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光电: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6-04-02
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光电 公告编号:2016-032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讨论并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
润分配的最终方案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6 年 3 月 11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潘建根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 2015 年度业绩情况,与全体股东分
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提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 2,400.00 万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股
票股利。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
1768 号),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574.06 万元,提取
盈余公积金 579.22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0,196.03 万元,减去 2015 年度
已分配利润 2,400 万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2,790.87 万元。其中:
母公司净利润为 5,792.19 万元,提取盈余公积金 579.22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 28,645.02 万元, 减去 2015 年度已分配利润 2,400 万元,本年度末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 31,457.99 万元,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 47,881.20 万元。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 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 2,400.00 万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股票股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
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
记。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预案尚需
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