,846.80 商业承兑票据 356,026.01 合计 344,116,846.80 356,026.01 13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33,002,2 33,002,2 33,217,89 33,217,89 3.42% 100.00% 3.30% 100.00% 备的应收账款 19.34 19.34 1.19 1.19 其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23,921,4 23,921,4 23,921,49 23,921,49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2.48% 100.00% 2.38% 100.00% 99.88 99.88 9.88 9.88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9,080,71 9,080,71 9,296,391 9,296,391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0.94% 100.00% 0.92% 100.00% 9.46 9.46 .31 .31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931,705, 46,693,8 885,012,1 973,501,4 48,719,67 924,781,79 96.58% 5.01% 96.70% 5.00% 备的应收账款 928.37 13.39 14.98 68.09 0.93 7.16 其中: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931,705, 46,693,8 885,012,1 973,501,4 48,719,67 924,781,79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96.58% 5.01% 96.70% 5.00% 928.37 13.39 14.98 68.09 0.93 7.16 应收账款 964,708, 79,696,0 885,012,1 1,006,719 81,937,56 924,781,79 合计 100.00% 8.26% 100.00% 8.14% 147.71 32.73 14.98 ,359.28 2.12 7.1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9,159,689.97 9,159,689.9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二 5,571,485.00 5,571,485.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三 1,757,775.02 1,757,775.02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四 1,721,116.45 1,721,116.4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五 1,605,913.95 1,605,913.9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六 1,558,639.10 1,558,639.1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七 1,302,020.90 1,302,020.9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八 1,244,859.49 1,244,859.49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13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23,921,499.88 23,921,499.88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估计难以收回的货款 9,080,719.46 9,080,719.46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9,080,719.46 9,080,719.4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929,882,702.04 46,494,135.10 5.00% 1至2年 1,736,448.06 173,644.81 10.00% 2至3年 86,778.27 26,033.48 30.00% 合计 931,705,928.37 46,693,813.3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项目。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915,167,440.62 1至2年 17,429,163.92 2至3年 6,905,242.07 3至4年 3,444,832.97 4 年以上 21,761,468.13 合计 964,708,147.71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按单项计提坏账 33,217,891.19 1,099,453.84 1,308,978.69 6,147.00 33,002,219.34 13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 48,719,670.93 -2,025,857.54 46,693,813.39 准备 合计 81,937,562.12 -926,403.70 1,308,978.69 6,147.00 79,696,032.7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客户一 592,394.86 正常收回 客户二 522,552.70 公司被吊销,由实际控制人偿还货款 合计 1,114,947.56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6,147.00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比例 客户一 62,616,418.12 6.49% 3,130,820.91 客户二 45,384,750.15 4.70% 2,269,237.51 客户三 42,778,173.38 4.43% 2,138,908.67 客户四 39,117,197.98 4.05% 1,955,859.90 客户五 36,668,034.76 3.80% 1,833,401.74 合计 226,564,574.39 23.47%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期末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13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60,732,273.68 99.12% 1,787,523.30 57.31% 1至2年 537,528.05 0.88% 3,960.00 0.13% 2至3年 1,327,645.48 42.56% 合计 61,269,801.73 -- 3,119,128.78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预付对象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供应商一 27,170,100.00 44.35 供应商二 22,500,000.00 36.72 供应商三 8,200,000.00 13.38 供应商四 1,228,389.67 2.00 供应商五 1,000,000.00 1.63 合计 60,098,489.67 98.08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8,419,864.58 其他应收款 9,255,934.83 1,731,814.89 合计 9,255,934.83 10,151,679.47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8,419,864.58 合计 8,419,864.58 14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 345,987.98 316,630.00 员工社保 667,589.39 628,172.64 住房公积金 340,676.35 333,747.35 保证金 4,527,122.58 1,956,508.90 其他 516,469.55 325,787.89 应收处置设备款 5,040,000.00 合计 11,437,845.85 3,560,846.78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合计 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 1,799,031.89 30,000.00 1,829,031.89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在 —— —— —— —— 本期 --转入第三阶段 -5,880.00 5,880.00 本期计提 339,159.13 13,720.00 352,879.13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132,311.02 49,600.00 2,181,911.02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9,308,515.51 1至2年 274,901.44 2至3年 234,191.00 3至4年 22,600.00 4 年以上 1,597,637.90 合计 11,437,845.85 14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0,000.00 19,600.00 49,6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799,031.89 333,279.13 2,132,311.02 合计 1,829,031.89 352,879.13 2,181,911.02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深圳市聚元光电设备有限公司 工程及设备款 5,040,000.00 1 年以内 44.06% 252,000.00 公司员工(代缴员工社保) 员工社保 667,589.39 1 年以内 5.84% 33,379.47 公司员工(代缴员工住房公积金) 员工住房公积金 340,676.35 1 年以内 2.98% 17,033.82 惠州仲恺高新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 保证金 2,800,000.00 1 年以内 24.48% 140,000.00 园管委会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保证金 970,286.90 4 年以上 8.48% 970,286.90 合计 -- 9,818,552.64 -- 85.84% 1,412,700.19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本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6)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期末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14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或 存货跌价准备或 项目 账面余额 合同履约成本减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合同履约成本减 账面价值 值准备 值准备 原材料 118,767,311.65 684,960.65 118,082,351.00 111,557,309.41 772,499.40 110,784,810.01 在产品 39,642,837.75 39,642,837.75 37,509,996.40 37,509,996.40 库存商品 124,379,997.54 35,739,601.65 88,640,395.89 118,843,293.78 36,546,136.74 82,297,157.04 发出商品 9,578,380.23 9,578,380.23 12,365,263.77 12,365,263.77 委托加工物资 2,055,690.91 2,055,690.91 1,069,097.22 1,069,097.22 合计 294,424,218.08 36,424,562.30 257,999,655.78 281,344,960.58 37,318,636.14 244,026,324.44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772,499.40 215,066.25 302,605.00 684,960.65 库存商品 36,546,136.74 48,694,836.15 49,501,371.24 35,739,601.65 合计 37,318,636.14 48,909,902.40 49,803,976.24 36,424,562.30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及待认证进项税 39,729,775.60 44,036,733.07 预交企业所得税 5,509,027.37 其他 3,302,222.70 3,024,321.55 合计 48,541,025.67 47,061,054.62 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19,190,278.71 103,571,848.92 的金融资产 合计 119,190,278.71 103,571,848.92 14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36,570,762.40 36,570,762.40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36,570,762.40 36,570,762.4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3,918,295.95 3,918,295.95 2.