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7-04-08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先审阅,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
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
履行其作为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关于公司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
本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
此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冯华君: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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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杨忠智: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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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傅羽韬: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