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29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
和核查后认为: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要求,我
们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
经核查,2017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具体要求,根据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事宜。
此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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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冯华君:
2017 年 8 月 28 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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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傅羽韬:
2017 年 8 月 28 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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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杨忠智:
2017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