本期增加金额 1,044,878.93 1,044,878.93 (1)计提或摊销 1,044,878.93 1,044,878.93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4,963,174.88 4,963,174.8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31,607,587.52 31,607,587.52 2.期初账面价值 32,652,466.45 32,652,466.45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14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 976,202,512.26 967,363,004.60 合计 976,202,512.26 967,363,004.60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79,345,135.09 846,164,729.98 4,029,450.09 18,997,317.44 1,348,536,632.60 2.本期增加金额 2,155,962.17 114,651,418.08 312,086.74 2,797,173.64 119,916,640.63 (1)购置 114,651,418.08 312,086.74 2,797,173.64 117,760,678.46 (2)在建工程转入 2,155,962.17 2,155,962.17 3.本期减少金额 32,913,549.60 321,995.97 114,365.60 33,349,911.17 (1)处置或报废 32,913,549.60 321,995.97 114,365.60 33,349,911.17 4.期末余额 481,501,097.26 927,902,598.46 4,019,540.86 21,680,125.48 1,435,103,362.0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60,040,308.26 311,661,037.49 1,905,142.07 7,567,140.18 381,173,628.00 2.本期增加金额 15,078,627.06 80,527,204.90 374,979.73 3,019,419.80 99,000,231.49 (1)计提 15,078,627.06 80,527,204.90 374,979.73 3,019,419.80 99,000,231.49 3.本期减少金额 20,936,507.01 246,867.46 89,635.22 21,273,009.69 (1)处置或报废 20,936,507.01 246,867.46 89,635.22 21,273,009.69 4.期末余额 75,118,935.32 371,251,735.38 2,033,254.34 10,496,924.76 458,900,849.80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406,382,161.94 556,650,863.08 1,986,286.52 11,183,200.72 976,202,512.26 2.期初账面价值 419,304,826.83 534,503,692.49 2,124,308.02 11,430,177.26 967,363,004.60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14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 156,499,180.36 41,137,624.73 合计 156,499,180.36 41,137,624.73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平湖金融基地项目 104,256,057.82 104,256,057.82 28,123,790.22 28,123,790.22 惠州工业园建设项目 50,266,803.99 50,266,803.99 11,106,379.91 11,106,379.91 芜湖工业园建设项目 1,189,638.90 1,189,638.90 496,991.09 496,991.09 设备安装及软件工程 786,679.65 786,679.65 1,410,463.51 1,410,463.51 合计 156,499,180.36 156,499,180.36 41,137,624.73 41,137,624.73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工程累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他减 计投入 资金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期末余额 定资产金额 少金额 占预算 来源 比例 平湖金融基 200,000,000.00 28,123,790.22 76,132,267.60 104,256,057.82 52.13% 其他 地项目 惠州工业园 606,639,800.00 11,106,379.91 53,428,241.71 1,355,700.74 12,912,116.89 50,266,803.99 43.57% 其他 建设项目 芜湖工业园 410,000,000.00 496,991.09 6,288,496.37 800,261.43 4,795,587.13 1,189,638.90 39.30% 其他 建设项目 合计 1,216,639,800.00 39,727,161.22 135,849,005.68 2,155,962.17 17,707,704.02 155,712,500.71 -- -- 1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40,233,377.90 461,447.00 12,927,185.74 153,622,010.64 14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本期增加金额 3,756,055.00 818,481.15 4,574,536.15 (1)购置 3,756,055.00 818,481.15 4,574,536.15 (2)内部研发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140,233,377.90 4,217,502.00 13,745,666.89 158,196,546.7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9,121,202.08 7,690.78 6,067,840.27 25,196,733.13 2.本期增加金额 4,628,669.21 628,868.69 1,643,940.56 6,901,478.46 (1)计提 4,628,669.21 628,868.69 1,643,940.56 6,901,478.46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23,749,871.29 636,559.47 7,711,780.83 32,098,211.59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16,483,506.61 3,580,942.53 6,033,886.06 126,098,335.20 2.期初账面价值 121,112,175.82 453,756.22 6,859,345.47 128,425,277.51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0.00%。 14、商誉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誉的事项 企业合并形成的 处置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 18,334,711.89 18,334,711.89 合计 18,334,711.89 18,334,711.89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 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其他说明 公司并购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及商誉减值测试确 认方法:公司将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的房屋建筑物作为一项资产组,年末对其进行减值测试,首先对 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聚茂房屋建筑物)按照所处区域的目前房价及预计处置费用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未 见减值,再将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聚茂房屋建筑物)进行减值测试,其可收回价仍高于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故本期减值测试未见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商誉减值。 14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装修费 8,805,491.43 20,648,304.36 3,289,577.78 26,164,218.01 模具及其他 4,902,722.25 14,709,936.89 4,611,139.68 15,001,519.46 合计 13,708,213.68 35,358,241.25 7,900,717.46 41,165,737.47 其他说明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26,531,536.78 19,050,666.24 131,950,228.47 19,890,938.20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279,998.64 41,999.80 503,584.40 75,537.66 递延收益 77,903,480.67 11,685,522.11 78,277,867.44 11,741,680.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5,298,000.00 794,700.00 5,298,000.00 794,700.00 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合计 210,013,016.09 31,572,888.15 216,029,680.31 32,502,855.98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57,133,985.59 14,283,496.40 59,822,643.79 14,955,660.95 产评估增值 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价 23,745,620.29 3,561,843.04 3,484,845.86 522,726.88 值变动 合计 80,879,605.88 17,845,339.44 63,307,489.65 15,478,387.83 14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亏损 39,864,382.87 63,649,797.46 合计 39,864,382.87 63,649,797.46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22 2023 39,579.72 2024 2025 2,401,642.42 2026 年及以后 39,864,382.87 61,208,575.32 合计 39,864,382.87 63,649,797.46 --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付设备款 7,548,545.94 7,548,545.94 9,567,196.90 9,567,196.90 其他 2,701,612.90 2,701,612.90 2,701,612.90 2,701,612.90 合计 10,250,158.84 10,250,158.84 12,268,809.80 12,268,809.80 18、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60,090,933.33 信用借款 80,097,777.78 157,515,140.38 合计 140,188,711.11 157,515,140.38 14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9、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138,206,101.77 173,595,269.35 银行承兑汇票 590,885,636.15 615,976,496.76 合计 729,091,737.92 789,571,766.11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20、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611,694,043.88 649,576,803.44 1-2 年 41,513.32 44,463.59 2-3 年 596.96 430,416.76 3 年以上 423,715.90 2,296,005.08 合计 612,159,870.06 652,347,688.87 