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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方光电: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川)2016-04-02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要求,积极出席201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
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201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15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共10次,无委托、
无缺席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所有议案都经过了仔细的
审核和客观谨慎的思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认为
2015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

    2、201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亲自列席股东大会2次。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2015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本
人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对公
司的影响,并发表了以下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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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3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就“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1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独立意见”、“公司2014年度关
联交易事项”、“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关于
执行2014年新颁发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激励管理办法”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5年4月2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就“ 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
权并调整已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价格”、“合并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
账户”、“投资设立杭州易及检测校准有限公司”、“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及内审
部负责人” 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5年7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公司‘远方长益1 号’
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相
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5年8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 公司‘远方长益1 号’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5年8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15 年上半年公司关联交易事
项”、“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2015年9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 对《2014年半年度报
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5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修改《杭州远方光电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远方长益1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内容”、
“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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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
照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本年度共召集了5次
会议,具体如下:

    201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杭州远
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四季度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的汇报报
告》、《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报表》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5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15年一季度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的汇报报告》、《公司2015年第一季
度财务报表》及《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及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201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15年二季度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的汇报报告》及《公司2015年第二季
度财务报表》。

    2015年9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对<201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2015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关于对<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
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及《2015年三季度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的汇报报
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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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正。

    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点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
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五、其他工作

    2015年度,公司运行情况良好,不存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内幕交易等损害
投资者权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严
格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公司建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等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信息披露较为及时、完整、准确。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
议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
策,为公司健康发展献计献策。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
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川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