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信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未及时披露的情况说明2018-01-29
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18-005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质押未及时披露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
东杭州远方长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长益”)的通知,获悉远方长益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将其所持有的 8,350,000 股公司股票质押给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证券”),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质
是否为第一
股东 质押股 质押开始 质押到 押占其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数 日期 日期 所持股
致行动人
份比例
杭州远方
8,350,0 2017 年 11 2019 年 11 中信证券股 用于办理
长益股份 是 16.45%
00 月 27 日 月 27 日 份有限公司 融资业务
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远方长益持有本公司 50,767,5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7.6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2,691,890 股。其中,远方长益本次质押公司股份 8,350,000 股,
本次变动后,远方长益累计质押 18,55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36.54%,占公
司总股本的 6.45%。质押期间,质押股票的表决权及投票权不发生转移,但该部分股
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二、关于本次股权质押未及时披露的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任一股东所持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时。
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并配合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于公司股东远方长益的相关工作人
员工作失误,本次质押事项没能立即通知公司,导致本公司未及时披露持股 5%以上
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今后会加强对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情况的监督管理,同时公司严格执行信
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交易相关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数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