21、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1,324,448.46 1,537,119.32 1至2年 111,166.65 5,274.11 2至3年 2,067.49 合计 1,437,682.60 1,542,393.43 22、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54,394,452.47 318,783,676.71 319,384,535.99 53,793,593.1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13,649,660.45 13,649,660.45 15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辞退福利 1,096,693.53 1,096,693.53 合计 54,394,452.47 333,530,030.69 334,130,889.97 53,793,593.19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3,774,340.43 299,051,406.22 299,641,477.54 53,184,269.11 2、职工福利费 7,251,017.03 7,251,017.03 3、社会保险费 4,055,141.33 4,055,141.33 其中:医疗保险费 3,661,860.94 3,661,860.94 工伤保险费 112,439.24 112,439.24 生育保险费 280,841.15 280,841.15 4、住房公积金 4,324,942.20 4,324,942.2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20,112.04 4,101,169.93 4,111,957.89 609,324.08 合计 54,394,452.47 318,783,676.71 319,384,535.99 53,793,593.19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13,257,971.32 13,257,971.32 2、失业保险费 391,689.13 391,689.13 合计 13,649,660.45 13,649,660.45 23、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690,107.85 2,060,943.14 企业所得税 1,446,468.35 11,135,967.82 个人所得税 7,041,936.74 627,074.79 城市维护建设税 337,921.14 516,514.93 房产税 415,963.24 221,092.05 教育费附加 144,823.32 221,363.54 地方教育费附加 96,548.89 147,575.69 土地使用税 301,599.00 100,533.00 15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印花税 104,104.20 合计 11,579,472.73 15,031,064.96 24、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2,124,117.39 其他应付款 47,821,243.85 56,325,476.09 合计 47,821,243.85 58,449,593.48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企业债券利息 1,964,116.88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160,000.51 合计 2,124,117.39 (2)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金 5,675,938.78 4,804,672.40 工程及设备款 24,004,429.15 27,357,318.15 其他 14,689,335.92 7,476,990.54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3,451,540.00 16,686,495.00 合计 47,821,243.85 56,325,476.09 25、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暂估增值税销项税 123,963.69 177,432.63 商业承兑汇票背书产生的短期负债 356,026.01 合计 479,989.70 177,432.63 15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聚飞可转债 355,284,259.41 628,437,143.70 合计 355,284,259.41 628,437,143.70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按面值计 溢折价摊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发行 本期偿还 本期转股 期末余额 提利息 销 704,688,1 628,437,1 3,729,368 -52,777,9 329,660,2 355,284,2 聚飞转债 100.00 2020/4/14 6 年 00.00 43.70 .99 65.04 18.32 59.41 704,688,1 628,437,1 3,729,368 -52,777,9 329,660,2 355,284,2 合计 -- -- -- 00.00 43.70 .99 65.04 18.32 59.41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1)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82号《关于核准深圳市聚飞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发行704,688,100.00元可 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13日。 (3)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8%、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5%。 (4)转股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价格现为5.08元/股。 (5)转股期限:2020年10月20日至2026年4月13日止。 (6)赎回条款:i.到期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 面面值的11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ii.有条件赎回条款: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130%(含130%); 15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7)回售条款:i.有条件回售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 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ii.附加回售条款: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 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 售的权利。 27、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78,277,867.44 16,608,000.00 16,982,386.77 77,903,480.67 与资产相关 合计 78,277,867.44 16,608,000.00 16,982,386.77 77,903,480.67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本期新增补 本期计入其 与资产相关/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助金额 他收益金额 与收益相关 S208 超亮侧发光二极管产业化 558,613.51 239,406.00 319,207.51 与资产相关 科技创新重点实验室 259,466.89 141,690.00 117,776.89 与资产相关 室内半导体照明器件、电光源产品与检 570,000.00 180,000.00 390,000.00 与资产相关 测技术研发及应用 高光效直下式 LED 背光源产业化 1,580,658.25 462,631.52 1,118,026.73 与资产相关 高效节能 LED 照明光源器件产业化 1,402,500.00 306,000.00 1,096,500.00 与资产相关 超薄高亮 LED 闪光灯光源技术研发 933,333.33 200,000.00 733,333.33 与资产相关 超薄高亮 LED 闪光灯光源技术研发 239,316.50 51,282.00 188,034.50 与资产相关 高效节能 LED 照明光源器件产业化 237,069.26 51,724.08 185,345.18 与资产相关 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1,475,000.00 300,000.00 1,175,000.00 与资产相关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技术中心配套扶 273,148.15 55,555.56 217,592.59 与资产相关 持项目款 2016 年企业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项目 564,000.00 564,000.00 0.00 与资产相关 第五批扶持提升项目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信息化专项扶持 97,625.00 97,625.00 0.00 与资产相关 款 2017 年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 5,595,238.08 1,428,571.42 4,166,666.66 与资产相关 15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装备及管 理提升项目 深圳市龙岗区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检测 597,826.07 130,434.77 467,391.30 与资产相关 实验室项目扶持项目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592,646.95 109,411.80 483,235.15 与资产相关 下拨制造强省补助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经济发展绿色制造 3,444,000.00 6,000,000.00 648,216.22 -220,000.00 8,575,783.78 与资产相关 系统集成补助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技术改造专项扶 3,379,629.62 555,555.55 2,824,074.07 与资产相关 持款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量子点光致发光器 2,550,000.00 340,000.00 2,210,000.00 与资产相关 件关键技术研发款 2018 年深圳市创业资助项目(基于精 控大视角共融技术的裸眼 3D 隐形光学 573,333.32 80,000.01 493,333.31 与资产相关 膜)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重 20170395 量 子点光致发光器件关键技术研发配套 775,000.00 100,000.00 675,000.00 与资产相关 项目)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技术改造专项扶 4,041,666.67 500,000.00 3,541,666.67 与资产相关 持资金 2019 年第一批科技计划项目应用示范 1,893,750.00 225,000.00 1,668,750.00 与资产相关 深科技创新 2019 年产业链薄弱环节资金奖励项目 2,475,000.00 300,000.00 2,175,000.00 与资产相关 款 2019 年技术改造倍增专项技术改造投 融资项目和上市公司本地改造提升项 21,742,518.35 7,259,430.52 14,483,087.83 与资产相关 目 龙岗区财政局关于中央空调节能控制 525,495.00 59,490.00 466,005.00 与资产相关 系统及回流炉节能改造项目款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产业发展 367,333.33 58,000.00 309,333.33 与资产相关 研发仪器配套补助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产业发展 2,264,833.33 254,000.00 2,010,833.33 与资产相关 制造强省奖补补助款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三重一创 1,751,857.50 620,000.00 244,162.32 2,127,695.18 与资产相关 项目补助款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 年企业扩 产增效扶持计划深圳市重点工业企业 2,380,933.33 255,100.00 2,125,833.33 与资产相关 扩产增效奖励项目款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 年技术改 2,004,500.00 211,000.00 1,793,500.00 与资产相关 