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6-04-27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规定,我们作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并调整已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并调整已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及公司《首期A 股
股票期权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状况和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一致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并调整已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
审阅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个人简历,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简历和身体状况,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
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张晓跃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杭此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甘为民:
杨忠智:
冯华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