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信息:关于收购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完成的公告2017-11-02
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17-065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审议决策情况
经 2017 年 5 月 10 日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远
方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以远方信息和杭州远方互益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远方互益投资”)为主体与陈伟、懿成轩投资等 10
位股东签订《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杭州远方互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与陈伟等就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收购意向协议书》(简称“收购意向协
议书”),并在杭州远方慧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远方慧益投资”)
设立完成后,将由远方慧益投资与陈伟、懿成轩投资等 10 位股东签订《杭州远
方慧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陈伟等就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收购
协议书》(以下简称“收购协议书”),《收购协议书》主要条款与《收购意向
协议书》一致。同意以远方互益投资为主体与陈伟、翁晓蕾签订《杭州懿成轩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转让协议书》。同意由远方信息及其全资子公
司远方互益投资共同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7100 万元设立杭州远方慧益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其中远方信息作为远方慧益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出资 7030 万
元,占 99.01%份额;远方互益投资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 70 万元,占 0.99%份额。
同意授权总经理及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股权收购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合伙企业设立、股份过户、对价支付,以及收购协议的修改、修订、补充等事
项。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权限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7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1、杭州远方慧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完成
2017 年 6 月 1 日,杭州远方慧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经设立完成
并出资到位,远方慧益投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杭州远方慧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 669 号 5 幢 13 楼 1305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远方互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潘建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8RWYQ13
2、《杭州远方慧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陈伟等就杭州慧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之收购协议书》签订完成
2017 年 6 月 5 日,杭州远方慧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陈伟、杭州
懿成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懿成轩投资”)、翁德强、尉培根、
谭华、高国权、周奇娟、郑月红、程兰珍、李方新等 10 位交易对手签订了《收
购协议书》,主要条款与《收购意向协议书》一致。
3、《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市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浙
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远方慧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远方互益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已经披露。
公司聘请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本次收购
的中介机构,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慧景科技”)聘请了浙江六和
律师事务所为本次收购的中介机构,经过交易双方、目标公司及各中介机构的工
作,《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
事务所关于<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浙江六
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远方慧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远方互益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已经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披露。
4、杭州远方慧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股份完成
远方慧益投资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分别收购了陈伟等
10 位股东持有的慧景科技 812.3 万股股份(占慧景科技总股本的 35.01%)。
5、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
经 2017 年 9 月 15 日慧景科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 9 月 25
日慧景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慧景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选举潘建根、陈伟、闵芳胜、高国权、张杰担任慧景科技第二届董事会董
事,由潘建根担任董事长;选举宋孟女士、夏奇芳女士担任慧景科技第二届监事
会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谭华先生组成慧景科技第二届监事
会,由宋孟担任监事会主席。
6、杭州远方互益投资有限公司受让杭州懿成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的出资份额工商变更完成
2017 年 11 月 1 日,远方互益投资受让懿成轩投资 1%的出资份额工商变更完
成并收到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工商营业执照,远方互益投资成为
懿成轩投资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享有懿成轩投资持有慧景科技
246.05 万股股份(占慧景科技总股本的 10.61%)的表决权。
三、收购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完成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设立合伙企业收购杭州慧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股份完成。公司通过远方慧益投资持有慧景科技 812.3 万股股份(占
慧景科技总股本的 35.01%);公司通过远方互益投资持有懿成轩投资 1%出资份
额并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享有懿成轩投资持有慧景科技 246.05
万股股份(占慧景科技总股本的 10.61%)的表决权;从而使得公司实际拥有慧
景科技总股本 45.62%的表决权和控制权,为慧景科技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