15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造倍增专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款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应用于中 高端液晶电视的芯片级封装 LED 背光 2,193,750.00 225,000.00 1,968,750.00 与资产相关 源应用示范项目资助资金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促进 新型工业化奖励-2019 年芜湖市智能工 95,833.34 10,000.00 85,833.34 与资产相关 厂和数字化车间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聚飞光电 基于高性能封装的半导体电光源产业 4,041,500.00 411,000.00 3,630,500.00 与资产相关 化智能改造项目资助资金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 示 2019 年区经发资金技术改造专项扶 4,913,708.33 495,500.00 4,418,208.33 与资产相关 持项目款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 2020 年深 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 1,355,250.00 139,000.00 1,216,250.00 与资产相关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资金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19 年制 531,533.33 53,600.00 477,933.33 与资产相关 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贴款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产业发展 300,000.00 10,000.00 290,000.00 与资产相关 科技创新补助款 绿色制造体系试点创建及绿色制造系 600,000.00 10,000.00 590,000.00 与资产相关 统集成项目扶持款 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技术装备及管 3,070,000.00 3,070,000.00 与资产相关 理智能化提升项目扶持款 2021 年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技术改 1,380,000.00 1,380,000.00 与资产相关 造投资项目补助款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自主创新 4,638,000.00 4,638,000.00 与资产相关 发展基金投资补助-厂房维修补助 合计 78,277,867.44 16,608,000.00 16,762,386.77 -220,000.00 77,903,480.67 28、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277,696,495.00 64,625,806.00 64,625,806.00 1,342,322,301.00 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2021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18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其预留批次授予对象离职, 15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等情况,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 票合计170,400股;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18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 达标等情况,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96,000股; 上述两次回购合计266,400股,减少公司股本金额266,400.00元。 2、根据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聚飞转债)发行条款,自2020年10月20日起,可转债可转换成公司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债转股数量为64,892,206股,增加公司股本金额64,892,206.00元。 29、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可转换债券形成的其他权益工具,该债券基本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 七、附注(26)应付债券。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金融工具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聚飞转债 90,437,382.01 42,333,130.92 48,104,251.09 合计 90,437,382.01 42,333,130.92 48,104,251.09 30、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40,277,157.17 287,758,240.54 65,016.00 327,970,381.71 其他资本公积 5,327,938.21 2,057,289.58 5,713,565.74 1,671,662.05 合计 45,605,095.38 289,815,530.12 5,778,581.74 329,642,043.7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变动 (1)本期增加情况如下: ①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15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因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办理数量1,752,600股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事项;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的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因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办理总数量为9,268,000股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因行权减少原等待期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5,713,565.74元转入股本溢价; ② 公 司 的 可 转 债 转 股 期 自 2020 年 10 月 20 日 起 , 本 年 度 因 可 转 债 转 股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282,044,674.80元。 (2)本期减少情况如下: ①公司本年9月份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等原因回购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70,400股,本次减资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3,896.00元; ②公司本年11月份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等原因回购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96,000股,本次减资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1,120.00元。 2、其他资本公积变动 (1)本期增加情况如下: 公司实施2018年期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年确认费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 资本公积金额为2,057,289.58元; (2)本期减少情况如下: 行权条件已满足的限售股11,020,600股已解除限售,因行权减少原等待期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的金额5,713,565.74元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1、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附有回购义务的股权激 16,686,495.00 13,234,955.00 3,451,540.00 励款 回购公司社会流通股 66,766,603.64 66,766,603.64 合计 16,686,495.00 66,766,603.64 13,234,955.00 70,218,143.64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年增加说明: 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2021年第四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回 购股份区间为2021年4月23日至2022年4月23日,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 超过人民币1.5亿元(均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 15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2,825,296股,增加库存股金额为 66,766,603.64元。 2、本年减少说明: (1)根据公司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决议 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股利,因对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13,643,000股而计提的现金股利属于可撤销性 质,针对上述限制性股票应分配的现金股利金额应确认减少库存股1,364,300.00元; (2)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等情况,失去股权激励资格,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 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266,4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确认减少库存股331,416.00元,同时因回购并注销限 制性股票对应的股利进行调整,调减库存股减少额64,620.00元; (3)本报告期内行权条件已满足的限售股 11,020,600股已解除限售,因行权解锁而减少库存股 14,225,039.00元,同时对上述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股利进行调整,调减库存股减少额2,621,180.00元。 32、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本期发生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所得税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 税后归属于 税后归属于 期末余额 前发生额 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母公司 少数股东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1,367,414.15 -118,956.68 -118,956.68 1,248,457.47 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367,414.15 -118,956.68 -118,956.68 1,248,457.47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1,367,414.15 -118,956.68 -118,956.68 1,248,457.47 33、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78,849,367.24 18,382,148.59 197,231,515.83 合计 178,849,367.24 18,382,148.59 197,231,515.83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按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8,382,148.59元。 