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信息: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18-04-2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杭州
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
对远方信息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23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5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67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2,811.2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32,188.8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3月26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12】7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远方信息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5,608.7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137.79万元;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2,918.04 万元,2017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58.33万元;远方信息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8,526.7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496.12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远方信息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188.22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远方
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
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
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分别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
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等五家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方便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注销
原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分别与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西湖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另子公司远方谱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远方谱色公司)在杭州银行滨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杭州银行滨
江支行、平安证券公司及远方谱色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
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201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变更超募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原在杭州银行钱江支行开设的
账号为3301040160000974033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相关超募资金及其利息转存入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萧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公司与杭州银行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201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合并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原在杭州银行萧山支
行开设的账号为3301040160001327272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账户注销后将公司
超募资金合并存放至公司在杭州银行滨江支行开设的账号为78708100539473的
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公司与杭州银行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201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使用部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销售服务网络
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设立台湾办事处项目”等3个项目的结余资
金及利息2,422.08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并注销原在宁波银行城西支行开设的账号为71070122000036660的募
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滨江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84461224978的募集资金专户以及
杭州银行钱江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301040160000976350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账户
注销后公司将实际结余资金及利息2,427.8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2015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原在华夏银行西湖支行开设的账号为
10455000000179825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至在宁波银
行城西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71070122000186625中,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
证券公司与宁波银行城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
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设的账号为178-03001807721募集
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故本期公司注销了上述募集
资金专户,公司与上述专户银行及平安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
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远方信息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定期存款账户,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78708100539473 3,319,609.66 募集资金专户
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78708100546595 75,000,000.00 定期存款
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 71070122000186625 2,314,385.69 募集资金专户
远方谱色科技有限公司
3301040160001082737 1,048,567.84 募集资金专户
杭州银行滨江支行
3301040160001094336 10,199,640.71 定期存款
合 计 91,882,203.90 ——
2.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远方信息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
为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委托理财
金融机构 产品名称 金额
终止日期
宁波银行
单位结构性存款 30,000,000.00 2018-6-21
杭州城西支行
合 计 30,000,000.00 ——
三、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或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度,远方信息使用超募资金22,918.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承诺投入金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设立全资子公司远方谱色公司 15,000.00 966.04 9,091.84
收购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 注 21,952.00 27,100.00
合计 22,918.04 36,191.84
注:根据201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
部分现金对价》的议案,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合计支付30,600万元,占交易对价的30%。公司拟使用
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截止上述交易实施前)支付上述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剩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
金全额补足。最终使用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的支付现金对价的金额以上述交易正式实施前结余超募资金及
利息金额为准。
2、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远方信息分别于2017年6月和2017年12月滚动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金额6,000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3,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4月17日,远方信息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年内可滚动使用不超过
30,000万元的超募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议案授权于
2017年4月16日到期。后续公司未及时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超募
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宜。
远方信息分别于2017年6月和2017年12月滚动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金额6,000万元。远方信息存在未履行相关程序即
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鉴于上述理财产品到期后均已及时收回相应本
息。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对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公司
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8年3月21日,远方信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2017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的议案》,对公司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补充确认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
除上述情况外,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平安证券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
1、2017年度,远方信息存在未履行相关程序即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情形。远方信息于2018年3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
2、除上述事项外,截至2017年12月31日,远方信息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 宏
邹文琦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二○一八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