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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方光电: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6-08-13  

						证券代码: 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光电                公告编号:2016-072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以公告
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4:00 点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建根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 240,000,000 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7 人,所持股份
143,190,5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6627%。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进行投票的股东
共 1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2,367,8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3199%;参与网络投票
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22,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428%。出席本次会议
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 15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为 12,354,998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1479%。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真实、有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并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1 选举潘建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3,167,919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332,3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1.1.2 选举闵芳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3,167,919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332,3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1.1.3 选举郭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3,167,919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332,3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1.1.4 选举陈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3,167,919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332,3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1.2.1 选举冯华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3,167,919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332,3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1.2.2 选举杨忠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3,167,919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332,3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1.2.3 选举傅羽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3,167,919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332,3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冯华君先生、杨忠智先生、傅羽韬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李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3,167,919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332,3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2.1 选举罗微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43,167,919 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2,332,399 股;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翁丽琴、王孟飞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其结论意见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