34、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15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916,730,309.85 766,032,617.34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916,730,309.85 766,032,617.34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1,651,634.53 304,925,533.6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8,382,148.59 26,482,157.21 应付普通股股利 125,629,675.50 125,461,221.90 应付限制性股票股利 1,299,680.00 2,284,462.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1,043,070,440.29 916,730,309.8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341,608,835.87 1,767,118,777.49 2,332,895,442.41 1,682,974,378.14 其他业务 29,740,440.52 29,914,215.19 18,222,598.39 15,858,573.01 合计 2,371,349,276.39 1,797,032,992.68 2,351,118,040.80 1,698,832,951.15 36、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3,521,231.90 5,849,023.60 教育费附加 1,509,099.40 2,506,724.41 房产税 4,089,314.21 3,755,660.22 土地使用税 1,455,767.69 1,439,207.23 车船使用税 9,567.92 9,747.92 印花税 1,347,169.46 1,466,378.94 地方教育费附加 1,006,066.26 1,671,149.58 合计 12,938,216.84 16,697,891.90 16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9,370,286.15 21,319,604.15 代理服务费 17,191,451.50 8,405,161.42 运输费 12,954,989.18 业务招待费 5,497,366.66 4,264,710.27 差旅费 3,257,404.87 3,141,374.04 业务宣传费 64,285.89 64,543.43 车辆费用 849,908.61 726,707.87 折旧费 209,763.86 180,847.39 其他 5,698,405.33 4,597,383.97 合计 52,138,872.87 55,655,321.72 其他说明: 根据新收入准则,公司本报告期将运输费计入营业成本。 38、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65,320,085.81 60,629,763.55 折旧费 14,657,557.05 13,192,175.30 水电费 2,317,243.77 1,825,438.90 装修费 2,553,565.09 2,442,514.29 咨询费 5,498,739.05 4,188,911.62 办公费 3,065,313.12 3,079,121.29 进口代理及报关费 112,673.65 劳务费 1,753,969.97 1,609,476.46 差旅费 2,387,575.60 2,082,596.10 广告费 2,547.17 电话网络费 637,206.18 617,471.91 通讯费 246,420.00 315,954.00 董事费 234,000.00 234,000.00 无形资产摊销 6,228,370.94 6,099,455.70 业务招待费 2,188,862.11 1,361,336.68 16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期权费 1,474,230.49 4,410,790.50 其他 7,791,096.49 10,333,354.42 合计 116,354,235.67 112,537,581.54 39、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65,083,939.97 54,652,376.83 物料消耗 49,218,784.01 46,685,941.67 其他 16,127,967.46 13,093,222.84 合计 130,430,691.44 114,431,541.34 其他说明: 40、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费用 35,970,296.08 30,917,399.24 减:利息收入 28,418,811.33 15,617,736.81 汇兑损益 5,038,953.10 17,023,587.64 其他 8,021,488.32 1,720,320.20 合计 20,611,926.17 34,043,570.27 41、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23,768,715.86 31,998,681.16 进项税加计抵减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386,465.62 131,709.39 合计 24,155,181.48 32,130,390.55 42、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9,384,461.23 45,367,930.44 16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合计 19,384,461.23 45,367,930.44 4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60,774.43 2,260,037.16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4,803,873.52 合计 35,064,647.95 2,260,037.16 44、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52,939.65 1,126,133.57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635,967.59 -1,057,138.44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280,021.29 1,160,495.01 合计 4,563,049.23 1,229,490.14 45、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48,909,902.40 -46,478,854.63 46、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5,266,849.27 -5,928,483.45 47、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出售碳排放配额收益 94,850.00 94,850.00 其他 1,657,993.87 628,215.71 1,657,993.87 合计 1,752,843.87 628,215.71 1,752,843.87 16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额 对外捐赠 89,919.19 61,199.98 89,919.19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670,903.48 1,520,689.06 670,903.48 滞纳金 137,032.55 250.00 137,032.55 其他 352,198.98 352,198.98 合计 1,250,054.20 1,582,139.04 1,250,054.20 49、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1,230,545.84 38,092,424.97 递延所得税费用 3,275,908.26 709,884.32 合计 4,506,454.10 38,802,309.29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281,869,417.1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42,280,412.5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486,856.95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11,710,835.74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2,442,639.13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39,548.05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3,812,117.37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9,304,696.78 其他 -950,978.35 所得税费用 4,506,454.10 16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32 其他综合收益。 51、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收入 22,834,516.91 27,129,960.80 利息收入 4,733,277.49 2,634,304.99 往来及其他 20,921,227.30 16,170,107.13 合计 48,489,021.70 45,934,372.92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销售费用中支付的现金 24,874,376.79 34,042,512.38 管理费用中支付的现金 33,172,079.99 23,235,453.88 往来及其他 15,665,374.65 20,545,626.93 合计 73,711,831.43 77,823,593.1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回的理财产品资金 1,640,900,000.00 2,804,574,000.00 合计 1,640,900,000.00 2,804,574,000.00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理财产品资金 1,840,900,000.00 3,325,491,612.90 合计 1,840,900,000.00 3,325,491,612.90 16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回购公司社会流通股款 66,766,603.64 回购限制性股票款 284,828.79 604,648.96 合计 67,051,432.43 604,648.96 5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277,362,963.05 307,743,460.47 加:资产减值准备 44,346,853.17 45,249,364.4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00,045,110.42 99,342,325.40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6,901,478.46 6,151,428.9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900,717.46 6,946,502.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5,266,849.27 5,928,483.45 “-”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70,903.48 1,520,689.0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5,064,647.95 -2,260,037.16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6,241,237.05 21,122,534.6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9,384,461.23 -45,367,930.4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29,967.83 1,086,294.4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366,951.61 -333,158.98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3,079,257.50 -31,471,268.6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35,969,193.21 -97,741,880.4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8,579,674.21 -72,020,266.92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1,360,485.58 245,896,540.4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16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208,634,347.43 260,872,890.0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60,872,890.09 135,622,563.7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238,542.66 