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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方信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306               证券简称:远方信息        公告编号:2018-094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0 月 26 日,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远方信息”)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的要求,
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之
日起执行。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
应变更。

       3、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修
订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
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计入“交
易性金融资产”项目;
    2、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
账款”项目;
    3、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收款”项目;
    4、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入“其他债权投资”项目;
    5、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6、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7、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计入“交
易性金融负债”项目。
    8、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
账款”项目;
    9、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10、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11、新增“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
流动金融资产”、“合同负债”项目
    12、原“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变更为“持有待售资产”项目,原“划分
为持有待售的负债”变更为“持有待售负债”项目
    13、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为“研发费用”项目;
    14、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
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
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2、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远方光电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