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光电: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04-02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
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 2015 年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了各项工作,未出现损
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
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通过的议案
1. 关于《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 关于《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关于《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2015 年 3 第二届监事会 6. 关于《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月 27 日 第八次会议
7.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10.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11. 关于执行 2014 年新颁发或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2015 年 4 第二届监事会 1. 关于《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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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月 23 日 第九次会议 2. 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并调整已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
价格》的议案
3. 关于合并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
4. 关于投资设立杭州易及检测校准有限公司的议案
5.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及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1、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远方长益 1 号”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5 年 7 第二届监事会
月 10 日 第十次会议 2、关于 《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远方长益 1 号”员工持股
2015 年 8 第二届监事会 计划(草案修订)及其摘要》的议案
月4日 第十一次会议
2、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1. 关于《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5 年 8 第二届监事会
月 25 日 第十二次会议
2. 关于《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15 年 9 第二届监事会
1. 关于对《2014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月2日 第十三次会议
1. 关于《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15 年 10 第二届监事会 2. 关于对《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
月 26 日 第十四次会议
3. 关于修改《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远方长益 1 号”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部分内容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
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二、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
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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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
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5 年度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
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运行良好,2015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管理的各项规定,募投项目进度调整及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5 年
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
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2015 年度公司未发
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
5、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
2015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6、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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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等情况
下均对信息知情人做登记备案。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7、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
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
的执行,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
定, 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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