125,250,326.33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208,634,347.43 260,872,890.09 其中:库存现金 3,819.50 15,579.7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06,396,170.99 260,856,823.8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2,234,356.94 486.53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8,634,347.43 260,872,890.09 5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5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437,327,969.37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及定期存单质押 合计 437,327,969.37 -- 55、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 -- 115,490,802.08 其中:美元 18,105,350.49 6.3757 115,434,283.12 欧元 358.56 7.2197 2,588.70 16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港币 65,961.67 0.8176 53,930.26 应收账款 -- -- 167,229,361.76 其中:美元 26,229,176.68 6.3757 167,229,361.76 欧元 港币 其他应收款 79,814.97 其中:美元 12,518.62 6.3757 79,814.97 应付账款 6,181,805.78 其中:美元 969,588.56 6.3757 6,181,805.78 其他应付款 260,128.56 其中:美元 40,800.00 6.3757 260,128.56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记账本位币 选择依据 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 港币 所属地主要币种 56、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金额 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16,608,000.00 递延收益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7,006,329.09 其他收益 24,155,181.48 16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 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产品加工、开发、生产、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100.00% 销售、物业租赁 业合并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58.67% 投资设立 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惠州 惠州 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100.00% 投资设立 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芜湖 芜湖 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100.00% 投资设立 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国际贸易、股权投资 100.00% 投资设立 16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少数股东持股比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子公司名称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例 损益 派的股利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41.33% 5,711,328.52 16,643,750.95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负债合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负债合 名称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计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计 深圳市 聚飞光 92,925,9 26,950,3 119,876, 79,076,5 526,249. 79,602,8 57,733,2 12,926,5 70,659,7 43,632,9 573,333. 44,206,2 学材料 29.57 01.02 230.59 73.10 74 22.84 56.14 37.63 93.77 33.98 32 67.30 有限公 司 单位: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金流量 额 金流量 深圳市聚飞 114,651,573. 13,819,881.2 13,819,881.2 69,994,634.2 光学材料有 4,679,077.64 6,818,626.25 6,818,626.25 8,503,873.27 07 8 8 2 限公司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 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 会已授权本公司管理层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 17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 应收款等。 本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 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 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 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 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应收账款的债务人为分布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客户。本公司持续对应收账款的财务状况实施信 用评估,并在适当时购买信用担保保险。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 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 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 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 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 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 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 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 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 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 17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 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 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 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上年年末余额 美元 其他外币 合计 美元 其他外币 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 115,434,283.12 56,518.96 115,490,802.08 122,438,397.32 182,634.49 122,621,031.81 应收账款 167,229,361.76 167,229,361.76 154,658,144.07 154,658,144.07 其他应收款 79,814.97 79,814.97 小计 282,743,459.85 56,518.96 282,799,978.81 277,096,541.39 182,634.49 277,279,175.88 外币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6,181,805.78 6,181,805.78 6,055,523.62 6,055,523.62 其他应付款 260,128.56 260,128.56 535,397.60 535,397.60 小计 6,441,934.34 6,441,934.34 6,590,921.22 6,590,921.22 合计 289,185,394.19 56,518.96 289,241,913.15 283,687,462.61 182,634.49 283,870,097.10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 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期末公允价值 项目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 合计 计量 计量 计量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943,745,620.29 943,745,620.29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943,745,620.29 943,745,620.29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 943,745,620.29 943,745,620.29 17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19,190,278.71 119,190,278.71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119,190,278.71 119,190,278.71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119,190,278.71 119,190,278.71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943,745,620.29 119,190,278.71 1,062,935,899.00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2、其他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 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为根据本金加上截 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预期收益确定;本公司对外投资的权益工具全部是非上市公司股权,其公允价值是参考 可比公司、流动性折扣、最近交易价确定。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钱可元担任其独立董事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钱可元担任其独立董事 3、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3,628.31 2,245.22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17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5,761,862.75 6,598,893.15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0.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11,020,600.00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266,400.00 授予 2018 年预留限制性股票行权价格每股 1.665 元,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2020 年至 2023 年为解锁期。