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18-066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信息”或“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 性公告》(2018-002),公司 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邹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张宏伟先生、杭州迈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迈越”)、德 清融创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清融创”)、德清融和致信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清融和”),计划在 2018 年 1 月 12 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本 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 4,768,11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66%)。其中,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 减持进展的公告》(2018-037)。 2018 年 8 月 1 日,公司收到邹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宏伟先生、杭州 迈越、德清融创、德清融和提交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减持实施 情况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现将有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 2018 年 8 月 1 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邹 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宏伟先生、杭州迈越、德清融创、德清融和具体减持 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邹建军 集合竞价 2018-3-15 16.55 210,000 0.0731% 邹建军 集合竞价 2018-3-19 16.42 224,600 0.0781% 张宏伟 集合竞价 2018-3-14 16.66 19,000 0.0066% 杭州迈越 集合竞价 2018-3-14 16.66 290,000 0.1009% 杭州迈越 集合竞价 2018-3-19 16.35 92,000 0.0320% 德清融创 集合竞价 2018-3-12 17.11 109,600 0.0381% 德清融和 集合竞价 2018-3-12 17.12 121,200 0.0422% 合计 - - - 1,066,400 0.3710% 2、邹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宏伟先生、杭州迈越、德清融创、德清融 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具体如下: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总数 12,687,267 4.4134% 12,252,667 4.2622% 邹建军 其中流通股数 3,171,816 1.1033% 2,737,216 0.9522% 持股总数 142,420 0.0495% 123,420 0.0429% 张宏伟 其中流通股数 39,878 0.0139% 67,877 0.0236% 持股总数 2,943,351 1.0239% 2,561,351 0.8910% 杭州迈越 其中流通股数 824,138 0.2867% 1,413,444 0.4917% 持股总数 1,566,622 0.5450% 1,457,022 0.5068% 德清融创 其中流通股数 438,654 0.1526% 846,039 0.2943% 持股总数 1,732,779 0.6028% 1,611,579 0.5606% 德清融和 其中流通股数 485,178 0.1688% 935,795 0.3255% 持股总数合计 19,072,439 6.6345% 18,006,039 6.2635% 持流通股数合计 4,959,664 1.7253% 6,000,371 2.0873% 注:浙江维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科技”)2017 年完成了当年度预测盈利的 81.04%,根据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与邹建军等原维尔科技 18 方股东签订的《购 买资产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约定,2018 年对应可解禁股份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解除限售 上市流通,上述股东新增可上市流通股份数如下:邹建军 0 股,张宏伟 46,999 股、杭州迈 越 971,306 股、德清融创 516,985 股、德清融和 571,817 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邹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宏伟先生、杭州迈越、 德清融创、德清融和均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邹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宏伟先生、杭州迈越、德清融创、德清融和本 次减持股份计划已到期,但是不排除未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如邹建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 宏伟先生、杭州迈越、德清融创、德清融和未来计划减持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