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9
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光电 公告编号:2017-049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 点半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以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
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其中邹建军先生、陆捷先生、杨忠智先生
和傅羽韬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建根主持,公司全体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
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7 年半年度
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 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7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
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