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布莱克-舒尔茨(Black-Scholes Model)模型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股权激励股份预计可行权数量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35,325,404.98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2,057,289.58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1、2016年9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6年9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6年10月14日,公司201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6 年11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7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的议案》,拟计划向公司目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229人 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定向增发股份,确定了2016年11月14日为授予日,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4.97元。 2、2016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截至授予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6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2万股,故此次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29人调整为223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593.3万股。 3、2017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其中决定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资本公积转增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使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调整为 1,067.94万股。 4、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公司授予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2.10万股,实际出资时其中一人 放弃出资,本次最终新增股本242万股,确定了2017年8月30日为授予日,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32元。 5、根据公司2017年10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针对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 未达标等情况,回购注销对其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521,810股。 6、根据公司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因行权条件已满足,解除总数量为2,716,470股的限制性股票限 售至上市流通。 7、根据公司2018年8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因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等情况,对其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 股票合计1,149,260股进行回购注销。 8、根据公司2018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因行权条件已满足,解除总数量为606,300股的限制性股票限售至上市 流通。 9、根据公司2018年10月3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17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2018年11月20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同意首期授予高四清、李丹宁、吕加奎、于芳等89位自 然人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24,000,000股,确定了2018年11月20日为授予日,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22元。 10、据公司2018年12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因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及预留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等情况,对其中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77,918股(其中2016年激励计划首次的部分207,918股,预 留的部分7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1、根据公司2018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因行权条件已满足,解除数量为2,331,882股的限制性股票限 售至上市流通。 12、2019年6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同意授予45位自然人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5,990,000股, 拟向45位公司员工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5,990,000股,确定了2019年5月31日为授予日,本激励计划有效 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60个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665元。 13、根据公司2019年9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离职,以及部分激励 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等情况,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363,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14、根据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因行权条件已满足,解除数量为545,700股的限制性股票 限售至上市流通。 15、根据公司2019年11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贵公司同意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离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 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等情况,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49,840股进 行回购注销。 16、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的议案》, 因行权条件已满足,解除数量为9,915,720股的限制性股票限售至上市流通。 17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7、根据公司2020年8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 案》,因行权条件已满足,解除数量为2,384,000股的限制性股票限售至上市流通。 18、根据公司2020年8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2018年限制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及其预留批次授予对象离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等情况,对其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44,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9、根据公司2020年11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因行权条件已满足,解除数量为6,975,600股的限制性股票限售至上市流 通。 20、根据公司2020年11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18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个人业绩 考核结果未达标等情况,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64,400股进行回购。 21、根据公司2021年8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因行权条件已满足,解除数量为1,752,600股的限制性股票限售至上市流通。 22、根据公司2021年8月2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18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其预留批次授予对象离 职,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等情况,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 性股票合计170,4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3、根据公司2021年11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因行权条件已满足,解除数量为9,268,000股的限制性股票限售至上 市流通。 24、根据公司2021年11月30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18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的个人 业绩考核结果未达标等情况,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96,000股进行回购。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重要承诺事项。 177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利润分配情况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回购专户 中的股份),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分红总额暂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342,588,701股测算,剔除回购专户 中的21,012,976股,应分配132,157,572.50元。 单位:元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132,157,572.5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132,157,572.50 178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6、分部信息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 33,002,2 33,002,2 33,217,89 33,217,89 3.40% 100.00% 3.30% 100.00% 备的应收账款 19.34 19.34 1.19 1.19 其中: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23,921,4 23,921,4 23,921,49 23,921,49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2.46% 100.00% 2.37% 100.00% 99.88 99.88 9.88 9.88 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9,080,71 9,080,71 9,296,391 9,296,391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0.94% 100.00% 0.93% 100.00% 9.46 9.46 .31 .31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938,613, 37,249,7 901,363,7 974,152,0 42,698,52 931,453,48 96.60% 3.97% 96.70% 4.38% 备的应收账款 472.73 48.12 24.61 10.57 4.99 5.58 其中: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195,788, 20.15% 195,788,8 121,073,4 12.02% 121,073,46 179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849.83 49.83 61.39 1.39 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742,824, 37,249,7 705,574,8 853,078,5 42,698,52 810,380,02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76.45% 5.01% 84.68% 5.01% 622.90 48.12 74.78 49.18 4.99 4.19 应收账款 971,615, 70,251,9 901,363,7 1,007,369 75,916,41 931,453,48 合计 100.00% 7.23% 100.00% 7.54% 692.07 67.46 24.61 ,901.76 6.18 5.5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客户一 9,159,689.97 9,159,689.97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二 5,571,485.00 5,571,485.0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三 1,757,775.02 1,757,775.02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四 1,721,116.45 1,721,116.4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五 1,605,913.95 1,605,913.95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六 1,558,639.10 1,558,639.1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七 1,302,020.90 1,302,020.90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客户八 1,244,859.49 1,244,859.49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23,921,499.88 23,921,499.88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估计难以收回的货款 9,080,719.46 9,080,719.46 100.00% 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 9,080,719.46 9,080,719.4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741,001,396.57 37,050,069.83 5.00% 1至2年 1,736,448.06 173,644.81 10.00% 2至3年 86,778.27 26,033.48 30.00% 合计 742,824,622.90 37,249,748.1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合并内关联方应收账款 180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元 期末余额 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合并内关联方 195,788,849.83 合计 195,788,849.83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924,311,072.02 1至2年 15,193,076.88 2至3年 6,905,242.07 3至4年 3,444,832.97 4 年以上 21,761,468.13 合计 971,615,692.07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按单项计提坏账 33,217,891.19 1,099,453.84 1,308,978.69 6,147.00 33,002,219.34 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 42,698,524.99 -5,448,776.87 37,249,748.12 准备 合计 75,916,416.18 -4,349,323.03 1,308,978.69 6,147.00 70,251,967.4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客户一 592,394.86 正常收回 客户二 522,552.70 公司被吊销,由实际控制人偿还货款 合计 1,114,947.56 -- 181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6,147.00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的比例 客户一 114,910,008.54 11.83% 客户二 62,616,418.12 6.44% 3,130,820.91 客户三 60,098,598.18 6.19% 客户四 45,384,750.15 4.67% 2,269,237.51 客户五 42,778,173.38 4.40% 2,138,908.67 合计 325,787,948.37 33.53%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期末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期无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280,434.90 22,669,359.05 其他应收款 402,770,967.15 380,996,998.14 合计 403,051,402.05 403,666,357.19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182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5,656,420.14 短期借款 280,434.90 17,012,938.91 合计 280,434.90 22,669,359.05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401,209,615.84 379,493,784.32 备用金 224,622.84 297,030.00 员工社保 470,118.90 483,703.12 住房公积金 244,625.35 254,863.35 保证金 972,402.00 981,222.00 其他 431,628.36 325,582.39 合计 403,553,013.29 381,836,185.18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未来 12 个月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合计 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 (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 809,187.04 30,000.00 839,187.04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在 —— —— —— —— 本期 本期计提 -57,140.90 -57,140.90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752,046.14 30,000.00 782,046.14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183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账龄 账面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84,358,002.23 1至2年 31,364,658.89 2至3年 116,114,314.81 3至4年 103,409,655.05 4 年以上 68,306,382.31 合计 403,553,013.29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本期变动金额 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核销 其他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30,000.00 30,0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09,187.04 -57,140.90 752,046.14 合计 839,187.04 -57,140.90 782,046.14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 坏账准备期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额合计数的比例 末余额 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往来款 370,992,109.70 1 年以内至 4 年以上 91.93%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往来款 29,550,470.21 1 年以内 7.32% 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往来款 523,286.34 1 年以内 0.13% 代缴员工社保 员工社保 470,118.90 1 年以内 0.12% 23,505.95 惠州仲恺高新区惠南高新科技 保证金 300,000.00 4 年以上 0.07% 300,000.00 产业园管委会 合计 -- 401,835,985.15 -- 99.57% 323,505.95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220,476,430.00 1,220,476,430.00 1,220,476,430.00 1,220,476,430.00 184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本期增减变动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追加 减少 计提减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其他 期末余额 投资 投资 值准备 深圳市聚茂实业有限公司 134,180,000.00 134,180,000.00 深圳市聚飞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24,910,000.00 24,910,000.00 惠州市聚飞光电有限公司 800,000,000.00 800,000,000.00 聚飞(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61,386,430.00 61,386,430.00 芜湖聚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合计 1,220,476,430.00 1,220,476,430.00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258,123,267.95 1,838,827,648.78 2,361,263,496.03 1,819,357,910.28 其他业务 40,908,012.58 38,688,009.46 30,724,092.33 29,336,114.49 合计 2,299,031,280.53 1,877,515,658.24 2,391,987,588.36 1,848,694,024.77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7,218,334.81 34,063,453.10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4,595,945.7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 24,155,181.48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务报表项目注释(41)、其他收益” 185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21,991,656.23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308,978.6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73,693.1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4,803,873.52 减:所得税影响额 6,631,177.6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34,320.42 合计 61,263,830.7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持有权益性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20% 0.21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7.90% 0.16 0.1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86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